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船闸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 停泊装置 浮式系船柱制造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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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船闸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停泊装置浮式系船柱制造监理实施细则
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停泊装置、浮式系船柱制造
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1)监理工作贯彻三峡工程“千年大计、国运所系”和“三峡工程的生命是质量”的思想。
(2)监理工作要贯彻守法、诚信、科学、公正的准则,维护国家利益、业主利益以及制造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监理工作必须符合、遵循国家有关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
1.2监理工作的主要方式
(1)监理工作以制造单位自身质保体系的建立、完善以及有效运行的“自检”为基础,实行以监理单位的监控与“自控”相结合的控制。
(2)监理工作的监控采用事先控制、过程控制、重点控制,应以制造现场为主要控制对象。
(3)以质量控制为基础,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进行全过程、全面控制。
1.3监理目标
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为依据,立足现场,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主动做好“三控制、一管理、一协调”,努力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力争达到整体最优。
2监理工程项目
2.1工程简述
三峡水利枢纽的两线船闸在第六闸首人字门下游各布置了一道孔口净宽34.00m、底坎高程56.30m的浮式检修门门槽,共用一扇单底、横骨架、水平桁架式结构的浮式检修门,下游检修水位为68m,最大工作水头11.00m。
平时,浮式检修门存放在中塥墩下游末端的停泊位置,闸室检修时,牵引到检修门槽下沉就位挡水。
浮式检修门门体的下沉或上浮藉向门体内两边水舱内充水或排水实现。
闸室检修后复航前,浮式检修门浮运至原停泊位置存放,并可随水位的升降自行调整。
2.2工程项目交货期
(1)在三峡工程永久船闸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招标第六标段合同谈判时,武昌造船
厂确认“浮式检修门的交货时间为2002年10月”。
工程项目交货期如表2-1。
表2-1永久船闸金属结构设备制造
第六标段(合同编号:
TGP/CⅡ-8-6)项目交货期
序号
设备
代号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1
2871261801
601
两线船闸第六闸首浮式检修门
1扇
2002年10月
2
2871262801
602
南线船闸第六闸首浮式检修门埋件
1套
2001年9月
2871162801
北线船闸第六闸首浮式检修门埋件
1套
3
2871263001
603
两线船闸第六闸首浮式检修门停泊装置
1套
2001年9月
4
2871214001-4022
604
南线船闸第一闸首浮式系船柱
各22套
2000年2月
2871114001-4022
北线船闸第一闸首浮式系船柱
5
2871224001-4022
605
南线船闸第二闸首浮式系船柱
各22套
2002年2月
2871124001-4022
北线船闸第二闸首浮式系船柱
6
2871234001-4022
606
南线船闸第三闸首浮式系船柱
各22套
2002年3月
2871134001-4022
北线船闸第三闸首浮式系船柱
7
2871244001-4022
607
南线船闸第四闸首浮式系船柱
各22套
2002年3月
2871144001-4022
北线船闸第四闸首浮式系船柱
8
2871254001-4022
608
南线船闸第五闸首浮式系船柱
各22套
2002年3月
2871154001-4022
北线船闸第五闸首浮式系船柱
(2)工程项目重量:
合同编号:
TGP/CⅡ-8-6。
总重量:
1451.10t。
3开工前准备工作
3.1监理工程师上岗
3.1.1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专长,明确职责和工作范围,各尽其责,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实行系统控制,相互协调的责任网。
3.1.2阅读、熟悉监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工程项目合同文件。
3.1.3了解、熟悉、落实监理工程项目制造单位的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工艺设计系统、质检系统的功能和运转情况;
(2)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或投标文件已承诺的设备、场地、车间、检测及试验机具;
(3)专业人员及施工人员等的资源配置情况。
3.2施工图样及文件
3.2.1阅读、熟悉由业主经监理部审核后盖章下发的施工图样文件。
如发现图样、文件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有错、漏、碰、缺现象时,及时反馈监理部。
