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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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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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出台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商务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地税局和市妇联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扶持、优惠政策,重新规划这个和市民息息相关的行业。
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公司,不仅保姆可按在职职工标准上三险,而且政府还会为企业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买单。
此外,高校毕业生从事家政服务,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分别从鼓励实行员工制管理、加大扶持力度、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和鼓励措施,简称“家七条”。
“家七条”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鼓励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
所谓员工制,就是指家政公司与保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保姆作为家政公司的一名员工派遣到雇主家中服务,公司每月负责给保姆发工资、上保险、协调矛盾等。
统计显示,目前本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政服务企业3800多家,从业人员40万人。
其中,注册资金在30万以上的仅占1.2%,86%为10万元以下规模;从业人员中绝大部分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90%以上是外省市农民工。
这些企业绝大多数实行的是中介制,他们给保姆介绍工作,然后收取中介费后就撒手不管;保姆的工资由雇主发放。
由于绝大多数家政服务员选择“中介制”,使得家政服务员无法参保,造成保姆流动性强,也导致了逢年过节“保姆荒”的出现。
另外,之所以家政公司不愿实行员工制,主要是因为这种模式不仅要求家政企业承担家政服务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保等,而且还需承担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责任,风险大。
据悉,“家七条”中有针对员工制的鼓励政策,但并不强制家政公司执行。
本市力争用3到5年时间,构建起以员工制企业为主导、具有北京特色的家政服务体系,推动本市家政服务业整体提升。
政策解读
1保姆上三险政府补一半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三险的缴费标准与在职职工完全一样,原则是“先缴后补,一年一补”。
对符合享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营业税的支持政策。
鼓励、支持和引导现有的非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按照员工制企业模式实施规范化管理,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员工制推广后,家政服务员不仅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保待遇,而且每月工资由公司按时打入银行卡,不再是雇主支付。
对于雇主来说,将直接与家政企业协商签约支付费用,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纠纷时也由家政公司出面解决。
2在中西部建保姆输入基地
在省际间签订劳务协议建立一批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初步选址在中西部劳动力主要输出省份和本市对口援助地区。
双方将在信息交流、人员招聘、用工培训等方面合作,形成有组织、有秩序、有规模地定向输入家政服务员机制。
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实现家政服务的可追溯性,让接受家政服务的市民安心、放心。
对于“可追溯”,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这意味着员工制保姆从输入地、输入渠道都有记录可查。
一旦发生服务问题,可直接追溯其源头。
3员工制保姆将持证上岗
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核鉴定、统一资格证书,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认定一批职业院校和具备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作为家政服务员的定点培训机构,并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的培训补贴。
完善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应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由本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大学生当保姆算基层经历
对自主创业从事家政服务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本市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其中,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方式从事家政服务的,可享受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家政服务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5小企业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市鼓励商业性投资或政府投资等方式,帮助小型家政服务企业解决服务场所问题。
支持家政服务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络。
从事家政服务的个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6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本市将定期组织公布家政服务员的工资指导价位,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家政服务企业支付给服务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家政服务企业及家庭应当保障其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
7严打非法家政中介
整合本市家政服务网络,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欺诈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组织。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
一、《家七条》出台的背景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明确了家庭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并提出五项政策措施。
即:
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
为贯彻国办发43号文件精神,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作出了部署,决定今后要把家政服务作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其发展。
(二)我市家政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的家政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行业规模逐步扩大,目前有家政服务企业3800余家,从业人员约40万人。
家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质量有所改善。
但从总体看,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从企业注册资金来看,注册资金在30万以上的占1.2%,10-30万元占12.4%,10万元以下占86.4%。
二是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服务技能整体偏低、流动性大。
40万从业人员中,绝大部分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服务技能偏低。
90%是外来农民工(主要来自甘肃、四川、安徽、山东及河北等地),稳定性差,流动性大。
三是家庭雇用渠道不畅,普通家政服务占主导。
我市40万家政服务员中,经亲朋好友私人介绍占47.8%,家政服务企业及服务组织介绍占39.2%,其他形式占13%。
从事普通类家政服务的员工约占60%,主要为家庭收拾家务、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以小时工为主;专业类家政服务的员工约占30%;高端家政服务员约占5%。
(三)鼓励实行员工制管理有利于维护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
本市家政服务组织的管理方式主要是中介式推荐,少数是劳务派遣式,但劳务派遣式家政服务企业基本未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社会保险。
鼓励发展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有利于规范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劳动关系,可以把家政服务员纳入社会保障渠道,解决其后顾之忧,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家七条》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满足首都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家庭服务需求,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3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围绕“输入有基地、岗前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作有保险、维权有保障”的目标,《家七条》分别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和鼓励措施:
一是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家政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维护家政服务市场主体权益,《家七条》提出,要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
员工制管理是家政服务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其公司化运营和企业化管理将对我市目前的家政服务市场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考虑到家政服务行业利润较低,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会增加企业负担,尤其是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负担会更重,为此,《家七条》提出,要积极探索和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对按规定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经认定符合享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所需资金从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免征3年营业税政策。
二是建立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
为更好地解决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短缺、来源不稳、素质较低以及盲目流动情况突出等问题。
《家七条》提出,要通过加强省际间劳务合作,建立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提高劳动力流动的组织化程度,从源头把好人员的输入关,形成有组织、有秩序、有规模地定向输入家政服务员。
通过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家政服务的可追溯,让接受家政服务的市民安心、放心。
三是加强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主要途径,加强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大大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家庭所需,服务首都市民。
《家七条》提出,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核鉴定、统一证书,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对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经鉴定合格后,每培训一人给予1500元的培训补贴。
鼓励和引导参加培训的家政服务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补贴。
完善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
《家七条》还提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应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由我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是鼓励各类人员在家政服务业创业、就业。
为鼓励更多的人到家政服务业就业创业,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家七条》针对从事家政服务的不同群体的提出了一系列的就业优惠政策。
对自主创业从事家政服务业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鼓励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业就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家政服务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家政服务企业从事家政服务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五是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为引导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和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向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家七条》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政服务企业,为企业设立、经营、融资等提供便捷服务。
从事家政服务的个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六是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由于目前家政服务市场绝大多数是中介式,家政服务员与企业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而未能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家政服务员的权益保障不足。
为切实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家七条》提出,要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解决家政服务员最关心的收入分配问题。
要通过建立多渠道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家政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切实保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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