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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六章安全报表制度
第七章安全档案制度
第八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九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章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特殊区域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劳务协作队伍及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施工现场、场、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事故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安全值日制度
第十六章住地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代号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工地联系制度
第二十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二十二章路基工程安全规则
第二十三章桥涵工程安全规则
第二十四章隧道工程安全规则
第二十五章路面工程安全规则
第二十六章设备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章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章安全生产十查、十禁、十不准
第二十九章附则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化施工分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制。
结合分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中所指的违法违章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交通部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办法所指的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分为“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机械事故”。
按照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金额具体划分标准为:
一、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
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总金额不足仟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总金额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总金额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总金额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五类:
1、轻伤事故: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
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职工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三、机械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l、一般事故:
指造成一般总成、零、部件的损坏,经小修或一、二保作业即可以恢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不含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
指造成主要总成、部件、基础件损坏,需二保作业方能恢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指造成主要总成、重要基础件、部件损坏,必须更换总成或大修才能恢复,无法恢复,整机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以上的事故。
第四条凡在分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分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有关处室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项目经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处长任组长,有关科室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分公司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卫处”、项目经理部、工程处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分公司行政一把手依法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处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依法建立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与下属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开展经常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和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稳定。
7、督促指导项目在组建项目一个月内完成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配合上级做好培训工作。
9、认真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不得将工程分(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10、督促项目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完善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防护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11、在工程技术管理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按规定审定、上报重大、关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2、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大型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特殊和可能涉及重大安全的设备、设施制定专门的管理的措施,不得使用淘汰、报废、和未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设备设施,及时消除机械设备使用中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3、督促项目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14、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上报和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5、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16、认真完成集团、股份公司临时安排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委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定期向分公司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2、负责审查分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并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进厂前的三级教育,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审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定期向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执行。
3、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从业人员进厂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4、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交通事故”中的“轻微事故”、“一般事故”,“机械事故”中的“一般事故”、“大事故”,并按规定上报事故资料,提出改进措施。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7、提出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奖励意见,并报请上级审批。
四、分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对分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分公司的安全、劳动保护专职人员开展工作。
2、坚决执行并督促所属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分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贯彻实施。
4、审查分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督促所属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有关部门搞好从业人员进厂前的三级教育,对特种作业坚持无证不准上岗的原则。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8、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事故单位进行处理或报请上级审批。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
10、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或报请上级审批。
11、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2、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在评优奖先和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3、指导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发生事故后,协助行政做好员工情绪稳定和恢复生产的思想工作。
6、指导共青团组织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
六、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2、对分公司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实施监督。
3、检查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
4、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
5、检查全体员工执行各项安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6、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7、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
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七、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和开展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
监督各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2、参与监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3、对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对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纠正。
5、教育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参与职工因工伤亡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行政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7、保护职工提议、提意见的民主权利和职工在工伤责任处理中受处理的申诉权利。
8、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权、知情权、检举权、控告权、休息权、健康权和女工特殊保护的权利。
9、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先进经验。
八、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为: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分管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贯彻实施。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认真落实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分解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
6、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分公司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新职工进厂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特种作业坚持无证不准上岗的原则。
8、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指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10、负责分公司的安全总结评比工作,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和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1、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2、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分管人事教育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制定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督促各下属单位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3、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积极筹备安全教育经费,确保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
5、监督劳动人事部门依法办理职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教育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
十、分管物资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分公司的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审批分公司大型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督促检查物资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查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物资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物资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监督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督促物资设备部门加强对重点物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参与因机械设备原因而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经费的落实。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支出及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消除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工作,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二、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营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坚持“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对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经营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在下达经营目标责任书时,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相关部门严格认真考核。
7、在审核协作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能力时,要严格审核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能力,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十三、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负责分公司的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同时部署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
4、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组织、指挥救助,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
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十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负责组织审定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施工作业方案。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分公司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工艺文件。
4、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技术管理,防止因设备有缺陷或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倡导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自制设备的过程中,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6、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7、参与因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方面造成的重特大伤亡、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整改措施。
十五、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关于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2、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
3、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十六、物资设备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方面的安全规定和制度,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制定分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措施完善。
2、监督检查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失职和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注重特种设备和自制、改制机械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制定机械设备隐患整改措施,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制定明确的购置机械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安全职责,确保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切实加强机械设备管、用、养、修,使各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完善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做好物资设备入库验收、出库检查工作。
6、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物品的运输、保管、发放、回收、报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7、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等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工作和安拆资质审查工作。
8、保证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并保证供应的一切设备物资都符合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9、对分公司的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坚持无证不准上岗的原则。
10、会同安全部门调查机械设备责任事故,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七、技术质量管理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时,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保障设施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环境》工作程序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3、参与因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4、在外购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中,应注重检查相应的安全生产符合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材料、设备负责提出处理意见。
5、督促各类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对设备及仪表按规定作检查、校正及报废工作。
防止不符合要求的监控设备、仪表带病工作,避免因监控设备、仪表误报、误控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6、负责分公司各单位的工程质量,并根据生产情况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7、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8、负责分公司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十八、生产经营处安全职责
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制订和审核分公司计划经营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在年度生产计划安排时,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3、在招投标活动中充分考虑施工中的安全设施,把安全投入计入成本。
4、在下达经营目标责任书时,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协助相关部门严格认真考核。
5、在审核协作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能力时,要严格审核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能力,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6、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7、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十九、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组织对新参加工作的员工、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干部、工人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
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
2、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工作,坚持无证不准上岗的原则,在安排工种和调动工作时要把好关。
3、在工种岗位定员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特别注意一些需要二人以上作业的危险岗位,绝不盲目节约人力,对需要监护或指挥的工种,如行车、起重机械驾驶等,一定要按安全规定办理。
4、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人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5、做好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的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统计建档工作。
6、加强职工操作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8、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让职工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知识。
9、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10、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1、负责将职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的应急措施告诉职工。
12、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且把雇用方首先应承担安全责任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二十、财务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适当的安全管理经费,用于安全防护、劳动保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等安全管理工作。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5、监督、审查分公司各单位安全、劳动保护经费的使用情况。
6、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管、携带现金,切实做好防盗、防抢工作。
7、负责财务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纪检监察审计处安全职责
1、检查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
2、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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