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意见#发#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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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意见#发#号
#发〔2012〕*号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2012年4月1日)
当前,我县正面临着转调赶超的双重压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优势支撑转调赶超、奠定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为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财源、抓项目就是抓跨越”的理念,在全县掀起新一轮重点项目建设的热潮,确保实现“三年倍增计划”和“三年翻一番、五年大跨越”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总体发展思路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2年任务目标,立足全力突破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着眼于形成经济发展新优势,落实好“十个围绕”的具体要求,精心策划筛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任务目标
自2012年起,全县每年策划储备2亿元以上项目15个,开工建设2亿元以上项目15个;力争在投资过10亿元甚至50亿元工业大项目上有突破;工业项目投资额占重点项目投资额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实际工作目标要达到23%以上。
县级项目库每季度要更新1次,在库项目数保持在100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占60%以上。
每年年初,将全县重点项目策划储备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项目策划储备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工作重点和项目标准
(一)工作方向和重点
1、突出放大政策效应上项目。
围绕争取中央投资项目和实施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国家中部地区政策,对全县各系统、各领域的项目资源进行梳理排查,策划一批科学合理、有强大带动能力的项目,丰富完善项目库;吸引国内500强和中央、省属大企业来我县投资兴业。
抓住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机遇,加快编制《##县矿业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培植壮大钢铁产业项目。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策划城市矿产资源(城市及工业废弃物)、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循环经济项目。
2、突出区位优势上项目。
充分利用我县地处沿海地区大开放与黄淮海平原大开发的交叉地带、苏南胶东半岛两大经济带的中间地带、日照港和连云港腹地的有利条件,发挥好我县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合作对接,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链条产业辐射和产业转移,外引一批重点项目。
3、突出资源优势上项目。
主动对接核心技术、市场需求、战略合作者和产业链条,新上一批铁矿石、石膏、石英砂、石灰石等特色资源精深加工项目:
立足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扩增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引进一批蔬菜、大蒜、牛蒡、食用菌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立足文化生态旅游资源优势,精心规划建设兰陵古县、文峰山、抱犊崮、大宗山朗公寺、放马岭等旅游项目。
4、突出主导产业培植上项目。
立足矿产建材、蔬菜食品、机械加工、轻工制品四大传统支柱产业,重点引进产业链条上紧缺项目;以“一区两带六园”主导产业集聚区为平台,策划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补充、功能齐全的产业集群项目;围绕发展“四新一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借助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人才、技术等资源,大力招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立足培植骨干企业,依托现有企业集团,招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新上一批改扩建项目。
围绕服务业重点城区、园区、企业、项目“四大载体”建设,策划新上一批会展经济、电子商务、地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项目。
5、突出提升城市承载力上项目。
立足完善建成区功能、建设低碳畅通城市、提升城市品位等,策划新上大型商贸、城建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加快推进临枣高速公路、临枣铁路、沂台线改建、206##南段改建及新兴、贾庄铁路物流园区建设等;尽快启动东二环、南二环、玉泉路、兰陵路东段建设;推进贾庄至金岭、三合至芦柞、磨山至青竹等道路;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网化示范县项目,确保完成700公里的改造任务。
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区供水、供电、供热的管网建设。
6、突出保障改善民生上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十项民生大事”和“二十件民生实事”的任务要求,策划新上一批家政服务、社会养老、医疗卫生、体育健身、文化场馆、职业教育等公共服务项目。
(二)县重点项目标准
总体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中部地区政策扶持重点,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能够促进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培植,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好。
具体标准:
1、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重大技术改造、生产性服务业和技术研发平台项目的投资标准可适当降低;
2、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3、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
4、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列入县重点。
县级重点项目分前期工作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
正在开展规划、论证和相关手续报批的项目为前期工作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立项)或通过规划、土地、环评审批,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为计划新开工项目;各种建设手续完备,当年继续建设或竣工投产(用)的项目为在建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策划储备工作机制
1、加强项目策划工作。
县发改局是项目策划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全县顼目策划工作,管理县级项目库;制定项目策划年度目标任务并进行分解;每季度发布一次国家、省产业政策,提出项目策划重点。
县经信、商务、住建、农业、科技等部门每季度发布一次行业发展政策(县商务局发布产业转移信息、县住建局发布城乡建设事业运行情况分析),提出本行业项目策划重点,开展项目策划;指导、协调、督促有关乡镇和企业开展项目策划;管理行业项目库。
县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要研究国家、省、市关于项目方面的政策,挖潜整合要素资源,为入库项目提供初步要素保障条件。
项目审批部门要研究并定期发布国家、省、市项目审批政策;对项目策划提供审批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项目策划方向和重点,于当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向县发改局申报下年度拟列入的县级重点项目。
县发改局审核后,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要求列入省、市重点的,由县发改局按照程序向省、市发改委申报。
2、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县发改、国土、规划、环保、节能、住建等项目审批部门,要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报批事项优先从快办理。
将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纳入联审联批协调推进服务范围,实行“并联”审批。
对需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许可的事项,由县直有关部门对口跟踪落实:
对重点项目,由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进行公示,项目涉及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接洽,提供项目审批及配合服务有关事宜。
3、加大项目上争力度。
县发改局牵头协调重点项目向上争取工作。
国土、环保、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乡镇和项目建设单位等联合组成项目争取工作小组,由包扶项目的县级领导带队,积极到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做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和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盘子。
(二)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1、加强进展调度。
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制度。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每月调度、整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报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解决。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组成联合巡查组,于每季度末到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做影像记录,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通报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安排布置工作。
