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天鸿购物广场家居项目消防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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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天鸿购物广场家居项目消防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衡水天鸿城市购物广场(家居)项目消防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
HBGC-JJ002
招标单位:
衡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6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附表
项号
项目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衡水天鸿城市购物广场消防工程
2
工程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大庆路以北、榕花大街以西
3
工程简介
天鸿城市购物广场项目位于衡水市大庆路以北、榕花大街以西,是衡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自持大型商业城市综合体项目,主要经营业态:
超市、百货购物中心、餐饮、影院、高端家居产品等。
4
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内的消火栓、喷淋、防排烟、消防报警及控制工程安装施工、防火卷帘工程消防系统联动及部分设备、材料供应及验收、保修;(总包单位负责主体结构内的配管及预留预埋施工)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项目全部消防系统检测与验收,包竣工验收及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5
资金来源
自筹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壹级消防专业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合格(确保衡水消防部门的检测验收合格);
8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31日。
总工期:
60日历天。
9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10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不分标段)。
2013年10月13日15:
00前交纳,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1
考察现场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2
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人于2013年10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谈判文件发至各投标人邮箱
13
投标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质疑提交
2013年10月10日12:
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纸质或采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将质疑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及时电话通知招标人,过期不予受理。
15
领取答疑
地点、时间
地点:
招标单位采用电子邮箱发送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时间:
2013年10月12日17:
00前发送
16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一份
1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衡水市人民西路衡百国际9楼地产事业部
19
投标截止日期
时间:
2013年10月14日12时00分
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
21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人:
王玉玲电话:
0318-
一、投标文件组成
商务标
第一部分投标书
1)对招标文件内容认同程度声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第二部分商务报价
1)投标函
2)唱标单
3)报价汇总表
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综合单价分析表
6)设备计价表
7)主材单价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技术标
第一部分技术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综合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b.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新设备的应用
c.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d.劳动力安排计划
e.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h.工期:
总进度工期安排及进度网络图、进度节点控制阶段划分及节点完成时间总工期及节点工期的控制及保证措施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构图;
b.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e.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劳动合同。
第二部分综合说明
1)投标申请说明书,投标人一般情况,年营业额数据表;
2)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3)类似工程经验;
4)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
5)技术条款偏离表
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之前以电汇的形式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完毕后凭银行汇款凭证(用途需注明投标保证金)向衡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提交方式:
电汇(其他方式均不予采用)
公司名称:
衡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衡水河东支行
账号: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直接退回投标人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9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2、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其他说明
1.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除因设计变更、招标人主动提出的调整外,清单项目不再增加。
2.工程量清单应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该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水电费、验收费、资料整理费、检(试)验费(规定由招标人缴纳的除外)、装卸费、运输费、采保费、保险、成品保护费、工序穿插降效费、洞库施工费、开洞、封堵、开槽及安装套管费用、消防泵等设备接火费、超高费、深化设计费、竣工保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并考虑涨价因素及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合同实施期间除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的调整外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总包服务费不计取,招标人承担。
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工程量、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如认为工程量清单有偏差可在答疑有效期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表”中所列的材料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
“主要材料表”中所列材料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价格一致。
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试(检)验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合价应为主材费和安装费的合计(设备费应计入设备计价表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只计取设备的安装费用)。
安装费用应包括本说明文件2条规定的除主材外的全部费用。
5.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6.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7.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以中档产品为原则,其中主机采用海湾品牌,阀门采用晋州汇源、天津大站,消防泵采用上海康大、上海凯泉,风口、防火阀采用山东格瑞德、靖江或山东亚太,且产品必须具有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材料准用证/或产品备案登记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
全部设备及主要阀类需提供产品样本。
