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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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操作规程
审计业务操作规程
审计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发布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有关业务制度规定,结合本所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使用的相关术语释义如下:
(一)审计项目组:
审计项目组是指为执行某项审计业务成立的项目组,包括本所为执行该项业务聘请的专家.
(二)项目经理:
是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作为第二签字人的注册会计师.
(三)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是指本所负责某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
(四)业务执行:
业务执行是指审计项目组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收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侧重按本所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制度中划分为A、B、C审计项目的业务执行,其他审计项目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比照处理。
第四条本所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本所发布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的规定执行审计业务.
(一)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认识到存在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应受到以前对管理层、治理层正直和诚信形成的判断的影响.
(二)及时作出记录。
项目组成员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
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项目组成员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
如果对某些事项难以进行判断,项目组成员还应当记录得出结论时已知悉的有关事实.
(三)考虑重要性、审计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项目
组成员在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尤其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审计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审计结论应当在建立在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基础上.
第二章项目组委派
第五条项目组整体应当具备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一)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审计业务,获得执行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审计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二)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准则以及本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
(三)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包括信息技术知识;
(四)熟悉客户所处的行业;
(五)具有职业判断能力;
(六)掌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经理按照上述规定条件选择并经项目合伙人批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委派:
在确定接受审计委托后,各审计项目均须选派项目经理。
项目合伙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大小、难易程度、行业性质和审计风险的高低,在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业务人员中选派合适的项目经理。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应具有以下资质和职责:
(一)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管理观念
1、质量观念。
项目经理应始终把业务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把关,严格督导各参与人员按照本所质量控制文件和预定的具体审计计划执行各项审计工作,不得盲目追求速度,更不能为赶时间而完全听从客户或其他单位、个人的意见。
2、全局观念。
项目经理在制定计划、确定分工、督导业务助理人员时,应始终以本所全局利益为重,全盘兼顾,统一运筹,讲究团队精神,注重整体效应。
3、民主集中观念.项目经理应注重发挥审计项目组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善于听取下属意见,重视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信息反馈,在充分发扬
民主的基础上,正确做出个人的专业判断和决策。
4、效率观念.项目经理应时刻注意提高审计工效,合理安排人工、时间,使各项审计工作有序进行,“不撞车”、“不窝工”,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审计成本.
(二)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的基本管理技能
1、规划技能。
项目经理应合理规划并精心组织外勤审计工作,使各项目审计工作分步骤地有序进行。
规划包括确定审计目标与审计范围、拟订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编制费用、工时预算.在规划过程中应注重分析(包括客户背景资料、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资料的全面分析与概略性分析)和决策(包括审计总体策略与对重大会计问题基本审计程序的决策)两个基本环节.
2、控制技能。
项目经理及时督导项目组成员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外勤审计工作,并集中控制审计时间和审计质量,以使外勤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组织协调技能.项目经理应合理组织协调外勤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衔接、信息沟通、统一进度等,并应针对外勤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客户、其他中介机构协调。
4、专业判断技能.项目经理在外勤审计工作中应当适时运用专业判断,及时、有效、准确对各种问题作出明确判断,敢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按照本所有关规定与各级复核人员沟通。
5、快速应变技能.项目经理在外勤审计工作中,应根据客户情况的变化,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有审计计划,采取相应的应变措施,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6、沟通技能.项目经理在外勤审计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同客户、其他中介机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既要坚持应有的独立性,又要善于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自身的公关技能,包括谈判沟通技巧、文化修养、服饰举止等。
(三)项目经理的基本职责
1、项目经理应当履行监控(包括时间控制和质量控制)、督导(包括
审计程序执行和专业判断的指导)及复核三项基本职责。
2、项目经理应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和预备调查的结果,确立该项目的审计目标及基本审计思略,拟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3、项目经理应在进驻企业前,召集外勤审计工作预备会议,通报预备调查情况和已确立的审计策略,讨论完善审计计划,并及时上报项目合伙人,在预备会议上,应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分工时注意优化组合,用人所长,用人所专.对于同一项目中的不同会计主体的审计,要指定专门的小组负责人.
4、外勤审计工作开始时,项目负责人应召集审计小组会,传达经批准的审计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并强调外勤工作纪律;同时,可邀请客户有关人员介绍其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便于员工迅速适应审计环境。
5、对于审计项目中的重大或疑难账项,应当由项目经理指定具有足够胜任能力的较高级别项目组成员审计或亲自实施审计。
6、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审核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指导审计人员贯彻实施审计计划,帮助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小组会议进行集体研讨,并向项目合伙人请示报告。
7、项目经理应负责与客户、其他中介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必要沟通,合理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客户按照业务约定履行职责.
