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docx
- 文档编号:23386117
- 上传时间:2023-05-16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6.20KB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docx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
(2016年12月修订)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研究中心学术型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
一、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为2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评审办法
(一)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表现(20分)
主观评价部分(10分):
本评价是由总支书记、院长、主管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和专业基础课任课教师作为评委,组成评价小组对研究生个人品行进行的综合主观评价,本评价在必要时可事先向学生导师征求意见。
本评价主要根据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进行:
1.讲道德、懂规矩、守纪律,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2.关心集体、帮助同学、随和乐群、忠厚仁爱等表现;
3.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听课的态度和出勤情况;
4.是否积极配合导师安排的各项科研工作;
5.参加学校或本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情况;
6.是否有不尊重老师、侮辱他人的情况;
7.是否有干扰管理人员或学生干部正常履职的行为;
8.是否主动服从、积极配合老师或管理人员对宿舍寝室或床位进行调整;
9.是否存在无故拖欠研究生宿费和学费,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
10.遵守公序良俗情况;
11.是否有管理人员对参评人不当行为的投诉,经查证属实;
12.是否有其它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行为等。
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给予10分、8分、6分、4分、0分。
最终得分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注:
最终得分为0分者,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客观评价部分(10分):
客观评价由研究生本人据实填写,辅导员老师核实认定,评审委员会核定。
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时使用过的加分项目,本次不得填报。
1.学生干部(最高2分)
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党支部书记(2分),班长、部长或其它研究生学生干部(1.5分);寝室长(0.2分)。
注:
学生干部一般至少应履职1个学年度,加分只取一个职务分;本单位将对研究生学生干部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生干部加分。
校级学生干部的加分须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辽宁师范大学校级研究生学生干部评优加分证明》。
2.参加活动情况(最高5分)
参加本单位组织文体活动、竞赛等,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奖分别追加1、0.5、0.3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文体活动、竞赛等,每次加1分,获一、二、三奖分别追加1、0.5、0.3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体活动或竞赛者每次加1.5分,获奖追加2分;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2分(最高2分)。
注:
以上活动加分可累积计分
3.获评个人先进情况(最高3分)
国家、省、市、校、学院(中心)五级优秀研究生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专业实践类先进个人等个人奖项在评选奖学金时给予3、2、2、1.5、1加分。
注:
1.如有重复可累积计分。
2.之前获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不作为加分项重复计分。
(二)科研成果考核(80分)
主要按照中心科研成果评定标准量化后的“归一化”折算得分即为参评人的科研成果得分(最高分为80分)。
考核范围科研成果考核包括自本阶段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
学术论文、咨政建议、专著、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竞赛、学术会议、论文获奖等八项内容。
考核方法科研考核所确定的成绩需进一步“归一化”处理,具体计算方法:
以参评研究生中科研最高分为标准按80分“归一化”折算出每位研究生科研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例如,有20名研究生参评,其中学生甲科研最好,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135分,学生乙较弱,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85分,那么通过折算,学生甲的科研分为135÷135*80=80分,学生乙的科研分为85÷135*80≈50.4分。
注:
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科研加分项目,本次不加分。
考核原则各考核项目均实行代表作制,即参评人在每项考核项目中最多提交3篇(项)代表作品进行参评。
1.学术论文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见刊),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参评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参评者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量化。
论文等级标准参见学校科研处关于学术期刊等级的认定标准。
加分标准如下:
类别
科研分值(每篇/项)
T类(N、S)
500
SSCI
60*影响因子
SCI
40*影响因子
A&HCI
30*影响因子
经济研究
120
中国社会科学
80
中国科学
80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60
B类&CSSCI来源期刊
40
B类(非CSSCI来源期刊)
30
CSSCI来源期刊
25
CSCD来源期刊
20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10
其他C类
5
注:
2014年度及以后,非CSSCI源刊检索论文将不纳入评奖成果。
2.咨政建议
在读期间参与完成,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导师以外的第1位序为参评者的咨政建议可量化。
其加分标准如下:
(1)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被中央或国务院采用的成果(300分);
(2)在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等部委级《要报》上发表的成果;被有关国家部委、省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成果(80分);
(3)被厅局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成果;在省级《要报》上发表的成果(30分);
(4)在市级有关部门《要报》上发表的成果(15分)。
3.专著
