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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守杰jjfxt06
第6部分证劵法
一、首发股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P213)
1.成立满3年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相关链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2.最近3年稳定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人员独立
(1)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高层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且不得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违规担保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资金占用
发行人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7.持续盈利能力
(1)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8.财务管理规范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财务指标(重点)
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0.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1.法定障碍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12.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P218)。
(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P219)
1.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除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12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
【相关链接】根据《证券法》第223条规定:
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没收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
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案例1】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非金融类企业)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拟发行8000万股,拟募集资金4亿元,其中20%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委托理财。
(2)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分别为8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0万元、1200万元和1200万元。
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0万元、160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000万元、9000万元和11000万元。
(3)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
资产总额为1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为1400万元。
(4)2005年8月,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了重大调整。
(5)乙公司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的董事张某担任甲公司的总经理,甲公司的财务人员王某在乙公司的财务部门兼职。
(6)2007年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005年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7)2007年3月,甲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其控股股东乙公司3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
(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
(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2005年8月调整主营业务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张某和王某在甲公司、乙公司同时任职的事实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并分别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陈某、董事会秘书张某的行为是否对本次增发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101:
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答案】
(1)①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在本题中,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符合规定。
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2)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为2900万元,不符合规定。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额为4800万元、营业收入累计为2.8亿元,均不符合规定。
(3)最近一期期末的无形资产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在本题中,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5000万元)的比例为28%,不符合规定。
(4)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5)①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只是在控股股东乙公司担任董事,并不违反规定。
②王某的行为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中兼职。
(6)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或者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具备发行条件。
(7)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得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分离交易)
(一)一般条件(P219-220)
1.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3.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6.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7.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8.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9.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0.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二)特殊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三)担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2.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4.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
(四)转股
1.转股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2.转股价格
(1)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①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案例2】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分离交易)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和9%,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6%和8%。
(2)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
资产总额为26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04年度至2006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800万元、2000万元和2500万元。
甲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元,年利率为4%,期限为5年。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拟订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后可转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拟订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该转股价格确定之后,在转股期内,无论公司股份是否发生变动,都不再作任何调整。
(4)乙公司为甲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乙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3亿元。
乙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5)2006年1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005年9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6)甲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
根据甲公司与丁承销商签订的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8)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案进行审议后的表决情况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2000万股,赞成票为109200万股,占60%;反对票为72800万股,占40%。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
(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符合条件。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在本题中,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5%和8%,平均为6.2%,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根据本题要点
(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期限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在本题中,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50000万元)未超过甲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40000万元)的40%。
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
③可分配利润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100万元,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1年需支付的利息2000万元。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和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计划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①转股期限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在本题中,甲公司拟订的转股期限为18个月,符合规定。
②转股价格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③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计划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能否不提供担保?
乙公司的净资产额、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4: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①甲公司必须提供担保。
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在本题中,甲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4亿元,因此,必须提供担保。
②乙公司的净资产额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在本题中,乙公司的净资产额(4.3亿元)低于其对外担保的金额(5亿元)。
③乙公司的保证方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
④乙公司的保证范围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陈某、董事会秘书张某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5: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或者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的问题是否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6: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构成实质性障碍。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丁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7: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丁承销商包销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②承销期限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③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8)根据本题要点(8)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的表决是否获得通过?
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4060208: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提案。
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在本题中,甲公司股东大会在表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时,只有60%的赞成票,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
三、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
(一)一般条件(P219-220)
(二)特殊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手写板图示0602-01
手写板图示0602-02
(三)认股权证(P225)
1.行权价格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2.存续期间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解释】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
手写板图示0602-03
3.行权期间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案例3】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和7%;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4%和6%。
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
资产总额为26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04年度至2006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0万元、16000万元和20000万元。
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0000万元,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2)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拟订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为12个月,自发行结束3个月后方可行权。
(3)甲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5%。
(4)2006年1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005年9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甲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
(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的净资产额、可分配利润、现金流量净额、公司债券发行额和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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