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操作讲课提纲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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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操作讲课提纲3
岗位设置的具体操作要求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课提纲
刚才,费处长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框架进行了介绍,接下来我给大家谈一谈岗位设置的具体操作。
主要分四个方面。
一是办理岗位设置需提供的材料:
二是办理岗位设置的流程;三是岗位设置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四是近期需要开展的几项工作。
一、办理岗位设置需提供的材料
(一)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1.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岗位设置方案申报函及设置方案;(内容应包括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聘用的办法等)
2.《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一式3份);
3.《江西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
4.省编办关于本单位机构编制包括核定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的相关文件。
超编单位还需提供:
1、2006年工资套改花名册;2、2006年工改后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行政介绍信、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名册、转业军官或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等。
(超编单位是按实有人数设岗,因此要核准实有人数)
(二)首次岗位聘用备案
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样本以及省人保厅核准盖章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2.使用“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生成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各一式3份)以及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可使用U盘也可通过系统自带的“在线上报”功能上报;
3.2006年工资套改花名册以及2006年工改后晋升了职务人员的工资变动表,2006年工改后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行政介绍信、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名册、转业军官或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等;
4.岗位层级、类别发生变化的人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聘用管理岗的需提供任命(聘用)文件;
聘用工勤岗的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考核评审表;
聘用专技岗的需提供符合岗位级别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批复文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发生变化的,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工勤人员转换岗位的需携带本人档案、个人申请;
(三)岗位设置方案变更
1.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岗位设置方案申请变更函及变更后的设置方案文字材料;
2.使用“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生成新的《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一式三份);
3.变更要符合赣办字[2008]17号文第28款规定:
即事业单位分设、合并,事业单位编制数额增减以及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日常岗位聘用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省直单位日常岗位聘用备案的范围包括三类:
一是新进人员;二是工勤转岗人员;三是事业单位五至八级职员岗位、二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三级工勤岗位的聘用。
提供的材料有:
1.使用“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生成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各1份,备案表只需打印有变动人员)以及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可使用U盘也可通过系统自带的“在线上报”功能上报;
2.变动人员符合新岗位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同第二条第4款);
3.新进人员还需提供行政介绍信、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名册、转业军官或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等材料;
4.有减员的,在“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中先移出备案再删除,同时提供减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专门来办理,可和其它业务一起申报。
(五)特设岗位设置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江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备案表》;
2.使用“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可使用U盘也可通过系统自带的“在线上报”功能上报。
使用系统录入人员信息时,要勾选“特设岗位人员”选项。
3.符合新岗位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同第二条第4款)。
二、岗位设置的办理流程
单位呈报
事业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批、岗位核准、人员备案除工作时限要求不同外,基本上都是按上述流程进行。
三、岗位设置中容易遇到的问题
(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问题。
1.主系列岗位设置问题。
事业单位一般都有作为其主系列的岗位,如医院的卫生系列、高校的教师系列、科研院所的研究系列等。
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应该优先保证其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一般来说,主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要高于辅系列岗位的等级。
如:
某省直单位幼儿园其主系列应为教师系列,但单位想将专技岗位最高的副高七级岗位聘任高级会计师,这是明显不合适的。
2.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能否聘任专技岗的问题。
按照赣办字[2008]17号文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条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才能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
但对于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单位应及时组织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如没有及时认定的,各单位可在试用期满后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岗位等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0号)要求,先按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定级工资待遇(先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备案,比如:
大专定十三级,本科定十二级,硕士研究生定十一级)。
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再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特别是有职业准入的必须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后才能聘任。
