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城市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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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城市版
实地考察部分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评分细则及操作方法
Ⅰ-1
理
想
信
念
建
设
Ⅱ-1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Ⅲ-1
工作部署
(1分)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理论每年不少于6次,
支部组织生活正常。
随机抽选5个单位检查理论学习情况:
提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笔记、学习制度、计划、安排。
(1分)
Ⅱ-2
培育和践
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
值观
Ⅲ-2
深化推广普及
(5分)
利用建筑围挡、城市大屏幕、楼宇电视、宣传栏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车站、广场、主要街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小于3m×6m),
①每平方公里有1块以上;(2分)
②每平方公里有0.5块以上(1分)。
1)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
2)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开展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
3)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
随机抽查2处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①文明单位和社区的道德论坛、道德讲堂;(1分)
②学校的各类有教育意义纪念活动的照片、展示图片;(1分)
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照片、图片。
(1分)
Ⅲ-3
强化制度保障
(1.5分)
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城市社区: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0.5分)
中小学校: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0.5分)
窗口单位: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0.5分)
Ⅰ-2
社
风
文明
建
设
Ⅱ-3
文化培育
Ⅲ-4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分)
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
随机抽查宾馆、饭店、餐馆2处:
宾馆、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吃不完打包。
(1分)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
建成区的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
①保护完好;(0.5分)
②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现象。
(0.5分)
Ⅱ-4
党风政风引领
Ⅲ-5
政务公开(1分)
有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在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
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窗口:
服务行为规范(1分)
Ⅱ-5
公民权益维护
Ⅲ-6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1.5分)
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随机抽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3处,实地询问30名进
城务工人员:
①无拖欠工资问题;(0.5分)
②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权举报电话:
12333,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0.5分)
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查验热线接通与服务情况。
(0.5分)
Ⅱ-6
社会道德风尚
Ⅲ-7
市民教育(1分)
1)开展市民学校主题教育活动;
2)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随机抽查社区、公共场所和工地各1处:
开展市民公约教育活动。
(1分)
Ⅲ-8
人际关系(1分)
1)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在居民区附近2个路口问路2次:
①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无拥挤、无争抢座位;(0.5分)
在城区随机抽查2条线路公交车,乘坐行程分别为3-5站。
②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0.5分)
Ⅲ-9
民风建设
(1.5分)
1)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
2)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活动。
随机抽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各1处:
查看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1.5分)
Ⅱ-7
志愿服务制度化
Ⅲ-10
制度化建设
(2分)
1)建立文明委统筹、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专项经费;
2)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以县委或县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3)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随机抽查4处单位、社区:
查看志愿者注册登记情况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2分)
Ⅲ-11
志愿服务活动
(2分)
1)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2)成立志愿服务队,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和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随机抽查社区和公共场所各1处:
询问市民了解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2分)
Ⅱ-8
诚信建设制度化
Ⅲ-12
贯彻落实中省文明委工作安排(0.5分)
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陕西省文明委《关于深入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发布制度》,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政务大厅:
①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0.5分)
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0.5分)
Ⅲ-1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0.5分)
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Ⅱ-9
文明诚信服务
Ⅲ-14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2分)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3)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政务大厅:
①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0.4分)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0.4分)
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0.4分)
医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银行网点、宾馆、(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出租车、机场、火车站: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0.4分)
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0.4分)
Ⅱ-10
文明旅游
Ⅲ-15
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
(2分)
旅游部门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
旅行社: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
(0.5分)
机场、车站旅游集散中心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主要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①车站、旅游集散中心: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文明旅游;(0.5分)
②出入境办证大厅: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境游宣传;(0.5分)
③景点、景区: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0.5分)
Ⅱ-11
