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综合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23323949
- 上传时间:2023-05-16
- 格式:DOCX
- 页数:31
- 大小:32.87KB
航运企业综合应急预案.docx
《航运企业综合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运企业综合应急预案.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航运企业综合应急预案
船岸综合应急预案程序
ProcedureforemergencyresponseplanAshoreandAboard
HS02000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船岸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船上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应急反应行动,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船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
本预案旨在对船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标明和阐述,明确船舶和岸基地人员的职责,制定准备措施,以便针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做出及时、有效地反应。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87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第344号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船岸之间对船舶所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作出应有的准备和进行相应的反应。
1.4工作原则
.1依法规范,统一部署;
.2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3快速高效,团结协作;
.4常备不懈,防应结合。
1.5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反应预案。
详见本文附件“11.1应急反应专项应急预案表”。
2突发事件的标识和危险性分析
2.1船上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标明
2.1.1“紧急情况”是指船舶的安全面临威胁或船舶对环境构成威胁的情况,常见的有:
.1人落水、搜救/助、弃船
.2火灾、爆炸
.3触礁、搁浅
.4碰撞
.5进水
.6恶劣天气损害
.7结构损坏
.8货物移动、投弃、散漏或污染
.9污染事故(货舱污水、垃圾、船用油、机舱含油污水等)
.10主机失灵、电力中断、舵设备或舵系统故障
.11进入密闭处所救援
.12暴力或治安案件
.13船员发生工伤、或急重病等情况
.14船舶失去联系等。
2.1.2除常见的已标识的紧急情况外,由于船舶的种类及大小、所装载的货物、航行区域等的不同,还可能发生新的紧急情况。
船岸主管人员据此对可能新出现的新的紧急情况应予以标识。
对于动态所标识的紧急情况其应急反应措施,仍遵循本文的有关规定。
2.2船上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阐述及危险性分析
.1人落水
人员不慎从船上落入水中。
如不及时抢救将会导致落水人溺水死亡;
.2搜救
指船上人员通过有效的手段对落水人实施搜寻、救助的过程;
.3弃船
当船舶发生火灾而施救无效或船舶面临倾覆沉没,人员如不离船将失去生命。
.4火灾/爆炸事故
人员不能遵守日常防火防爆守则,违章施工或操作、违章使用电器等,或设备存在泄漏油/烟而不采取有效措施等情况;或船舶装载易燃易爆品而无有效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诱发火警。
船舶发生火灾,如不及时施救,或施救措施不当,火势将会蔓延扩大,最终将会导致船毁人亡。
.5搁浅
船舶进入水浅地方船体底部与水底相接触而无法行驶。
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将会导致船体损坏甚至船舶倾覆。
.6触礁
船舶在航行中碰上明、暗礁,造成船体结构损坏。
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船舶将会因大量进水而沉没或倾覆。
.7碰撞
船舶与他船、设施、或固定建筑物发生剧烈接触而引起船舶结构的损坏,继而引起火灾(甚至爆炸)、进水、油料泄漏等影响船舶和人员安全和/或水域污染等一系列事故。
碰撞一般分为机舱、货舱、前部、尾部等碰撞。
.8进水
船舶因触底/搁浅、碰撞或结构损坏导致船舶进水,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船舶将会因大量进水而沉没。
.9恶劣天气损害
在恶劣天气下航行,船舶摇摆角度过大,如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可能出现货物移动而导致船舶倾斜,如不能将船舶扶正,进一步发展将会导致船舶倾覆;恶劣天气还可能造成船舶结构损坏。
.10结构损坏
船舶失去维护保养,结构老化,强度达不至要求,当船舶遭遇大风浪,或配载不当,将可能导致船舶结构损坏。
如不能及时处置,将会导致船舶大量进水,或造成船体断裂,最终导致船舶沉没。
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等事故也将造成船舶结构损坏。
.11货物移动、投弃、货物散漏或污染
货物积/配载不当、系固不当,当船舶遭遇大风浪时,船舶横摇,导致货物移动(或一侧甲板货物失落),进一步发展将会造成船舶大角度倾斜,如无法将船扶正,将可能导致船舶倾覆。
有的货物散落在水中还将会造成污染。
.12主机失控