产品样本可以单独装订,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投标文件可根据厚度自行装订。
9.投标方在工程中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材料,对禁止或废除的材料不得使用,同时招标方拥有根据现实情况调换工程材料的权利。
10.施工现场的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提供接入点,投标人承担费用,该费用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施工期间水电费用投标人根据与总包的约定向总包单位缴纳水电费用。
11.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全面,投标人方应按设计文件及规范规定,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其费用。
12.因设计变更增加项目的材料,不在“中标价”所列的材料表内时,由招标方依据第4条规定签署材料价格认定单认定的材料价格。
13.工程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费用,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项目投标人可以单独列项或将其费用包含在已有清单项目内(需单独注明)。
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有遗漏的项目,须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否则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合同单价”指双方根据甲方选定的材料材质、设备型号及施工要求确定的本合同货物单价,此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合同款”指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本合同货物”指合同中的货物及其全部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并且包含它们的包装、运输直至运抵工程现场的服务。
“技术服务及培训”,指在合同货物的安装、检验、调试、验收、操作、维修方面,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协助及相关技术培训。
“现场”指将要进行本合同货物安装施工的地点。
质保期,指天鸿城市购物广场(家居)项目验收合格之日。
在此期间乙方保证合同货物正确和稳定地运行,并且负责修理或消除货物发生的任何故障。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时间补偿的要求。
二、合同范围、承包方式、工期要求
合同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资料整理、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通过功能检测(包含消防及建设主管部门收取的消防检测费、电气检测费)及通过消防验收。
总分包施工界面划分:
消防工程的预留预埋等由总包负责,其余均由乙方施工。
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消防验收中一切消防资料的整理和报验(非乙方施工部分的专业资料由施工方整理齐全、交乙方整理归卷),并确保通过相关验收及备案。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项目全部消防系统检测与验收,包竣工验收及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消防工程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并交付使用。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日历天,含消防检测验收时间。
消防验收完毕不得晚于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前两个月。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不包含前期消火栓箱预留预埋工期)
三、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
合格。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图纸设计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有关标准规定等要求。
四、合同价款及综合单价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
、合同总价即乙方年月日所投报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投标总价;综合单价依据此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表中的子项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
全费用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水电费、验收费、资料整理费、检验试验费、装卸费、运输费、采保费、保险、成品保护费、工序穿插降效费、洞库施工费、开洞、封堵、开槽及安装套管费用、超高费、深化设计费、消防泵等设备接火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并考虑涨价因素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
总包服务费不计取,发包人承担。
该单价不随政策调整及市场波动而变化,并作为结算的依据,中标的综合单价除双方同意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各系统的报价包括各个系统的设计费(包含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培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管理、利润、规费、税金等直至系统达到正常运行和保修、售后服务的的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如果乙方报价中有缺项(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签证除外),即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
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对原方案再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的程度必须达到甲方满意及消防验收标准,并经甲方批准方可实施。
、二次装修过程中,涉及到管道、设备等移动均按中标时综合单价执行。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履行甲方的职责。
(2)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中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3)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工程款。
(4)甲方在收到乙方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5日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5)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五套施工图。
(含精装两套)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派驻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履行乙方的职责。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保证驻场,每发现一次不在现场罚款贰仟元/次。
(2)合同签订后据工程进度,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局部深化设计施工图叁套,经甲方
批准后开始施工。
(3)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及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对施工场地内环境维护、空气质量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负责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
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的丢失、损坏,乙方自费修复完善;如甲方提出需特殊保护、特殊要求的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如乙方责任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做好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的汇总,工程竣工后14日内将竣工资料报甲方(原件两份复印件一份),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叁千元违约金。
(8)乙方承担其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如乙方责任时,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费用,根据每阶段工程水表、电表实际耗用数及怡水园商城项目施工水电费价格进行结算,由甲方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前,将水电费扣减。
(10)一切手续、扰民、周边关系协调等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施工中如涉及配合项目,乙方必须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为其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12)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非乙方
责任时除外)。
(13)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出施工现场,费用由乙方自理。