3.关于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问题。
近期,我厅专技处印发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照目录。
(赣人社发2012]93号),汇总明确了取得职业资格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须通过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同时,有些职业资格必须经注册后才能聘任,有些必须符合相关的任职规定才能聘任。
如管理咨询师通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继续教育学时满足要求的可直接聘任经济师或会计师。
但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软考),除外语、继续教育学时满足要求外,还要符合《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任职规定:
即工程师需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4.关于外语及计算机免试与继续教育问题。
外语、计算机免试以及继续教育的要求,我们已经收录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文件汇编中了,请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属于超龄免试的,请提供身份证或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野外工作免试的,应属于地质、采矿、勘探、水电站施工、水文勘测、外海远洋轮上工作等专业技术岗位,且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复印件。
(二)关于管理岗位领导岗位职数问题
管理岗位领导职数的配备是要严格执行省编办的有关规定。
今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配备,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抓好落实。
具体来说:
根据省编办关于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的相关规定,设党委的单位,可以核定正职2名(党政各1名),不设党委的配1名行政正职,一般不配专职书记。
其中:
未明确内设机构的,厅级事业单位五级职员岗位不超管理岗位总数的10%,六级职员不超过岗位总数的20%,七级和八级职员不超过30%。
处级事业单位,七级和八级职员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
我们在岗位设置审核过程中,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执行这一规定,但也有部分未设党委的单位配了专职书记,还有少数单位违反规定,超出较多职数配备领导,有的是提拔任命调研员、副调研员的,有的是单位副职括号正处级的,等等,这些情况都不符合规定,事业单位不能设置非领导职务。
当然,国家正在研究试点事业单位职员制,着手解决管理岗位的上升通道问题。
(三)关于调入工勤人员的岗位聘任问题
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工勤人员在原单位聘为技师,而现单位没有空缺或未设置技师岗位的,可聘用到高级工岗位,并按新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原单位聘在高级工及以下岗位的,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按原聘岗位聘用,并保留原聘岗位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当然调动的前提是单位总体工勤岗位数的空缺。
(四)退伍士兵安置定岗问题
退伍士兵安置属于政策性安置范畴,可以超岗位安置,但在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考核前,暂按调入单位同等条件初级工进行岗位聘用,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符合晋升较高技术岗位等级条件的,可在两年内申报相应岗位等级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在相应等级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如:
今年考工政策中,我们明确:
新安置到工勤岗位,首次参加地方工勤考核的退伍士兵,工作年限满7年可申报中级工,满12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只有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即我们所说的“大中专毕业生士兵”,退伍安置可直接聘任到管理或专技岗位,其他退伍士兵一律要先聘任到工勤岗位。
(五)实际办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1.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复印件需经主管部门人事处盖章确认;
2.报送数据尽量用U盘上报(网上报送数据,登录、下载速度较慢),如当次数据未及时上报,下次报送应携带未备案人员的人员备案表;此外,人员调出的单位尽量等调入的单位人员备案完毕后,再删除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已升级到2.7版本,这次升级变化较大(详见2.7版本升级内容),增加了人员一览表、人员备案表排序,学历和学位分开,数据上报和接收中添加了调入调出审核等功能。
请大家升级后,补填学历、学位以及资格获得时间等内容;
4.每周一、三全天为对外办公时间,请各省直单位尽量在这一时间段内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调配等业务。
四、近期需要开展的几项工作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调整工作。
近期,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考了安徽、浙江、河南、湖南等6个省市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在广泛征求各行业、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进行了细化和部分调整。
详见《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2号)。
主要是调整了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的高级比例,同时按照文化、农业、林业、水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行业进行了重新分类等。
具体调整是:
1.调整了“其他成人院校(含设区市级教育学院、电大、党校等)”和“县(市、区)级党校”的高级比例。
将“其他成人院校”原来正高2%的比例调整为3%;副高18%的比例调整为22%。
同时在“县(市、区)级党校”设置了1%的正高比例。
2.自2012年起,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开始正高职称的评审。
为了加强我省职业技能教育队伍建设,我们在技工院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中分层次设置了2-5%的正高岗位。
3.按照国家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今后中小学将设置正高级岗位。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我省四个设区市展开,首次评审的中小正高级教师总数为32人。
鉴于国家关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结构比例的指导意见尚未出台,我们参照兄弟省份的试点经验,结合我省小学特高级教师评聘矛盾的实际情况,在适当调高副高比例的同时,将中、小学、幼儿园正高比例分层次设置为0.5-3%。
4.省级医院高级比例由25%调整为30%,正高由5%调整为8%、副高由20%调整为22%。
5.设区市级医院正高由3%调整为5%。
6.县级医院正高由1%调整为3%,中级由40%调整为45%。
7.乡镇卫生院设置正高岗位,比例为1%,中级由35%调整为40%。
8.针对省直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层次较高,且近几年引进了大批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偏紧的情况,我们借鉴兄弟省份好的做法,增加了“设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并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可提高1-5个百分点”的规定。
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高级结构比例设置的业绩导向,也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9.近年来,在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按照赣人发【2008】13号文件很难适用恰当的比例,如各单位机关后勤中心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如何确定,一些培训中心、信息中心适用何种比例等。
