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联合调度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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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联合调度管理规定
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联合调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自“接触网送电”起至“调度指挥权移交”前的时间段内,电客车上线调试、以及轨行区及车站行车相关设备房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用于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轨行区及车站行车相关设备房联合调度期间的管理。
第三条联合调度管理期间原则上按照“5+2”工作模式,即满一周7天时间,周一至周五安排行车及车辆调试作业;周六、周日开放时间为各专业进入轨行区作业施工时间。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为确保自“接触网送电”起至“调度指挥权移交””前的时间段内车辆调试运行正常实施,由建设分公司、运营分公司共同组建正线过渡期联合调度机构,组织机构由联合调度管理领导小组、联合调度工作小组组成。
(一)联合调度管理领导小组
(1)组长:
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
(2)副组长:
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
(3)成员:
线路指挥部(副)指挥长、机电设备部经理、运营新线部经理
(二)联合调度管理工作小组
(1)组长:
建设分公司项目经理
(2)副组长:
建设分公司轨道、接触网专业项目经理、运营运管中心负责人
(3)组员:
运营分公司值班调度主任、值班行调、值班电调、轨道、接触网、变电所施工及监理单位调度组成。
第五条联合调度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联合调度指挥管理、协调、考核工作。
第六条联合调度工作小组:
负责已封闭轨行区行车组织、施工组织、应急处置管理及信息发布,并执行轨行区及相关行车设备房施工计划的受理、审批、发布及请、销点信息确认。
第七条属地管理单位:
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属地进行全面管理,参建属地管理单位值班人员负责核对当日作业令、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作业人数,进出属地作业时间登记,并开、关站台端门。
第八条施工作业单位:
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施工计划,按照审批的作业时间、地点组织施工,办理请销点手续,在审批区域内作业并做好成品保护、施工材料和垃圾清运工作。
第九条监管单位:
负责对请点进入轨行区及相关行车设备房作业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施工安全、行车限界、人员、料具和垃圾出清进行跟班监督。
(1)地铁工程项目作业由对应的监理单位负责监管。
(2)运营分公司及运营委外单位的作业由运营分公司负责监管。
(3)地铁以外工程由集团相关业务对接部门负责监管。
第十条接触网施工单位:
负责接受调度指令对停送电范围进行验电确认、应急抢修等与接触网相关的临管服务。
第十一条35kV变电所施工单位:
负责配合电调停送电、35kV变电所的属地管理及其它合同约定的临管服务。
第十二条强弱电设备房管理单位:
负责强弱电设备房属地管理。
第十三条信号调试单位:
负责信号控制调试及配合管理。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计划管理
(一)联合调度管理期间作业类型分类表,见附表1所示。
(二)施工计划申报要求
(1)地铁工程施工周计划和临时计划,需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总监、业主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后申报。
(2)运营分公司各部门(含车辆调试、检查)作业周计划和临时计划,需经运营新线工程部专业小组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申报。
(3)地铁以外工程作业单位(如通信运营商)的施工周计划和临时计划,需经建设分公司业务对接部门审核确认后申报。
(4)联合调度工作小组接收到各单位计划后,组织会议会审确定后,经联合调度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发布。
(三)施工申报程序
计划申报、审批程序
计划类型
关键节点及要求
申报单位
周计划
申报
周一12:
00前申报本周六至下周五作业计划;
调度会
周三09:
30-12:
00
发布
周四17:
30前发布《联合调度实施计划通告书》
临时计划
申报
作业前1日18:
00前
发布
当日20:
00前发布《调度计划补充通告》
临时计划说明:
临时计划仅用于事故抢修、应急处理等特殊情况,正常作业不纳入临时计划。
第十五条请、销点
(一)联合调度管理区域的作业实行“请销点”制度。
(1)作业单位按照审批的周计划向联合调度小组申请办理当日《施工作业令》,调度工作小组按照作业计划审批。
(2)作业单位到达审批的进出地点,凭《施工作业令》向联合调度小组值班人员请点,确认具备进场条件后,向属地管理值班人员办理进场登记。
属地管理值班人员核对作业单位的施工作业令、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作业人数后放行。
(3)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向联合调度小组值班人员销点,经联合调度小组确认后,向属地管理值班人员办理退场登记。
属地管理值班人员核对作业单位的施工作业令、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作业人数后放行。
第十六条计划取消及变更
(1)施工计划需调整、变更时,应取消原施工计划,再重新提报新的施工计划。
(2)如已发布的施工计划需要取消,应至少提前2小时上报至联合调度小组。
第十七条联合调度小组工作要求
(一)负责日常调度计划安排、作业令的执行审批、建立联合调度期间调度台账、调度日志。
(1)计划接收:
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各作业单位计划申报人员申报的作业计划并汇总。
(2)周计划审批:
召开联合调度作业计划会审会议,审批周作业计划,发布作业通告。
(3)作业令审批:
各作业单位调度负责人根据发布的作业通告,向联合调度工作小组值班行调申报当日作业计划,行调确认核对作业信息并发布作业令,作业令信息同步发送至联合调度工作群。
(4)接触网停电:
联合调度工作小组值班行调确认行车调试作业已结束,轨行区电客车或工程车已出清,向值班电调下达接触网停电指令;值班电调按照停、送电点操作流程下达接挂地线、变电所接地、接触网验电、信息反馈确认等执行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接触网停、送电操作规程,具体实施见附件十。
(5)接触网送电:
联合调度小组值班行调确认轨行区作业已结束,人员、料具、工程车等已出清(除配合接地人员外),向值班电调下送电指令;值班电调下达拆除地线、确认可视化接地装置是否正常、信息反馈确认拆除地线及轨行区出清信息,值班电调执行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接触网停、送电操作规程并向值班行调报告送电结果,具体实施见附件十。
第十八条信息联系
(1)施工作业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施工计划申报表、审批签发《联合调度作业通告书》,须使用指定唯一的QQ工作群******统一发布。
(2)联合调度工作小组800兆手持台频道:
联合调度频道。
(3)联合调度工作小组值班电话:
(4)联合调度管理区域内所有施工请点联系方式采用800兆手持台,包括请点、销点、特殊情况的信息传达、问题处理。
第四章现场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属地管理要求
(1)铺轨施工单位是正线轨行区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在地下线至地面线、高架线的过渡段安装临时隔离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完成已接管线路区域与未接管区域的物理隔断。
(2)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单位是车站属地管理单位,负责车站进出轨行区的通道(含卧式风阀)封闭,负责站台门端门24小时值守。
(3)强弱电施工单位是强弱电设备房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强弱电设备房内的作业管理。
站台门施工单位是站台门控制室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站台门控制室内的作业管理。
(4)车辆段、停车场施工单位是场、段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出入段线进入正线通道安装临时隔离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24小时值守。
第二十条作业管理要求
(5)各作业单位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如有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轨行区、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等情况时,任何配合作业单位均有权向联合调度工作小组举报、反映情况。
(6)各作业单位不得超出施工作业指令规定时间和规定范围施工,不得改变施工方案施工。
(7)车辆从场段进出正线时,场段临时调度小组必须服从正线联合调度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
(1)凡是进入轨行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则、规定等。
(2)凡进入轨行区作业人员必须穿荧光衣,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3)作业区域两端至少200m范围处设置专职防护员,配备800兆手持台、红闪灯、荧光服。
(4)作业时,除接触网挂/拆地线人员外,施工人员下轨行区地点必须按照作业令批准的地点进出,不得擅自更换进出地点。
(5)作业单位在作业区域两端及防护区域端点各设置两盏红闪灯,红闪灯设置在轨道中央。
施工作业结束后,撤除红闪灯防护。
(6)需要在低速行车情况下作业的单位,按施工前进方向,列车在前,人员在后,方向上不得颠倒,限速10km/h。
(7)联合调度管理阶段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动火作业,必须在申请作业令时注明,同时按规定办理《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表》,严禁在无《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表》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8)在行车作业的封锁作业区两端必须保证“一站一区间”空闲作为防护区域,防护区域不允许安排其他作业。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二条如有以下行为,根据违规情况采取通报、扣除违约金、约谈项目所属企业负责人等考核处罚措施,并将违规情况全部纳入信用评价考核。
(一)通报、扣除违约金
(1)不按照规定办理取消计划或者未按照审批的计划时间展开作业2次以上。
(2)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
(3)未按轨行区防护规定配备施工现场专职防护人员。
(4)条件不具备(无施工负责人或防护人员、施工设备材料准备不到位)提交请点请求。
(5)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作业。
(6)未向联合调度申请报备取得同意,随意更换施工负责人。
(7)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随身携施工作业令。
(8)擅自更改作业内容
(9)未经请假许可,无故不参加联合调度例会3次。
(二)通报、扣除违约金、约谈项目所属企业负责人
(1)擅自伪造施工作业令。
(2)未经施工请点,擅自作业。
(3)未按规定时间销点,擅自延时销点。
(4)销点后,但施工区域未满足工完料清的出清要求。
(5)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联合调度管理区域。
(6)擅自越出作业区域。