(1)属于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国家一级出版社(百强社),排名1-4(教师除外),依次获得分值8、6、4、2;
(2)其它类别的出版社,排名1-2(教师除外),依次获得分值4、2;
4.科研项目
(1)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的,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名5名以内(除参与教师以外),依次获得分值为10,8,6,4,2;没有结题的项目,可参照上述赋分方法按合同书(或申请书)上的排名进行审定,得分需乘以0.5;
(2)参加省级科研课题的,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名3名以内(除参与教师以外),依次获得分值为6,4,2分,没有结题的项目,可参照上述赋分方法按合同书(或申请书)上的排名进行审定,得分需乘以0.5;
(3)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加2分。
5.发明专利
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加20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加15分,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加10分;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加5分。
6.竞赛
代表我校参加政府主办的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分别加10、6、4分,获奖者按1、2、3等级,分别均追加5、3、2分。
参赛人数超过1人,个人得分按贡献大小(学校人事处量化考核标准)分别计算。
7.学术会议
(1)参加由国家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摘要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者(须提供相关报告照片和材料),可获得分值5;
(2)参加由省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摘要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者(须提供相关报告照片和材料),可获得分值3。
8.论文获奖
(1)获得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论文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中论文奖和自然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二年级学术型硕士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
一、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为三个部分,满分100分。
1.政治思想表现(最高20分),2.学习成绩(最高50分),3.科研情况(最高30分)
一、评审办法
(一)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表现(20分)
主观评价部分(10分):
本评价是由总支书记、院长、主管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和专业基础课任课教师作为评委,组成评价小组对研究生个人品行进行的综合主观评价,本评价在必要时可事先向学生导师征求意见。
本评价主要根据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进行:
1.讲道德、懂规矩、守纪律,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2.关心集体、帮助同学、随和乐群、忠厚仁爱等表现;
3.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听课的态度和出勤情况;
4.是否积极配合导师安排的各项科研工作;
5.参加学校或本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情况;
6.是否有不尊重老师、侮辱他人的情况;
7.是否有干扰管理人员或学生干部正常履职的行为;
8.是否主动服从、积极配合老师或管理人员对宿舍寝室或床位进行调整;
9.是否存在无故拖欠研究生宿费和学费,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
10.遵守公序良俗情况;
11.是否有管理人员对参评人不当行为的投诉,经查证属实;
12.是否有其它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行为等。
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给予10分、8分、6分、4分、0分。
最终得分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注:
最终得分为0分者,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客观评价部分(10分):
客观评价由研究生本人据实填写,辅导员老师核实认定,评审委员会核定。
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时使用过的加分项目,本次不得填报。
1.学生干部(最高2分)
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党支部书记(2分),班长、部长或其它研究生学生干部(1.5分);寝室长(0.2分)。
注:
学生干部一般至少应履职1个学年度,加分只取一个职务分;本单位将对研究生学生干部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生干部加分。
校级学生干部的加分须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辽宁师范大学校级研究生学生干部评优加分证明》。
2.参加活动情况(最高5分)
参加本单位组织文体活动、竞赛等,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奖分别追加1、0.5、0.3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文体活动、竞赛等,每次加1分,获一、二、三奖分别追加1、0.5、0.3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体活动或竞赛者每次加1.5分,获奖追加2分;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2分(最高2分)。
注:
以上活动加分可累积计分
3.获评个人先进情况(最高3分)
国家、省、市、校、学院(中心)五级优秀研究生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专业实践类先进个人等个人奖项在评选奖学金时给予3、2、2、1.5、1加分。
注:
1.如有重复可累积计分。
2.之前获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不作为加分项重复计分。
(二)学习成绩(50分)
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基础课成绩(重修通过成绩最高按60分计)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不得缺项。
硕士研究生须提供7门课成绩,其中公共学位课3门成绩:
一门公共外语(1、2学期取平均值),2门公共政治1、2学期,专业基础课4门。
此外,有一些专业须提供8门课成绩,如“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除上面7门课程成绩外,还须提供《教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成绩。
学习成绩分数量化计算方法:
将各科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出平均分,然后再按满分50分折算出最终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例如,某生7门课平均分85分,其学习成绩项目得分为85*0.5=42.5分。
(三)科研成果考核(30分)
主要按照中心科研成果评定标准量化后的“归一化”折算得分即为参评人的科研成果得分(最高分为30分)。