因此我们参照外省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新设定了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省直各事业单位如确需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可依据该文件申新变更岗位设置方案。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按规定上浮的高级比例百分点,按省级正副高1:
4,设区市级为1:
5.7,县级为1:
9来进行分配。
如,某医院是省里的三甲医院确定高级可上浮3%,按1:
4的比例,正高能上浮的比例为0.6%,副高上浮为2.4%。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级后的聘任工作
由于以前高级工的晋升没有比例限制,这导致我省高级工的比例远远超出了25%的比例,有的单位高级工的比例甚至达到了100%。
这种现状使得工勤岗位的设置矛盾突出,中级工的晋升问题更是矛盾尖锐。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
在今年工勤人员考核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
一是单位未超过结构比例且有空缺岗位的,按照在本职业、本岗位满5年申报高一等级。
二是单位超过结构比例或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
在本职业(工种)满10年并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在本职业(工种)满20年并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
因此,对于工勤晋升考核中取得中级工和高级工资格的人员,如果单位没有空缺岗位,也可凭考核评审表及等级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技师从聘任备案的下月兑现工资,其他从2011年10月兑现工资。
附表:
1.江西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
2.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3.岗位设置说明书
4.江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备案表
5.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首次聘用使用)
6.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正常化后管理册中使用)
江西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规格
经费形式
单位主体岗位
编制数
内设机构数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
个数
名称
在册正式职工人 数
管理人员:
人
专业技术人员:
人
工勤人员:
人
“双肩挑”
人员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办事员
正
高
副
高
中
级
初
级
员
级
高级技师
技
师
高级工
中、初级工
普
工
三类岗位设置情况
管理岗位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比例
填表说明
1、单位规格按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的填写。
2、单位主体岗位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种。
3、在册正式职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数+管理人员数+工勤人员数-“双肩挑”人员数。
4、此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作为岗位设置方案附件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
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单位规格
编制数
正式职工人数
岗位总数
单位主体岗位(□专业技术□管理□工勤)
管理岗位
比例
等级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数量
比例
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
比例
层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比例
数量
数量
等级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比例
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
比例
层级
技术工
普通工
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数量
比例
数量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
此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各留存一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岗位设置说明书
岗位名称
工作部门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任务
岗位工作标准
岗位聘用条件
江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备案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特设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岗位设置时限
开始时间:
年 月
结束时间:
年 月
设置原因
聘用
人员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
毕业
时间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类别
原聘岗位名称
原聘岗位等级
受聘特设岗位后工资待遇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人事部门核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各留存一份。
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首次聘用使用)
单位盖章:
年月日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政府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序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最高
学历
毕业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任)情况
拟聘岗位等级
备注
岗位和等级
起聘时间
1
李明
男
填写现已兑现工资的岗位,即工资套改表中的“现聘岗位”
填写首次聘用并兑现工资的岗位和等级
填正式报送政府人事部门备案时间。
双肩挑人员注明兼任的岗位,转岗人员注明“转岗”。
2
李明
男
院长(正处)
五级职员(院长)
2009.7
兼任副高五级(副教授)
3
李明
男
正科
七级职员
2009.7
4
李明
男
科员
九级职员
2009.7
5
李明
男
教授
正高三级(教授)
2009.7
兼任五级职员(院长)
6
李明
男
副教授
副高五级(副教授)
2009.7
7
李明
男
讲师
中级八级(讲师)
2009.7
8
李明
男
助讲
助理十一级(助讲)
2009.7
9
李明
男
高级工
九级职员
2009.7
转岗
10
李明
男
中级工
技术工四级
2009.7
11
李明
男
普通工
普通工
2009.7
注:
“双肩挑”、“转岗”以及“岗位等级发生变化(专技岗指高中初级岗位发生变化)”人员须单独填报,其他人员分岗位类别,按等级由高到低填写。
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正常化后管理册中使用)
单位盖章:
年月日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政府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序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原聘岗位等级
拟聘岗位等级
备注
岗位和等级
起聘时间
岗位和等级
起聘时间
1
李明
男
同上表“拟聘岗位等级”格式填写
同上表格式填写
同上表格式填写
同上表格式填写
同上表格式填写
2
李明
男
六级职员(副院长)
2005.7
五级职员(院长)
2010.7
兼任副高五级(副教授)
3
李明
男
六级职员(副院长)
2005.7
正高四级(教授)
2010.7
转岗
4
李明
男
七级职员
2005.7
六级职员(副院长)
2010.7
5
李明
男
九级职员
2005.7
八级职员
2010.7
6
李明
男
正高四级(教授)
2005.7
正高三级(教授)
2010.7
7
李明
男
副高五级(副教授)
2005.7
正高四级(教授)
2010.7
8
李明
男
中级八级(讲师)
2005.7
副高七级(副教授)
2010.7
9
李明
男
助理十一级(助讲)
2005.7
中级十级(讲师)
2010.7
10
李明
男
技术工四级
2005.7
技术工三级
2010.7
省人保厅审核意见:
经办人:
领导签字:
注:
“双肩挑”和“转岗”人员须单独填报,其他人员分岗位类别,按等级由高到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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