(7)私自拆除联合调度管理区域的隔离设施,造成不良后果。
(8)擅自动用其他与本施工无关的设备设施。
(9)拒不执行监管人员及属地值守人员指令。
(10)从车站属地向轨行区丢弃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材料、设备等杂物。
(11)各属地管理单位值守人员未按规定核实确认、登记作业信息,私自放行作业单位进出联合调度管理区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建设分公司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联合调度轨行区作业类型分类表
2.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联合调度联合调度通告
3.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轨行区周施工计划申请表
4.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作业指令单
5.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施工请销点记录表
6.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属地信息登记表7.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违章记录表
8.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作业考核表
9.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值班交班表
10.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接触网停、送电操作规程及停、送电用表
附件1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作业类型分类表
A
在正线、配线,需要开行工程车、电客车的施工。
B
在正线、配线,无需开行工程车、电客车的施工。
C
在车站强弱电设备房及站台门控制室内的施工。
附件2: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
正线
联合调度通告
各作业单位:
根据市轨道交通工程线于年月日召开
的第期“正线联合调度实施计划会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
通过了下周联合调度实施计划。
现将下周(自月日至月日)周联合调度实施计划下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一: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实施通告》(第期)
附件二:
《正线联合调度正线作业地点分布示意图》(注:
本示意图待轨道施工图出图后另行补充)
市轨道交通_号线联合调度室批准人:
年月日
附件3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周施工计划申请表
作业单位名称:
作业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线别
作业时间
作业项目
作业人数
施工范围
施工时间
进站地点
出站地点
封锁
状态
装备情况
是否需
要停电
日期
周
全封
锁
无封
锁
工程车辆
人力车辆
人工作业
左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右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注:
1、本表所指的全封锁施工属于工程车辆施工的区间,所有其他各单位人员均不得进入作业区域;无封锁为纯人工作业。
作业单位调度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业主项目经理:
附录4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作业指令单
编号:
D-LHDD-01-S-001时间:
作业编号
S-16-07-001
作业类型
LHDD-01-A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作业类型
作业项目
联系电话
作业地点
作业人数
作业时间
是否动车
工程车运行路径
主要作业内容(含主要材料及工器具)
安全保护措施
供电安排
协作及其他
发令人(签字)
完成情况
请点
时间
销点
时间
注销批准
时间
申请人
申请人
批准人
附件5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施工请销点记录表
序号
日期
作业编号
施工单位
命令
号码
区间或
车站
线别
是否停
送电
作业内容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销点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说明:
由当日值班调度人员详细填写当日的作业登记情况。
本表登记信息包涵正线、车站强弱点设备房作业的全部信息。
附件6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属地信息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作业令编号
施工单位
作业人数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进出时间
备注
进入时间
出行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说明:
由属地当日值班人员对当日作业各单位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本表登记信息包涵正线、车站强弱点设备房作业的全部信息。
附件7
轨道交通工程线联合调度违章记录表
违章作业单位:
违章作业单位对应监理单位:
违章时间
序号
时间
地点
施工单位
违章类型
描述
图片
整改销项情况
备注
备注:
违章登记须有巡查记录、整改通知等依据,整改销项须有整改回复确认等作为依据。
举报日期:
附件8
轨道交通工程线调度轨行区管理违规记录单
违规单位名称
监管单位名称
时间
地点
违章内容
调度值班人员
联合调度工作小组意见:
□同意□不同意
联合调度工作小组(值班人):
日期:
附件9
市轨道交通工程线正线联合调度值班交班表
年月日编号:
LHDD-2019-01
当班人员
接班人员
交班时间
接班时间
当日值班情况
1.当日存在问题:
2.当日调度审批情况
解决情况
1.
