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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聚区文本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规划目的1
第二条规划范围1
第三条规划期限1
第四条规划依据1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2
第六条规划原则2
第七条规划效力2
第八条规划适用范围2
第九条强制性内容规定2
第二章总体布局规划3
第十条发展定位3
第十一条集聚区规模3
第十二条空间结构3
第十三条功能布局4
第十四条交通系统规划4
第十五条绿地系统规划5
第十六条景观系统规划6
第三章土地使用控制7
第十七条开发强度7
第十八条管理通则7
第十九条配套服务设施7
第四章市政公用工程8
第二十条给水工程8
第二十一条排水工程9
第二十二条电力工程10
第二十三条通信工程11
第二十四条燃气工程11
第二十五条供热工程12
第五章管线综合13
第二十六条管线综合规划内容13
第二十七条管线平面综合13
第二十八条管线竖向综合13
第六章环境保护14
第二十九条规划目标14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治理措施14
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规划措施15
第三十二条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15
第七章环境卫生15
第三十三条固体废物处理15
第三十四条环卫设施15
第三十五条保洁规划16
第八章综合防灾16
第三十六条消防规划16
第三十七条防灾减灾规划16
第三十八条人防工程规划17
第九章城市设计导则17
第三十九条街道景观设计导则17
第四十条室外广告物设计导则18
第四十一条照明设计导则18
第四十二条街道家俱设计导则19
第十章附则20
第四十三条规划执行主体20
第四十四条规划管理权限20
第四十五条规划施行20
附录1:
名词解释及有关技术规定21
附录2:
附表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原阳县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贯彻《原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的意图,顺利实施《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规划面积为7.16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为:
东至2号路、西至西二环、南至工纬七路、北至工纬五路、连接线(详见图示)。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2.政策文件
(1)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工业〔2009〕608号】
(5)河南统计年鉴2014
(6)2013年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7)2014年原阳县政府工作报告
3.技术规范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修订)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99)》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9)《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05)》
(10)《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11)《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有关发展规划资料
(1)《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
(2)《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3)《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4)《原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
(5)《原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6)《原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7)《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
(8)相关部门根据资料收集单所提供的资料。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方针,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立足原阳县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优化集聚区(扩展区)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循环经济和节约集约发展,提升集聚区(扩展区)产业集聚水平和人口承载力,推进规模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原阳县产业集聚区的形成与发展,使之成为先进产业的集聚区、改革创新的实验区、现代化城市功能区和科学发展展示区,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加快原阳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条件。
第六条规划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
坚持在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科学、尊重自然。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发展,优先发展国家政策扶持的工业项目,积极引进新型企业,分类指导,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
2.可持续发展原则
以保持和改善本区的生态环境为基础,合理利用现有地方资源进行开发与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向深加工、高附加值为主导调整,向节能型、清洁型方向调整。
3.整体协调原则
以全局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本地区的发展与定位,合理安排功能分区,梳理交通系统,组织景观序列,使得本地区的发展能够为地区整体利益及远期发展目标服务。
4.近远期相结合原则
针对集聚区(扩展区)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坚持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在用地布局、地块划分及产业布局等方面,保持规划的弹性,根据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5.集约节约用地原则
面对集聚区(扩展区)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在土地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应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