8、项目经理应及时协调客户下属各审计主体的审计进度,密切关注不同账项审计之间的配合与衔接;编制审计工作进度表,对审计质量与审计工时进行控制;撰写审计工作小结。
9、在外勤审计工作结束时,项目经理、项目合伙人应向客户通报外勤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征询客户意见,与客户协商有关未决事项及期后事项、或有事项等的处理。
第三章基本策略与业务执行流程
第八条在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下,审计是证据驱动的、基于判断的风险评估过程,审计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循环递推风险评估的过程,需要反复评
和年审进行。
一般情况下,预审侧重于风险评估、分析性程序和控制测试,年审侧重于实质性程序和分析性程序.
(六)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充分反映审计程序执行的过程和审计证据,并具有勾稽关系。
审计底稿的繁简与审计程序和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复杂性相关,因此凡与为实现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审计程序相关的工作底稿,均保存于工作底稿档案之中。
(七)项目经理负责审计项目全过程的现场督导和复核,并及时向部门二级复核人员、项目合伙人汇报审计计划的变更情况、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异常事项;项目合伙人、部门二级复核人员应对重大审计项目实时跟踪和监管.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项目合伙人应亲临现场监控。
(八)项目经理应始终关注重大项目的动态信息,及时分析企业重大事项对财务报表和审计工作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应按照附件格式编制《上市公司定期分析报告》.
第十条审计项目业务执行的基本流程包括:
(一)在开始任何具体审计工作之前,应首先确认审计团队是否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独立性,一般通过填列职业独立性调查问卷的方式完成;
(二)项目组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和分析程序.计划阶段的风险评估恰当的完成,将有助于适当的估计审计风险,合理的安排审计人力资源和时间预算。
分析程序有助于进一步判断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识别重要风险领域,判断审计风险的程度。
经营风险评估可以为分析程序提供线索,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对企业经营的理解(包括对重要经营风险的评估)来预测由经营状态的变化对业绩指标(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尤其应该特别重视外部投资者关注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和影响企业经营成功与否的关键非财务指标;
(三)确定重要性水平。
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项目经理应当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及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重要性。
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和环境,选择确定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如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费用总额、毛利、净利润等)。
通常情
况可考虑采用以下方法确定重要性水平:
1、对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来自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或税后净利润的5%,或总收入的0.5%;
2、对非盈利组织,费用总额或总收入的0.5%;
3、对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净资产的0。
5%。
上述比率并非固定值,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经理应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前期审计工作中识别出的错报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前期识别出的错报对本期错报作出的预期,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一)时间、人工预算表.审计计划必须包括严格的时间和人工预算并严格执行。
项目经理应该根据风险评估和分析性程序实施情况合理预计审计人力资源和时间预算,并制定详细的人工和时间预算表(人员标出级别,时间单位为小时),人工和时间预算表可能在审计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有变动应同时修订原预算表并标注变动原因。
不断修正的人工和时间预算表将为以后同类项目制定合理高效的审计计划提供参考。
(二)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一般应在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前进行。
如果在签订业务约定书前不能完成与前任的沟通但通过初步风险评估已接受委托,则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将与前任沟通事项以及针对期初余额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而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列入工作计划.
(三)如果存在项目组成员知识范围之外的重要事项,项目负责人应考虑寻求专家的帮助,并合理利用专家的工作;对以往未接触过或接触了解较少的行业,在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即审计程序)时,也应考虑聘请该行业内的专家与审计人员一同工作。
(四)在审计业务执行的任何阶段,项目经理发现存在重大会计、审计技术问题或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情形时,应立即与部门复核人、项目合伙人、专业技术与风险控制部等各级复核人员书面沟通。
如项目经理以及各级复核人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由项目合伙人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讨论会解决.专题讨论会无法解决的,应提交本所质量控制委员会仲裁;
(五)项目经理编制完成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初稿;
(六)项目组讨论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初稿,修改后提交项目合伙人批准;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各种审计程序的实施情况和补充风险评估程序结果,不断修正审计计划,每次修正均需依原程序报批;
(七)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即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八)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项目经理应注意观察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九)项目经理应在现场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实时监控、督导项目组成员完成审计工作,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结论;
(十)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负责人一起与企业管理层、治理层沟通初步审计结论;
(十一)项目经理拟定审计报告草稿,并结束外勤审计工作;
(十二)项目经理和高级经理完成二级复核后,将复核意见和工作底稿、报告初稿提交项目合伙人进行复核.
