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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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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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1
2.1生产管理制度
1、为了使总装生产线正常运转,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总装线上全体职工必须执行生产命令,服从生产调度人员的指挥,统一休息,违犯者酌情给予批评或罚款。
2、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定要准时上岗,坚守岗位,没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处罚。
3、接收车体人员在接收上道工序合格车体时要认真检查车体有无合格印章,附件是否齐全,表面有无质量问题,如有问题及时找对方(103#)检验处理,如找不通要及时报调度员处理,决不可以有问题不联系,不反映,擅自决定把不合格车体接入车间,一经发现要对当班接车人员进行处罚。
4、生产准备工段要按照调度室的安排,及时、准确地接收配套处和配套厂家的零件。
在接收零部件时要认真检查外观质量,零件的完整性,清点数量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并做到妥善保管。
因没有及时接收或保管不当,再有由于质量问题不及时找有关人员处理而影响生产,按车间“质量奖惩方案”处罚。
5、生产准备工段要按生产日历要求进行配套、组装,配套后要按组套单送往指定工位,并与相应的安装工位人员做好交接,凡因主观原因造成生产线缺件或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按“质量奖惩方案”处罚。
6、生产工段人员在接收零件时,要认真检查质量和数量,查实无误后才能进行签字。
对接收的零件要妥善管理,要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要保持工作现场的清洁,符合“5S”管理的要求。
7、倒班人员,一个班作业完工后,要向另一个班进行认真交接。
发现上个班造成的车体三伤、零件丢失、故障、卫生不合格等,要及时报告,责任分清,以便车间查找责任者。
8、凡因技术不熟练造成零部件损坏,按“废品管理办法”执行,不听从指挥,野蛮操作者造成零组件损坏,除按价赔偿外,还要按“质量奖惩方案”处罚。
9、桥头排故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上岗,及时排除下线车辆存在的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签字。
如果在桥头出现的故障复杂,批量大,周期长的,由质量管理检验室查清问题后,指定排故工段,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工段班组要服从质量管理检验室的规定。
10、车下线时,流程本及钥匙由六工段安排人负责回收,此人员要在整车下线前进行检查流程车钥匙是否齐全,如有问题需要排故,记录好本和钥匙的去向。
否则,造成丢失由个人负责。
11、桥头起动司机,在起动前要认真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起动前检查,如不按工艺规定进行操作、检查,出现损坏汽车零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100%赔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司机工段的每个司机都要认真遵守工艺要求,起动前进行全面检查,调试。
在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司机要及时向工长、班长反映,违犯上述要求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100%赔偿。
车间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13、偷窃生产线上汽车零件、工具、工装设备零部件者,每发现一次,按价加倍罚款,并降12级工资,或下岗半年至一年,情节严重者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14、凡因各级指挥者(如班长、工长、主任)指挥不当或各业务人员工作失职给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按车间有关规定处罚。
15、总装线设职工通勤门一个,供职工上下班使用,其它门除工作需要打开外,一般不允许职工通行,更不允许职工跳窗户,随意进出。
白班下班后,车间除通勤门外其它门全部关闭,违反者罚款100元。
2.2零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车间零件的现场管理,保证大线零件的正常供应,同时也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责任心,使每个员工都参与到零件的现场管理和安全防范当中,特制定如下规定:
1、车间职工不准私自带外人进入工作现场,否则,发现零件丢失、损坏等情况,要带此人到公安处查实。
车间职工按车间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各门卫要肩负各自的职责,杜绝提大的拎兜、纸盒箱、成卷的塑料布经过各门卫离开车间,如有异常,有权要求检查。
3、车间的贵重零件、易丢零件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准备和生产工段的签帐制度。
4、工位操作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保管好自己的零件,否则,零件丢失、损坏都由自己赔偿并处罚。
5、如有零件丢失现象,责任工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通知监控室进行查询。
6、工位人员在生产结束后打扫完卫生应立即离开现场,不许在生产线逗留。
7、为了加强防范措施,要求各工段班长在每天生产结束后应对自己的责任区进行检查,巡视安全、防火隐患、清理配套厂家配合人员。
30分钟后现场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下班。
工长负责检查各班长在岗情况,技安员负责检查工长及班长的在岗情况,如发现不在岗或提前离岗,向当班主管主任报告,并对其离岗人员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者,给予免职。
