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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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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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规章制度
高压氧规章制度
篇一:
高压氧舱各项规章制度
高压氧科氧舱规章制度目录
(以上看看就行)
高压氧舱工作制度
1.全体氧舱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充分做好高压氧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医护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对待患者耐心细致,态度和蔼;工作严谨,一丝不苟,确保高压氧治疗的安全。
3.非本科人员未经同意严禁进入氧舱工作区。
4.遵守《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国家标准(GB/T12130-20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医学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则》(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XX.08)、《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XX.08)、《关于加强高压氧舱临床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XX]3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遵守各仪器、各操作项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
5.氧舱工作区域,如治疗室、压缩机房、储气间等,均须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随时、有效地使用。
严禁吸烟。
6.值班医师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判断掌握患者能否进舱治疗,监督患者在加压阶段的情况,处理其他相关医疗问题,确保患者的安全治疗。
7.陪舱医务人员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与值班医师、操舱人员沟通,了解陪舱重点人员情况和其他注意事项,确保在舱内及时、正确地处理有关情况。
8.操舱人员须熟悉高压舱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保证各部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操纵台上所有仪表、开关、音视频系统未经操舱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触动。
9.操舱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随时与舱内保持联系,询问病情变化,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应急处理。
10.患者进舱前须进行宣传解释工作,助其消除恐惧心理,掌握“捏鼻鼓气”
等调压动作和舱内正确吸氧步骤。
11.舱内人员严禁携带如手机、手表、打火机、火柴、钢笔、电子钥匙、电动
玩具等易燃、易爆、电子类和其他影响氧舱安全的危险品入内。
12.禁止在舱内打闹、来回走动及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及其他
杂物,严禁未经允许乱动舱内设备,及用重物敲击舱壁等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13.氧舱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舱内消毒及舱内外的清洁卫生。
高压氧舱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保养制度
1.1保证各舱室正常开舱使用所必备的条件。
1.2保证氧舱各附属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必备的条件。
1.3保证压缩空气系统和供氧系统所规定的压力值及储气量。
1.4定期对动力机械系统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对空调装置添加制冷剂。
1.5操舱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各系统设备在安全运行
中进行外部巡视。
1.6设法排除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
1.7对储气罐、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空气冷凝器等定期进行排污处理。
1.8开机、停机时应检查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对氧舱应急排气阀手柄经常
拉动检查,防止生锈。
1.9经常擦拭设备以保持清洁,不得留有油污及水滴。
1.10各种仪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送检。
1.11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维修制度
2.1维修工作要尽量保持设备的完整性,安装时,要注意清除异物;安装后,注
意检查有无漏装、错装,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正确接线。
2.2维修时,带电设备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标志,以防他人合闸。
带
电作业时,除选用合适的安全工具外,应保证一人在旁监护,一人工作。
2.3拆除压力容器时,一定要先行泄压,防止伤人事故。
加压舱系统需维修时,
一定要在患者出舱后方可进行。
2.4仪器设备安装完毕后,须反复试机。
试机前,清理好场地;试机时,要有专
业人员在场。
大修后的空气压缩机还要进行磨合运行。
2.5仪器设备大修时,对调整或更换的器材、零件及改换的项目等,均应详细记
录,作为设备的仪器档案资料。
高压氧舱机房管理制度
1.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其他杂物。
