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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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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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深圳市大普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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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低压配电作业岗位上岗条件、操作前准备、操作要求、停(送)电操作、市电—发电转换操作等安全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的低压配电作业。
2要求
2.1上岗条件
所有操作本岗位的操作者必须持电工证,经本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持证才能上岗。
2.1操作前准备
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前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3操作要求
a)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对低压配电房实施专职电工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
b)每天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
c)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d)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此外,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e)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3停(送)电操作
(1)停电程序:
断开低压侧各分路负荷开关和闸刀——断开低压侧总空气开关——断开低压侧总刀开关。
(2)送电程序:
与停电顺序相反。
合上低压侧总刀开关——合上低压侧总空气开关——合上各分路刀开关及负荷开关。
4市电—发电转换操作
4.1有自动投入功能的市电—发电供电系统。
市电停电数秒钟后,发电机启动并建立电压,电气联锁装置动作,线路自动转入发电供电。
此时,电工对需人工转换的部分线路进行手动转换。
市电恢复后,对于上述设备、线路再行转换及重新启动。
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
4.2无自动投入功能市电—发电供电系统。
市电停电时,手动启动发电机,待电压稳定后,逐级依次进行转换。
市电恢复后,则依照与之相反的顺序进行转换电操作。
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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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为防止在厂区内由于动火作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公司实行对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实施进行严格管理。
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动火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安全管理措施及记录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管理。
2引用标准、术语
2.1动火作业:
在厂区范围内从事非常规动用明火或可能形成着火源(可导致着火)的作业。
如电焊、气割、使用砂轮机、电钻等。
3职责
3.1、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以下简称“动火单位”)负责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中有关动火工作详细情况;负责在上填写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派现场监护看火人(以下简称“监护人”)。
3.2、安全主任负责审核批准属于C级动火的《危险作业许可证》。
3.3、安全主任负责人审批A级、B级《危险作业许可证》,总经理负责审核A级、B级《危险作业许可证》
3.4、动火施工单位负责按“动火证”要求和本程序第5.2条“动火安全规定”实施动火作业。
3.5、安全主任负责动火作业的档案管理。
4要求
4.1动火分级
4.1.1本公司的动火作业分A、B、C三级,A级最高,C级最低。
4.1.2动火作业分级为:
A类易燃易爆场所:
主要指公司柴油存房处、变配电室、危化品场所、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B类:
一般场所,如:
生产车间、仓库、厂区建筑物周围。
C类:
固定场所,如:
维修车间。
4.2动火作业要求
没有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
4.3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4.3.1动火单证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
4.3.2动火作业证的申请
动火所在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项目负责单位协作。
1)动火申请人须写明动火作业的范围、设备、起始日期及期限、工作详述、使用工具等内容,并签名。
2)动火单位安全主任再根据动火作业的性质、级别,规定动火时应具备的工作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签名确认。
3)最后,动火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同意。
4.3.3动火作业证的审批
1)安全主任负责审核批准属于C级动火的《危险作业许可证》。
2)安全主任负责人审批A级、B级《危险作业许可证》,总经理负责审核A级、B级《危险作业许可证》
4.3.4《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一份;办证人员持《动火作业申请单》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危险作业许可证》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危险作业许可证》要交给安全存档保存。
4.3.4《危险作业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危险作业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时间以安全主任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4.4动火作业实施
4.4.1动火监护
1)各级动火实施全过程,必须有动火单位的监护人在场监护。
2)监护人在接到《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检查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
若是,监护人签字准许动火作业;若否,则不予签字,不准动火作业。
如规定的条件和采取的措施有变化,也必须暂停工作,并向审批人报告。
4.4.2作业前的准备动火前的检查
1)对A级动火,施工单位与动火单位人员共同检查动火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具备动火条件后,并签字确认,方可在规定的动火时间内动火。
2)B、C级动火作业前,安全主任与施工单位、动火单位三方人员共同检查动火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具备动火条件后,并签字确认,方可在规定的动火时间内动火。
4.4.3动火实施及作业中安全预防
各级动火作业均须严格遵照本程序第四条“动火安全规定”执行。
c动火检查
1)动火单位安全主任或工作区域负责人在动火作业期间须对动火作业和监护情况进行检查。
2)动火单位安全主任、工作区域负责人或监护人一经发现现场继续动火作业会危及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则有权立即要求停止动火,施工队必须无条件停止动火作业。
恢复动火必须经动火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采取了进一步安全防护措施后,并在《危险作业许可证》列明,方可恢复动火。
3)每日动火作业收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和监护人共同检查动火现场。
如符合安全要求,则监护人在《动火证》上的结束时间/检查人一栏签字,方准施工人员离去。
4)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4.4现场清理
施工队结束整个动火作业后,须负责清理好施工现场。
此后施工负责人通知监护人检查验收。
现场清理符合要求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完成人”栏签名,监护人在“工作完成验收人”栏签字。
4.4.5应急准备
a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可能发生在密闭空间内的任何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危害的事故;
b应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并配备必要防护器材:
c动火作业时,应按照作业要求比例足够的作业人员,并培训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设备或器具、灭火器或设施。
4.5动火一般规定
a)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b)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c)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d)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e)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作业部门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单》,安全主任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f)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g)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h)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i)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安全主任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动火作业申请单》,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申请单》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j)B级动火作业由作业部门人员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主任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主任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作业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主任确认许可,落实《动火作业申请单》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k)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