8、车间全体员工除调度室、主控室、维修站等生产协调人员以外不许在各线网上行走,如发现将罚款200元并承担丢失零件费用。
9、各工段长要对自己责任区丢失零件的可疑情况和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不要先推卸责任,要如实反映情况,并协助车间的查询工作。
10、如发现有零件丢失,其丢失零件的责任工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明此工段的员工没有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管,物物有人管”,为此,对其责任工段的每位员工罚款10元,其目的就是要督促每位员工要相互监督,尽心负责,共同肩负零件的管理责任。
2.3关于加强对发动机管理的有关规定
1、发动机接收保管员每日按调度室的发动机配套单接收发动机,记录接收发动机箱号,不满箱的发动机记录箱号时要注明箱内发动机数量。
数量、型号核对无误后与配套处互签帐。
2、负责卸车的叉车工必须将接收的发动机分型号放在车间发动机区域内的指定位置。
当日接收的发动机不得与前日使用的同型号发动机摆放一列。
3、每班工作结束,叉车工必须将发动机存放区的发动机按型号及要求箱高摆放整齐。
保管员和叉车工对车间发动机存放区域内的发动机品种、数量及存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数,对特殊型号发动机要做好交班。
4、一箱内没用完的发动机,启箱人员不得将固定螺栓及防尘塑料布拆下,并将箱内已使用完的发动机在箱外发动机号码处用力矩笔画勾,并悬挂标牌做好标记。
如发现发动机箱不满,要记录箱号及发动机号码并当日报告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必须与保管员和叉车工核查,必要时给夜班留交班。
如核查不清,上报调度室。
5、发动机必须按型号摆放整齐,不准压定置线。
标准箱高为三箱,特殊情况不得超出五个箱高,为防盗,存放高度不得低于三个箱高。
不同型号不够三个箱高的发动机可以垛在一起,但要摆放在不同型号存放区。
6、任何人不得私拆发动机零件,如生产特殊需要,需请示调度室或主管调度,由主管调度通知发动机组装间,并在五日内谁通知拆件谁补齐。
启箱或吊发动机时如发现发动机有损坏或缺少零件,应及时报主管调度或调度室。
调度室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7、叉车工应对返回东安空箱认真检查,记录空箱号及发动机号码,杜绝发动机返到东安公司。
进、出记录本要妥善保管,要保证帐本清洁、完整并按要求按序号填写。
每月初班长把上个月记录本收回,存档备查,如有丢失、少页现象将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8、要求叉车工返箱帐本的返箱数量、箱号、发动机号码与发动机存放区的整箱数量、箱号、发动机号码之和应与保管员的进箱数量及进箱号码一致,如不相符,查出责任人严加惩处。
9、生产准备工段要做到每日监督、检查。
调度室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生产准备工段应查明原因上报调度室,调度室根据规定视情节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车间。
2.4关于停线、呼人的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使生产线更加流畅,多出车、出好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规定如下:
1、急停钮、呼人钮工段要由专人负责,需要急停或呼人必须由负责人执行(如其不在,由顶岗者负责),其他人禁止按钮,负责人要问清停线原因。
发现损坏及时汇报班长、工长、调度。
2、原则上先呼人后停线,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急停。
呼人30秒后拔下,禁止按下呼人不拔,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二次加倍。
呼人情况下,班长、调度、工艺、检验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否则罚款100元。
3、1分钟以内停线由主管班长处理。
班长顶岗由工长助理处理。
4、1-3分钟急停,工长助理、调度、检验、工艺到现场处理解决。
5、3-10分钟急停,工长、调度必须到现场处理解决。
6、停线10分钟以上,报车间有关领导。
7、人为造成(无故停线,错装、漏装、送件不及时等原因)停线,3分钟以内,罚款50~200元;3~10分钟停线,罚款200~500元;15~30分钟停线,罚款500~1000元;30分钟以上,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8、对无故停线多次,故意扰乱生产秩序,给车间、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下岗1~3月或送公司经营管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5下线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下线车辆及零件的管理、保障司机工段顺利交车特规定如下:
1、桥头下线司机必须在下线车辆的流程本上,签名及注明车辆摆放位置,并且把车门、车窗全部关好、锁好、违者罚款50元。
2、司机在起车前要认真检查整车的完好性,发现缺件立即向班长报告(流程本故障未安装的零件除外)。
由班长写明原因经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补件。
3、司机在交车中发生的故障品,司机可用故障件到组装区以旧换新。
4、司机在交车中发生零件损坏,当事人要向班长说明情况,由班长写明原因报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补件。
(报废手续可后补)。
5、司机交车中发生的零件丢失,要立即向班长报告情况,由班长书面写明原因报主管主任及车间主管领导,经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补件。
6、任何人不准私自到其它车辆拆换零部件,也不允许私自到生产工位及组装区拿件,如有违犯,除按零件价格处罚外视情节加罚50至100元。
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7、车辆总检合格交销售处后,交车单要及时返回工段,下班前不返回每台罚款50元。
8、下线车交调试工段,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一周内交付,否则每台罚50元。