(14)当工程交付时,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自己的设备、材料、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
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甲方有权自任何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或依法向乙方索取。
(15)乙方负责本消防工程的所有图纸的深化设计,其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原设计单位审核,因其设计原因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共同确定现场布置方案(如管道走向、标高等),并签
字确认,否则因相互交叉施工造成的返工、工期延误等费用发包人不予承担。
(17)技术培训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或之后,乙方应对甲方技术、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直至甲方技术、操作维修人员能具备独立操作和必要的调整维护技能。
六、隐蔽工程验收和重新检验: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在隐蔽前48小时通知甲方现场负
责人参加。
验收合格,甲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
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自费修改后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且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
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检验
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
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材料供应: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应选用主流品牌中档以上产品,还需满足消防产品备案要求。
以上材料设备的价格、质量、规格、品种和材质必须按设计文件要求并由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
如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未按设计文件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决定自行供应或限价,甲方供应材料按投标价找补差价。
、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或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并满足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单。
对于进口产品承包方还应提供商检、海关等有关证明。
乙方对用于工程的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进场后应在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代表共同在场情况下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应有文字记录和三方代表签字。
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合格后方可使用,按相关规定需要做复试的材料必须经复试合格方可使用,复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因运输造成的材料损失或破损,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实际施工中用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价格、生产厂家和品牌必须经甲方审批后使用。
未经甲方审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全部工程安装完毕支付合同总价的30%;
、整体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后(取得当地消防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0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并移交甲方后进行结算,结算完成且项目整体综合验收完毕后(如本项目已实际使用30日但是项目整体综合验收未完毕)15个工作日内付至消防竣工结算审定值的95%;
、剩余5%为质保金(无息),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未及时维修或不予维修等而产生的甲方自行委托的维修费用,在质保金支付时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足额有效发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付款时,乙方需开齐结算审定值的全额发票。
九、调试与验收
、本工程具备试验条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调试过程记录),甲方提供必要条件并派人参加,调试期间乙方、设备供应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乙方应确保设备调试运转正常;若调试不合格,应分清原因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有关损失,同时乙方确保最终调试运转合格。
、该工程(本款中工程是指乙方施工的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工程统一验收标准,且经国家、省、市规定的消防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该工程方可视为正式竣工。
竣工验收的一切资料及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系统质量保证责任的转移。
移交内容包括:
系统设备、材料、硬件、软件、竣工图纸(含承包范围内的通风、喷淋、消火栓、强弱电路图、原理图、施工中有关的变更图等)、资料、合格证等。
、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7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消防报验时由乙方负责本项目消防工程的一切消防设施的报验工作。
竣工验收的一切资料及向有关消防部门报验的所有手续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其标段的费用。
如一次验收不合格,进行二次及以上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质量责任单位承担。
、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费用自理,且工期不予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且全额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结算与变更签证:
、结算价款=实际完成的设计图纸内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设计变更+施工签证。
.所有工程变更签证须经发包方签批后方可生效。
、因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因乙方的设计不完善而引起的变更不得增加总报价)、洽商文件、工程签证所形成的工作量增减,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结算。
、甲方提供的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中增加的且原图纸中未包括的主要材料,经甲方、乙方考察市场后,按甲方认可的品牌和价格进入结算。
变更、签证结算:
如发生与原子项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以乙方投标书中投报的最终综合单价乘以变更工程量进行结算。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五份。
经甲方(按管理程序审批后)、监理人、乙方代表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人员变动,以另行书面通知的人员为准。
现场签证一证一签,与即时发生的工作量相对应,工作量发生后一周内签证办理完毕,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甲方确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经甲方审定后方为有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乙方在整体工程竣工并交付甲方后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后7日内对以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对,无异议后对本工程进行审计结算,并在2个月内审计结算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要求递交完整结算资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
、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结算报告,乙方上报结算后,审减率不得超出7%,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7%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应随竣工结算报告提交相关的全部结算资料,在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十一、保修及保修金:
、保修内容、范围:
(1)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均为保修内容。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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