考核范围科研成果考核包括自本阶段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
学术论文、咨政建议、专著、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竞赛、学术会议、论文获奖等八项内容。
注:
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科研加分项目,本次不加分。
考核方法科研考核所确定的成绩需进一步“归一化”处理,具体计算方法:
以参评研究生中科研最高分为标准按30分“归一化”折算出每位研究生科研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例如,有20名研究生参评,其中学生甲科研最好,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135分,学生乙较弱,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85分,那么通过折算,学生甲的科研分为135÷135*30=30分,学生乙的科研分为85÷135*30≈18.9分。
考核原则各考核项目均实行代表作制,即参评人在每项考核项目中最多提交2篇(项)代表作品进行参评。
1.学术论文
署名单位要求: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参评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参评者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量化。
刊出时间要求:
参评人提交的论文(已刊出)需提供原刊;尚未刊出的论文可提供录用通知,录用通知需由导师开具承诺书,保证该文章在毕业前见刊,如参评人毕业时仍未见刊,则撤消其当年所获奖学金资格,追回奖学金,并顺延给下一位参评人。
科研论文分值计算时需要加权核算,见刊论文核算系数为1,未见刊论文核算系数为0.6。
论文等级标准:
参见学校科研处关于学术期刊等级的认定标准。
加分标准如下:
类别
科研分值(每篇/项)
T类(N、S)
500
SSCI
60*影响因子
SCI
40*影响因子
A&HCI
30*影响因子
经济研究
120
中国社会科学
80
中国科学
80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60
B类&CSSCI来源期刊
40
B类(非CSSCI来源期刊)
30
CSSCI来源期刊
25
CSSD来源期刊
20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10
其他C类
5
注:
2014年度及以后,非CSSCI源刊检索论文将不纳入评奖成果。
2.咨政建议
在读期间参与完成,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导师以外的第1位序为参评者的咨政建议可量化。
其加分标准如下:
(1)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被中央或国务院采用的成果(300分);
(2)在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等部委级《要报》上发表的成果;被有关国家部委、省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成果(80分);
(3)被厅局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成果;在省级《要报》上发表的成果(30分);
(4)在市级有关部门《要报》上发表的成果(15分)。
3.专著
(1)属于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国家一级出版社(百强社),排名1-4(教师除外),依次获得分值8、6、4、2;
(2)其它类别的出版社,排名1-2(教师除外),依次获得分值4、2;
4.科研项目
(1)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的,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名5名以内(除参与教师以外),依次获得分值为10,8,6,4,2;没有结题的项目,可参照上述赋分方法按合同书(或申请书)上的排名进行审定,得分需乘以0.5;
(2)参加省级科研课题的,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名3名以内(除参与教师以外),依次获得分值为6,4,2分,没有结题的项目,可参照上述赋分方法按合同书(或申请书)上的排名进行审定,得分需乘以0.5;
(3)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加2分。
5.发明专利
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加20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加15分,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加10分;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加5分。
6.竞赛
代表我校参加政府主办的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分别加10、6、4分,获奖者按1、2、3等级,分别均追加5、3、2分。
参赛人数超过1人,个人得分按贡献大小(学校人事处量化考核标准)分别计算。
7.学术会议
(1)参加由国家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摘要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者(须提供相关报告照片和材料),可获得分值5;
(2)参加由省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摘要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者(须提供相关报告照片和材料),可获得分值3。
8.论文获奖
(1)获得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论文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中论文奖和自然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三年级学术型硕士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
一、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为2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评审办法
(一)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表现(20分)
主观评价部分(10分):
本评价是由总支书记、院长、主管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和专业基础课任课教师作为评委,组成评价小组对研究生个人品行进行的综合主观评价,本评价在必要时可事先向学生导师征求意见。
本评价主要根据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进行:
1.讲道德、懂规矩、守纪律,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2.关心集体、帮助同学、随和乐群、忠厚仁爱等表现;
3.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听课的态度和出勤情况;
4.是否积极配合导师安排的各项科研工作;
5.参加学校或本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情况;
6.是否有不尊重老师、侮辱他人的情况;
7.是否有干扰管理人员或学生干部正常履职的行为;
8.是否主动服从、积极配合老师或管理人员对宿舍寝室或床位进行调整;
9.是否存在无故拖欠研究生宿费和学费,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
10.遵守公序良俗情况;
11.是否有管理人员对参评人不当行为的投诉,经查证属实;
12.是否有其它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行为等。
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给予10分、8分、6分、4分、0分。