如有外部故障必须在车下线两日内上报有关业务室及调度室,有关业务室必须在三日之内给予解决。
否则每台车罚有关业务室50元。
特种车及有特殊要求车,必须按调度室要求进度完成如没完成按上述规定执行。
2.6关于对装车状态及各种报表的管理规定
1、两线上线必须严格按照调度室下发的生产日历计划装车,特殊情况听调度室指挥。
临时改变车型状态由调度室及时通知。
2、上线人员根据VIN号确认车型。
如发现车体不规范,必须报主管调度和现场工艺,由调度通知具体车型。
3、工艺、检验人员监督所管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当班主管调度。
4、个别车型超计划上线,必须报主管调度和调度室。
5、凡是行业车、出口车等特殊车型,必须在流程本上注明日历计划要求的相关内容。
6、上线和下线报表人员,必须按照表格内容认真填写,对特殊车型要注明。
7、两班做好交班记录,尤其是一工位车型批次交接更要记准。
8、0工位吊车人员,每天早7点40分前将储存线上车型、颜色、数量报调度室。
吊车时必须按照生产日历计划及当日车况要求吊车。
如遇特殊情况,听现场调度指挥。
对超计划车体,要报调度室。
9、各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如有差错,视情节轻重按车间有关制度处罚。
2.7工艺装备管理制度
工艺装备是保证生产和产品质量的重要装备。
为了确保其完好性和使用性,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工装由工具库建帐配套,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头,使用者必须在配套帐上签字,拒绝签字者罚款,如工装保管人员发生变动,该工装所在班组的班长应及时的通知工装技术员及工具库,使用者及时签字。
2、组装区送件用的流动工装架及组装区的固定工装架由组装区人员负责管理;工位的固定工装架由工位的工装使用人员负责管理。
对于工装的非正常损坏,责任由工装保管人员承担。
工装使用人员不在岗时,该工装的管理由顶岗人员负责。
3、对于同一套工装,凡使用者均需在配套帐上签字,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工装损坏,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对于装配工段内有不同班组共同使用的工装,实行双向签字,在哪出现问题,由哪负责。
查不出责任者,两班共同承担。
4、工装的使用者,要对工装进行不定期维护保养,比如,运送车的车轮要经常加油润滑,工装架要经常擦拭、清除杂物等;对于工装标牌有脱落的工装应及时的将标牌粘上,如果发现工装标牌丢失应立即报告给班长及工装技术员,补粘新标牌。
如标牌脱落、丢失不报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工装使用者发现自己的工装不在位,应立即报告和查找,并将其复位,不报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丢失工装或部件,每项罚款500元或按工装制造费用进行索赔。
6、工装使用者发现工装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班长、工段长及工装技术员,按要求将其放至待修工装区或指定区域,挂上故障牌,严禁使用。
故障工装送修时,工装所在班组负责工装的装卸。
7、工装使用中出现故障,使用者应及时报告。
一旦发生由于工装造成的技安事故,要保护现场,报告主管主任,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8、工装技术员接到工装故障通知后,立即填写《工装故障返修单》,并请车送修。
9、各工段如要增加新的工艺装备,则需向主管工艺提出申请,并由班长在工艺室的新制工装登记本上签字。
10、新到货工装由主管工艺员、保管员、工装技术员共同验收,主管工艺员对其适用性负责,保管员对其数量和手续负责,最后签字验收。
如果工装没有到位或没有全部到位,一律不予签字办缴库,否则出现问题,后果由签字者自负。
11、新品研制或改装的工装订货和品种表及技术条件,要求主管工艺员描述要准确,否则因技术要求描述不准确而造成工装损失或报废,经济责任由提出者承担。
12、中滑轨护套,一、二班要交接清楚,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查不出责任者,两班共同双倍承担。
13、工装技术员要经常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工装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并不定期、不定点抽检工装的数量、维护等情况,发现问题按本制度相应条款执行。
14、配套厂家的工装箱架由相应的组装区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对于掉轮及破损的工装架应及时的督促厂家运走修理。
2.8保护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现有的车门保护罩及其它各类保护罩,特制定如下的使用制度:
1、车门保护罩要摆放整齐、清洁,各车型要分类摆放。
2、今后车间对车门保护罩维修范围:
民意车、中意车:
因长期使用,磁铁周围的材质磨损严重;不属于人为造成的意外损坏;因工艺更改进行的系统的补加工。
面包车:
原有旧保护罩的破损,缺磁铁;新制保护罩因长期使用,磁铁周围的材质磨损严重;不属于人为造成的意外损坏;因工艺更改进行的系统的补加工。
百利车:
破损,缺磁铁。
3、车间随时对车门保护罩进行检查,因车门保护罩的磁铁不属于正常磨损,如发现新制保护罩(所有可折叠车门保护罩)磁铁缺少,每块对工长罚款30元,工段自行落实责任者并修补,车间提供磁铁。
对于倒换班次的工段,在哪个工段发现就由哪个工段负责。
如责任工段不清,两工段共同处罚。
4、各工段各班应保护好车门保护罩,如发现各班所管辖区域内有掉下的车门保护罩(包括安全网)不及时收起来,每个车门保护罩罚款50元。
5、维修范围内的保护罩如果需要维修,应及时填写工装维修单,写明车型及套数(或者写明前门及滑门保护罩数量),由工段助理签字并转交给工装工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发现随意丢弃现象,每个保护罩罚责任者100元,找不出责任者,罚款由责任工段承担。
责任工段不清,两工段一同处罚。
6、目前因车型多、两条生产线同时生产,车门保护罩有时需要A、B线互换使用,如发生丢失现象,所有使用工段共同负担,按价赔偿。
其它的各类保护罩责任者如发现保护罩丢失,应及时上报班长、工长及工装技术员,否则按价赔偿丢失的各类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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