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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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第八届党委、纪委任期已满。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定于2012年11月上旬或中旬,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公推直选”进行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工作。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召开党代会
1、会议名称: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第九次代表大会。
2、召开时间:
2012年11月上旬或中旬,时间半天。
3、会议议程:
共12项。
介绍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听取和审议厅直属机关第八届党委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报告;宣读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代会决议;宣读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代会选举办法;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宣读省直机关工委关于中共浙江省林业厅第九届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的批复;提议监票人和计票人;无记名投票选举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宣布选举结果;省直机关工委领导讲话;厅领导讲话。
二、代表产生办法
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我厅现有党员561名,且所辖党组织分散,远的在富阳、留下,故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可以召开代表大会。
厅党组成员、党员厅领导、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委员为当然代表;此外,厅机关各支部按党员人数的20%分配代表名额,厅机关离休支部和退休支部分配适当代表名额,各直属单位和亚林所、濒管办党组织按党员人数的15%分配代表名额,代表总数约100名,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规定。
代表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厅直属机关党委分配的名额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
厅直属机关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依照规定,人员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审查代表产生程序、代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三、党委、纪委候选人推荐意见
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
“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厅直属机关党
委委员拟设9人(此前各届党委委员皆为9人)。
其中:
书记1人,
根据省委办公厅(浙委办[2003]77号文)规定: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由本部门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我厅拟由一名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1人,根据省委规定:
机关党委应配备所在机关中层正职干部担任专职副书记,我厅拟由一名正处长级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副书记。
此外,拟由厅行政综合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律检查部门和党员人数较多并设立党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党委委员;团委或妇委会应有代表参加党委(厅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兼任)。
建议厅团委、厅直妇委会在厅直属机关党代会召开前换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规定:
“机关纪委一般设委员3-7人”,机关纪委拟设委员5人(此前各届纪委委员皆为5人)。
其中,书记1人,拟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委员拟由干部管理部门、信访接待部门、财务审计部门、行风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公推直选程序
采取“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
“公推直选”,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自荐)相结合的方法,民主推荐新一届厅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厅党组审
查同意后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由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机
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对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实行差额直接选举;对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实行等额直接选举。
(一)四个步骤
“公推直选”工作分4个步骤进行:
1、公开推荐。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进行两轮“公开推荐”提名工作,酝酿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
第一轮:
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党员自荐。
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按照机关党委、纪委组成人员职数,在发扬民主、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每个支部可以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9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
为使委员具有广泛代表性,在推荐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应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均衡分布及年龄、性别因素,其中女性委员候选人不少于1人,原则上一个支部只能在本支部推荐1名党委委员和1名纪委委员人选(不含书记、专职副书记人选)。
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自荐党委委员或纪委委员。
第二轮:
党员、群众推荐。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和群众推荐。
根据第一轮推荐得票和分布情况,机关党委集中大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按照扩大50%的差额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14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8名;等额提出党委书
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专职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纪委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
在此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
参与推荐的党员和群众可以在本届机关党委提出的建议名单内推荐,也可以另行推荐他人,即每位参与推荐的党员和群众可以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9名,其中:
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推荐纪委委员5名,其中:
纪委书记1名。
各支部应及时将第二轮民主推荐的结果分别按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的得票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连同推荐票一并报送厅直属机关党委。
2、公示报批。
根据两轮推荐,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报厅党组研究同意后,在各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公示;向省直机关工委呈送召开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代会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3、直接选举。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批复,召开全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厅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
差额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9名(候选人为11名)、纪委委员5名(候选人为6名)。
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当选委员的,由党代会全体代表直接等额选举产生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4、选举报批。
将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及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
委批复。
(二)三个阶段
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创新工作,总体分调研准备、公开推荐、直接选举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调研准备(9月30日前)
制定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厅直属机关党委全体会议,讨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提交厅党组审定,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纪律要求等。
编印“公推直选”换届工作宣传资料,发放各单位和党员群众,发动全厅党员群众参与到厅直属机关党委“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中来。
全面总结第八届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撰写“两委”工作报告。
第二阶段:
公开推荐(10月20日前)
1、组织公开推荐。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第一轮公开推荐工作。
制定党代表产生办法,选举产生党代表。
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届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意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加强厅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党员群众公开推荐。
根据第一轮推荐得票和分布情况,由机关党委集中大多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第二轮公开推荐即党员推荐
和群众推荐。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召开厅直属机关党委全体会议,根据两轮民主推荐的情况,讨论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厅党组审查同意后,在全厅各基层单位、基层党组织公示7天,上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
第三阶段:
直接选举(11月10日前)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召开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厅机关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并将选举结果上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五、具体筹备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为加强对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楼国华同志任组长,俞坚、陈亚敏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公推直选”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材料起草组、资格审查组、选举指导组、会务协调组等4个工作班子,承担具体筹备工作。
2、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第八届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回顾6年来(2006年8月10日召开第八次党代会以来)主要工作成就及存在问题,对下届党委工作提出建议和希望,号召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积极推进浙江林业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回顾6年来(2006年8
月10日召开第八次党代会以来)主要工作成就和存在问题,对下
届纪委工作提出建议和希望。
党委工作报告初稿须征求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意见并经党委委员审阅修改、党委讨论通过后方能定稿;纪委工作报告须征求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意见并经纪委委员审阅修改、纪委会讨论通过后交党委讨论通过后方能定稿。
起草主持词和厅领导讲话稿。
3、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制作代表证、列席证、贵宾证、工作人员证、代表签到证、文件袋和监票人、计票人证件等;打印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拟写、打印党代会决议(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印制代表名单;印制选票和签到单;下发会议通知、邀请重要来宾、组织会议报到、布置会场、分发材料、安排用餐等。
附件:
1、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公推直选换届日程表2、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3、省林业厅第九届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附件1
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公推直选换届日程表
实施步骤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调研准备阶段
9月30日前
1、制定“公推直选”工作方案(9月20日前)
2、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9月20日前)
3、向省直机关工委呈送换届选举的请示(9月20日前)
4、宣传发动
编印“公推直选”宣传资料(9月30日前)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9月30日前)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9月30日前)
5、材料准备:
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等(9月30日前)
民主推荐和选举党代表阶段
10月31日前
1、公布党代表产生办法(10月8日前)
2、公布候选人任职条件和产生办法(10月8日前)
3、第一轮推荐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
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0月14日前)
符合条件的党员个人自荐(10月14日前)
初步资格审查(10月14日)
4、选举党代表
各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党代表(10月14日前)
5、讨论修改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报告(10月14日前)
6、印发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10月15日前)
7、第二轮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10月20日前)
8、提出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建议名单(10月21日前)
实施步骤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9、审定公示
厅党组审定(10月22日前)
厅内公示(10月22日—28日)
10、上报审批
呈报上级党组织(10月31日前)
直接选举阶段
11月10日前
1、会务准备:
会场布置,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等
2、起草大会选举办法
3、拟定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和大会议程
4、提出大会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5、拟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名单
6、召开预备会议
7、召开正式会议
8、召开“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委员分工等
9、上报本届“两委”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
10、回顾换届工作,撰写总结报告
附件2
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代会
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本厅实际情况,并上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确定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9名。
二、代表构成
代表均在厅直属机关党委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正式党员中选举产生。
包括:
各级领导、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妇女、青年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均占一定比例。
三、名额分配
厅机关各支部按党员人数的20%分配代表名额,厅机关离休支部和退休支部分配适当代表名额,各直属单位和亚林所、濒管办党组织按党员人数的15%分配代表名额。
详见《省林业厅直属机关第九次党代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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