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合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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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合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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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合法
劳动合同不合法
篇一: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下面是正确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
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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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
()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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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给您支招:
如何快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给您支招:
如何快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劳动者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劳动者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相应条件,现解析如下: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提出离职,即随时走人,亦无需提前通知。
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方式有如下三类: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与用人单位有协商的可能性,尽量去协商解决。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无意在用人单位做下去的话,那么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而言,留下该劳动者其实也是有害无益的。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该解除权的行使无需经用人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日通知了用人单位,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
即便单位和员工有约定提前通知期的,但因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冲突,一般也是认定无效的。
但实务中关于对脱密期的规定则有一定的争议。
法律并无明文禁止脱密期的规定,依据《劳动法》第22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及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
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等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与职工约定脱密期的。
但需备两个前提条件:
1、专门针对有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对于一般职工不能规定脱密期。
2、用人单位事先与职工有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并约定相应的脱密期。
三、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即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劳动者有权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拖欠支付正常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不休年假工资、未按法律规定支付最低工资等情况,而诸多情况是企业很难避免,很难完全顾及。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
当且仅当因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损害。
劳动者才可以以此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可以不予履行,对已经履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当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人身自由是公民各种自由权利当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企业采取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把劳动者非法拘禁在特定的场所,强迫其劳动,不让他出来,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是非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对于用人单位不顾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对从事危险作业,如采矿工人、高空作业人员等,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强令劳动者进行作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撤离作业场所,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如需提前通知,则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书面形式,且一定要将解除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写清楚。
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
如果单位签收的话,则保留好签收件;如果单位不签收的话,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凭证,并注意在寄出凭证上一定要写清楚寄出的文件名称。
2、在通知期内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积极办理交接,并保留交接单。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的话,劳动者可采取向用人单位发函的形式,告知办理交接的期限,过此期限则不对用人单位负交接不当的后果。
4、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虽然可以达到离职的目的,但若涉及违约,最终仍然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这种违约责任也是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为前提的,与此同时,劳动者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5、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在正确行使解除权的前提下,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篇三:
企业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限内,企业主动解约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况:
1、员工有严重过错,企业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金额:
不支付任何赔偿。
风险指数:
★★★★★
风险来源:
1、事实方面:
员工违纪违法的事实证据不够充足,没有落实。
2、法律及规章制度方面:
法律的宏观风险,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风险,尤其是20XX年后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走民主制定和公示的程序的风险。
2、企业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赔偿金额: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风险指数:
无
3、无过失性辞退:
即员工与企业均无过错,但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企业解除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赔偿金额:
同第2中解除赔偿。
即满1年支付1个月的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风险指数:
★★★
风险来源:
事实依据往往不充分,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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