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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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合同范本
代建合同范本
篇一:
代建合同范本
XXXXX工程
代建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XXXXX工程
业主:
XXXX
代建单位:
XXX
签约时间:
XXXXX工程
代建服务合同
业主:
XXXX
代建单位:
XXX
XXXXX工程实行代建制。
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由XXX中标,代建单位已从技术和法律上全面了解和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代建的权利义务,认为能够代表业主行使代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代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对项目进行管理。
在代建期限内代表业主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代建权,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业主、代建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节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1.1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项目”:
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XXXXX工程。
1.1.2“工程”:
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XXXXX工程。
1.1.3“业主”:
。
1.1.4“代建单位”:
指接受业主委托,具体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主体,本合同指:
“XXX”。
1.1.5“第三方”:
指除业主、代建单位以外,合同上下文要求的、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实体。
1.1.6“代建部”:
指代建单位组建的实施代建业务的组织。
1.1.7“项目负责人”:
指经业主同意,由代建单位任命的代建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1.8“代建的正常工作”:
指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代建合同,代表业主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所实施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1.1.9“代建的额外工作”:
指正常工作以外或非代建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1.10“日”:
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1.1.11“月”:
指1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除非实际上为一完整的公历月。
1.1.12“年”:
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
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
1.1.13“总工期”:
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期限。
1.1.14“缺陷责任期”:
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开始,到约定的时间止。
1.1.15“缺陷责任”:
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XXXXX工程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因使用不当除外),由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1.16“批准”:
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批准。
1.1.17“书面形式”:
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1.18“本合同”:
指本合同文件(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改和补充)。
1.1.19“临时追加用款”:
指使用不可预见费的用款。
1.1.20“外部关系”:
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1.21“政府行为”:
指政府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决策和政策作重大调整,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
1.2本合同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均应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订和补充。
1.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1.4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节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每一份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依次以排在前面的为准,同一份文件因发生修改而出现时间有现后的,以时间在后该份文件为准。
2.1.1委托代建合同
2.1.2中标通知书
2.1.3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2.1.4投标书及其附件
2.1.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以上述优先顺序为准。
以上文件是指业主和代建单位之间的协议和文件。
第三节代建内容
3.1工程概况
3.1.1工程名称:
XXXXX工程。
3.1.2工程地点:
。
3.1.3工程规模:
。
3.1.4资金来源:
。
3.1.5工程进度:
。
3.1.6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确保达到省样板工程(符合竣工备案制的有关规定),争创鲁班奖。
3.1.7投资目标:
由代建单位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投资总概算后报业主,经业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后作为本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
3.1.8安全文明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3.2代建模式
3.2.1合同生效后,代建单位作为XXXXX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单位,代理业主
行使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2.2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组织投资、设计、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预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在业主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勘察、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项招投标工作。
3.2.3根据公开招标确定的结果,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由代建单位下属单位XX公司负责,监理单位的工作视为代建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任何的疏忽和责任均视为代建单位的疏忽和责任。
3.2.4代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行使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按期交付使用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
3.2.5代建单位应按照中国现行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等现行法律法规对本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广州市建设部门、业主及其他政府有权限部门的监督。
3.2.6代建单位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总投资如少于业主和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投资总概算,业主可从节省的资金中提取适当的奖励费奖励给代建单位。
3.2.7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合同生效10天内,代建单位应向业主提交代建服务费总额10%的国内银行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3代建范围及期限
3.3.1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
收合格后满两年之日止。
3.3.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4代建工作内容
3.4.1代建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由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方案选择及对外商务谈判、深化设计、项目建设策划、工程报建、初步设计报审、工程监理(含工程结算初审)、招标及设备采购管理(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及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完成,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1)前期工作管理
(1)办理建设用地的征用及相关的征地手续,并最终领取土地使用证。
篇二:
建设项目代建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年月日
第一部分代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建设模式:
全过程代建从开展办理用地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组织项目可研、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金额:
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2、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4、进度控制目标:
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工期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四、代建服务费
取费费率:
%;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
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人民币。
最终代建服务费=经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取费费率(代建期间代建服务费率固定不变)。
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暂以项目投资估算人民币万元作为计费基数。
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为准,调整代建合同总价。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合同协议书和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附件
6、招标文件及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必要的协调服务。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十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十、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邮编:
账号:
电话:
银行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实施代建的项目。
(2)“甲方”本合同具体为。
(3)“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单位”是指。
。
。
。
(5)“代建管理机构”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年”:
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
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
(11)“缺陷责任”:
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本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尝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2)“批准”:
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
(13)“书面形式”:
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4)“外部关系”:
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5)“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6)“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程度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代建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乙方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批意见。
甲方有权审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有权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有权约请使用单位对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
第九条甲方有权参与设计审查,对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具体按甲方另行制订的相关办法执行。
乙方权利
第十一条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建期内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招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代建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获取奖励金。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
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审批或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具体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下述分类办法办理:
篇三:
代建合同(标准)
建设
项目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委托方:
代建方:
项目代建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代建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项目代建方式
我公司将采用全过程代建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其内容如下:
(一)、前期工作阶段代建主要内容
1、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水保、环评等行政许可手续;
2、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等工作,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3、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
4、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主要内容
1、组织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
作;
2、组织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与施工单位、主
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3、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办理资金申领手续;
4、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
前各项报批手续;
5、组织项目施工,负责办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
手续;
6、组织项目中间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7、组织项目竣工结算、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8、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
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编制并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三、项目投资控制金额
1、以审计通过的根据施工图纸编制的预算为准。
2、施工图纸须经甲方确认。
3、政府相关部门规费及垄断企业的服务性收费按实追加。
4、其他追加预算情况按通用条款执行。
四、项目计划工期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项目总建设工期为日历天
2.工程施工进场前期为日历天,桩基开始至项目竣工
竣工验收为日历天。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
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代建管理费
1.代建管理费构成
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
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
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
2.代建费取费
按工程项目投资控制金额的%计算。
七、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
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
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九、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
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
义:
(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3)“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的代建工
作。
(4)“附加工作”是指:
①甲方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
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甲方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5)“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甲方原
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6)“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7)“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
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8)“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
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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