各种油料应放入专用容器,存入油库或指定地点。
3.机房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更换。
4.机房内严禁吸烟与明火作业。
5.机房内的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机械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6.机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经常监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7.机房管理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保持设备和室内清洁整齐。
高压氧舱储气罐管理制度
1.储气罐、油水分离器和空气过滤器须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
过滤器内的填料应定期更换(每年至少一次)。
2.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3.罐内的空气储量,应满足每天舱内治疗的需要,空气必须符合卫生学要求。
4.打开排气阀时动作应缓慢柔和。
5.定期进行排污保养。
6.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整洁。
7.定期检验(每年一次),分析罐内气体卫生质量,确保压缩空气清洁无害。
高压氧舱陪舱制度
1.陪舱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氧舱,与操舱护士进行沟通,了解本次陪舱重点患者及特殊注意事项。
2.第一次巡视:
加压前对患者进行宣教、指导、询问
2.1对首次进舱患者进行重点宣教、指导;
2.2检查带引流管的患者,确定引流管已关闭;
2.3督促舱内患者(尤其是首次进舱的患者)做好调压动作;
2.4对待双耳突发聋的患者,陪舱人员应做好书面指导。
3.第二次巡视:
加压过程中注意观察
3.1观察舱内静脉输液患者,及时调整液面高度和滴速,观察输液部位有无渗漏,
避免空气进入体内;
3.2发现出现不适患者,及时处理,并与操舱人员沟通。
4.第三次巡视:
吸氧前认真检查
4.1观察舱内患者是否戴好面罩,并协助输液病人戴好面罩;
4.2当舱内温度(加压、稳压、减压期间)感觉不适时,及时与操舱人员进行沟通。
5.第四次、第五次巡视:
两次吸氧过程中分别进行巡视
5.1观察昏迷患者呼吸是否畅通,保证其有效吸氧,如有异常,及时与舱外医生联系,改变吸氧方式;
5.2吸氧过程中如有不适患者,及时和舱外医生沟通。
6.第六次巡视:
休息过程中
6.1宣教科普知识及答疑;
6.2叮嘱患者饮水;
6.3督促操舱人员放音乐。
7.第七次巡视:
减压时
7.1减压前检查带引流管的患者,将关闭的引流管打开;
7.2减压过程中,叮嘱患者注意保暖,指导患者正常呼吸,不要憋气,禁止在舱
内脱穿衣物及随意走动;
7.3减压时莫非氏管内液面会降低,陪舱人员应及时调整液面及滴速,以免造成
空气栓塞;
8.出舱后协助重症患者出舱,和操舱护士交接注意事项。
高压氧舱加压治疗制度
1.患者和陪舱人员,须经高压氧科医生检诊同意后凭卡治疗。
患者应遵守治疗时间,准时到达,过时不候。
2.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手机、电子钥匙、电动玩具及其它易燃易爆、电子类物品进入舱内。
3.请勿将手表、钢笔及其他与治疗无关的物品带入舱内,以防损毁。
4.治疗期间不宜吃产气类食物,如豆制品、葱、蒜等。
5.进舱前要排空大、小便。
6.入舱人员如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或有感冒、发热及其他任何不适,入舱前均应报告医务人员。
7.进舱治疗必须服从医务人员指挥。
在治疗进程中出现不适应随时报告医务人员,等候处置。
8.加压过程中,应每隔几秒做中耳调压动作,如捏鼻鼓气、吞咽、活动下颌、咀嚼等。
减压过程中严禁屏气。
如出现耳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
9.吸氧时,面罩要扣紧口鼻处,与面颊部贴紧,不要漏气。
请勿过度呼吸,如果出现口唇、肢体麻木或抽搐,立即停止吸氧,及时报告医务人员。
10.加压过程舱内温度会升高,减压过程舱内温度会降低,这是正常的物理现象,
请注意适当增减衣服。
11.切勿随意乱动舱内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篇二:
高压氧管理制度
高压氧科管理制度
高压氧科(室)管理制度是高压氧治疗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的条理化、定型化,是科(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违反规章制度,就会造成管理混乱,因此各项制度必须得以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1.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制订最佳治疗方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等,由科(室)安全员督促检查,促使措施落实。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舱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事、不扯闲谈。
4.操舱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便更改治疗方案。
5.每次治疗前,操舱人员必须对每个进舱人员进行认真检查,不得使火源、易燃、易爆及产生静电火花的物品带入舱内。
6.机房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和维修各种设备,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不得让机器及设备带病工作。
7.未经本科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便进入治疗厅和机房。
严禁任何人在大厅、更衣室和机房吸烟。
不得在暖气片上烘烤衣物。
8.如设备发生故障,禁止在设备工作状态下进行检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定期更换灭火器,使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二、高压氧科(室)工作制度
1.高压氧科(室)承担全院门诊、住院患者的高压氧治疗任务。
2.高压氧科(室)承担本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并应认真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任务。
