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住宿生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23371373
- 上传时间:2023-05-16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07KB
高中住宿生管理办法.docx
《高中住宿生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中住宿生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中住宿生管理办法
XX高中住宿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为落实住宿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达到完善宿舍管理目的实现教育学生的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都依本办法执行。
生管科负责策划、落实、督导并执行学生宿舍下列事项:
1、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服务和教育及有关表册汇整、分析与呈报。
2、住宿学生行为的督导、检查、督促与奖惩的提报。
3、学生宿舍安全措施的执行与建议。
4、学生宿舍各项设备维护、修缮补充等申请事项的监督与验收。
5、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方案的拟定、执行和评估。
第三条住宿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住宿,因故不能住宿、午休或上晚自习时,须办理请假手续。
(有关住宿和晚自习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学校对住宿生管理实行奖扣分制度,每次有扣分时,都将会接受教育和辅导,违纪扣分超过3次者(含三次)时,将作退宿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住宿生资格。
第五条学校为住宿生提供生活必须的设备设施,及设备设施的修缮、维护、保养暨公共环境清洁等事项。
学生损害或遗失宿舍公物,应负赔偿责任。
(设备设施清单和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床位分配及入住
第六条新生报到注册后,由学生申请经班主任、年段推荐,最后由生管科按班级和年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分配房间和床位。
第七条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禁止私自调换;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宿舍或床位,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及生管科同意签字后方可调换。
第八条下列学生不具备住宿资格:
1、曾经住宿,因违反规定受学校取消住宿生资格处罚的。
2、患有法定传染病(需隔离治疗者),曾经患有或患有精神性或心理性疾病者,不得住宿。
3、因伤害他人、偷取他人财物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因个人习惯严重影响到宿舍其他成员权利的,不予住宿。
5、携带或制造威胁宿舍区安全的管制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一律取消住宿资格。
6、私拉私接或改造宿舍区设施功用的且不予整改的。
第九条住宿学生进住时应缴验学生卡、住宿申请表,提供本人及家长相关信息,并配合完成门禁系统完成授权。
第三章宿舍开放与关闭
第十一条宿舍区大门开放、关闭时间
一、宿舍区开放时间:
上午:
6:
10开—7:
30(关闭,所有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区)
中午:
11:
45开—12:
50(关闭)
午休时间12:
50—14:
00
下午:
13:
30开—14:
10(关闭,所有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区)
傍晚:
17:
30开---19:
00(关闭,所有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区)
晚上:
A栋22:
20开—23:
10(关闭)
B栋21:
20开—22:
40(关闭)
C栋21:
20开—23:
10(关闭)
以上各栋开门时间前要进入宿舍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或晚自习值班老师签名的请假条,先在保安处登记然后到生管老师处签完名并上交请假条后才能进入宿舍。
周六、周日A、B、C栋均为22:
10关闭。
周日返校宿舍区15:
00开启入住,此时间前不得进入。
二、中午12:
50—14:
00、晚上19:
00—21:
30、深夜23:
00至次日早上6:
30禁止任何学生进出宿舍大门,特殊情况需认真做好登记制度,不登记者门卫有权阻止。
三、非全住宿的午休生只允许在中午午休时间段进入宿舍楼,其他时间段为了管理和安全禁止进入宿舍楼。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者必须持班主任签名的证明并做好登记,保安和生管允许后才能进入并且不能长时间滞留在宿舍区。
否则作违纪处理。
四、非本栋住宿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如确需进入需得到物业主任或生管科同意并通知门卫报案后方可进入,否则作违纪处理。
第十二条非开放期间进入学生宿舍
1、学生在上课期间或夜间自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宿舍,如遇生病需进入宿舍休息者,需班主任或校医证明方可。
2、课间休息时需进入宿舍的学生,必须有学生处发给班主任的进出宿舍凭条。
在门岗值班处出示证件进行登记。
进入宿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如有超时,需通知楼层生活老师;如遇寻衅滋事的学生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宿舍开放与关闭时间如需临时调整,则按照学校通告执行。
第十四条遇到法定假期时,法定假期正式开始前一天和法定假期最后一天(正式上课前一天),宿舍的开放与关闭参照星期五和星期日的开放与关闭时间。
第十五条学期结束后迁出:
闭学式举行后的次日18:
00,学生宿舍关闭。
假期期间,务必带走个人用品,否则如有损坏、丢失,后果自负。
寒假、暑假学生宿舍关闭,不对学生开放。
第四章作息时间及查房时间
住宿生作息时间:
日期
时间
说明
周一至周五
6:
10
起床
6:
10-7:
25
早餐
7:
30
生管老师查房,学生离开宿舍上课。
7:
30-11:
45
上课时间(宿舍大门关闭),住宿生一律不准回宿舍(生病除外)。
11:
45-12:
50
午餐,宿舍大门开放(宿舍保持安静)。
11:
50-14:
00
午休时间,
14:
10
生管老师查房,学生离开宿舍上课。
14:
10-17:
30
上课时间(宿舍大门关闭),学生一律不准回宿舍(生病除外)。
17:
30-19:
00
晚餐及课外活动时间,宿舍大门开放。
19:
00
生管老师查房,学生离开宿舍上晚自习。
19:
00-21:
20
晚自习(宿舍大门关闭),住宿生离开宿舍自习。
21:
20-22:
45
自由活动时间(宿舍大门开放)。
22:
45
宿舍大门关闭,住宿生回宿舍(生活老师查房)。
22:
30
熄灯、静音--休息。
星期五19:
00
高一、高二住宿生离开宿舍回家
周六
全天
宿舍大门关闭
