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微机及投影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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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微机及投影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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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微机及投影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班级微机及投影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1.请各位班主任管理好各班级的电脑和投影,没有经过老师同意学生不得私自使用。
2.请同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禁中午,周日等时间私自上网,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3.请同学们爱护本班的电脑和投影设备,保持清洁。
4.班级中的微机和投影如果有损坏请及时向技术部(朱文刚老师,杨刚吉老师)反映。
5.严禁私自拆卸或更换各部件,禁止私自更改微机的设置,不得私自删除学校安装的软件,防止病毒感染。
6.各教室的微机上网主页设置成校内办公网(10.10.81.10)的地址。
以便任课教师调用教学资料。
7.为了加强班级微机管理,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班级微机将禁止上外网,各位老师如果有资料需从网上下载,请在办公室处理。
8.认真做好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记录。
班级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班级多媒体设备仅供教育教学使用。
二、电视机、投影仪、计算机、电动幕布等设备由第一责任人本班班主任负责管理,班级设一名学生管理员。
三、多媒体设备只能由本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四、教室的微机上网主页要设置成校内办公网址(10.10.81.10),以便任课教师调用教学资料。
五、使用多媒体设备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未经技术部管理人员允许,严禁私自调整、拆卸设备、私改设备内部的各项配置。
六、严禁在教室计算机里存储、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各类软件(游戏、QQ等)。
七、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由于正常损坏,经查明由学校负责维修。
八、科任教师使用设备时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及时上报技术部专业人员,以便及时解决。
九、班级的电视机使用频道已调好,学生不得私自用遥控器变动电视的频道,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十、班主任中途变动要及时到技术部登记办理交接手续,如遥控器丢失,签领人承担责任。
十一、学校定期检查各班设备及使用情况,并且统计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作为班级考核的参考依据。
十二、认真做好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记录。
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的计算机必须有一人专门负责管理,每天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关计算机。
2.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不得在互联网上访问一些不健康的及反动的网站。
3.严禁私自拆卸或更换计算机内各部件,禁止私自更改微机的设置,不得私自删除学校安装的软件。
4.为了全体教师及时浏览学校文件和任课教师调用教学资料,各办公室的微机上网主页要设置成校园网网址()。
5.如果发现本办公室的微机有损坏负责人要及时向技术部反映,以便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6.禁止私自安装软件,防止病毒感染机器。
7.负责人每天下班前检查一遍机器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爱护机器设备人人有责,各办公室要保持设备清洁无尘,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3.进入机房须换鞋,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严禁吸烟,吃食物,保持清洁、安静。
5.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6.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自行移动和调换机房内设备。
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7.服务器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关闭设备时,须事先征得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
8.定期对机房内安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校园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规定
1.校园网络的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全校师生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其安全,以确保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2.网络中心定期对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行保全检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正在或即将要受到自然危害(如水患、火患)或人为破坏的现象要及时通报校网络中心,必要时执行紧急的安全保护措施。
4.学校任何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的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行拆卸、位置变更等。
5.学校任何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将单位或个人的计算机接入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上。
6.学校各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应指定本单位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员或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日常监控和安全管理。
对所管辖区域内放置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网络中心。
7.学校教职工、学生离校时必须到校网络中心办理离校手续。
校网络中心将对其责任范围内所使用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行保全检查,发现有设备损坏时,必须照章赔偿,否则网络中心将拒绝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8.对私自拆卸、变更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或个人,校网络中心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CERNET有关规定,以及学校之相应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的,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纪律处分;对严重影响通钢一中声誉、情节特别恶劣的,学校将提起法律诉讼
网络安全制度
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XX使用的计算机等。
五、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
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上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
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通钢一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3.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他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5.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校办归口发布,网络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9.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10.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及时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11.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和存储介质;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12.不得在计算机和网络上收集、编制、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不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3.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4)仅限于本单位使用的。
1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备案。
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
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社会开放。
15.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未经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16.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服务器上开设的用户必须按照邵阳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处要求登记的内容,通过Email
按月报网络信息中心。
校园网负责部门要按照通化市公安局监察处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计算机日志。
17.违反第五条及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18.违反第八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19.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计算机日志。
网络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网络中心
安全,特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如遇紧急突发事件首先保持镇定,分清事件性质,立即做出反应,采取相应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
“通钢一中办公楼二楼网络中心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备好应急灯(或手电筒),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向学校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值班电话:
80265740),并派人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组织实施:
(1)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先尽力使用现有消防设备将火势控制在最小。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作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
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发现火灾时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逃离方法。
二.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值班室报警(值班电话3798009)。
(2)向网络中心领导报告。
(3)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
(4)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保护现场。
3.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提供条件。
三.网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当在校园网上发现学校信息泄密情况,擅自公布违法信息或有非法组织违法言论一律作为网上突发事件处理。
1.报警程序:
(1)向学校保卫处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
80265740)。
(2)向网络中心领导报告。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局计算管理科报告。
2.处置措施:
立刻查封违法者的IP地址。
3.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网络突发事件处理原则是:
先查封违法者的IP地址,后报警,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
学生上机管理制度
凡是来本室上机操作的学生必须严格做到如下四点:
(1)遵守纪律,
(2)保持卫生(3)爱护设备(4)遵守操作规程。
对违反规定的人,除批语教育,并进行罚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不穿鞋套不准入内。
2、必须按编号入座,不准随意串位。
3、不准操作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游戏软件。
4、乱扔果皮、废物等,发现一次罚款5至10元。
5、在桌面乱写乱画的发现一次罚款5至于10元。
6、损坏耳机一次罚款10至今50元。
7、损坏其它设备,要根据设备购价和使用者态度,罚款20至于1000元。
8、如有盗窃物品者要加倍罚款,并上交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9、为了明确责任,每次上课前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检查自己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为了给大家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希望同学们协助教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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