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论文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意见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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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论文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意见问答
编者按: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的《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以后,引起各方面特别是基层企业的广泛关注。
为了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意见》精神,我们编写了本"学习问答"。
1、问:
《意见》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
《意见》的起草和制定是"四个需要":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扩大和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需要。
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四中全会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容、途径和方式。
《意见》的制定,是贯彻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一系列要求的需要。
中共上海市委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市委十分关注基层党建,陆续制定了加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等实施意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深入企业调研,形成了加强企业党建的总体思路,反复强调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两个第一"的思想,即"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工作";强调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弱化,空间只能扩大,不能缩小"、"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绝不能被边缘化"。
去年,市委强调要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并实施了"两个双肩挑"即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兼党建督察员的企业党建领导体制。
为了全面、系统地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市委决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并且列入《上海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探索与产权结构多元化相适应的企业党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市委明确,《意见》起草和制定的主体是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各区县党委和大口党委积极参与。
三是贯彻落实《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2004]31号文件)精神的需要。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在青岛联合召开全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并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04]31号文件精神提出了要求。
按照"青岛会议"精神,2004年年底,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着手研究、起草制定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是适应基层企业党建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深,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运作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广大基层企业党组织在坚持自主探索的同时,纷纷要求从制度建设层面破解党建工作难题。
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倾听基层呼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十易其稿,于去年12月份完成了《意见》的起草工作。
今年1月16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市委办公厅转发了《意见》。
2月15日,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作了摘要刊发。
2、问:
《意见》的重要意义在哪里?
答:
《意见》内容丰富,达到了"三个充分体现":
一是充分体现了上海企业党组织的新探索。
近年来,基层企业党建工作普遍存在着值得探索的"五大关系"问题,即发挥党组织作用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关系;企业党组织的服务功能与政治功能的关系;党组织的整体作用与党组织书记个人作用的关系;企业党组织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重视资本的力量与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关系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新的思路。
自2003年起,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分别围绕"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和创新"、"混合所有经济条件下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研究"等重大课题,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基层企业党建工作的丰富经验,提出了"企业党组织管方向、管思想、管培养、管协调"的新思路,概括出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方式。
这些基本经验和新的思路写进了《意见》。
二是充分体现了中央强调依章治党的新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新要求。
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也必须严格遵循《党章》,依章治党。
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在《党章》中有明确的规定。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9条要求"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意见》六大部分共30条,是上海国有企业贯彻《党章》、体现《公司法》的要求、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指导性意见。
三是充分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机制。
在去年全党范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上海国有企业党组织创造了许多新的做法,也吸收了社区党建的经验和做法,取得积极成效。
通过长效机制把先进性教育转变为先进性建设,既是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也是基层企业党组织的呼声。
市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明确,把《意见》的制定作为建立健全上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意见》提出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为提升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水平提供了新的机制平台。
3、问:
《意见》的基本框架如何?
答:
《意见》全文近万字,六大部分共30条:
第一部分(2条)讲重要性和紧迫性,重在突出意义;第二部分(3条)讲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重在把实践经验上升为基本要求等;第三部分(3条)讲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重在能力建设和科学民主决策等;第四部分(11条)讲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内容、途径和方式,重在明确党组织的地位、职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活动经费和资源配置等;第五部分(8条)是讲党组织自身建设,重在改进活动方式、加强党员教育、扩大党内民主等;第六部分(3条)是讲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重在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等。
《意见》的核心内容在第三、四、五部分。
这些部分内容的操作性、针对性、创新性都比较强。
这些部分的内容有"四个突出体现":
一是突出体现市委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二是突出体现近几年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党委通过调查研究提出的对策性措施;三是突出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四是突出体现国有企业党组织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成果。
4、问:
《意见》的主要精神有哪些?
答:
《意见》的主要精神概括起来是10个方面:
(1)阐明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
"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生力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脊梁。
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保持上海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带动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实现"四个中心"、"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由此,《意见》强调: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内在要求,也是把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国有企业的根本保证。
"
(2)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意见》指出: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把企业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
(3)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意见》概括了"八个坚持",即"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加强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建设高素质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创新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支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坚持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协调社会、投资方(包括外方)经营者等各方利益;坚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
"这"八个坚持"既是上海国有企业党组织探索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加强改进企业党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求。
(4)提出了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方向。
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意见》指出,企业领导班子必须坚持理论武装,增强党的意识;"坚持理想信念,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善于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党组织的威信,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群关系;坚持民主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坚持务实创新,努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意见》提出了领导班子"五个能力"的努力目标,即"驾驭全局、参与竞争的能力,推进改革、引领发展的能力,统筹各方、协调利益的能力,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能力,创新技术和制度、自我完善的能力"。
三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意见》要求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国有企业,"党委会和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
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并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积极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同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
(5)要求在有条件的市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推行"双肩挑"的新体制。
《意见》明确规定,"市管国有企业实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外派监事会主席兼党建督察员的领导体制。
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总责。
市管国有企业党建督察员发挥全面监督、就近监督、及时监督的积极作用,有效督察企业落实党建工作的情况、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职责的情况以及基层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情况。
