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标准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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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标准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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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标准模板
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标准
序号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备查材料或
抽查方式
评分标准
标准
分值
备注
1
保障
体系
单位为档案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与职能、档案设备设施均符合档案法规要求,档案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30分
1.1
管理
体制
(6分)
(1)建立了与本单位工作相适应的档案管理部门
有关文件和单位职责
档案管理部门是单位直属的职能部门或由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的,且有明确职责任务。
达不到要求的,酌扣0.5-2分
2
(2)档案业务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文书、科技、会计等各门类档案
单位档案工作制度
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分
2
*
(3)建立了以本单位档案业务部门为中心的档案工作管理网络
相关文件和网络图
未建立或未形成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的,不得分;无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示意图的,扣0.5分
1
(4)建立了与上级主管机关或地方档案局的业务联系,自觉接受其监督、指导,并按其要求完成有关档案工作任务
有关汇报、总结等凭证性材料
无档案业务联系的,不得分;联系不够紧密(每年少于2次的),扣0.5分
1
1.2
领导
职责
(5分)
(1)有明确的单位分管领导,且将档案工作纳入了其岗位职责,并列入了单位领导的议事日程
有关文件或岗位职责
未列入有关领导岗位职责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2-0.8分
1
(2)档案工作已纳入有关部门和归档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并将其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岗位职责和相关文件和记录
未列入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岗位职责的,扣1分;未对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2
(3)档案工作列入了单位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
正式印发的文件
近5年内,无档案工作规划或计划的,不得分;虽有规划或计划,但未列入单位发展规划或计划的,扣0.5分
1
(4)能及时解决档案工作的有关问题
典型事例及凭证性材料
有重大问题未解决的,不得分;有一般问题未解决的,扣0.5
1
1.3
人员
保障
(5分)
(1)有专职人员(从事档案工作需3年以上),且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编制文件或岗位职责
无专职档案人员的不得分;明显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酌扣0.5-2分
2
*
(2)专职档案人员应达到一定学历或专业技术水平:
申请三级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达到50%;申请二、一、特级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处级(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分别达到50%、60%、70%
学历或资格证书及任职文件
只有1名档案专职人员时,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有多名档案人员时,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酌扣0.2-0.8分
1
(3)近3年内,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档案人员接受过档案业务技术培训
有关文件、证书等凭证性材料
无人参加过培训,不得分;档案人员接受培训率应达到70%以上,否则酌扣0.2-0.8分
1
(4)专职档案人员在职务晋升、评聘和福利等方面与本单位其他技术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相关凭证性材料
存在一定差距的,扣0.5分;存在较大或明显差距的,不得分
1
1.4
制度
保障
(8分)
(1)按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建立了本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或办法,明确了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照片等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和保管期限;明确了有关归档单位的责任和档案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并对其责任落实情况有相应的检查、督促要求及考核措施;
相关制度、办法
未建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或办法的,不得分;单位档案工作制度或办法存在明显缺陷,或缺少必要的督促落实及考核措施的,酌扣0.5-2分
2
*
