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体系.docx
- 文档编号:23289884
- 上传时间:2023-05-16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160.44KB
安全保证体系.docx
《安全保证体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保证体系.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
编制人:
审批人: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弱电系统工程
编制单位:
xxxxxxxxx
编制日期:
2011年月
目录
目录2
一、安全目标4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4
1.施工组织保证体系框图5
2.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框图6
3.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框图7
三、安全生产岗位职责8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度15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6
(三)、安全检查制度17
(四)、安全奖惩制度18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2
(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4
(七)特种防护用品定期检验制度25
(八)、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5
(九)、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7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28
(十一)、技术交底制度31
(十二)劳动保护发放和采购制度31
五、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措施33
1、大风、雨季施工安全措施33
2、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措施33
一、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小于2‰。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为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安全、技术、质量、设备、后勤负责人及各施工队负责人担任组员。
在项目经理部、作业队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组长:
项目经理副组长:
项目总工
质量负责人
设备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后勤管理员
施工作业队
1.施工组织保证体系框图
2.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框图
三、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项目总工职责
依据业主要求,落实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目标,制定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监督落实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组织项目旬、月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编制各项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措施,做到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参加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内容;按施工项目相关的要求内容,组织做好各项安全协议的起草工作,并办理好相关的协议和开工报告(或许可证)。
3、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保证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全面、操作性强。
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标准,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负责施工生产安全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和管理,组织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对生产全过程的各项施工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安全监督与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参加本项目经理部和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或建议。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4、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落实;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资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和处理;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
组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及方案,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组织各类安全检查、考核、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提出安全奖惩意见。
负责行车、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管理,统计和报告,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处理,按制度规定组织事故交班。
5、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宣传贯彻上级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质量目标和措施,检查落实创优规划目标,检查督促作业队抓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和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的技改活动。
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标准工地标准并负责检查实施.负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管理;制定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6、设备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物资采购、保管、请领、收入、使用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负责设备建档立卡,组织设备安装后,使用前安全验收和设备仪表、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查、效验,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对设备操作人员签发操作合格证。
负责职工劳防用品,消防器材及有关物资的采购、保管、请领和发放,确保合格证齐全,供应及时,质量和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设备物资安全大检查,有计划地安排好隐患整改和设备整修,确保整改和整修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人员伤亡时,会同安全部门共同处理。
7、后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物资采购、贮存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物资合格证、安鉴证等证书,履行物资管理职责;负责设备的进出场协调、进场检验,日常使用中的监督检查、维修保养,保障设备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要求;负责设备操作者的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负责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组织参与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对劳务分包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管理与考核。
8、现场安全员职责
参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参与对员工的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各专项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相关内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对本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要及时制止其使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资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做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的行车和人身安全。
9、施工负责人(队长)职责
落实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目标,参与制定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加安全会议,监督检查所管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项目旬、月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参与编制各项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10、各工种岗位职责
10.1、电焊工岗位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现场十不准》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熟知焊工机械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班前做到“五查”:
(1)查焊机有无接零、初次极线绝缘良好;