2.
接班人员
附件10
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接触网停送电操作规程
市轨道交通工程有新增“供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在该系统未通过正式验收前的停送电操作后续统称为“第一阶段”按第一阶段操作流程实施;该系统通过正式验收和完成联调联试后的停送电操作后续统称为“第二阶段”,按照第二阶段操作流程实施。
第一阶段:
当前可视化直流验电接地装置仅能“就地”人工操作,其他功能尚未安装和调试完成。
因此,该阶段仅可节省人工携带接地线的“接挂地线”操作,验电、接挂地线、设备状态确认等均由相关参建单位人员现场操作完成后,通过800兆手持台向驻OCC联合调度员反馈。
接触网停电操作流程:
行车调度确认电客车已入库→电力调度已发布停电作业令→电力调度按操作卡片进行设备操作→停电操作完成并签字→通知接触网驻OCC调度进行验电→接触网驻OCC调度下发验电通知→接触网施工单位验电完成并反馈接触网驻OCC调度→接触网驻OCC调度签字确认→电调收到验电确认签字→向变电驻OCC调度下发接地操作命令
→变电驻OCC调度向操作人员下发操作命令→变电接地操作完成并反馈变电驻OCC调度→变电驻OCC调度签字确认→电调收到接地确认停电完成。
接触网送电操作流程:
铺轨单位驻OCC联合调度确认所有人员、材料及工器具已出清并
销令→电力调度发布送电通知→电力调度向变电驻OCC调度下发接地分闸命令→变电驻OCC调度下发接地分闸命令→变电操作人员执行完毕并反馈变电驻OCC调度→变电驻OCC调度确认后签字→电力调度按操作卡进行接触网送电操作→接触网送电完毕。
第二阶段:
本阶段供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施工、调试完成且通过验收,其安全闭锁、接触网带电显示及安全警示、接地管理、视频监控等功能已投入使用。
接触网停送电操作规程调整如下:
接触网停电操作流程:
行车调度确认电客车已入库→电力调度已发布停电作业令→电力调度按操作卡片进行设备操作→停电操作完成并签字→通知变电驻OCC调度验电、接地并确认设备状态→变电驻OCC调度签字确认→停电完成。
接触网送电操作流程:
驻OCC联合调度确认所有调度值班人员、材料及工器具已出清并销令→变电驻OCC调度确认接地退出、供电设备是否正常→电力调度按操作卡进行接触网送电操作→变电驻OCC调度确认供电设备状态
→接触网送电完毕。
附表:
停(送)电通知单(第一阶段)
轨道交通号线正线接触网停电通知单
停电号码第号
停电理由
停电区段
停电范围:
验电接地范围:
**站可视化验电接地装置编号+„„
供电区段于年月日时分申请停电
确认停电条件(签名)
运营电调
(需停电作业令已批复)
运营行调
(列车已全部入库)
电调停电操作完成
(签名)
停电时分
供电区段已于年月日时分停电
接触网驻OCC联合调度
(验电成功确认)
变电所驻OCC联合调度
(确认供电设备及接地状态)
备注:
停电号码为X月X日加次数,如T060510表示6月5日第10次停电。
轨道交通号线正线接触网送电通知单
送电号码第号
送电理由
送电区段
供电区段于年月日时分申请送电
确认送电条件(签名)
铺轨驻OCC联合调度
(确认所有人员、材料及工器具已出清且销令)
变电所驻OCC联合调度
(确认变电所设备无异常、接地装置已分闸)
送电时分
供电区段已年月日时分送电
电调(签名)
备注:
送电号码为X月X日加次数,如S060510表示6月5日第10次送电
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此表格。
附表:
停(送)电通知单(第二阶段)
轨道交通号线正线联合调度接触网停电通知单
停电号码第号
停电理由
停电区段
供电区段于年月日时分申请停电
确认停电条件(签名)
运营电调
(需停电作业令已批复)
运营行调
(列车已全部入库)
电调停电操作完成
(签名)
停电时分
供电区段已于年月日时分停
电
变电所驻OCC联合调度
(后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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