“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
Ⅲ-16
落实制作刊播情况(6分)
1)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
2)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善行义举榜、好人榜;
3)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
①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公交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善行义举榜、好人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2分)
②在公共场所刊播的公益广告可以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1分)
③高速公路、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类交通运载工具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20%;(1分)
④城市重要路段、人口集中区域建筑围墙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1分)
⑤旅游景区、校园、商场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20%。
(1分)
Ⅰ-3
经济民生
建
设
Ⅱ-12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Ⅱ-13
公共设施
Ⅲ-17
基层文化设施
(2分)
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街道、社区:
①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0.4分)
②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0.4分)
③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向居民开放的情况。
(0.4分)
随机抽查2个社区。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文体广场:
①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0.4分)
②场所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0.4分)
Ⅲ-18
文化服务供给
(1.5分)
城市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科技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纪念
馆、图书馆、科技馆:
①向社会免费开放;(0.5分)
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0.5分)
③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0.5分)
Ⅲ-19
文明交通(2分)
1)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
2)无翻越隔离栅栏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无乱停乱靠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在交通高峰期(7:
30-9:
00或16:
30-18:
30)随机抽查主干道
主要交通路口2处、非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1处,每处10分
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无翻越隔离栅栏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1分)
②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无乱停乱靠现象,主干道上每500米违章停车不超过2辆,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1分)
Ⅲ-20
文明行为(7.5分)
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公共广场、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0.5分)
②无随地吐痰现象;(0.5分)
③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0.5分)
④无争吵谩骂现象;(0.5分)
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0.5分)
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0.5分)
②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0.5分)
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0.5分)
②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0.5分)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0.5分)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0.5分)
依据本县制定的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禁限饲养宠物的相关管理办法,文明饲养宠物。
公共场所、公园景区、住宅小区
①无狂犬和流浪犬四处游走或侵扰行人现象;(0.5分)
②饲养人员有链绳牵引宠物;(0.5分)
③无占用楼道、天台等公用场所搭建饲养棚现象;(0.5分)
④饲养人员及时清理宠物粪便,无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粪便现象。
(0.5分)
Ⅲ-21
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2分)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
2)机动车道无破损、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标识标线规范合理;
3)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4)行道树、绿化带美观、整洁。
城区抽查主要商业大街、非主干道各10条,县城检查
所有街道:
①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路面标识设置合理,标线清晰;(0.5分)
②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无破损、毁坏现象,路面无坑洼积水;(0.5分)
③人行道平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牵乱挂现象;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污渍,无损坏、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0.5分)
④行道树、绿化带美观、整洁,养护到位,无垃圾、无污渍、无损绿毁绿现象。
(0.5分)
Ⅲ-22
街巷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
(3.5分)
1)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2)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3)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4)果皮箱、垃圾处理装置等设置合理;
5)城区公厕布局合理,公厕全部为水冲式。
城区抽查主要商业大街、非主干道各10条,县城检查
所有街道:
①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路灯、果皮箱(100米一个)、垃圾处理装置(1平方公里一个)设置合理,功能完好;(1分)
②查看装灯率和亮灯率;(0.5分)
③城区公厕布局合理,干净卫生,管理到位,公厕全部为水冲式,无旱厕。
(1分)
1)公交站点、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合理;
2)有方便群众日常出行的公共自行车。
①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合理,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0.5分)
②县域内有公共自行车投放使用。
(0.5分)
Ⅲ-23
公共设施维护
(1分)
1)交通基础设施完好,重点区域监管到位;
2)报栏、座椅、窨井、垃圾箱、雕塑、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城区抽查主要商业大街、非主干道各10条,县城检查所有街道:
①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重点区域监管到位;(0.5分)
②报栏、座椅、窨井、垃圾箱、雕塑、标识牌、公交车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0.5分)
Ⅲ-24
无障碍设施
(1分)
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①随机抽取中心城区主干道、非主干道各1处:
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0.5分)
②随机抽取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各1处,政务大厅、商场超市、新建社区、医院、机场、火车站、室外公共厕所:
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0.5分)
Ⅲ-25
市场建设(2分)
1)有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集贸市场或菜市场;
2)设施配套,维护到位,环境整洁、无占道经营,市场分区合理;
3)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
随机抽查新建市场、老旧市场各3处:
①按照城区常住人口数量,每5000人有1个市场;(1分)
②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市场分区合理;(0.5分)
③市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有文明市场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资料、图片。