3.2.2督促制造单位认真审阅、核实施工图样、文件,收集其对图样、文件中的意见、问题,汇总反馈监理部。
3.3设计联络会
3.3.1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施工图样到达制造厂14d后,由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由工程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督促制造单位在认真审阅,核实施工图样、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问题清单;
(2)督促、检查制造单位对召开设计联络会的准备工作情况,就绪后报告监理部、通知业主。
3.3.2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制造单位递交施工组织设计等工艺文件交驻厂监理站审核同意后,提出召开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的时间,报业主和监理确认。
由制造单位在厂内主持召开第二次联络会。
(1)审查制造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造工艺流程、焊接工艺评定、机加工工艺等工艺文件;
(2)审查制造单位的质保体系,外购、外协分包商资质情况;
(3)审查制造单位编制的生产进度网络计划。
3.4制造单位的开工申请
3.4.1监理必须了解和落实工程项目的准备工作情况并予以确认。
(1)生产组织准备计划的审查与确认;
(2)施工工艺组织措施及工艺方案审查;
(3)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工艺措施审查;
(4)专业检验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
(5)计量等级认证;
(6)所需生产设备,工器具、检测、试验机具在役质量年检合格证书的审查;
(7)主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应商及分包商资质评审,以及选择和采购计划的确认;
(8)焊接工艺评定的审批、备案;
(9)施工进度计划及关键线路网络计划的审查、确认。
3.4.2接到制造单位开工申请后,审查开工准备工作,如已具备开工条件,及时报监理部,经总监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签发开工令。
4制造进度控制
4.1制造进度控制的目标
(1)浮式检修门制造进度的控制目标
浮式检修门的原交货期限为2003年5月,后为配合双线五级船闸的有水调试,已就提前到2002年10月交货达成共识。
因此,应使浮式检修门在确保制造质量的前提下,在预期的造价范围内如期完成。
(2)浮式检修门停泊装置制造进度的控制目标
停泊装置除采购件外,主要是早于闸室浮式系船柱先期制作浮式系船柱2只,并提醒制造厂适时采购外购件,使在预期的造价范围内按合同交货期如期完工。
(3)浮式系船柱制造进度的控制目标
浮式系船柱制造并不复杂,但数量多达220只,制造精度要求高,且需逐件试水密和平衡,还要校正吃水线。
倘制造质量不能保证,则制造进度亦难保证,故宜建议制造厂采用批量生产的方式进行制作,以确保质量、造价和交货期均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
4.2制造进度控制的措施
(1)将工程控制性进度、关键线路、关键工期,列为监理控制、监督、检查的重点。
(2)在总进度计划确定的基础上抓分年度、季度和逐月的进度目标管理,实现以月进度保季进度,以季进度保年进度目标。
4.3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制造单位编制的生产进度网络计划应能满足合同交货工期的需要。
(2)督促制造单位,根据生产网络计划编制月生产作业计划。
(3)督促制造单位于年底前20d,每月、季前10d向监理站提交下年度、季、月生产进度网络计划和月生产作业计划。
4.4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中的督查
(1)根据制造单位提交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与之相应的生产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进度的统计图表。
(2)每月检查一次生产形象进度,如实施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督促制造单位从人、机、料、法、环等环节进行分析排查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重点控制关键工序、关键加工设备“单行线、单车道”工序的生产进度。
(4)预防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环保等因素影响项目生产进度。
(5)生产计划进度及实施进度以月报形式报监理部。
5质量控制
5.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5.1.1对原材料(含焊材、涂料材料下同)、外协铸锻件、外购件的供货合同,需经监理审批、备案。
合同条款除一般应明确的供货名称、数量、规格、交货期、合同金额外,应详细注明(或另附技术协议)供货商品质量等级、执行标准、验收条件等技术要求。
紧固件等的数量,应注意增加合同规定5%的余量。
供货合同、分包合同签订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
对分包合同应报监理部审核,并得到业主确认,合同副本交业主备案。