主机不能工作,船舶处于漂航状态。
如在进出港、狭水道或在大风浪天气发生此类情况,将可能造成船舶碰撞或倾覆触底的危险。
.13舵机失灵
使船舶舵叶无法正常(甚至不能)工作,操舵系统或舵机出了问题,造成航向无法控制,将直接导致碰撞等情况的发生。
.14电力中断
船舶发电机跳闸,全船突然断电,如在航行中将导致船舶漂航。
.15污染事故
船用油、含油污水、货油、垃圾等从船流(落)入水中,造成水域遭受污染。
.16进入密闭处所救援
指密闭的舱室(柜)、罐体容器等。
由于密闭场所长期密闭,舱内因生物或化学因素而消耗氧气,致使舱内缺氧或无氧,或舱内含有大量有害或窒息类(如烃类、硫化氢、惰性气体、二氧化碳等)气体,在未进行充分通风时,如人员进入这种场所,极易发生人员窒息或中毒事故。
当发生人员窒息或中毒情况时,如不及时救援,易造成人员死亡。
.17治安案件等情况
即受到不法之人的突然打击、抢劫。
处置不当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18船员发生工伤、死亡或急重病等情况
当船员发生急重性疾病如心脏疾病等,或发生比较严重的工伤,如不及时救治,伤/病情恶化,将可能失去生命。
.19船舶与岸基失去联系
船舶因被劫持、自沉、大风浪中突然翻沉、事故沉没或因通信故障而失去联系,需外部救援或核实的突发事件。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岸基地
3.1.1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公司岸基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体系内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主管人员为组员的应急反应小组。
工作现场设置在公司主会议室。
3.1.2应急反应小组各级人员的职责
3.1.2.1总经理
⑴应急反应小组组长,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组织领导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为公司抢险救灾提供足够的物资资源、财力和人力资源。
⑶根据事态发生状况,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变化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
⑷对于抢险救灾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在抢险救灾中措施不当、贻误战机造成事故扩大的予以处罚。
3.1.2.2副总经理
⑴应急反应小组副组长,组织落实总经理的指令,落实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资源,组织抢险救援方案的实施。
⑵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救援工作的实施效果,接受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并将总经理的指令向应急反应小组各成员贯彻。
⑶应急反应期间,部署公司其它日常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3.1.2.3各部门负责人
⑴落实应急反应资源;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反应;
⑵协助本部门主管人员作好应急反应的相关工作。
3.1.2.5海务主管
⑴负责本文2.2.1.1—2.2.1.8和2.2.1.9中的船上垃圾污染及货舱污水污染及2.2.1.14的紧急情况的处置。
为处置此类紧急情况的岸基现场指挥。
⑵协助机务主管处理本文2.2.1.10和2.2.1.9中的船用油和机舱内含油污水污染的紧急情况。
⑶协助船员主管处理本文2.2.1.11--2.2.1.13的紧急情况。
3.1.2.6机务主管
⑴负责本文2.2.1.10和2.2.1.9中船用油和机舱内含油污水污染的紧急情况的处置。
为处置此类紧急情况的岸基现场指挥。
⑵协助海务主管处理本文2.2.1.1—2.2.1.11和2.2.1.14中的紧急情况。
3.1.2.7船员主管
负责本文2.2.1.11--2.2.1.13的紧急情况的处置。
为处置此类紧急情况的岸基现场指挥。
3.1.2.8其他人员
执行总指挥的指令;协助相关的主管人员,做好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3.2船舶
3.2.1船长
船长是处置船舶紧急情况的现场的总指挥。
3.2.2大副
.1是负责本文2.2.1.1—2.2.1.8所标识的紧急情况及2.2.1.9中船上垃圾污染及货舱污水污染和2.2.1.11—2.2.1.13所标明的紧急情况抢险的现场指挥。
.2发生2.1.1.9中船用油和机舱内含油污水污染的紧急情况时,协助轮机长做好相关工作;
.3发生2.2.1.14船舶与岸基失去联系的紧急情况时,协助兼职/专职电子员做好本船对外的联系工作。
3.2.3轮机长
是负责本文2.2.1.10和2.1.1.9中船用油和机舱内含油污水污染的紧急情况的抢险的现场指挥。
3.2.4兼职/专职电子员
.1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保证、保持船舶通讯的畅通,按船长指令做好对外的通信联系工作。
.2发生船舶与岸基失去联系的紧急情况时,负责本船对外的通信联系。
3.2.5船员
发现任何非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部门长或直接向船长报告,并在抢险过程中服从指挥。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4.1.1为了防止发生本文2.3所标识的紧急情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所有的关键性的操作,船舶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已制定的相应的操作方案和须知。