经营管理层中主要领导人员是党员的,一般应按规定程序进入党委会。
"
(6)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总体要求。
《意见》规定了"三项要求"和"四项任务"。
三项要求:
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二是"主动承担党和国家赋予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重大问题上和突发事件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三是"扎实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职工群众参与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四项任务:
一是"管方向,承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把好政治关、导向关";二是"管思想,承担促进企业员工全面发展的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的素质建设";三是"管培养,承担企业人才培养的责任,吸引、留住和用好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四是"管协调,承担协调企业各方利益的责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统筹各方力量,化解利益矛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7)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
《意见》提出了"五个途径":
一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并要求"建立健全党组织依法参与、整体参与和全过程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体制机制"。
二是履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重要职责,要求企业党组织"承担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监督责任";"确定用人标准,培养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
三是深化"凝聚力工程"。
要求企业党组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积极做好凝聚企业人心、服务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职工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同时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树立企业在社会上、在消费者中的良好信誉,发挥党组织凝聚社会的重要作用"。
四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要求企业党组织"以企业文化建设为抓手,改进和融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振奋精神、塑造形象、培育队伍、加强管理、推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设体现时代特征、融入上海城市精神、具有国有经济特点的企业文化,使国有企业走在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前列"。
五是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
强调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发挥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体现在进入管理起作用"。
(8)规定了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经费支持和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
明确:
按照"谁控股、谁组建"的原则,"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确保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不缺位,做到新建企业同步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时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努力把党组织建在项目、基地和产权链上"。
明确:
"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条款,党组织的工作机构纳入企业管理编制",以"高效、精简、协调、管用"为原则设置党组织的机构。
明确:
"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讲求效率的要求,建立一支年龄梯次合理、党政工作协调、岗位能力兼容的复合型党群工作队伍";明确:
按照"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要求,"由组织配置的党群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同薪同酬责任考核,竞聘上岗或选派上岗的党群工作者可按照市场配置方式,履行签约,落实薪酬待遇"。
明确:
"基层企业党的活动经费(按规定的党费留存外),经规定程序可进入企业经费预算,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涉及党的群众工作的活动经费,可在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等费用中列支"。
明确:
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主体作用,不断探索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有效途径","团结一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改革发展,建设和谐企业"。
(9)提出了加强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是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适应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和参与所在社区的党建活动。
二是建设高素质的党组织书记队伍,继续实施"班长工程",组织"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
三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改进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条件,深入进行理想信念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有说服力的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建设好教育阵地,领导人员带头上党课,探索党员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做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努力把骨干培养成党员,使党员成为企业的优秀人力资源等。
四是努力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制度建设等。
五是坚持党委会的按期换届选举,到2007年,市管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改选率达到95%以上。
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创新企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合监督资源,保障国资安全和国资收益。
七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服务和测评体系,形成上级党组织为基层组织服务、党的基层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三服务"机制、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委的"三测评"活动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企业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制度。
八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党的基层的工作活力。
(10)提出了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的责任制。
《意见》明确:
"党委书记是企业党建第一责任人,党建督察员是党建工作督察责任人,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党员经营者要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参与做好企业党建的有关工作";"企业上级党组织通过督导、巡视等方式,一级抓一级,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国有企业党委每年进行一次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等。
5、问:
《意见》的重要特点是什么?
答:
《意见》具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原则性比较强。
如《意见》第三条强调,企业党建工作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实际上是强调加强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第三十条规定:
"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或持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参照执行",就是说,《意见》的适用范围比较广,除了国有独资企业以外,凡是在国资链条上的企业,不管是控股的还是不控股的,不管是市管的还是区管的,都可以贯彻落实。
二是针对性比较强。
如《意见》第九条要求"积极探索基层企业党建工作的运作机制",并且对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重组中有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持股或持大股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分别明确相关要求。
《意见》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驻外省区市以及驻境外的企业要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情况,按照灵活、简便、安全的要求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以属资、属地等方式实行垂直或双重领导,并开展党的工作""国有企业改制后由民资或外资绝对控股的,党群组织原则上实现属地化管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属条或属业管理"等,针对性都很强。
三是操作性比较强。
如《意见》第十一条对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决策前,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决策时,党员董事与董事会积极沟通、充分酝酿,并在董事会上充分传递党委会的意见;决策后,党组织要动员党员、职工积极贯彻落实决策精神"。
另外,《意见》对不少党建工作做出了定量规定,如"大型企业应有专职人员从事党群工作,人数配备一般为员工总数的1%左右";"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上党课,作形势报告,每人每年至少上1-2次";"通过3-4年的培训,使基层企业党组织书记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争取在三年内,使科技人员、班组一线和青年中的党员比例有新的提高";"2007年,市管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改选率达到95%以上";"在换届选举正常的、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可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每两年进行一次企业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两优一先"等评选活动,"全市范围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市管企业系统可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6、问:
《意见》的落实应当抓什么?
答: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抓好三件事:
一是抓学习。
《意见》的制定,只是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并不等于什么问题都解决了,需要各级党组织领会《意见》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由于企业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方面的复杂性,形成企业党建工作内外部环境的特殊性,影响到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各方面以及党员、职工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可能会对《意见》的落实带来不同的效应。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领导班子、党员认真学习《意见》,领会主要精神,为《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条件。
二抓落实。
《意见》的制定是上海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将有力推动基层企业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具体措施,做到《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的全覆盖。
同时,要把《意见》的贯彻与加强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主动性、创造性和有效性。
三抓调研。
《意见》的内容不可能涵盖企业党建工作的所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自我完善,推进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企业党建工作。
同时,要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拓上海基层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计划,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市金融工作党委等在做好《意见》宣传的同时,正着手筹备各级党组织书记专项培训班,深入基层挖掘典型,总结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的做法和经验并陆续推出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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