长春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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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8年度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8年1月25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表
二、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
五、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情况
七、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情况
八、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情况
九、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十、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十一、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十二、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
(三)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督制度。
(四)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朝阳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五)知道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六)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有关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任务。
(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指导科。
(二)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科。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栏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7.83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7.8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入总计
137.83
支出总计
137.83
137.8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
预算数
合计
137.8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7.83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37.83
2101001
行政运行
32.7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5.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
2018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37.83
32.70
5.1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2.70
32.70
30101
基本工资
29.11
29.11
30113
住房公积金
3.59
3.5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13
5.13
30201
办公费
0.60
0.60
30202
印刷费
0.30
0.30
30204
手续费
0.10
0.10
30207
邮电费
0.10
0.10
30213
维修(护)费
0.20
0.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83
3.8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支出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项目
2018年预算数
比2017年预算数增减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2101001
行政运行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六、部门收支总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7.83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7.8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37.83
本年支出合计
137.8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37.83
支出总计
137.83
七、部门收入总表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合计
137.83
137.83
00010001
本级财政拨款
137.83
137.83
00010002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00010003
省、市专项资金
00010004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10005
其他预算内收入
00020001
财政专户核拨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
00020002
预算外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20003
预算外财政专户结存数安排
00020004
其他预算外资金
0003
事业收入(不含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0004
预算内专项资金专户结存数安排
0005
经营收入
00060001
非本级财政拨款
00060002
其他收入
0007
上级补助收入
0008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9
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0010
上年结余
八、部门支出总表
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补助支出
合计
137.83
37.83
10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7.83
37.83
100.00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37.83
37.83
100.00
2101001
行政运行
32.70
32.7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5.13
5.13
100.00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表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137.83万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83万元。
二、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137.83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物137.83万元。
三、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
支出总额3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万元;公用经费5.13万元。
四、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五、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37.83万元,其中: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83万元。
七、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37.83万元,其中: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83万元。
八、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37.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7.83万元;项目支出100.00万元。
项目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100.00万元。
九、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13万元。
十、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计政府采购总支出由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执行。
十一、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总值1.34万元。
十二、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
长春市朝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无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提租补贴:
指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购房补贴:
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结转下年: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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