船长应加强对本轮人员的关键性操作的监督,以确保人员能够正确执行相应的操作方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4.1.2船舶所有从事关键性操作的人员,必须是适任人员。
部门长必须保证本部门从事关键性操作的人员完全熟悉各自的关键性操作。
船长对此应予以监督。
4.1.3公司岸基地在船员调派中,船员主管人员必须执行关于船员调派的有关文件的规定。
保证派到船上的人员为具有相应资质的适任的人员。
4.1.4公司岸基地各主管人员应按公司已制定的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对船舶相关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船长并要求船长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予以纠正和预防。
4.1.5船岸人员应共同努力,保持船舶的关键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2预警
4.2.1为了能够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反应,针对本文2.3标明的紧急情况,公司岸基地应制定出相应的专项应急反应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作为本文的组成部分。
制定专项应急反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遵循和考虑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有关规定和指南的要求,其内容包括:
.1制定应变部署表;
.2船上的职责分工;
.3为控制局势应采取的行动;
.4向公司和有关当局报告的程序;保持船岸间的通讯;
.5向第三方请求援助(包括沿岸港口有关机构的名单)等。
4.2.2船舶应编制《货船应变部署表》、《货船溢油应变部署表》和应变卡等,经船长批准后,张贴实施。
使每个船员均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所采取的应急行动。
4.2.3为了保证船舶与公司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岸基基础管理人员应编制公司应急反应人员的通讯录和沿海各救助机构的通讯录发至各轮。
基础管理人员应保持此类通讯录为有效状态。
4.2.4公司岸基地各主管人员应备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能够给船舶抢险提供支持的外援(救助)单位的通讯录和联系人名单,并保证这些通讯录为最新有效状态。
4.2.5岸基还应备有适用于指导船舶抢险的专业技术资料。
机务主管应备有如总布置图、管系图、舱容图、防火布置图、稳性资料、关键性设备等技术资料;海务主管应备有必须的海务资料,如潮汐表、特殊海域的海图等。
4.2.6当发生持久性紧情况时,公司领导应作出对应急反应行动的后续安排。
参与应急反应的各成员应采取24小时值班,直至直到紧急情况解除。
在处置紧急事件期间,要安排好替班人员,以便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4.2.7船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船长应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船员进行施救,设法控制住局面,力争将事故减小到最低程度。
还应速向公司和就近的海事救助机构报告。
4.2.8船舶可通过6.9的方式向公司报告。
4.2.9船岸之间的通讯联络可采用以下方式:
.1移动通讯器材(手机)
.2VHF(经岸台转公司电话)
.3其它有效的通讯工具等。
在发生紧急事件期间,船岸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直到事件解除。
4.2.10船长对船员、船舶和海上环境的最高利益所作出的专业决定具有即时即地的权威性。
为保证船舶和人员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有权采取一切他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背离公司SMS有关规定)。
4.2.11如有新闻媒体介入,总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接待。
4.2.12为了能够应付紧急事件,船上应保持消防救生设备/器材、应急设备、堵漏器材、防污染器材等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2.13为了能够应付各种突发性紧急事件,船岸应按《船岸应急演习和训练须知》的要求进行演习和训练。
4.2.14为了保证船岸联系的通畅,公司岸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下班后及节假日安排好相关人员值班)。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在岗值守,不得饮酒,并保持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如值班人员不能到岗值班,应提前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安排好接替人员。
公司各主管人员不论是否当值,手机均应24小时常开,尤其是下班后和节假日应保证手机电源充足,人机不得分离且不在信号盲区。
4.2.15岸基地值班电话及相关人员的联系通信录和救援机关的联系电话在本预案的附录中列出。
5应急响应
5.1自救
5.1.1船舶的应急反应
5.1.1.1船上任何人发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大声呼叫,并报告值班驾驶员,启动就近报警信号。
值班驾驶员立即报告船长。
5.1.1.2船长接到报警(或按船长指示由值班驾驶员)应立即使用通用报警系统、气笛、有线广播等各种手段发出相应紧急情况的紧急警报。
5.1.1.3船长为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船舶各级人员必须听从船舶的指挥。