5.1.2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厂,按制造厂管理制度,进行符合性验收、入库、贮存保管、发放。
材质(合格证)证明书原件,经监理工程师审签,作为产品随机质量档案文件。
5.1.3制造厂应根据“可追溯性”管理制度(如无,可参照GB150钢制压力容器技术标准制定),对浮式检修门门叶主体材料,进行标记移植。
移植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审签。
5.1.4材料代用按合同规定,制造厂应提前42d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查,报业主书面批准。
所引起工程量和价格的变动由制造厂负责。
5.1.5如遇紧急代料情况,应制造厂要求,监理站以快捷方式联系,经同意(备案)后,制造厂可先执行,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审批手续。
5.1.6遇有标记不清、材质有疑,则需经理、化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审批后,方能使用。
5.2铸件的质量控制
5.2.1铸钢件应审查合格证书,审查理、化检验报告,性能应符合施工图样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5.2.2铸钢件质量要求和允许补焊范围按施工图样的要求进行,凡是不允许焊补修复的铸钢件,一律不得补焊。
5.2.3铸铁件即压载铁的质量要求。
需符合施工图样的规定,且必须形状大小一致,密度相同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5.3焊接件的质量控制
5.3.1焊接人员
(1)焊接施工是专业性很强的作业,应有专业(职)技术人员管理焊接工艺技术;
(2)焊接施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有专业技术审批资格的管理部门,根据不同要求,可由劳动部门锅检机构、船检部门、行业技术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5.3.2焊接工艺评定
首次使用的材料和未经验证的焊接工艺,应按有关规范规定,做焊接工艺评定,评定项目应能覆盖工程项目工艺需要。
以评定合格的工艺参数,作为编制产品焊接工艺规程的依据。
改变主要因素,需重做工艺评定。
5.3.3焊接工艺规程
根据工艺评定合格的焊接参数及施工图样技术条件,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焊接工艺规程是焊接作业的指导性文件,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焊接施工人员的资格规定,人员配置,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的规定,焊接环境要求,焊接工艺参数(含预热、后热、消应力热处理),焊接顺序,焊缝质量等级的规定、检测方法、标准等规定。
焊接工艺规程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5.4焊接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点
浮式检修门为单底、横骨架、水平桁架式结构,制造厂拟分段建造,在船台合拢。
合拢焊缝为主要受力组合焊缝。
浮式系船柱的系船架也是主要受力焊缝,浮式检修门外板应水密,其水舱和系船柱柱体还要作水压试验。
因此这些焊缝都不允许有咬边、气孔、夹渣、裂纹、未焊透等缺陷,均属重点监控的焊缝,包括焊接管理工作。
5.4.1焊接坡口型式、角度、焊缝间隙、坡口面及焊缝两侧的整洁程度,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规定。
5.4.2焊接工艺方法、参数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规定。
5.4.3焊材二级库对焊材保管、烘干、发放,以及焊工对焊材的领用、保温筒的使用、钢印标记等,应符合管理制度和工艺规定。
5.4.4规定焊透需清根的焊缝,如采用碳弧气泡,清根后的坡口面打磨整洁程度,应能满足焊接及焊缝质量要求。
5.4.5焊缝质量检测手段,无损检测比例、等级,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工艺规定。
5.4.6焊缝返修应符合DL/T5018规范及工艺规定,如裂纹和同一部位返修超过二次,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找出原因,制订返修补焊工艺措施,经技术总负责人签字批准才能执行。
此类返修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返修记录载入产品随机质量档案。
5.4.7必要时将提请三峡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到施工现场对焊缝质量进行抽检和复检。
5.5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制造的质量控制
5.5.1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制造,应符合施工图样、标书和DL/T5018的规定。
其允许偏差按表5-1和表5-2执行。
表5-1浮式检修门制造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1
门体高度
±10
9
支承平面局部平面度
3.0/m
2
门体半厚度
±4
10
支承平面与半园钢底支承面的垂直度
6.0
3
门体半宽度
±8
11
侧止水中心线至浮门中心线距离
±5
4
底支承面两端高差
4.0
12
底止水中心线至底板
±5
5
底支承面相邻两半元钢高差
3.0
13
浮门底板挠度