(2)查过道线有无防护;(3)查多台集中焊接有无隔离设施;(4)查拖地线有无与钢铁丝、氧气瓶、水中接触;(5)查移动拖地线是否切断电源。
工作中认真遵守七不焊接:
(1)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焊接;
(2)潮湿地点无绝缘设施不焊接;(3)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和密封容器及带电设备上不焊接;(4)在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上不清洗不焊接;(5)在小容器含有铜、铝、锌、锰钢、铝合金钢等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防护层的物品上没有通风或无人监护不焊接;(6)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上下周围不隔离不焊接;(7)乙炔罐(瓶)与氧气瓶间不足5m,焊接点与瓶罐,可燃物不足10m不焊接。
班后坚持三不忘:
(1)不忘将拖线、地线分开挂架;
(2)不忘检查有无残存火;(3)不忘断电上锁。
10.2、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对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的安全负责。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有电工考试合格证。
电工必须了解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机电设备位置及负荷量。
电工作业前,必须佩带必要的绝缘防护用品,作业(值班)不得少于两人。
现场原有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未经测试均按有电处理。
电器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按规定安装,接地极与导线相接必须溶解,不得用锡焊。
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带电规定作业。
停电作业时,开关(断路器)箱要上锁,要设专人防护或挂警告牌
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四氯化碳扑救,禁止用水或其他泡沫灭火器。
电工必须熟悉触电急救常识。
凡建筑物、脚手架、塔吊等高度超过19.7m,应安设防雷设备。
施工现场临时线路要有统一规划,注意负荷均衡,禁止用裸体线。
施工现场禁止采用单极裸露开头,开关要垂直安装在开关箱内,做好防雨措施,上锁,禁止将开关放在外面。
10.3、普通工种岗位安全职责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纠正他人违章作业。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
10.4、巡守员岗位安全职责
巡守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地形及电源,物资设备存放情况,认真负责,定时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查报告。
巡守员按时交班,不得随意换、串、连班,不得空班,交班时,要共同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填写交班记录,由于交班不认真或接班后再发生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无接班人时,交班人不得离岗。
巡守员值班时不准饮酒、赌博,不准离岗或睡觉,做其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巡守人员负责对消防工具的管理,熟悉存在地点及使用方法,并掌握火警电话119、盗警电话110,发现案情,要及时报告,抓获犯罪分子,保护好现场。
10.5、厨师(炊事员)岗位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食品法》,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装。
坚持用工具售饭,严格把住病从口入关。
确保不加工腐烂变质食品,消灭集体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做好防蚀、防尘、防鼠工作,消灭疾病传染源,坚持生、熟分开,避免副食品的交叉污染。
使用炊事机械,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杜绝机械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做好厨房、库房、餐厅的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使安全保证体系能够顺利实施,针对在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度
1、经营目标
(1)、合同履约率100%;
(2)、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3)、工程竣工验交合格率100%,消灭工程质量事故;
(4)、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5)、消灭火灾事故;
(6)、严格控制责任人身轻伤事故,轻伤率为3%;
(7)、严格控制工程易发惯性事故(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电击等);
(8)、“三新”人员岗前教育率100%;
(9)、不发生违反劳动法事件;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100%;
(11)、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及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2、目标责任制
(1)、项目队开工前确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班组及岗位个人。
(2)、项目队每月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重点,推动安全目标的实现。
(3)、项目队每月要对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步的质量工作重点,推动安全目标的实现。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把安全生产落到每个人。
落实到施工的前、中、后的个环节中去,对施工的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明确落实干部逐级包保责任制。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项目队所有的职工必须熟知和掌握有关本职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守则,避免事故的发生。
2、:
项目队科室人员应熟悉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工业卫生、文明生产的基础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
3、安全技术是技术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项目队在安排职工技术教育的同时,必须安排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检查员和劳资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密切配合,共同作好。
4年度全员安全技术教育考试。
对新入路员工、新招收临时工、重新转岗、上岗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按三新人员管理。
5、项目队要组织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组织考试,时间最少三天以上,培训的内容;一是安全常识教育;二是法规、法制、规章制度教育;三是人身、行车、施工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考试成绩登记上册,由教育干事负责并填写保存,存入人事档案。
参加培训率达到100%,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6、对三新人员必须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同时填写好安全教育登记薄。
未经三级教育分配上岗作业,发生事故要按国家规定追究分配者的责任。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7、项目队、班组必须坚持每日班前的安全教育(要针对现场班组当天的工作实际强调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和注意事项),不断提高职工尊章守纪的自觉性。
8、现场班组对调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进行新岗位作业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任意调换工作,由于未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而发生事故,要追究分配者的责任。
9、根据各项目队的具体情况,在机械设备必须揭挂安全操作规程(摘录细则)。
任何人不准分配无证人员动用机械设备,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10、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则对职工进行教育,使之熟悉安全知识,熟练的掌握操作方法。
11、技术性强、危害比较大的特殊工种(如:
锅炉工、起重工、电器焊工、电工、架工、机动车驾驶等),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外,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和考试,持有操作合格证方能操作。
(三)、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两级安全生产检查机构,执行安全“三检制”。
项目经理部设置安全监察部,设有专职安检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全检查员,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监控、保障体系。
各级安质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并防患于未然,建立项目部月检,施工队日常检的定期检查与各级安质人员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制度。
1、项目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2、实行“月检”制,对项目队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
检查组按项目队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标准,做好检查工作。
3、项目队必须坚持“旬检”制,对现场班组的安全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专人负责整改,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4、安全检查员和施工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制(由班组长和安全大员负责),对本班组作业区域的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发现违章违纪立即制止。