5.1.1.4船长应立即指派人员或亲自到现场,查明发生紧急的情况及直接原因,组织船员按《船舶应变部署表》和《专项应急预案》中所制定的相应的操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救。
5.1.1.5各职船员各自按不同紧急情况的相应的应急部署的规定,着妥衣装,携带器材,到指定地点集中待命或到现场施救。
5.1.1.6船长在组织船员施救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通信方式速报公司;同时船长还应向海事等有关机关报告。
船长在向公司和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至少应报告以下内容:
船名、呼号、紧急情况种类、时间、地点、海况、损害程度、人员伤亡、救助要求等。
施救过程中,船长应保持与公司的联系,根据公司应急小组指示和船长专业判断不断采取相应的措施。
船长还应保持与海事机关的联系,以取得相应的指示和帮助。
5.1.1.7船长按公司应急小组指示的施救方案组织施救(船长有权不执行自己认为无效或可能导致事态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的指示),实施的措施和效果应及时向公司反馈。
5.1.1.8船长在指挥抢险中应针对紧急情况的性质对事态的可能的发展等情况作出判断,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相关操作程序采取有效避险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5.1.1.9自救成功,船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立即报告公司和海事机关。
5.1.1.10如船上自救困难或无法自救,船长应考虑扩大应急反应。
5.1.2岸基地的反应
5.1.2.1公司值班人员接到船舶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报告,并根据报告内容通知相应人员到位。
5.1.2.2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成应急反应小组,设置应急反应指挥部。
指挥部应设置在公司主会议室。
总经理应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事态等作出指示。
参与应急反应的所有人员应按总经理的指示采取相应的反应行动。
5.1.2.3岸基应急反应小组的领导成员组成为:
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指定人员为副组长。
应急反应小组的成员为:
⑴机务方面的紧急情况机务主管为岸基现场指挥,其他人员协助;
⑵海务方面紧急情况由海务主管为岸基现场指挥,其他人员协助;
⑶人员伤病方面的紧急情况由船员主管为岸基现场指挥,其他人员协助;
⑷指定人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应急反应的相关工作,并对紧急情况处置的整个过程予以监控。
⑸其他人员按总经理的指示各司其职,做好相关的工作。
5.1.2.4相应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位,相关主管人员按本文附件中《应急反应询问检查表》的内容询问所发生的紧急情况,同时按专项应急预案中相应的应急反应预案给予船舶指导,并提供有效的支持。
5.1.2.5如紧急情况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总经理应按本文附件中《事故局势控制后续处理表》的内容要求,采取进一步行动。
副总经理负责安排值班接替人员,采取24小时不间断值守。
必要时应派员赶赴现场。
直至直到紧急情况解除。
5.1.2.6应急反应的资源调配由总经理负责作出具体决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予以落实实施。
5.1.2.7总经理根据应急反应的进展和事态的发展情况,应急资源等是否满足应急行动的需要等,作出是否扩大应急的决定,并对此作出指示。
5.1.2.8船舶自救成功,总经理可决定应急反应终止,进入后期处置阶段。
5.2救助
5.2.1船舶应采取的措施
5.2.1.1在自救过程中,船长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船舶自救无效,或船长认为有必要及早请求救助,船长可签发遇险呼叫和遇险警报请求救助。
如情况紧急可公开呼救。
当需取外界救助时,船长应报告公司,同时使用一切有效的通信手段向附近海事机构或搜救中心报告,并将需施救方案一并报告,以求获得外界救助。
其主要内容有:
⑴船名及船舶所在的水域(具体经纬度);
⑵紧急情况的性质、发生此类紧急情况的大致原因及主要过程;
⑶船上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需要何种施救措施或方法等;
⑷如紧急情况牵涉到第二者时,还应报告所了解到的对方情况。
5.2.1.2船长还应使用有效的通讯、报警器材(如桅声、VHF、DSC、救生信号等)向周围的船舶发出求助信号,以求过往船舶的帮助。
5.2.1.3船长发出求救信号后,应保持与公司和救助船舶的联系,随时回复公司和救助单位/船舶的查询,协商救助方案,经常报告本船船位、海况、气象和本船状况(包括船员伤势情况等)。
并继续自救,原则是控制事态、确保人员安全、确保船舶浮性浮态。
5.2.1.4船长应部署做好接受救助的各项准备,可能包括:
⑴二船并靠的系泊准备。
火灾时,救助船靠上风侧;横倾时,救助船靠干舷高的一侧。
⑵吊运救助器材和用品以及接受救助人员的准备。
火灾时,接通水灭火和大型气体/泡沫灭火管路的准备;
⑶使用救生艇的准备;
⑷共同施救方案(包括人员安排和器材、用品)准备。
5.2.1.5救助船到来后,共同协商施救方案,共同施救,及时向公司报告。
救助成功,船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立即报告公司。
5.2.2岸基地应采取的措施
5.2.2.1当接到船长需要外界救助的报告后,岸基地的现场指挥人员应立即与船舶所在水域就近的海事机关和救助机关联系,并详细说明要求救助的具体要求。