(0.5分)
Ⅱ-14
城区环境面貌
Ⅲ-26
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2分)
1)无违章搭建现象,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清扫保洁到位,卫生状况良好,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3)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4)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劝导有力。
随机查看主要商业大街、商业聚集、文化休闲等重点区域3
处,随机抽查主要商业大街、火车站广场、长途汽车站广场
或旅游中心集散点广场3处:
①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搭建、乱牵乱挂现象;车辆摆放整齐,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害花草树木现象;清扫保洁到位,卫生状况良好;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0.5分)
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0.5分)
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0.5分)
④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0.5分)
Ⅲ-27
公园和文化广场环境(1分)
加强公园、文化广场建设,监管维护到位,设施完好,运行良好。
随机抽查公园、文化广场各2处:
①设施无损坏无明显破损;树穴和绿地无裸土;花草树木无缺失;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有文明游园提示语或公共场所文明公约。
(0.5分)
随机抽查公园、文化广场各2处。
②城区内建有多处公园、文化广场、休闲绿地,大多数市民出门500米以内有公园、广场、绿地,基本满足居民日常游憩需求。
(0.5分)
Ⅲ-28
社区生活环境
(3分)
1)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不卫生、不文明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3)社区办公及服务场所达标,社区服务规范,便民利民;
4)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随机抽查新建社区、老旧社区各3处:
①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毁坏花草树木;(0.5分)
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电线、路灯、窨井盖、招牌等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0.5分)
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无暴露垃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0.5分)
④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无小广告、无污渍,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0.5分)
⑤社区办公及服务场所达标,社区服务规范,便民利民,社区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态度热情,业务熟练;(0.5分)
⑥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0.5分)
Ⅱ-15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Ⅲ-29
公共安全保障
(2分)
1)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3)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
随机抽查2个社区、政务大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中小学校、火车站:
①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等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随机抽查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等公共场所、主要交通路口2处。
(1分)
②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室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0.5分)
随机抽查公共场所、重点单位或社区2处。
③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
(0.5分)
Ⅲ-30
食品安全(3分)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3)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4)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5)依法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在新城区、老城区各抽查1处商品交易市场。
农副产品市场必查:
①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无强买强卖;设置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并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0.5分)
②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0.5分)
③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和集贸市场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出售的熟食食品有“三防”措施;(0.5分)
随机抽查食品店(20平方米以下)、熟食店、超市食品专柜2处。
④提供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应急演练等相关材料;(0.5分)
⑤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经营者参与率、满意率高。
(1分)
Ⅲ-31
药品安全(1分)
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拨打问题药品举报电话:
12331
查验电话接通及服务情况。
(1分)
Ⅲ-32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分)
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城市二类及二类以上避难场所:
①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0.5分)
②功能完备,设备维护及时。
(0.5分)
Ⅰ-4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Ⅱ-16
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33
消除黑臭水体
(1分)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建成区:
没有黑臭水体。
(1分)
Ⅲ-34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分)
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查看环保部门水质监测数据。
(1分)
Ⅲ-35
河道环境
(1分)
城市流域河流上下10公里范围内河道无破坏、无垃圾、无采砂、淘金点。
水利部门审批的采砂、淘沙点,须出示手续和许可证。
有其中一种现象扣0.2分,扣完为止。
(1分)
Ⅲ-36
公众参与(1分)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
(0.5分)
饭店:
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0.5分)
Ⅰ-5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Ⅱ-17
思想道德建设
Ⅲ-37
学校管理
(1.5分)
1)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城区学校是市级以上文明校园;
2)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3)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随机抽查2所中、小学:
①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城区学校均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知晓率、参与率高;(0.5分)
②设立心理咨询室,教师配备到位,工作开展到位;(0.5分)
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规章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0.5分)
Ⅲ-38
学校教育
(1.5分)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未成年人熟知并能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随机抽查2所中、小学:
①中小学校校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0.5分)
②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0.5分)
③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活动图片等内容。
(0.5分)
Ⅲ-39
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3分)
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
社区:
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0.5分)
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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