±5
6
底支承面直线度
<1/1000
14
7
支承靠木扭曲度
6.0
15
8
支承靠木表面直线度
3.0
16
表5-2浮式检修门埋件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1
侧止水支承面整体弯曲度
≤4.0
8
侧向支承工作面直线度
3.0
2
侧止水支承面分段错位
≤0.50
9
侧向支承工作面每米范围内局部平面度
≤1.0≯2处
3
底止水支承面整体弯曲度
≤4.0
10
底坎支承工作面直线度
3.0
4
底止水支承面分段错位
≤0.50
11
底坎支承工作面每米范围内局部平面度
≤3
5
底坎支承面两端倾斜度
≤5.0
12
底止水支承工作面直线度
3.0
6
底坎支承面高程差
≤5.0
13
底止水支承工作面每米范围内局部平面度
≤1.0≯2处
7
底坎支承面分段错位
≤0.50
14
5.5.2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制造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焊接设备及工艺规程等质量控制,可参考前述质量控制的相关内容控制。
但要求材料规格和设备型号一律按设计图样施工。
如确必须更改,一定要经相应程序和监理工程师认可,以确保浮式检修门的空载吃水值。
5.5.3埋件主要为侧向支承、底止水支承、底坎支承和槽塞固定支承等,最大尺寸为5000mm×2150mm×290mm。
制造中应达到下料精度、控制组装质量、控制焊接变形、逐件进行检查,使制造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5.5.4按投标文件,浮式检修门制造拟分5个总段,20个分段,24个单元。
每个单元件经数控下料、划线、装焊、矫正、检验等工作,再进行分段装焊的拼板、矫正、装配及检查、焊接、矫正、切割余量、检验,随之上船台总段装焊、焊接检查、涂装,最后门体总装。
这些工作中,重点要关心组装质量、焊接质量以及检验结果。
对于清锈、涂装质量也要按标书和施工图样的要求进行检查。
5.5.5浮式检修门的连通阀、进水阀、调节阀,均必须进行检查试压合格后才能上船台安装。
(1)阀门安装前内部应清理干净;
(2)阀门关闭动作应灵活,行程应符合要求;
(3)作密封性耐压试验,在最大工作压力下保持30min,其前后密封的漏水量不应超过允许值。
5.5.6管子的弯制
(1)管子的弯曲半径,热煨管时一般不小于管径的3.5倍;冷弯时一般不小于管径的4倍,弯管机热弯时一般不小于管径的1.5倍。
(2)管子弯制后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裂纹、分层、过烧等缺陷;
2)管子截面的最大与最小外径差一般不超过管径的8%;
3)弯曲角度应与样板相符;
4)弯管内侧波纹褶皱高度一般不大于管径的3%,波距不小于4倍波纹高度。
(3)管子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切口表面平整,局部凹凸一般不大于1mm;
2)管端切口平面与中心线的垂直偏差一般不大于管子外径的2%,且不大于3mm。
5.5.7管道安装
(1)管子、管件进行安装前应进行吹扫和清洗;
(2)管子安装的位置偏差(坐标及标高)一般不大于10mm;
(3)水平管弯曲和水平偏差一般不超过0.15%,且最大不超过20mm;立管垂直度偏差一般不超过0.2%,且最大不超过15mm;
(4)管端与平法兰焊接时,应采取内、外焊接,内焊缝不得高出法兰工作面,法兰与管焊接应垂直,偏差不超过1%;
(5)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存在,密封件的材质应与介质及压力要求相符。
5.5.8浮式检修门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当对中央水舱、连通管、边水舱,特别是调节水舱作水压试验时,事先应充分虑及试验状态下的安全措施。
5.5.9浮式检修门在船台完成工程后进行总体检查验收,逐项处理好尾工项目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涂装。
涂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侧、底止水。
5.5.10压载铁的牌号和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对试生产的压载铁块要重量称检。
装船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有序堆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浮门构件和涂装保护层。
5.5.11浮式检修门下水后,应当即检查并复查有无渗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压载铁进舱。
5.5.12机电设备安装后,应进行检查和试检,并于试验前后测量绝缘电阻值。
5.5.13倾斜试验应按倾斜试验大纲进行,倾斜试验后提交倾斜试验报告。
5.5.14沉浮试验应在水深7m~8m的无障碍水域进行。
事前应检查和确认各种阀门处于正确状态、调节水舱和边水舱间的水密舱口盖已经水密、电源正常、系泊无误,在中央水舱奉命进水并试泵正常后,才能指挥作沉、浮试验,并提交报告。
在作完沉、浮试
验后,应使各种阀门处于正确位置,还应由专人复查吃水。
5.5.15当浮式检修门浮运至三峡工地浮门停泊位置存放时,应了解当时的水位,如果需要,还应探明停泊处河床有无障碍物。
5.5.16如系减载浮运至工地交货,则交货前应按设计要求将全部压载铁装妥,并提供竣工验收的随机资料。
5.6浮式检修门停泊装置制造的质量控制
停泊装置主要有浮式系船柱2只和4个软靠把。
2只浮式系船柱的制造,应按5.7节中浮式系船柱的制造质量控制要求进行。
5.7浮式系船柱制造的质量控制
(1)浮式系船柱的制造应符合施工图样和DL/T5018的规定。
其允许偏差值按表5-3进行控制。
