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刘集地下涵闸工程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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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刘集地下涵闸工程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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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刘集地下涵闸工程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改
徐州市刘集地下涵闸工程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0.1为了对本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安全与完整,延长使用年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苏水管[2004]152号),并结合本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1.0.2本工程管理机构名称为徐州市刘集地下涵闸管理所,隶属于徐州市水务局。
本细则由管理所组织制订,报市局工管处审批后执行。
1.0.3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控制运用、养护修理、安全工作、其它工作等内容。
1.0.4本工程的任务与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
2根据控制运用原则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做好本工程的控制运用;
3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工程管理、防汛防旱及其它服务工作;
4定期对工程检查观测,并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5对工程进行定期养护、适时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安全与完整,延长工程使用年限;
6依法管理,做好水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做好技术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8因地制宜地利用技术、设备、水土资源等优势,开展综合经营工
作,发挥水利经济;
9结合工程管理业务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1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水质监测与管理。
1.0.5根据《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控制运用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本细则及各工程具体的技术管理细则,报工管处审批,并报市水务局核备。
1.0.6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本细则,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情况,熟悉工程各部位结构,按照本细则的具体要求做好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工程管理工作的新方法,为今后工程管理细则的进一步修订积累经验。
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1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
2江苏省省级防汛、岁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3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4汛前检查考核细则。
5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程,主要应包括:
1正副所长、技术人员、会计、闸门运行工等岗位责任制;
2水闸工程日常巡视检查制度;
3启闭机操作规程;
4控制运用原则;
5工程缺陷管理制度;
6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7闸门启闭制度;
8闸门启闭运行操作规程;
9闸门养护检修规程;
10水闸监控操作规程;
11水闸监控机房管理制度;
12启闭机养护维修制度;
13启闭机养护检修规程;
14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配电室操作规程;
16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17汛期值班制度;
18汛期工作制度;
19冬季工作制度;
20运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2学习制度;
23例会制度;
24财务管理制度;
25物资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6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
27奖惩制度;
28职工教育与培训制度。
1.0.7建立《工程大事记》,对管理中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应详细
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1.0.8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目标管理,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1.0.9工程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概况
2.0.1徐州市刘集地涵工程位于江苏省邳州市议堂镇和八路镇境内,是连通徐洪河与房亭河的地下立体交叉工程,也是连通骆马湖和洪泽湖(分别位于沂沭泗流域和淮河流域内)这两大流域性湖泊的重要工程,可以实施防汛泄洪、跨流域调水等任务。
2.0.2工程建于1990年11月1日,1991年5月19日建成放水。
工程总工期历时199天,经省竣工验收小组验收,质量优良。
2.0.3建筑物级别为二级,抗震设计烈度为八级。
其主要结构设施由穿房亭河底的地下涵洞、泄洪口涵洞及南、中、北三座闸共三十台套闸门启闭机组成。
涵洞长224米,分12节,整个工程为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
两洞首及泄洪口分别为南闸、北闸、中间闸(天窗)共三座闸,每座闸由10个闸门控制,每孔宽3.6米,高4.0米。
2.0.4闸门为单吊点钢闸门,由型号为LQ15T90×12—4DS的启闭机配型号为Y32M-6功率为4KW的异步电动机提供启闭门力,电机转速940转/分,启升速度0.196米/分。
2.0.5地下涵洞按南水北引,引水流量200立方米/秒设计,相应涵洞南侧水位23.0米、涵洞北侧水位20.05米。
上层泄洪洞位于房亭河南堤下,按协助骆马湖调泄洪水400立方米/秒校核,相应房亭河水位25.5米、洞南徐洪河水位24.87米。
3控制运用
3.1一般规定
3.1.1本工程的控制运用按照市防办的调度指令执行,不得接受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指令。
3.1.2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应详细记录、认真复核。
开闸前应用扩音机警示,指令执行完毕应立即向市防办报告指令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发送水情信息电报。
3.1.3在保证工程安全、满足调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应采取适当的运行方式,防止或减少岸坡坍塌、河床淤积及水质污染。
3.2控制运用原则