(2)根据国家有关“同步管理”规定的要求,单位制定的非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中,明确将档案工作纳入了项目或相关管理工作程序,并切实实行档案工作与项目或相关管理工作的“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验收”
有关同步管理的规章制度
无相关制度要求的,不得分;虽有相关要求,但表述不明确或执行效果不好的,酌扣0.5-2分
2
*
(3)依据有关规定或规范,建立了本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或整理细则,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档案分类方案和整编细则
无档案分类方案和整编细则的,不得分,分类方案、整编细则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5-2分
2
(4)建立了档案、保管、借阅、统计、保密、鉴定、销毁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相关文件及有关制度汇编
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得分;每缺1项制度,扣0.5分
1
(5)建立了档案人员岗位职责,并认真落实执行
岗位责任制及考核记录
无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不得分;虽有制度规定,但执行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0.8分
1
1.5
经费
与
设施
设备
保障
(6分)
(1)档案工作日常和专项经费已列入单位预算,并能满足单位档案工作需要
相关文件等凭证性材料
虽未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但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申请二、三级的,可不扣分;申请一级或特级的,扣0.5或1分。
无论是否列入了单位经费预算,距档案工作需要存在明显差距的,不得分
1
(2)有符合安全保管条件的档案专用库房。
备有防火、防盗、防高温和潮湿与干燥等设备设施,并能满足库房安全保管保护工作需要
检查库房与设备使用情况
无专用库房的,不得分;虽有专用库房与设备,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5-2分
2
*
(3)档案库房与柜架和特殊载体的档案装具,应能满足现实工作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三级至特级的发展空间,分别应达到5年、7年、10年、15年
实地检查并进行测算
不能满足现实工作需要的,不得分;发展空间不能满足需要的,依据其申报等级,酌扣0.5-2分
2
*
(4)备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温湿度记录仪等设备,并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实地检查
无任何信息化基础管理设备的,不得分;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0.8分
1
2
基础
业务
工作
依据《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积极开展档案工作,对本单位各类档案实施了有效管理,并认真履行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为促进本单位、本系统水利档案工作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5
2.1
档案
收集
(6分)
(1)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归档职责,较好地执行了文书或业务部门的归档制度,且有较完备的交接手续
单位的归档范围和交接手续
未推行文书或业务部门归档制度的,不得分;有关部门未能认真履行归档职责,存在归档不及时或交接手续不全等问题的,酌扣0.2-0.8分
1
抽查比例不应低于馆(室)藏档案的1%,抽查范围是依其申报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别为近5年、7年、10年、15年。
数量少的,也应在100卷(件)以上。
各项扣分总数不超过该项的标准分。
(2)按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要求,已将文书、科技、会计等各门类档案收集齐全,不存在“应收未收”的问题
检查各类档案归档情况
达不到要求,存在两类及其以上“应收未收”问题的,不得分;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6-2.4分;
3
(3)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包括对“账外”文件材料的收集),且归档文件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无铅笔、红墨水、圆珠笔、热敏纸等不耐久字迹或材料的现象)
实地抽查
如存在缺少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或归档文件材料不符合耐久性要求现象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2.2
档案
整理
(12分)
(1)依据单位档案分类方案或整理细则,各门类档案分类清晰,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装订整齐牢固、折叠符合规范要求
实地抽查
在档案分类、卷内文件排序、装订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2)组卷合理,案卷标题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相应主题,案卷薄厚适中
实地抽查
存在组卷不合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3)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封面、脊背编制规范、标识清楚
实地抽查
存在目录、备考表或案卷编制不规范、标著不清楚或有错漏项现象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4)卷内或件内有关文件材料的页码标注准确、清楚、无错编、漏编现象