规范项目用地投资强度,提高项目土地利用率,要明确集聚区(扩展区)土地利用的效益指标,提高单位面积工业用地的投入和产出水平,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
6.弹性规划原则
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用地规模需求情况,规划不仅满足不同产业和不同规模企业的入驻,还要满足企业间的协作和企业远景发展的用地需求。
7.注重村集体利益的保障和村庄发展
在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无论是纯粹的村庄保护还是高标准的集聚区建设,村庄的发展是必需面临的问题,大面积征地后村庄发展将何去何从,村庄发展怎样与集聚区(扩展区)进行互动和协调,能否实现村庄发展与集聚区(扩展区)建设的双赢,也是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规划效力
1.本规划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图纸(含分图图则),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等。
文本和图纸(含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2.若该范围内的其他有关规划与本规划有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八条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管理工作。
第九条强制性内容规定
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作为强制性内容,不得变动。
第二章总体布局规划
第十条发展定位
1.产业定位
依据原阳县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区位优势、区域资源禀赋特点以及区域比较优势,确定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将以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深加工、机电电气和家具加工为主导产业。
产业发展定位为:
以汽车零部件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机电电气和家具加工产业为主导,以现代物流等相关配套产业为支撑的,分工明确、组织合理的产业体系。
2.功能定位
通过协调周边区域的发展,建构合理的空间体系与功能布局,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将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物流兴旺、配套设施完善的多功能复合型城镇功能区、原阳县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重要节点增长极。
3.总体定位
结合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根据构建“三大体系”的载体和形成跨越式发展新机制的要求,提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定位为“一极、两区、三基地”:
“一极”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重要节点增长极
“两区”中原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先行区;新(乡)郑(州)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
“三基地”国家级农副产品、家具加工基地、河南省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电器加工基地、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
第十一条集聚区规模
1.用地规模
到2020年,原阳县产业集聚区规划总用地规模约18.38km2,其中扩展区7.16km2。
2.产业规模
截止2013年,产业集聚区新入驻亿元以上企业31家,累计达到119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5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72.5%;完成工业增加值18.8亿元,增长28%,高于全市12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河南万向制动器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集群,以新乡三元乳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河南东古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机电电气产业集群,以河南川渝金祥家具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家具加工产业集群。
3.人口规模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与原阳县主城区互为一体,存在大量人口在集聚区内工作而在城镇居住的情况,对于人口归属难以界定。
因此,为便于统计,规划对集聚区(扩展区)人口为就业人口。
则:
就业人口计算:
以每公顷用地就业岗位论,不同的工业门类差别较大,很难精确计算。
根据国内其他类似集聚区的发展经验看,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规划预测每公顷60-80就业人口,扩展区就业用地(工业用地和配套服务用地)总面积为558公顷,则集聚区内就业人口约为4.5万人。
第十二条空间结构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总体空间结构为:
两轴三片区。
“两轴”为沿农行大道的南北向综合发展轴及沿连接线的东西向发展轴;依托农行大道和连接线这两条空间主轴,联系城市若干功能区的主要轴线,同时也是联系一体化发展区域各组团的主要通道,延续到本集聚区内部时要强化其区域引导作用,实现总体规划空间结构的完整性,保障城市有序发展。
“三片区”北部产业片区、南部产业片区、南部产业扩展区。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空间结构为:
两轴一心多点三片区。
“两轴”即产业集聚区总体空间轴线(农行大道和连接线)。
“一心”扩展区中部集文化娱乐、医疗、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多点”扩展区内部多个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
“三片区”西部以一类工业为主的工业片区;中部以公共设施为主的配套综合服务区;东部以一、二、三类工业为主的工业片区。
第十三条功能布局
产业集聚区规划共分为5大类功能区:
配套综合服务区、居住区、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区及三类工业区,其中扩展区内除居住区外各类功能区均有规划。
1.配套综合服务区
配套综合服务区内规划建设包括集聚区管委会、银行、保险、邮政、电信、宾馆、商务办公、贸易公司及其咨询机构、医院、展览馆、图书馆和文化宫等,并配有供水、供热、供电等基础设施。
2.居住区
布置连接线以北,主要为村庄安置生活用地,并安排一定的商品房开发用地。
3.一类工业区
布置在扩展区的工纬五路以南,为扩展区的主导产业区。
4.二类工业区