(2)系船柱柱体用板材下料前需经整平,以三辊机滚圆,焊后矫圆,焊缝探伤。
表5-3浮式系船柱制造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值(mm)
1
浮筒直径
±1.0
2
浮筒高度
±1.5
3
纵向滚轮中心至浮筒中心距离
+0
-1.0
4
横向滚轮中心至浮筒中心距离
+0
-1.0
(3)纵、横向滚轮的装焊须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专用胎具上进行,以确保滚轮中心至浮筒中心的误差在允许值范围内。
滚轮必须运转灵活。
(4)浮式系船柱柱体应逐件经0.05MPa水压试验。
(5)浮式系船柱底部的支承型材,应用简易卡具统一定位安装并注意其方向性。
(6)浮式系船柱应进行吃水深度和平衡试验,平衡试验用配重必须牢固定位。
(7)浮式系船柱的涂装在吃水深度试验后进行,吃水线处应有明显标志色,涂装质量必须符合标书和设计图样的要求。
(8)浮式系船柱的首制件应进行检测、评审,然后按固化工艺批量制造。
(9)浮式系船柱应编号并列表出具随机资料。
5.8设备的出厂验收
(1)设备的出厂验收按标书和设计图样的规定进行,制造厂应自行检验达到合格,出厂申请验收报告和出厂验收大纲应经监理签署并报业主审查。
(2)认真准备好经监理工程师审签的验收资料。
(3)浮式检修门的出厂验收状态为一切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各种试验均合格,所有尾工已全部完毕。
设备涂装业已竣工并检验合格。
浮式检修门停泊装置按件验收规格、数量与质量。
浮式系船柱的出厂装备件应经验收合格,涂装检验完工。
(4)出厂验收提出的问题应逐一妥善解决。
5.9工程涂装质量控制
见《永久船闸金属结构设备涂装监理细则》。
5.10包装质量控制
(1)根据标书规定,浮式检修门整件水运到三峡工地,系缆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设备和设备涂装质量。
埋件合并包装发运,浮式系船柱分批运输,零件和紧固件分类装箱。
(2)包装设计应符合JB8产品标牌,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以及现行行业规范规定,包装设计报监理审批。
(3)裸装和箱装均必须标出明显标记。
(4)必须编制发货清单及装箱清单。
6工程项目造价控制
6.1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
三峡工程永久船闸浮式检修门等设备制造为总价承包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项目制造质量和工期的同时,将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工程承包合同价的范围内。
6.2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措施
根据批准的施工设计图样、文件(含设计变更)、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变更或投资指令,采取工程子项控制,从而实现项目控制,最终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总目标。
6.3支付工程计量
6.3.1编制施工项目工程量与报价估算工程量比较图表,以确认工程项目的实际工程量,报监理部审核。
6.3.2预估开工项目的开工时间及工程量,以及逐项核实经验收合格签证的项目、工程量,报监理部。
避免工程量未完或未全完先支付工程款。
6.3.3审查制造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6.4支付申请审查
6.4.1制造单位提交支付申请单,付款单证,支付进度表及采购支付审签单后,监理站逐项审查,并在支付申请单、采购支付审签单上签字,支付申请单上盖章。
并上报监理部复核。
6.4.2经总监全部审核完毕签章后,报业主单位审核。
6.5变更引起的赔偿的控制
6.5.1变更范围
(1)工程量增、减;
(2)改变配件型号和部份结构材质及规格;
(3)改变设备交货期;
(4)增、减合同组成。
6.5.2变更的确认
(1)依据业主单位授权,审核各类工程量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2)在变更范围内进行的变更,如果变更价在该单项设备合同合价±4%范围内,合同价不调整。
如果变更价超过±4%,只对超过的部份进行调整合同价。
(3)在变更范围内引起的变更,监理必须进行跟踪调查,掌握基本事实,并以合同为依据,明确划分变更的责任。
变更费用的数额,报监理部,及时反馈业主确认。
6.5.3造价控制的管理
(1)加强事先控制、过程控制及重点控制,尽量避免施工图样、工艺、施工中出现的差错,影响造价,尽管有些由承包者自负责任。
(2)协助、督促制造厂加强对安全及防汛、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避免酿成工程项目的投资损失。
(3)客观、公正的协商、调解处理可能发生的赔偿事宜,既要保护业主(国家利益),又要维护承包者的合法(理)权益。
6.6浮式检修门及其埋件的投资控制
除了按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有关内容控制实施以外,重点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校阅施工图样,吸取葛洲坝船闸浮式检修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尽量事先避免施工中出现影响项目造价的事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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