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5)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文件材料,已加盖了件号章,且相关类项编写准确、填写清楚,无错漏现象
实地抽查
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6)对非纸质载体档案,已按规定要求清楚地标注了其反映的事件(内容)、时间、人物、地点等相关信息
实地抽查
无其他载体档案或对其他档案未作标注的不得分;标注存在一定问题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
2
2.3
档案
保管
保护
(9分)
(1)定期进行档案安全和档案保管状况检查,落实了防盗、防光、防火、防鼠、防虫等各项防护措施,库房清洁卫生,无事故隐患和杂物堆放,档案安全有保障,且建立了档案灾害应急预案
有关工作与库房观测记录
达不到要求或仍存在安全隐患的,酌扣0.4-1.6分,近3年内出现过档案泄密或安全保管事故的,不得分
2
(2)利用相应设备,加强对库房内温湿度的控制调节,并有相应的温湿度记录,使档案库房的保管、保护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实地查看
近3年内库房温湿度记录不全或库房安全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5-2分
2
(3)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做到三分开;申请特级或一级的,还应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修裱、熏蒸等档案专业技术用房
未做到“三分开”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5-2分
2
(4)档案装具(包括柜、架、盒、袋)排列整齐,放置有序;柜架标识清楚、间距合理,并绘有“库房柜架排列示意图”
实地查看
达不到要求或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1-0.4分;问题超过2个的,加倍扣分;问题严重的,不得分
1
(5)库房内各类档案分布合理、标识清楚、排列有序,达到整齐、规范要求
达不到要求或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1-0.4分;问题严重的不得
1
(6)对已发生破损、褪变的永久或长期档案数量比较清楚,且采取了必要的抢救或补救措施
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1-0.4分;不存在需要抢救或补救档案情况的,可不扣分
1
2.4
档案
统计
(4分)
(1)认真执行统计制度,按要求统计、上报本单位档案机构、人员、库房、设备、库藏与利用等档案基本数据,且数据准确
近5年的档案统计报表
不能按时统计、上报档案统计数据的,不得分;统计数据明显不全或有缺漏项的,酌扣0.2-0.8分
1
(2)建立了本单位接收、移出、利用、保管的档案统计台帐;统计台帐的类项设置比较齐全,可准确反映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
近5年档案统计台账
无本单位档案统计台账的,不得分;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5-2分
2
(3)建立了系统档案统计工作,可及时掌握所属单位及所辖区域内水利各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无所辖区域的,可只统计所属单位;既无所辖区域,又无所属单位的,可不扣分)
相关文件及档案统计表
未开展系统档案统计工作的,不得分;存在对应统计对象情况不清楚的,酌扣0.2-0.8分
1
2.5
档案
鉴定
(4分)
(1)结合本单位档案馆(室)藏情况,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制定有鉴定、销毁计划
相关文件与工作记录
对存有过期档案,无鉴定、销毁计划的不得分;虽有计划,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0.8分;无过期档案的,可不扣分
1
(2)已按要求定期开展了档案鉴定工作,且工作程序规范、报批手续齐全
工作记录
未按要求开展过鉴定工作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或问题的,酌扣0.4-1.6分
2
(3)对确定销毁的档案编制了销毁清册,并按要求实施了销毁,且有相应的文件材料归档
相关文件和清册
缺少销毁清册归档或监销手续不全的,不得分;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0.8分;无应销毁档案的,不扣分
1
2.6
档案
业务
指导
(10分)
(1)对本单位业务部门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部门按时完成归档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关文件及工作记录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指导力度不够或明显偏弱的,酌扣0.4-1.6分
2
(2)对所属和下级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促有关档案法规、制度和要求的贯彻落实
有关文件及工作记录
未按规定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的,不得分(没有下级或所属单位的,可不扣分);对所属和下级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的,酌扣0.4-1.6分
2
(3)积极开展档案法规宣传与档案业务知识培训,为提高全员职工档案意识、普及档案专业技术知识、提升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培训的通知及参加人员登记表
近5年内,未开展档案法规宣传与档案业务培训的不得分;宣传与培训范围、内容存在一定差距或问题的,酌扣0.4-1.6分
2
(4)档案部门或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项目评审、鉴定、验收或重大设备的开箱验收等活动,并在其活动中发挥作用
单位组织验收活动的原始记录
近5年内,档案部门或人员从未参加过任何活动的,不得分应;有未参加情况的,每发现一次,酌扣0.2-0.8分
3