产业集聚区北部和东部除部分三类工业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外均为二类工业用地,为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区。
5.三类工业区
布置在扩展区的东北部,主要位于黄河精细化工及同力水泥等现状三类工业所在区域,为集聚区的主要发展产业。
第十四条交通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原阳县对外交通方式以公路为主要方式。
从对外交通的连接范围、连接频度、运量、交通方式的多样性方面分析,城市现状交通基础设施较好,对外交通相对较为便利,基本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京港澳高速下站口原阳站位于集聚区西北部,要充分发挥高速对集聚区的拉动作用。
升级原官路至一级公路,升级原包路为二级公路,做好农行大道、规划西二环等衔接好与城区的联系,提高集聚区的对外交通能力,充分发挥对外交通对集聚区的带动作用。
2.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布局
规划遵循原阳县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道路格局,根据当地特点,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内部交通、对外交通与过境交通的联系,规划形成“方格网+自由式”的混合型路网。
(2)道路等级
规划道路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
主干道:
规划2条南北向主干道,西二环和农行大道,以加强产业集聚区南北向联系。
规划2条东西主干道,工纬四路和工纬五路,以加强产业集聚区铁东西向联系,主干道红线宽60米。
次干道:
规划红线宽40米,规划8条南北向次干道和1条东西向次干道,与主干道一同组成扩展区的道路干网,满足集聚区大量货运和人流交通需求。
支路:
是产业集聚区内各园区内部一般性道路,在交通上起集汇性作用,是直接为用地服务的,有生活性支路和生产性支路两种,规划红线宽度30米。
(3)道路交叉口设计
规划区道路交叉口都采取平交的形式。
规划四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双向均设置展宽段,其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在交叉口进口道外侧自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后展50—80米。
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135米,向次干道方向延伸100米,向支路方向延伸7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参照《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机动车出入口的位置确定须满足一下要求:
地块周边有一条以上城市道路时,出入口应设置在较低等级道路上。
同一条道路上相邻出入口的间距一般不小于100米。
城市主干路上不宜开设地块出入口,严禁在道路展宽段开设出入口。
各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次干路交叉口不宜小于7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参照《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非机动车流线规划
扩展区中通勤交通量较大,基于扩展区生态环境与工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目标,自行车交通将成为鼓励采用和发展的交通方式,自行车作为介于机动车和人行之间的一种交通方式,其流线规划与组织的优劣对于平原地区的整体交通系统组织有着关键的作用。
①自行车流线规划与绿地和开放空间系统有机结合,并成为构建集聚区用地布局结构的重要要素。
②在集聚区绿色骨架的基础上,规划形式上主环线结合放射状支路的专用自行车道骨架,同时,城市道路防护绿带内也可以布置专用自行车道。
③在主骨架的基础上,自行车交通沿集聚区次要道路和绿带向各功能区发展,形成网格状体系,力图使自行车能不受或少受机动车的干扰,便捷、安全地到达每一地块。
④自行车与车行交通出现交叉时,可灵活采用地面、地下、天桥等方式进行处理。
⑤自行车专用道同时可以组织步行交通。
(6)公共交通规划
结合近年来原阳县实际情况,机动车发展速度迅速,因此,规划中对交通设施的考虑主要是机动车停车位的安排。
随着社会生活得发展,停车方式越来越趋向就近停靠,因此配建各个地块的专用停车位设施显得至关重要。
规划根据地方要求,考虑一定得超前意识。
集聚区的工业仓储用地配建标准为大于等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建筑大于1辆/1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地面停车位不得少于应设车位的1/3。
自行车停放比较灵活,停放场库位置结合地块详细规划设置。
(7)道路竖向设计
道路竖向设计主要内容,应综合考虑基地的现状地形地貌、防洪防涝、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为下一步工作中的道路设计、地块内部竖向设计提供参考。
集聚区用地坡度平缓,道路竖向设计主要考虑地块与周边道路系统的衔接,以雨水就近排放为原则,并同时考虑到道路的行车要求。
按国家道路纵坡设计规范,应尽量保证道路纵坡大于0.3%,小于3%。
3.停车场规划
规划社会停车场每处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在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附近规划停车场服务半径为150~200米,其它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为300米左右。
各类用地需按照其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置足够的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库),另外各类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都需按国家公安部门的配建要求建设足够的停车场地。
4.公共交通规划
扩展区的公交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线路组织,并适当延伸其线路。
规划区内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公共停车场2处。
第十五条绿地系统规划
1.绿地系统结构
以生态原理为基础,以绿色廊道、系统建构等为理念,提出“廊、环、网”结合的绿色空间结构模式。
由绿色廊道接续成环,交叉成网。
充分利用区内的自然特征,结合规划区功能布局结构,构建多种模式的城市绿地系统的主体框架。
2.绿地系统布局
根据扩展区的现有条件和现有基础,以及原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从整体上对扩展区的绿化系统加以综合考虑,其框架构成可分为:
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1)公共绿地
规划扩展区公共绿地包括:
带状公园、各个组团的中心绿地、街旁绿地等。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是出于卫生、隔离、安全要求而设置的以防护功能为主的绿地。
规划区内主要为建立在三类工业用地和连接线一侧的防护性绿地,控制宽度为20米。
西关排渠两侧各留20m的绿化景观带。
(3)居住区绿地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少于30%,低层住宅区(2-3层为主)的绿地率为40-50%,多层住宅区(以4-7层为主)的绿地率为30-40%,高层住宅区(7层以上)的绿地率为50%。