同时报总经理。
总经理应立即作出决定,下达相应的命令。
5.2.2.2在抢救指挥中,有关人员应根据应急反应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指示,按当地海事机关或救助单位的要求,联系有关单位,必要时应调集拖轮、施救工具,或邀请专家赶赴现场。
5.2.2.3岸基地的现场指挥人员应与船舶和救助单位保持联系,并据船舶或救助单位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做出响应。
5.2.2.4岸基各有关人员应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全力支持抢险救助工作。
岸基地的现场指挥人员根据船舶反馈的情况进行分析,按本文附件中《事故局势控制后续处理表》的内容要求,采取进一步行动,直到紧急情况完全解除。
应急反应终止并进入后期处置阶段。
5.3弃船
5.3.1船舶
5.3.1.1自救、救助均无效,或船长认为只有弃船才能保全船员生命时,船长可自行决定弃船。
5.3.1.2向公司报告,尽可能保持联系。
5.3.1.3在遇险报警频率按规定发出弃船报告,起动应急示位标。
5.3.1.4弃船后,使用救生艇使用双向无线电话与救助船(如有)联系。
5.3.1.5开启雷达应答器,用声、光信号指示船位。
5.3.1.6弃船后,船长应按《船舶救生应变部署须知》中有关弃船的的相关规定,组织全体船员弃船和弃船后的行动。
直至全体船员获救登岸(或登上他船),船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立即报告公司。
5.3.2岸基地
5.3.2.1岸基应急反应小组接到船长决定弃船的报告后,应指导船舶保证人员的安全。
5.3.2.2保持与船长或持有通信器材的人员的联系,掌握即时情况。
5.3.2.4向救助机关报告,保持与救助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弃船后人员的位置,请求救助。
5.3.2.5保持与救助单位和弃船人员的联系,直至全体船员获救(登岸、被他船或救助单位船舶救起)。
应急反应终止并进入后期处置阶段。
6信息发布
6.1应急反应期间的信息发布由总经理指定志人负责。
被指定为信息发布的人员应按总经理的指示及时向主管机关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发布应急反应的最新动态。
6.2后期的信息发布的由指定人员负责,组织相关主管人员,对整个反应过程进行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有关机构发布相关的信息。
7后期处置
船舶紧急情况解除,则进入后期的处置工作。
7.1善后处置原则
7.1.1根据不同的紧急情况,善后的处置工作由岸基地相关的主管人员负责,船长和船上相关的人员协助。
7.1.2按公司的《事故、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程序》对发生的事故、险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做到“四不放过”。
7.1.3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当向主管机关报告时,应提交以下报告:
船长提交的“海事报告”、公司岸基对此类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报告。
7.2船舶机损或海损的修理
由机务主管负责,海务主管协助;船舶的修理按公司关于船舶修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7.3伤员的处置
当人员受伤后,应送就近医院救治,具体由船员主管负责,海务主管协助。
7.3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
如发生死亡事故,通知死者家属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处理工作。
7.4保险
由公司负责保险理陪的人员与相应的保险公司恰谈理陪事宜。
必要时应聘请海事律师协助。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
.2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3保证船上所有通信器材(VHF,移动通信器材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保证船岸之间通信联系的畅通;
.5公司主管人员及时向船舶发布安全管理相关信息
8.2保障应急队伍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与保障方案。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按公司制定的《船舶及其设备维护程序》等文件的规定保证船上所有关键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保证所有应急设备和器材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保证船上备件和物料充足
.4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8.4经费保障
公司总经理承诺,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1技术保障;
.2后勤保障;
.3培训、演习、训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技能。
9培训与演练
为提高船岸各级人员的应急、应变能力,确保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处理,公司制定的《船岸应急训练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航运 企业 综合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