3.2.1根据设计院复核设计,如确因特殊需求,需超标运行时,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报市水务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3.2.2水闸上下游河道水质污染时,有关部门需要治理时,在不影响工程安全前提下,有关部门需向管理所提出申请,报市水务局批准后,方可开闸。
3.3闸门操作运用
3.3.1闸门启闭前,应做好下列准备:
1检查上下游警戒区内有无停泊的船只。
用高音喇叭通知上下游警
戒区的船只,使警戒区内船只迅速撤离至安全水域;
2检查上下游水面,重点是闸门门槽附近有无影响闸门启闭的漂浮
物或其它行水障碍,并予以清除,检查上下游拦河索是否正常;
3观测上下游水位,根据“水闸始流时闸下安全水位~流量关系曲
线”查得始流时可泄放的安全流量,然后再根据“水闸闸门高度~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确定闸门开高,并做好闸门调整前相关数据的记录;
4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若遇电网停电,应立即启用发电机组供电;检查启闭设备、闸门、微机监控设备、仪表及三相电相序是否正常,电压是否在380伏±10%范围内,并进行点运行试机,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操作;
5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启闭现场。
3.3.2闸门操作运用的基本要求:
1过闸流量必须与下游水位相适应,使水跃发生在消力池内。
由于水闸下游水深较大,不易发生始流时的不安全流量,但在初始开闸时仍应采取分次开启办法,以防对下游两岸的冲刷。
当只需小流量引水时,闸门可采取间隔开启的方法,严禁单孔或极少数孔一次开启到顶。
2过闸水流应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漩涡等不良流态。
3在确保建筑物及岸坡安全的情况下,所有开启的闸门应尽量保持在同一开启高度。
4应避免闸门开启高度在发生振动的位置。
3.3.3闸门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闸门操作应由2名或2名以上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遇大流量运行或特殊运行工况时管理所所长及技术人
员应到场指挥。
2闸门启闭应尽量做到对称均匀。
开闸时,由中间向两侧依次对称开启;关闸时,由两侧向中间依次对称关闭。
3闸门正在启闭时,不得按反向按钮,如需反向运行,应先按停止按钮,然后才能反向运行。
4在启闭过程中,如果发现闸门或启闭机出现异常现象,如闸门倾
斜、震动,启闭机声音异常,电动机超负荷等,应立即停车检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启闭。
严禁强开强关。
5当闸门开启接近最大开度或关闭接近底板时,应特别注意观察,防止限位开关失灵。
遇有闸门关闭不严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闸门严禁一次开启过高,以免影响闸身安全。
3.3.4闸门操作程序:
1接到防办闸门启闭通知后,应立即做好闸门启闭前的准备工作,并作好记录。
2合闸送电,并用高音喇叭通知上、下游船只,直到所有船只退出警戒区。
3开闸时应由中间向两边依次开启,对称运行,关闸时次序相反。
4启闭过程中应同时注意倾听启闭机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注意观察电压、电流读数,并作好记录。
5闸门启闭时,应检查巡视启闭设备及上下游河道水流情况。
6密切监视过流保护,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检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7闸门启闭后,应仔细核对开启高度,观察上下游水位流态,切断电源。
3.3.5启闭结束后,必须将启闭时间、操作次序、开高、启闭前后上下
游水位、水流情况、开关操作巡视人员、启闭过程中的不正常的现象等详细填写在启闭记录上,妥善保存,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3.4防汛工作
3.4.1每年汛前(5月1日前),管理所应针对工程状况和可能发生的水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进行汛前工程检查观测,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2制定(修订)各项汛期工作制度和汛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3根据工情、水情变化情况,制定(修订)本工程防洪预案、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演练。
对可能发生的险情,拟定应急抢险方案。
4对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确保工作正常,运行稳定。
5检查和补充机电设备备品备件、防汛抢险器材和物资。
6检查通讯、照明、备用电源、起重、运输等设备,确保完好。
7清除管理范围内上下游河道的泄水障碍物,保证水流畅通。
8按批准的岁修、防汛急办项目计划,完成度汛应急工程。
3.4.2汛期(5月1日~9月30日),管理所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汛期工作制度,落实防汛值班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24小时防汛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加强水位观测工作,密切注意水情变化,掌握水文、气象信息。
3准确及时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充分发挥好工程效益。
4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工程隐患(或设备故障)的初期变化,掌握工程动态。
对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隐患,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修复。
闸门开启后,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闸门、启闭机械及上下游岸坡等)的检查和流态观察,防止闸门异常震动、岸坡坍塌、流态不正常等异常情况的发生。
5及时记录工程在调度运用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设备存在的缺陷,以便制定下一年度的岁修计划。
3.4.3汛后(9月30日以后),管理所应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工程汛后检查观测,及时提交汛后检查报告,并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完成建筑物垂直位移、上下游河床断面和伸缩缝的观测项目。
2检查核实机电设备备品备件、防汛抢险器材和物资消耗情况,编制物资补充计划。
3根据工程在汛期调度运用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汛后检查中发现的情况,编制下一年度工程养护修理计划。
4按批准的岁修、水毁项目计划,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及时进行防汛工作总结,制订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5冰冻期间运用
3.5.1管理单位应在每年11月底前制定冬季管理计划,作好防冻、防冰凌的准备工作,备足所需物资。
3.5.2冰冻期间应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防止建筑物及闸门受冰压力损坏和冰块的撞击。
一般可采取在闸门及建筑物周围凿一米宽不冻槽,内放软草、柴捆的防冻措施。
闸门启闭前,应采取措施,消除闸门周边和运转部位的冻结。
3.5.3封冻期间,应保持闸上水位平稳,以利上游形成冰盖。
3.5.4解冻期间一般不宜泄水,如必须泄水时,应将闸门提出水面或小开度泄水。
3.5.5雨雪后,应及时清除建筑物表面和机械设备的积雪、积水,防止造成设备冻坏和操作人员滑倒受伤等意外。
3.5.6柴油发电机组在冬季不使用时,应做好保暖和防冻措施。
4检查观测
4.1一般规定
4.1.1水闸检查观测的主要任务应包括如下内容:
1监视水情和水流形态、工程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掌握水情、工情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及时发现异样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验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科研成果,为发展水利科学技术提供资料。
4.1.2检查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观测应按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执行。
2检查观测资料应详细记录,成果应真实、准确、精度符合要求,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
3观测设施应妥善保护;观测、检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护。
4.2检查工作
4.2.1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4.2.2经常检查:
对建筑物各部位和各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1经常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大风、暴雨后要及时检查,泄水或冰冻期间每天应有人检查巡视。
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记入工程大事记。
2经常检查的内容
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观测设施、通讯设施、管
理范围内的河道、堤防水流形态等。
3经常检查的路线
北闸右岸护坡→北闸右翼墙→北闸闸墩、闸门→北闸左翼墙→北闸左岸护坡→北闸启闭机房→天窗右岸护坡→天窗右翼墙→天窗闸墩、闸门→天窗左翼墙→天窗左岸护坡→天窗启闭机房→南闸右岸护坡→南闸右翼墙→南闸闸墩、闸门→南闸左翼墙→南闸左岸护坡→南闸启闭机房。
4.2.3定期检查:
每年汛前(5月1日前)、汛后(10月1日后),应对水闸各部位及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对水下工程进行检查。
1汛前检查:
着重检查岁修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完成情况,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工程各部位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并对闸门、启闭机、备用电源等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影响工程安全度汛而一时又无法在汛前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好应急抢险方案。
汛前检查应结合汛前保养工作同时进行,每年在3月底前完成,检查报告应于4月初上报市局工管处。
2汛后检查:
着重检查工程和设备度汛后的变化和损坏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人员修复或作为下一年度的岁修项目上报,并为冬春季节引潮控制水位作准备。
汛后检查工作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将检查报告上报市局工管处。
3水下检查:
着重检查水下工程的损坏情况,每2年进行一次。
如遇接近或超过设计流量引水时,运行结束应组织进行一次水下检查。
4.2.4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环境应保持整
洁、美观。
2土工建筑物有无雨淋沟、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白蚁、害兽等。
3检查石工建筑物护坡有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
失;翼墙有无倾斜、滑动、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有无堵塞、损坏等现象。
4检查砼建筑物有无裂缝、磨损、剥蚀、碳化、露筋等情况;检查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漏水及填充物流失等情况。
5水下工程的底板、闸墩、铺盖、护坦、翼墙水平止水和垂直止水等有无损坏;门槽、门底预埋件有无损坏,有无块石、树枝等杂物影响闸门启闭。
6闸门有无表面涂层剥落,门体有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松动;支承行走机构是否运转灵活;止水装置是否完好等。
7启闭机构是否运转灵活、制动准确可靠,有无腐蚀和异常声响;零部件有无缺损、裂纹、磨损。
8通过电气预防试验和检查,检查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是否正常,接头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是否指示正确,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防雷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备用电源是否完好可靠;自动监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动作可靠,精度是否满足要求等。
9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设施及信号、标志是否完好。
10工程技术资料是否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2.5当水闸遭受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和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时,管理所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对工程进行特别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修复方案和计划。
4.2.6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结束后,应根据成果作出检查、鉴定报告,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4.3观测工作
4.3.1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和连续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现场观测,并做到“四随”(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四无”(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四固定”(人员固定、设备固定、测次固定、时间固定),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
4.3.2本工程的观测项目为垂直位移。
垂直位移观测要求:
1仪器:
必须使用精密水准仪及铟钢尺;
2水闸沉陷标点27个(3座闸闸墩各5个,两侧翼墙各2个),工作基点一个(在南闸东侧);
3工作基点废黄河高程,设在南闸东侧;观测精度要求:
往返测允许闭合差不超过±0.5
毫米(n为测站数);
4每年汛前及汛后各进行一次垂直位移观测,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必须分析原因,增加测次;
5工作基点高程每五年考证一次。
4.3.3每次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对记录资料进行计算和整理,并对观测成果进行初步分析,如发现观测精度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重测。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进行复测,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强观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4.3.4每年底均应对本年度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并将整编成果由管理所统一汇总报市局审查,对审查合格的资料整编成果应装订成册,归入技术档案。