第四章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
第十一条[关键审计程序]关键审计程序是本所“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制度”中划分为A、B类项目(以下统称为:
重大项目)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审计程序或者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特别重要的审计程序。
关键审计程序必须执行到位,并且要注意细节,需要获取关键审计证据。
关键审计程序的确定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但以下程序对重大项目而言,通常是关键审计程序,但关键审计程序不限于此。
第十二条[函证]审计人员必须亲自控制函证的寄发,取得寄出回执、回函信封或填制审计人员亲往函证工作记录。
重大审计项目的往来款项函证复函确认金额应达到未审账面余额的50-70%,一般被审计单位的函证复函金额应达到未审账面余额的30-50%(以金额计)。
第十三条[有形资产盘点]重大审计项目实物资产的监盘(盘点)比例,按金额计算应达到账面余额的50-70%,一般被审计单位的比例,按
金额计算应达到账面余额的30—50%。
第十四条[银行日记账和对账单双向核对及大额检查]审计人员应以银行存款的整个审计期间发生额除以相同期间发生笔数,计算得出每笔发生额的平均金额,该平均金额为确定发生额大额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分别从日记账和对账单双向选取样本核对检查。
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审计业务负责人可以依据上述平均金额以及被审计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发生总额、发生笔数等具体情况确定实际执行的大额标准金额.
第十五条[银行开户查询]审计人员应在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到被审计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或外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直接查询与获取开户信息资料。
即使银行不同意查询,也要留下充分的查询过程记录(同《审计人员亲往函证工作记录》),并请银行接待人员、企业陪同人员签字证实,最后请企业加盖公章.在上述程序执行过程中,需注意下列事项:
(一)应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
提供开户信息资料是企业的责任,如果在审计过程中无法获取相关资料将视为审计范围受限,根据影响程度不同,可能会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产生影响;
(二)应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
企业应向基本户开户银行或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声明,企业系以存款人身份,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查询其已经已经开立的所有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不应直接向基本户开户银行或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声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需要查询信息;
(三)在执行上述程序并获取银行开户查询信息后,审计人员应在审计人员亲往函证记录或类似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四)在执行上述程序后,审计人员仍然无法取得被审计单位开户查询信息的,应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出具不能查询的书面证明或企业关于开户信息无法查询的书面声明,同时应在审计人员亲往函证记录或类似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请企业陪同人员签字、加盖企业印章。
审计人员应根据无法查询的原因,判断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
段都应该首先考虑运用分析程序;
(二)审计人员在对某账户实施实质性程序前,应该首先思考该如何利用分析程序证明这个账户余额或发生额的合理性
(三)运用分析程序,需要审计人员预先熟悉客户和行业知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理预期才可以作为有效的分析比较数据;先根据非财务数据分析估计期望值,再与财务数据比较;
(四)在分析对比数据变动原因时,不能简单地解释(如售价上升),要深入解析影响该项目各种因素的变化及原因;
(五)通过分析发现不合理迹象时,暂时不要寻求财务人员的解释,尽可能去访谈或观察业务部门;
(六)不应轻易相信客户的解释,对客户的解释应视重要性和风险及合理性来决定是否取证;
(七)审计人员应当特别关注被审计单位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之间相互矛盾的解释;
(八)审计人员对于内容复杂的账户实施分析程序时,应分解信息后再比较分析;
(九)对重要和高风险的账户及交易应当实施更加强有力的分析程序;
(十)连续几个期间的数字、条件和关系进行扫描,即对多期间余额、发生额合理分解后比较分析,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分析方法;
(十一)预审期间执行分析性复核时,应将预审会计期间模拟调整为12个月进行利润表的分析,其他有关损益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也应相应调整。
年审时,需要将全年实际发生数与预审时的模拟数进行对比,并查明差异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程由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执行,如需修改,应履行相同的审议程序.
第二十条本规程由本所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解释。
审计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发布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有关业务制度规定,结合本所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使用的相关术语释义如下:
(一)审计项目组:
审计项目组是指为执行某项审计业务成立的项目组,包括本所为执行该项业务聘请的专家.
(二)项目经理:
是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作为第二签字人的注册会计师。
(三)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是指本所负责某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
(四)业务执行:
业务执行是指审计项目组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收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侧重按本所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制度中划分为A、B、C审计项目的业务执行,其他审计项目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比照处理。
第四条本所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本所发布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的规定执行审计业务。
(一)保持职业怀疑态度.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认识到存在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应受到以前对管理层、治理层正直和诚信形成的判断的影响.