(4)附属绿地
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机关团体以及生产精密产品的企业绿地率不低于35%;一般企业单位,交通枢纽,仓储与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不低于2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5)道路绿地
道路绿化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S-97)的规定。
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40-50米的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绿地率不小于20%。
并在重要道路交叉口街心建各种形式的街心花园和绿地。
第十六条景观系统规划
1.景观结构
“三轴、一带,多节点”的景观结构。
三轴:
景观轴——依托连接线、工纬五路和农行大道的路侧绿带形成扩展区两横、一纵主要交通景观轴。
一带——西关排河沿河绿化景观带,将集聚区内部主要广场串联起来,是园区主要的绿化开敞空间。
多节点——根据规划区内的自然地理特征和景观需要,规划在规划区内形成多个景观节点,包括两个主要配套综合服务区,若干个次要景观节点分别分布在产业集聚区各工业组团和居住组团之中,丰富产业集聚区的景观。
2.沿河景观
“带状组团”的滨水景观结构,组团间形成不同的景观主题,是居民生活游憩场所。
3.城市公园
有健全生态、美化环境、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规划城市公园位于扩展区内部。
4.建筑
以单层、大空间为主的工业建筑,注重生产工艺对建筑空间形式的影响,采用统一的体量和建筑风格,建议以水平线条构图为主,建筑色彩可采用相对明快的色系,不必强调统一,但在色调上应有一定的协调或对比关系;
标准厂房采用多层建筑形式,注重空间与体型、比例与尺度、色彩与质感等方面构成的艺术形象,体现简洁明快、朴素大方、轻松活泼的建筑空间。
行政办公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以突出行政办公氛围为主要目标。
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以素灰系列为主,细微的差异不应影响总体的一致。
商业建筑要求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商业性、趣味性以及具有个性,其界面设计要充分体现商业建筑和空间的特点,要注意图案、色彩、纹理和质感的效果,以及对人流活动的导向性和休憩的提示作用;要注重商业建筑形体在尺度、光影和色彩、造景、空间组合等构成要素的变化。
居住建筑以多层的城市住宅为主,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
建筑形式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
建筑色彩上也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但在组团之中宜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
居住区的服务中心建筑群在体量、高度等关系上应符合空间构图的基本原理,建筑的裙楼在近人尺度上应有一定的呼应。
建筑风格可灵活多样,色彩上也应丰富,营造出充满活力的空间场所。
广场、公园、街头绿地周边的建筑在造型上要求形象突出、个性鲜明,空间处理也可灵活多样,体量的大小完全根据需要。
在色彩的使用上也可见仁见智,以突出个性和场所标志为主要目的。
第三章土地使用控制
第十七条开发强度
1.控制指标
地块控制指标包括地块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和配套服务设施等强制性指标,以及人口容量、建筑形式等指导性指标。
本区内的开发建设应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
具体指标规定见附表《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扩展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和分图图则。
2.住宅用地开发
住宅用地上的住宅建筑套密度不小于180套/公顷;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不大于3.0,而且在该区域内进行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3.投资强度
工业区内工业用地土地开发强度每公顷不少于1500万元。
第十八条管理通则
1.用地性质
本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50137-2011)的规定,本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小类。
在进行附表《地块适建性规定表》中所载准许用途时,必须同时遵守其它一切有关法则规定,以及有关政府契约条款的规定。
在满足整体规划功能的前提下,开发过程中,因工业区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经集聚区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有条件地变更某些地块原定的土地用途。
附表《地块适建性规定表》说明了各地块允许设置、不得设置以及须经过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的用途,规划主管部门在批准时可附带一定的条件。
2.地块划分
规划划分的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开发条件的不同,进一步细分。
细分地块后应根据标准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并满足卫生、消防的安全需要。
3.道路
在地块整体进行开发时,主干道所规定的街区不得进行变更。
次干道所限定地块的变更,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支路所限定地块内的细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允许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分图图则规定的指标总量控制要求。
以街坊为单位进行成片开发时,街坊内的地块界限和内部道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的需要在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中做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强制性控制指标的规定。
4.建筑
现有建筑的用途与分图所标定不符时,暂不须立即更正,但若将建筑或土地全部或部分改作与现有用途有别的另一用途时,则各用途必须与规划所规定的相符。
任何建筑间距应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城市设计、防灾、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如需设置消防设备,由消防部门协同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本区内工业建筑限高控制为24米,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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