4.3.5本闸的各项观测工作、成果分析、资料整编等均应符合《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的规定。
4.4设备评级
4.4.1管理所应定期对闸门、启闭机进行设备评级,一般每2~4年进行一次,可结合定期检查进行。
4.4.2评级工作按照评级单元、单项设备、单位工程逐级评定。
4.4.3评级单元为独立项目,如操作规程、值班记录及设备可分解的部件(如闸门的门叶、启闭机的电机)等,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一类单元:
主要项目80%(含80%)以上符合评级单元标准规定,其余项目基本符合规定;
2二类单元:
主要项目70%(含70%)以上符合评级单元标准规定,其余项目基本符合规定;
3三类单元:
达不到二类单元者为三类单元。
4评级单元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40-1999)的规定执行。
4.4.4单项设备为由独立部件组成并且有一定功能的结构或设备,如闸门、启闭机,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一类设备:
结构完整,技术状态良好,能保证安全运行,所有评
级单元均为一类单元;
2二类设备:
结构基本完整,局部有轻度缺陷,可在短期内修复,技术状态基本完好,不影响安全运行,所有评级单元均为一、二类单元;
3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者为三类设备。
4.4.5单位工程为以单元建筑物划分的结构和设备,如节制闸的闸门或启闭机,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一类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中的单项设备70%(含70%)以上评为一类设备,其余均为二类设备;
2二类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中的单项设备70%(含70%)以上评为一、二类设备;
3三类单位工程:
达不到二类单位工程者为三类单位工程。
4.4.6单项设备被评为三类的应限期整改;单位工程被评为三类的,在限期整改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安全鉴定。
4.5安全鉴定
4.5.1本闸安全鉴定的周期:
每隔15~20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鉴定;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时,应适时进行安全鉴定;对影响水闸安全运行的单项工程,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
4.5.2安全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在历年检查、观测的基础上,对工程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并利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仪器,对水闸主体结构、闸门、启闭机等进行专
项检测;内容包括:
材料、应力、变形、探伤、闸门启闭力检测和启闭机能力考核等,查出工程中存在的隐患,获得有关技术参数。
2根据检测成果,结合运用情况,对水闸的稳定、消能防冲、防渗、构件强度、混凝土耐久性能和启闭能力等进行安全复核。
3根据安全复核结果,进行研究分析,作出综合评估,确定水闸工程安全类别,并提出加强工程管理、改善运用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加固补强、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4.5.3安全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鉴定工作应根据《江苏省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规定的程序进行。
2根据工程使用年限和存在问题制定安全鉴定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本闸的安全鉴定计划和专家组成员名单应报市水务局批准,安全鉴定成果和结论应报市水务局审核和认定。
4如本闸经安全鉴定并认定为三类水闸,管理单位应及时编制除险加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养护修理
5.1一般规定
5.1.1养护修理分为经常性养护、岁修、大修、抢修四类:
1养护:
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故障和问题,进行日常的保养维修和局部修补,以保持工程及设备完整清洁,操作灵活。
一般可结合汛前、汛后检查定期进行。
闸门胸墙顶部、启闭机等主要部位应每月清扫一次。
2岁修:
根据汛后全面检查或日常运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
每年10月底前编制下年维修工程计划,上报市水务局,待批准后执行。
3大修:
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程量大,技术较复杂,应报请市水务局有关部门,作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列入基建计划,按基建程序报批后执行。
4抢修:
当工程发生突然性重大损坏,而影响工程运用及安全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抢修。
5.1.2养护修理工作应本着“经常养护、及时修理,养修并重”的原则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岁修、抢修和大修工程,应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则,制定的修理方案。
应根据检查和观测成果,结合工程特点、运用条件、技术水平、设备材料和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2抢修工程应做到及时、快速、有效,防止险情发展。
3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各类设备的检修、试验和保养周期,并定期
进行设备等级评定。
4建立设备养护修理卡制度,建立单项设备技术管理档案,逐年积
累各项资料,包括设备技术参数、安装、运用、缺陷、养护、修理、试验等相关资料。
5应根据工程及设备情况,备有必要的备品、备件。
5.1.3积极推行管养分离,提高养修水平,降低成本。
5.2养护修理项目的管理
5.2.1根据汛后检查的结果,编制次年的岁修养护、防汛急办和大修加固等工程维修计划。
5.2.2工程养护修理计划应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维修预算定额》及其他相关定额编制,并按规定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
5.2.3工程养护修理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后,应尽快组织实施。
凡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项目应在汛前完成,其余项目应于年底前完成。
需跨年度施工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2.4维修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省水利厅和徐州市水利局关于维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和徐州市水利局财务管理要求加强工程资金管理。
5.2.5工程养护修理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根据批准的计划,研究施工方案,认真编制实施计划,并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2.6工程养护修理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和经费计划需要调整
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2.7工程施工期间,应按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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