如有重大事项或亟需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召开。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建设推进制度,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2、加强项目台账管理。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将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年度计划投资、开竣工时间、形象进度、投融资情况等建立台账。
各乡镇要每月报送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数据及现场图片,每季度报送视频资料。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根据调度情况,定期对报送的数据和影像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及时予以通报。
3、加强督导检查。
根据月调度、季通报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到项目单位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
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每季度督导一次,通报督办事项结果。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全面掌握重点项目建设动态和项目建设问题解决情况,跟踪协调,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
4、加强重点项目稽查。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稽查工作,主要对国家出资、融资的项目进行程序性稽察。
对建设过程的主要环节和工程质量及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竣工验收及评价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按程序规范建设。
(三)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机制
1、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各级收取的土地管理费、商业网点建设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市财政部分外,经县政府批准,属本级管理权限内的非税收入可予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供热、供气、供水管网和城区义务教育建设配套费)减半征收;地下人防设施由项目单位按国家规定建设,免缴人防费;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建设的,其易地建设费按政府规定给予优惠;消防设施由项目单位按国家规定配套建设,接受消防部门验收,免缴消防检测费;各级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土地测绘费、土地评估费、发掘费、地下水资源勘探费、打井费、环境评价费、地震安评费、合同鉴定费、图纸审查费等经营性收费,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市的部分外,按照规定标准下限的30%(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15%)收取;重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前期工作项目按以上优惠政策执行,己缴纳各种费用的在建项目待项目竣工后根据工程决算情况给予补助,投资额没有足额到位或违反重点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不予补助。
2、落实好各项服务措施。
对县级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由项目所在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限期解决,协调解决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一周内向项目单位反馈问题落实情况。
县发改、经信、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在本级审批权限内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消防、建设图审、环评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15个、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报审批事项要优先安排,跟踪催批。
对县级重点项目,落实好联审联批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托清基本进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必要时向相关部门下达任务交办单,督促尽快办理。
突出问题由包扶项目的县级领导牵头协调解决。
3、落实好用地保障。
实行“有限指标保重点”。
县国土、发改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争取省、市预留用地指标,加强重点项目用地管理,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用地指标向工业项目特别是税收贡献大、拉动作用强的项目倾斜,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上报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用地指标,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规范重点项目用地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单位面积投资强度:
加强重点项目用地使用督察,对恶意圈占土地、不按批复要求使用的,要依法收回。
4、落实好建设资金。
建立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加大重点项目推介融资力度,开展经常性融资对接活动。
每季度召开一次政银企合作洽谈会,每次落实信贷资金不低于10亿元。
各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区域集优债务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和企业通过全国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县财政建设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县级重点项目建设。
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贴息时,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筹划专项资金,用于争取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重大项目的前期筹划费用。
(四)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机制
1、建立重点项目总结制度。
县发改局要对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的重点项目,认真总结项目谋划、包装、“争跑”、推进建设、要素保障、外部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成绩和不足,及时向县政府上报总结报告,为其它项目建设提供借鉴。
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发布重点项目本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有关数据前,要相互对接。
2、建立项目考评机制。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按照“设置科学、奖惩分明”的原则,细化项目考核指标,完善项目考核办法,将项目策划、要素保障和支持服务项目建设等情况,纳入项目建设考评体系。
每年年初,县重点项目办公室按照《##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和《##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县上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和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3、建立项目奖惩制度。
年度考核表彰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乡镇、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乡镇,通过重点项目策划储备、完成投资总量和增幅、建设管理、协调服务等指标,综合考核重点项目建设对县区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和成效。
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通过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进度、投资强度、年度投资额、科技含量、节能减排等指标.综合考核重点项目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组织领导机构。
调整充实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各乡镇要健全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机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落实县级领导包扶责任制。
实行县级领导包扶重点项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级重点项目中选择一批战略性主导产业项目,由县级领导一对一包扶,包扶领导要定期到项目建设现场督促检查,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召开项目推进会,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落实目标责任制。
每年年初,由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确定每个项目的形象进度和阶段控制节点。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实行节点控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由县监察局、县重点项目办公室牵头,对各级各部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执行政令不力、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等影响项目推进问题进行重点查处,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主题词:
经济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意见
中共##县委办公室2012年4月1日印发
(共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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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 重点项目 建设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