(5)有关档案馆(室)之间按规定移交或接收档案,并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交接文件及档案目录
未按规定交接档案的,不得分;存在移交或接收不及时、不全或交接手续不规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扣0.5分
1
无交接任务的,可不扣分
3
开发
利用与信息化
档案部门作为本单位档案资料信息中心,提供全面的档案信息服务,编研成果丰硕,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单位信息化水平同步发展
25
3.1
档案部门已成为单位档案信息中心
(15分)
(1)档案部门对各类档案资料实施了有效的管理。
馆(室)藏各类档案目录齐全,并编有全宗指南等馆(室)藏档案情况介绍材料,为馆(室)藏档案的便捷利用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档案目录和全宗指南
无档案馆(室)藏保存档案情况介绍的,不得分;介绍材料不能如实介绍或反映其所存档案情况的,酌扣0.2-0.8分
2
(2)能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提供多种形式的档案利用或信息咨询服务,很好地发挥了单位档案资料信息中心的作用
利用、咨询记录和利用效果反馈登记
无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的,不得分;咨询或利用效果反馈登记达不到全年利用总数5%的,酌扣0.2-0.8分
2
(3)档案人员熟悉馆(室)藏档案情况,熟练地运用各种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档案
现场调阅各类档案
达不到要求的,酌扣0.2-0.8分
2
(4)建有永久性荣誉(珍贵)档案陈列(特藏)室或网上荣誉档案空间,为提高单位业绩成果知名度发挥作用
实地查看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3-1.2分
2
*
(5)配合单位中心工作利用档案材料举办宣传展览、陈列等活动,扩大档案影响
有关展览记录
5年内未举办过任何活动的不得分;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3-1.2分
2
(6)编制了多种方便、适用的档案检索工具
各种检索工具
无档案检索工具的,不得分;检索工具明显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对申请三级或二级的,将分别扣0.5和1分;申请一级或特级的,除计算机检索方式外,还应编制3种以上手工检索工具,否则将分别扣1分和2分
2
(7)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写有档案馆(室)藏的全宗介绍或指南、大事记、重点工程简介、科研成果简介或汇编、有关专题介绍和重要基础资料汇编、索引等编研成果
查看实物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申请三级或二级的,编研成果需达到2种或5万字以上;申请一级或特级的,编研成果应达到3种或10万字以上,且还应有2次以上编研成果2-3份,达不到要求的,酌扣0.5-2分
3
3.2
档案
信息化(10分)
(1)档案信息化列入了单位信息化规划或计划,且与单位信息化同步发展
查文件、看的档案实际管理水平
已列入规划或计划,可得0.2分,但档案信息化明显处于落后状态的,不得分;虽未列入规划或计划,但档案信息化可同步或超前发展的,可得0.8分
1
(2)配有档案管理软件,并开始利用软件对单位档案进行计算机管理
查看档案软件使用情况
无档案管理软件的,不得分
1
*
(3)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利用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建立了本单位的档案数据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本单位各类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对重要的或利用频繁的档案,实现计算机的全文利用管理
查看档案数据量和重要档案文件的数字化程度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对已实现计算机管理的,依其申报等级由低到高,需分别达到近6年、10年、15年、20年的归档文件数据,其中一级和特级的还应实现对过去10年或15年永久、长期档案文件(全文)的计算机查询利用,达不到要求的,酌扣0.7-2.8分
3
(4)建立了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安全保管和备份制度,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查相关制度和备份数据
无此制度或数据备份的,不得分;档案数据安全或备份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5-2分
2
(5)利用计算机可以清楚得到馆藏各类档案的数字化状况(案卷级、文件级、重要文件的全文及多媒体档案的数量),并能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分析
查看计算机管理软件的统计功能
档案管理软件无统计功能的,不得分;统计功能不强或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2-0.8分
1
(6)建有专门的电子档案利用查询系统(内网)和档案网站(内、外网均可),且功能齐全、利用方便;网站栏目设置科学规范,内容丰富,为普及档案法规制度和档案业务宣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登录网络浏览
无网络服务的,不得分;距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酌扣0.5-2分
2
申请评定等级:
自检得分:
考评赋分:
备注:
1)表中有*的项,为申请特级、一级,必须要达到的标准项。
2)“酌扣”分值的确定是依照申报的等级,由低到高,逐渐增加扣分值。
即每增加一个档次,多扣一个“最低扣分值”。
3)申请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单位,档案数量应分别达到1万、3万、5万卷(以“件”为统计单位的档案,可按8件为1卷计算;底图或蓝图,可按10张为1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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