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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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2
三.专业工程特点------------------------------------------------------------3
四.监理工作流程------------------------------------------------------------4
五.监理工作要点------------------------------------------------------------8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2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
2、建设单位:
******
3、设计单位:
******
4、施工单位:
******
5、建设地点:
******
6、总建筑面积:
约15.56万平方米
7、栋数、层数:
******项目工程共14个单位工程,包括12栋住宅、1个地下车库、1个幼儿园,整个基坑工程平面形状呈梭镖形状,基坑东西长约470m,南北侧宽130m,开挖深度为2-9.4m。
整个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由******承建的二标段,包含4~7#楼、11#、12#楼、标段划分线以西的车库,总建筑面积79537.40平方米。
4#楼、5#楼建筑面积均为6922.36㎡,建筑高度为55.5m,,建筑主体地上1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6#楼建筑面积为14229.14㎡,建筑高度为88.9m,,建筑主体地上2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7#楼建筑面积为14216.27㎡,建筑高度为88.9m,,建筑主体地上28层住宅,分一个单元2户,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11#楼、12#楼建筑面积均为10773.61㎡,建筑高度为55.5m,建筑主体地上18层住宅,地下2层,使用功能为储藏室(所存物品为丙、丁、戊类物品)、电气间、电表间、热表间。
分两个单元每单元2户。
屋顶为平屋顶,楼梯间均可出屋面,两单元楼梯间可通过屋面相连通阳台为封闭阳台。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标段车库(含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为15700.05㎡,地下两层,其中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
8、结构类型:
车库为框架结构;主楼均为剪力墙结构。
9、计划工程总投资:
约6亿元
10、计划开工工期:
2014年9月24日
11、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12、工程总工期:
752日历天
13、合同质量等级:
7#、12#楼合格。
4#、5#、6#、11#楼确保泉城杯,4#楼确保泰山杯.
二、编制依据:
1、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2、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二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4.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4.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4.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1995
4.6《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
4.7《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42-2002
4.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243-2012
4.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4.1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13
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12《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4.13《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15316-2009
4.14《建筑保温砂浆》GB/T20473-2006
4.15《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4.16《建筑外窗水密性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4.17《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4.18《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4.19《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4.2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4.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三、专业工程特点
1、强制性:
国家已发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因此建筑节能的质量控制有鲜明的强制性。
2、系统性:
建筑节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规划到设计、再到施工、监理每个环节都有节能要求;
3、相关性: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检测机构等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4、差异性:
建筑节能受结构类型、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还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节能质量的控制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
节能建筑物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和地面的工程质量上、围护结构外墙的质量以及供热采暖和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工程等方面在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的差异性。
四、监理工作流程
1、节能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2、节能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节能施工方案申报
向施工方询问和落实主要问题
项目监理组会审
重要问题与业主、设计协商
提出修改意见
节能施工方案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将批件返回承包方并送业主
节能专项方案实施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
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图
五、监理工作要点
1、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
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要求,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
合格。
本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各分项工程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4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5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6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7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8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2、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2.1墙体节能工程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c.锚固件;
d.增强网铺设;
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1.1EPS板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1)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格、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1.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2.现场抽样复验,复验材料:
EPS板,胶粘剂,界砂浆,抗裂砂浆,增强网等。
(2)EPS板与墙面个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粘接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小于40%。
检验方法:
观察;手板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3)EPS板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用钢针插人,尺量检查。
(4)抹面层与EPS板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面层无裂缝。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观察检查。
(5)寒冷地区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不见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6)窗口外侧四周墙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处理。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7)当墙体节能工程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锚固件与增强网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与增强网应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
锚固了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测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8)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采用粘贴面砖做法时,应按相应保温工程检验批同步实施具有质量代表性的现场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试验方法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执行,断裂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保温系统加强网的外侧。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EPS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拼缝应平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胶粘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2)夏热冬冷地区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不见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3)EPS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EPS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
3
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3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垂直
3
用2m托线板检查
4
阳角方正
3
用200mm方尺检查
5
接槎高差
l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增强网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
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左右不得小于80mm.上下不得小于100mm。
加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
3
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3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裂缝(装饰线)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2.2门窗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2.2.1一般规定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b.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2.2.2主控项目
(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核查。
(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b.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c.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
(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6)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作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8)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9)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
按规范第6.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10)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11)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2.2.3一般项目
(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
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2.3.1主控项目
(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a.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b.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c.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d.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阳送检。
a.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b.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
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c.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
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c.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d.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6)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c.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作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d.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
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μm,效率:
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μm,效率:
70%>E≥20%)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检查数量:
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7)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c.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d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8)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9)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b.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c.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
(10)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11)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c.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d.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e.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f.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g.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h.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12)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c.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d.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e.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缺陷;
f.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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