最终得分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注:
最终得分为0分者,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客观评价部分(10分):
客观评价由研究生本人据实填写,辅导员老师核实认定,评审委员会核定。
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时使用过的加分项目,本次不得填报。
1.学生干部(最高2分)
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党支部书记(2分),班长、部长或其它研究生学生干部(1.5分);寝室长(0.2分)。
注:
学生干部一般至少应履职1个学年度,加分只取一个职务分;本单位将对研究生学生干部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生干部加分。
校级学生干部的加分须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辽宁师范大学校级研究生学生干部评优加分证明》。
2.参加活动情况(最高5分)
参加本单位组织文体活动、竞赛等,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奖分别追加1、0.5、0.3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文体活动、竞赛等,每次加1分,获一、二、三奖分别追加1、0.5、0.3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体活动或竞赛者每次加1.5分,获奖追加2分;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2分(最高2分)。
注:
以上活动加分可累积计分
3.获评个人先进情况(最高3分)
国家、省、市、校、学院(中心)五级优秀研究生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专业实践类先进个人等个人奖项在评选奖学金时给予3、2、2、1.5、1加分。
注:
1.如有重复可累积计分。
2.之前获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不作为加分项重复计分。
(二)科研成果考核(80分)
主要按照中心科研成果评定标准量化后的“归一化”折算得分即为参评人的科研成果得分(最高分为80分)。
考核范围科研成果考核包括自本阶段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
学术论文、咨政建议、专著、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竞赛、学术会议、论文获奖等八项内容。
注:
已在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科研加分项目,本次不加分。
考核方法科研考核所确定的成绩需进一步“归一化”处理,具体计算方法:
以参评研究生中科研最高分为标准按80分“归一化”折算出每位研究生科研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例如,有20名研究生参评,其中学生甲科研最好,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135分,学生乙较弱,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85分,那么通过折算,学生甲的科研分为135÷135*80=80分,学生乙的科研分为85÷135*80≈50.4分。
考核原则各考核项目均实行代表作制,即参评人在每项考核项目中最多提交2篇(项)代表作品进行参评。
1.学术论文
署名单位要求: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参评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参评者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量化。
刊出时间要求:
参评人提交的论文必须见刊。
论文等级标准:
参见学校科研处关于学术期刊等级的认定标准。
加分标准如下:
类别
科研分值(每篇/项)
T类(N、S)
500
SSCI
60*影响因子
SCI
40*影响因子
A&HCI
30*影响因子
经济研究
120
中国社会科学
80
中国科学
80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60
B类&CSSCI来源期刊
40
B类(非CSSCI来源期刊)
30
CSSCI来源期刊
25
CSSD来源期刊
20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10
其他C类
5
注:
2014年度及以后,非CSSCI源刊检索论文将不纳入评奖成果。
2.咨政建议
在读期间参与完成,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导师以外的第1位序为参评者的咨政建议可量化。
其加分标准如下:
(1)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被中央或国务院采用的成果;(300分)
(2)在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等部委级《要报》上发表的成果;被有关国家部委、省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成果(80分);
(3)被厅局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成果;在省级《要报》上发表的成果(30分);
(4)在市级有关部门《要报》上发表的成果(15分)。
3.专著
(1)属于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国家一级出版社(百强社),排名1-4(教师除外),依次获得分值8、6、4、2;
(2)其它类别的出版社,排名1-2(教师除外),依次获得分值4、2;
4.科研项目
(1)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的,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名5名以内(除参与教师以外),依次获得分值为10,8,6,4,2;没有结题的项目,可参照上述赋分方法按合同书(或申请书)上的排名进行审定,得分需乘以0.5;
(2)参加省级科研课题的,在项目结题证书上,排名3名以内(除参与教师以外),依次获得分值为6,4,2分,没有结题的项目,可参照上述赋分方法按合同书(或申请书)上的排名进行审定,得分需乘以0.5;
(3)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加2分。
5.发明专利
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加20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加15分,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加10分;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加5分。
6.竞赛
代表我校参加政府主办的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分别加10、6、4分,获奖者按1、2、3等级,分别均追加5、3、2分。
参赛人数超过1人,个人得分按贡献大小(学校人事处量化考核标准)分别计算。
7.学术会议
(1)参加由国家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摘要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者(须提供相关报告照片和材料),可获得分值5;
(2)参加由省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摘要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者(须提供相关报告照片和材料),可获得分值3。
8.论文获奖
(1)获得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论文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中论文奖和自然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洋 经济 可持续 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