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人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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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人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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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人安全技术交底
普通工人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苏州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交底项目(部位)
普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1.一般规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锨、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
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
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
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挖土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
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
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
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
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5m。
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
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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