周日
15:
00前
宿舍大门关闭
15:
00-22:
10
宿舍大门开放
22:
10
宿舍大门关闭
生活老师晚住宿查房制度
1、晚22:
00以后对高一、高二人员进学点名,应做到签到人数、点名人数及住宿登记人数的一致,禁止出现不请假而在外留宿的情况,如有发现应及时联系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同时汇报给值班教师,并做好工作记录。
2.22:
30以后对高三住宿人员进行点名,内容同高一高二一样。
3.0:
00以后配合宿舍岗保安人员对宿舍区的限电工作,限电后检查有无宿舍夜谈,并做好工作记录。
4.1:
00后再次巡视宿舍区,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五章住宿生晚自习、住宿请假
第十六条 请假流程
1.住宿生请假须先到生管科领取请假表
2.填好后由班主任核实签字再到由段长签字核准
3.再到生管科办公室盖章存档批准
4.最后将请假表交给楼层生管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住宿生请假分:
病假、公假、事假:
1、病假:
病假要有医生证明(或看病病历),学生本人的请假条和班主任的签字,记录后即可请假;
2、公假:
如有学校老师组织上课或其他活动,不能参加晚自习或住宿时,此种情况请假的为公假,请公假时必须要有负责组织活动老师签名的假条、联系电话,核对后方可按请假流程请假;
3、事假:
事假须由住宿生本人在当天16:
30前到生管办公室进行请假登记,经老师与班主任、家长电话核实,家长同意,或凭家长签名(特殊情况可由班主任签名)的请假单(经电话核实),方可按请假流程请假;
第六章住宿规定
第十八条内务卫生要求:
1、衣柜物品:
毛巾杆上挂擦手毛巾,铁架外侧放置拖鞋,里侧物品整齐摆放, 脸盆放置桶上摆放于铁架下方,柜内物品挡板拉上。
2、床上用品:
枕头置于被上,被子叠好摆置朝阳台一端;厚棉絮夏天不用时务必存放于衣柜顶部的储备柜内或放置家中。
3、床下用品:
行李箱靠墙整齐摆放,
4、清洁用品:
(1)垃圾篓:
值日生早上7:
00,中午13:
50之前倒垃圾,清洗垃圾篓。
禁止把垃圾扔到走廊,或从阳台扔垃圾。
(2)拖把、扫把、撑衣杆置于阳台洗漱架旁(靠阳台玻璃门一侧),阳台地面不得摆放其它杂物。
(3)脸盆、拖把、扫把、拖桶、衣物等不得置于防盗网上。
5、其他物品:
(1)衣物浴巾:
衣物和浴巾务必统一挂在晾衣杆上,需清洗的则放在桶内。
(2)衣柜上方:
严禁摆放行李或杂物。
(3)洗漱架:
清洗干净,口杯洗漱用品整齐摆放。
6、各寝室必须每天对室内、阳台、及卫生间进行清扫,具体分为7:
00和 13:
50之前各一次,值日生负责关水关电、倒垃圾及室内保洁工作。
第十九条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进行作息,不得迟到早退,严禁串宿、夜不归宿。
2、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内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如:
随意走出宿舍、串房、说话、吵闹、洗漱、冲凉、洗衣服、打电话、开小灯、娱乐、游荡、聚众等)。
3、不得故意破坏宿舍公共财物。
(如:
踢、撞宿舍门、私自改动宿舍空调电路、在墙壁涂鸦等)
4、在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
5、不得在寝室内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类的体能锻炼活动。
6、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带入宿舍区。
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7、严禁移动、更换和增删电源线、插座和电器设备。
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
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8、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9、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10、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缺宿,若因病、事需要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
11、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
12、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领导、老师、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章退宿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办理退宿:
1、休学、退学、转学
2、毕业
3、依本办法勒令退宿者
4、患有法定传染病(需隔离治疗者),曾经患有或患有精神性或心理性疾病者,不得住宿
5、其他应该退宿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办理退宿时,应腾空床位,依下列各款规定办理。
1、缴还公物。
2、勒令退宿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第二十二条退宿学生,应于退宿手续完成或勒令退宿确定后次日迁离宿舍;除特殊原因经生管科同意暂住外,逾期未迁离者,经劝导无效时,会受到强制执行,若抗拒执行者,由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
第二十三条毕业学生于高考结束后两日内迁离宿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迁离宿舍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核准后办理留宿。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23:
00后突发事件处理:
如有突发事件由当班生管老师或兼职生管老师或宿舍大门岗保安员处理。
第二十五条维修:
宿舍物品损坏需要维修到生管办公室登记(一般维修当天解决)。
第二十六条清洁员于每天6:
30-10:
30、14:
00-16:
00清洁宿舍公共区域。
第二十七条 每学期按上级要求或医务室要求定期进行消毒和四害灭杀。
第二十八条开门窗通风时间:
每天7:
40-10:
30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为维护住宿学生安全,禁止异性互串宿舍。
第三十条为培养住宿学生定时作息及节约能源的良好生活习惯,学生宿舍水电依公告时间供应。
第三十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环境安宁,除由本宿舍住宿学生,申请借用场地举办舍务有关活动外,其它任何团体或个人,需向生管科申请。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进住宿舍期间表现优异,并符合本校学生个人奖惩办法规定者,由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报请学校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厦门六中负责解释实施。
XX高中生管科
2020年8月20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中 住宿生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