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危险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l)A级动火作业时,安全主任应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油库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5记录
5.1每次动火作业的有关记录由人事部存档以备查阅。
5.2《危险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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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高处作业岗位上岗条件、操作前准备、操作要求、检查等安全操作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高处作业岗位操作人员。
3.职责
3.1一、二、三级高处作业证由安全办审批并存档。
4.工作程序
4.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2本公司的高处作业分为三个等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
4.3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经安全主任审批后方可开始作业。
作业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4.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4.7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4.8遇6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4.10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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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临时用电的作业要求、作业前准备、作业要求、安全检查等安全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岗位操作人员。
2要求
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a)公司内部需临时用电的,由用电部门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批后,由安排接线作业。
b)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部门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主管初审签字,由安全主任批准同意后,由人事部维修组安排接线作业。
c)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处室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人事部维修组提出申请,经人事部维修组主管、安全主任签字批准后,安排接线作业。
d)《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一联,由电单位留存,作业完成后,交人事部维修组转安全办存档。
2.2临时用电的作业要求
a)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b)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
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有持证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c)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
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d)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电缆、护套线或海底线。
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e)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f)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
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g)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h)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i)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2.3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a)对临时用电管理,由电工部确定专人负责。
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b)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c)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
电工部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2.4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工(持证上岗)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c)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d)户外地点的临时电源线路需架空(即用支架支托)。
e)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
f)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g)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h)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i)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2.5作业结束
a)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电工部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b)《危险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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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加足机油和冷却水。
2.必须空载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加载。
3.蓄电池极性不得反接。
4.柴油机起动后要立即察看机油压力表,如指针不动,应停机检查。
5.冷机起动后,应中速暖机至温度高于400C,始可加负荷。
6.发现冷却水沸腾时,不准停机,应保持怠速运转,待温度下降后再向水箱缓缓加入冷却水(开启水箱盖时防止蒸气及热水喷出伤人)。
7.发现机油压力急降,异常敲击声及飞车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8.遇柴油机飞车时,应立即采取停止供油,减压手柄将气门强行打开或拆下空气滤清器,将进气口堵塞死的措施。
9.作业人员除怠速调节外,严禁擅动高压油泵及调整器。
10.使用油门应柔和,严禁猛加猛减。
11.除持殊情况外,严禁紧急停机,正常停机应在工作结束后怠速运转5分钟才可停机。
12.电门锁匙应在起动后立即转至充电位置,在停机后应将闸刀拉开以确保安全。
13.电池搭铁线路上应加装单刃闸刀开关,工作结束后,应将闸刀拉开以确保安全。
14.工作场所注意防火,排气管附近不得有可燃物。
15.柴油机在室内工作要保持通风良好,排气管要通向室外。
16.在日常保养中应注意:
1)蓄电池各小格的通气孔应保持畅通,衣服、皮肤不可直接与电池水接触。
2)风扇叶片应牢固完好,并安装保护罩,防止叶片飞出伤人。
3)湿式空气滤清器油面不可过高,滤网浸油后应甩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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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
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
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
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
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
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
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
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
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
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
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
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
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
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
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
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
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
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
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
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
严禁用导线缠绕。
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制定: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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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外圆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精密外圆磨床安全操作,防止生产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岗位的作业操作人员。
3岗位作业安全程序
3.1开机前检查各手柄、节流阀等应确保在原位或关闭位置,检查各手柄及行程挡铁是否完好可靠,紧固行程开关螺钉。
按设备润滑图表进行注油润滑,检查油位。
3.2新安装砂轮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缺口,安装时应进行二次平衡,使用较长时间应进行重新平衡。
3.3启动润滑油泵、液压油泵电机、检查调整液压系统压力、润滑系统压力,并用手转动磨削轮检查转动是否轻快。
3.4点动磨头横向进给,检查砂轮与金刚笔、工件相对位置;操作工作台纵向往复运动并进行排气,调节行程和速度。
3.5调整磁力,关闭冷却喷头,启动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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