(二)及时作出记录。
项目组成员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
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项目组成员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
如果对某些事项难以进行判断,项目组成员还应当记录得出结论时已知悉的有关事实.
(三)考虑重要性、审计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项目
组成员在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尤其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审计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审计结论应当在建立在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基础上。
第二章项目组委派
第五条项目组整体应当具备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一)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审计业务,获得执行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审计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二)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准则以及本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
(三)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包括信息技术知识;
(四)熟悉客户所处的行业;
(五)具有职业判断能力;
(六)掌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经理按照上述规定条件选择并经项目合伙人批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委派:
在确定接受审计委托后,各审计项目均须选派项目经理。
项目合伙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大小、难易程度、行业性质和审计风险的高低,在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业务人员中选派合适的项目经理。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应具有以下资质和职责:
(一)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管理观念
1、质量观念。
项目经理应始终把业务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把关,严格督导各参与人员按照本所质量控制文件和预定的具体审计计划执行各项审计工作,不得盲目追求速度,更不能为赶时间而完全听从客户或其他单位、个人的意见。
2、全局观念。
项目经理在制定计划、确定分工、督导业务助理人员时,应始终以本所全局利益为重,全盘兼顾,统一运筹,讲究团队精神,注重整体效应。
3、民主集中观念。
项目经理应注重发挥审计项目组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善于听取下属意见,重视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信息反馈,在充分发扬
民主的基础上,正确做出个人的专业判断和决策。
4、效率观念。
项目经理应时刻注意提高审计工效,合理安排人工、时间,使各项审计工作有序进行,“不撞车”、“不窝工”,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审计成本。
(二)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的基本管理技能
1、规划技能。
项目经理应合理规划并精心组织外勤审计工作,使各项目审计工作分步骤地有序进行。
规划包括确定审计目标与审计范围、拟订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编制费用、工时预算。
在规划过程中应注重分析(包括客户背景资料、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资料的全面分析与概略性分析)和决策(包括审计总体策略与对重大会计问题基本审计程序的决策)两个基本环节。
2、控制技能。
项目经理及时督导项目组成员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外勤审计工作,并集中控制审计时间和审计质量,以使外勤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组织协调技能。
项目经理应合理组织协调外勤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衔接、信息沟通、统一进度等,并应针对外勤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客户、其他中介机构协调.
4、专业判断技能。
项目经理在外勤审计工作中应当适时运用专业判断,及时、有效、准确对各种问题作出明确判断,敢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按照本所有关规定与各级复核人员沟通.
5、快速应变技能。
项目经理在外勤审计工作中,应根据客户情况的变化,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有审计计划,采取相应的应变措施,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6、沟通技能。
项目经理在外勤审计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同客户、其他中介机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既要坚持应有的独立性,又要善于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自身的公关技能,包括谈判沟通技巧、文化修养、服饰举止等。
(三)项目经理的基本职责
1、项目经理应当履行监控(包括时间控制和质量控制)、督导(包括
审计程序执行和专业判断的指导)及复核三项基本职责。
2、项目经理应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和预备调查的结果,确立该项目的审计目标及基本审计思略,拟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3、项目经理应在进驻企业前,召集外勤审计工作预备会议,通报预备调查情况和已确立的审计策略,讨论完善审计计划,并及时上报项目合伙人,在预备会议上,应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分工时注意优化组合,用人所长,用人所专。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不同会计主体的审计,要指定专门的小组负责人。
4、外勤审计工作开始时,项目负责人应召集审计小组会,传达经批准的审计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并强调外勤工作纪律;同时,可邀请客户有关人员介绍其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便于员工迅速适应审计环境.
5、对于审计项目中的重大或疑难账项,应当由项目经理指定具有足够胜任能力的较高级别项目组成员审计或亲自实施审计。
6、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审核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指导审计人员贯彻实施审计计划,帮助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小组会议进行集体研讨,并向项目合伙人请示报告。
7、项目经理应负责与客户、其他中介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必要沟通,合理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客户按照业务约定履行职责.
8、项目经理应及时协调客户下属各审计主体的审计进度,密切关注不同账项审计之间的配合与衔接;编制审计工作进度表,对审计质量与审计工时进行控制;撰写审计工作小结。
9、在外勤审计工作结束时,项目经理、项目合伙人应向客户通报外勤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征询客户意见,与客户协商有关未决事项及期后事项、或有事项等的处理。
第三章基本策略与业务执行流程
第八条在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下,审计是证据驱动的、基于判断的风险评估过程,审计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循环递推风险评估的过程,需要反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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