3.高压氧科(室)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学习制度、病案讨论制度及三级查房制度等(按医院14项核心制度执行)。
4.高压氧科(室)应特别注重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管理、治疗安全管理以及患者的安全管理等,并应分别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每一项工作、制度、设备要具体落实
到具体责任人)
5.高压氧科(室)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
(禁止明火)
6.非本科(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高压氧治疗区和机房、氧气房等处。
7.高压氧科(室)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患者。
对于抢救生命的危重患者,不得以经济等原因延误患者治疗。
8.高压氧科(室)负责全院住院患者和急诊室的会诊工作。
一般患者会诊应于接到会诊通知单后3天内完成(24小时内完成会诊),急诊会诊应于接到通知后20min内到达急救现场(急会诊15分钟内到达)。
9.健全各级医护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培养制度,并定期考核。
10.加强对进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培训计划,明确指导教师,并应于结业前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鉴定。
三、进舱人员管理制度
1.患者和陪舱人员必须经高压氧科(室)医生检诊、处方,并持卡登记后方可进舱。
患者应遵守治疗时间,以免延误治疗。
2.进舱前应排空大、小便,更衣换鞋,不得穿着化纤衣物进舱。
3.严禁带入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亦不得带入钢笔、手表、提包、BP机和移动电话等杂物。
4.在加压过程中,不断做好耳咽管调压动作,如捏鼻子鼓气、吞咽、咀嚼等。
如耳痛不能消除者,应立即报告操舱人员。
5.要熟悉吸氧面罩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方法。
6.治疗时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报告,听候医生处置。
7.保持舱内整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8.不要在舱内喧闹,不要擅自扳弄舱内设备,以确保安全治疗。
9.减压过程中严禁屏气。
四、氧舱消毒隔离制度
1.压缩空气和氧气必须符合卫生学标准。
2.使用1人多次吸氧面罩,患者每次用后及时清洗,用前乙醇擦拭。
3.每次治疗结束后应通风换气,及时清扫、拖地,舱内用紫外线照射30min。
4.舱内使用的痰盂、便盆、垃圾筒每天应用10%“84”消毒液浸泡,然后清水冲洗。
5.氧舱体表应定期清洁,内壁应定期用消毒液擦抹。
6.患者专用衣服、鞋子每疗程应更换一次。
7.确诊为气性坏疽、破伤风芽胞杆菌感染者,严禁与带有伤口的其他人员同时进舱。
患者出舱后,舱室必须进行以下严格消毒处理:
(1)空气消毒:
每100m3体积用乳酸12mL熏30min,通风后再用紫外线消毒30min。
(2)舱室内壁、地板和舱内物品用1%过氧乙酸溶液擦拭。
(3)舱室经彻底扫除消毒后,作空气培养,3次阴性后方可供他人使用。
(4)被服用1%~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20min,煮沸60min,再送洗衣房洗涤后方可使用。
(5)所有敷料彻底烧毁。
8.每周清洗消毒呼吸三通管及吸、排氧软管一次,用1:
200“84”消毒液浸泡后,用洗衣粉擦洗,再用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9.每月进行舱内空气培养。
10.传染患者应单独开舱治疗,严禁与其他患者同舱治疗。
治疗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五、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制度
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以下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压氧专业工作:
(1)减压病及其后遗症。
(2)自发性气胸、肺大泡、重度肺气肿。
(3)高血压病、心脏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
(4)重度贫血、出血性疾病。
(5)化脓性中耳炎、耳咽管阻塞。
(6)癫痫、精神失常。
(7)氧中毒。
3.加强体格锻炼,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4.初次进舱或脱离高气压环境超过3个月者,应先行加压锻炼(0.2~0.3mPa、30min),适应者方可从业。
5.为适应高气压环境和降低减压病发生率,应每月进行一次加压锻炼。
6.执行陪舱任务者,进舱前充分休息,情绪饱满,并无明显不适。
月经期、孕期、过度疲劳者暂不陪舱。
7.陪舱结束后,应就地休息观察半小时,如有不适,应及时检诊,及时处理。
8.如条件许可,陪舱人员出舱后应进行热水浴,进食热饮。
9.进舱频度每日不超过一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亦应相隔12h以上再次进舱。
10.每次陪舱后,可酌情休息半天。
11.凡进入高气压特殊环境下工作者,应由有关部门发给进舱补助费。
因救治需要而陪舱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应由有关部门按入舱小时发给补助费(删除该条,如确实需要一定要经医院班子讨论才可实施)
篇三:
高压氧舱工作制度
高压氧舱工作制度
一、医护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庄重,工作严谨、细心,一丝不苟,确保高压舱治疗时的安全。
二、非本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参观者须经请示同意方可接待,室内严禁吸烟。
三、熟悉高压舱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性能,掌握操作使用方法,保证各部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四、除操舱人员外,操纵台上所有仪表、开关、通讯联络系统一律不准随便触动。