5、重大节日前后,项目队要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罚。
6、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电报,由项目队要进行业务例行检查。
在不同的施工季节,搞好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7、技术、设备、安全等负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解决。
(四)、安全奖惩制度
1、一般要求
(1)、安全奖罚坚持依法执行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把安全当作企业的大事来抓。
项目队队长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干部要认真落实安全负责制,严格安全管理。
(3)、安全员必须恪尽职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谋私利、不恂私情、按章办事,力求减少各类事故和危险源的发生。
(4)项目队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对在安全工作上取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2、奖励
项目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职业健康安全先进活动,召开项目队安全工作表彰大会。
对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组、个人给予表奖,对业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分别呈报上级单位,请求给予表彰。
对安质员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管理业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对于防止危险源和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并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2、处罚
对在安全工作上管理不善,职业健康安全形势恶化、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各种危险源不断发生,及虽未构成事故但事件性质严重的班组实行处罚制度。
(1)人身伤害事故
发生一次1-2人人身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3000元;
发生一次3-4人负轻伤事故,每负伤1人处罚款5000元;
发生一次1-2人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罚款1万元;
发生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罚款2万元;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款5万元;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每发生一件或死亡1人处罚款5万元。
发生一次3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款8万元、每重伤一人罚款3万元;
(2)、人身伤亡事故
2人以下轻伤:
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项目队现场施工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各罚款300元
重伤:
重伤一人给直接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1000元;重伤二人给直接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罚款1500元;单位党政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免发当月生产奖并各罚款500元;
发生一次轻伤5人及以上事故,给予责任人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待岗;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上报公司。
(3)、责任事故个人有限赔偿办法
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根据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由直接责任者按下列标准赔偿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下的,按损失额的1%赔偿。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赔偿6千元。
执行事故个人有限赔偿时,在保证责任者基本生活条件前提下,赔偿金额从责任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事故直接责任者表现好的,在收缴应赔偿金额二分之一以上时,可适当减少赔偿。
事故直接责任者受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实施个人经济赔偿。
为规范安全行为,强化职工“两纪”,坚决制止和处理“两违”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违章违纪者,做如下处理:
对已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危险源,虽未定责构成事故的责任人员罚200-800元,对责任领导者罚款100-500元;
由于安全管理混乱,被上级单位检查通报、罚款的,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信誉的,均对责任单位罚款按上述规定加倍或罚款2000-5000元。
受省级以上媒体通报暴光的,另罚款5万元。
对本规定的经济及行政处罚,本着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对发生各种危险源、事故苗子、构成事故的定性定责,项目可提级按上述处罚办法办理。
同类事故、同类重大危险源、事故苗子,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的,应加重处罚。
对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待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因发生事故受处分而影响工资、奖金的人员(事故直接责任者除外),受处分后积极工作,遵章守纪,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经过处分规定时间二分之一,上报公司请求恢复受处分前的工资奖金待遇。
发生各类事故后,项目队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经济罚款所发生的费用不准列入工程成本,对隐瞒事故、假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加倍处罚。
安全罚款不得重复处罚、重复收缴,项目队罚款与上级罚款发生差额时,按上限收缴或收缴差额。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故障事故时,抢修、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在处理故障和事故时,必须查明原因,在短时间内立即按《事规》的规定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以便对事故、故障处理统一指挥,绝对不准晚报、谎报、漏报。
2、发生事故障碍后,项目队队长和副队长,还有安全检查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3、发生一般事故、故障后,由项目队队长主持进行调查处理。
4、对事故、故障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对事故、故障的责任者根据情节执行《事故责任人处罚办法》、《生产安全奖惩办法》。
5、项目队安全检查员建立健全完整的事故登记簿,要永久保留(存档)。
6、对待事故、故障要本着实事求是、不隐瞒、不谎报、不弄虚作假,对发现隐瞒、谎报、作假者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加重处罚。
7、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在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前,由项目队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
其任务是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保存可疑证物,查找事故线索及原因,作成记录,向上级事故调查组报告。
8、事故发生的项目队在事故调查处理组到达后,必须主动汇报事故情况,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干涉、阻碍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发生一般、重大、大事故,应于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给公司。
10、各项目队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并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11、项目队发生职工轻伤事故要做好调查(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姓名、职务、年龄、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和主要原因)。
建立事故档案;
12、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报告,也不采取积极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在工作时间或间歇时间擅自动用设备、设施、工具导致伤亡事故的;
(5)、无证驾驶或擅自动用企业机动车量肇事导致伤亡事故的;
(6)、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1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
(1)、对已发生的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2)、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造成次生灾害,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3)、事故发生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业的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参加本项目队的施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项目队的各种规章制度,按要求上岗作业。
(3)、施工中必须持证上岗。
(4)、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