开舱期间不准私用舱内外专线联络电话。
不准聊天、听音乐等。
五、舱内应备齐各种抢救物品、器械及常规用物,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补充,定位放置,保持常备状态。
六、病员进舱前须更换棉织衣、裤、袜及拖鞋,严禁将易燃、易爆、怕压物品带入舱中,如化纤衣服(棉纶、尼龙、涤纶、睛纶)、乙醇、打火机、火柴、钢笔、手表、收录机、传呼机、手机等。
每次进舱前严格督促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七、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详细介绍进舱的注意事项,消除紧张心理,以取得病人合作。
八、禁止在舱内打闹、来回走动及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及其他杂物,更不准乱动舱内设备和用重物敲击舱壁,以免发生意外。
九、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准私自外出。
要经常与舱内保持联系,询问病情变化,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应急处理。
十、严格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操作记录,未经请示不准随便更改治疗方案。
十一、出舱后清理舱内卫生,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及时通风30分钟,地面用0.2%过氧乙酸拖地,每周大扫除1次,每月空气培养1次。
保持舱内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芽孢杆菌感染或传染病出舱后应全面彻底消毒,关舱3天,细菌培养连续3天阴性后,方可启用。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对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
1999?
218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的医用高压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是医疗机构主要用于临床治疗缺氧性疾病、康复治疗、氧舱内抢救、氧舱内手术以
及治疗高气压对机体损伤的一种特殊的医疗设备,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的边缘性综合学科,属高气压医学范畴。
高压氧治疗只有合理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才能确保临床疗效,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的设备-高压氧舱必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入制度。
1.购置医用氧舱的基本条件:
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非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用氧舱对外开展医疗业务。
2.医疗机构购置医用氧舱前必须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配置高压氧舱申请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进行论证同意后,由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准入后,市局医政处颁发并填写《医用氧舱购置备案表》后,方可购置。
3.医疗机构必须配置已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两证需在有效期内)厂家制造合格的医用氧舱。
4.使用进口医用氧舱时,国外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应按《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进行的进口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
医用氧舱产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产品质量应不低于GB/T12130或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医用氧舱的安装应遵循下列程序
1.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在氧舱安装前,须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提交施工告知书,并报送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单位,经审查认可后方能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必须由医用氧舱使用单位所在地的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医用多人氧舱安装完毕后,由检验机构出具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医用氧舱安装、测试完毕后,使用单位应根据《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医用氧舱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市卫生局医政处、市特种设备监察处、市高压氧舱质控中心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验收后出具医用氧舱验收报告。
(三)医用氧舱的登记注册
医用氧舱建成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持《医用氧舱购置备案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医用氧舱验收报告在市特种设备监察处登记,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方能投入临床使用。
《医用氧舱使用证》有效期三年,到期前需向市特种设备监察处申请检验。
如无证或使用证过期,不可以开展高压氧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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