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仓汽车金融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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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仓汽车金融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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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仓汽车金融协议
附件:
银行“保兑仓”汽车金融网三方协议
编号: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丙方(银行):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开展银行“保兑仓”汽车金融业务,为明确各方在银行“保兑仓”业务中权利和义务,促进汽车业务的良好发展,经各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所用术语含义如下:
(一)“保兑仓”业务是指丙方应甲乙双方的申请,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开出付款人为乙方、收款人为甲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该购销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购车款。
在甲方承担回购的前提下,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为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后,先行将银承项下车辆发送至乙方。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丙方缴存保证金,同时甲方根据乙方向丙方还款进度向乙方逐步释放所购车辆相关进口单证,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二)购销合同:
具体指甲乙双方签订的订单或购车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电子票据:
是指丙方应乙方申请,并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承兑的付款人为乙方、收款人为甲方的商业汇票。
保证金:
是指在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乙方向丙方缴存的承兑备付金。
第二条“保兑仓”业务额度申请
(一)根据甲方推荐,经丙方认可,银行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对乙方审核,最高给予乙方“保兑仓”额度万元(含保证金),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12月31日。
(二)乙方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及期限等条件应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内容。
第三条“保兑仓”业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
(一)承兑申请人为乙方、收款人为甲方。
丙方办理承兑汇票后直接将汇票快递或以电子票据形式转给甲方指定人员并相互确认票据信息。
(二)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 计算,由乙方在丙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一次支付给丙方。
(三)首次缴存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保证金比例最低为 原则上依据甲方推荐),根据开票情况,逐笔由乙方在丙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前缴存至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原则上只允许乙方在丙方开立一个活期保证金账户作为销售回款和承兑备付金账户。
购车款即银票开立约定:
丙方应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开具期限最长为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票据。
(四)销售回款约定
为保证丙方经办行掌握乙方销售进度,丙方在开出乙方为付款人、甲方为收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期最长为六个月),其中:
1>票期在三个月以上(含)的,乙方应保证在出票后两个月内回款至少达到40%(含15%首付款),汇票到期前10天对应保证金达到100%;2>票期在两个月(含)以上的,乙方应保证汇票到期前10天对应保证金达到100%;3>票期为一个月的,乙方应保证汇票到期前5天对应保证金达到100%,丙方经办行应关注乙方回款进度。
(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甲方负责,如采取买方付息方式的,由乙方支付甲方贴现产生的利息及费用。
保证金只进不出,只能用于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发车及有关车辆单证控管
(一)接收车辆时,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购销合同约定核实车辆,在乙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应通过邮递或传真“物流签收凭证”的方式告知丙方经办行。
(二)甲方应根据管理需要,负责经销商银行承兑汇票项下所购车辆对应的进口证明书及随车检查单的控管。
乙方根据销售需要申请车辆进口证明书及随车单据时,应分别向甲、丙双方提供所需车辆信息(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丙方将及时根据乙方逐笔销售回款情况(原则上回款24小时内)向甲方出具《经销商回款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1)(传真形式,甲、丙双方传真后应电话确认签收并核对车辆信息),甲方据此向乙方予以相应释放。
(三)为了确保发车环节的准确无误,甲乙丙三方约定:
1、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和操作本合同项下的业务。
如有变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其余各方,在其余各方收到书面通知之前,原经办人员所办理的业务仍然有效。
2、各方在业务发生前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格式见附件2),业务办理过程中,收到“物流签收凭证”等文件后,应认真核对印鉴和签字是否与预留样本相符,并对核对结果负责。
3、三方之间函件可通过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同时三方指定专人应就承兑汇票送达/接收、车辆发送/签收等重要信息通过电话通知对方并确认内容。
4、甲方应统一对负责网络内票据接受、核对以及车辆相关单证控管等指定人员出具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5),同时丙方应对负责与甲方就该“保兑仓”汽车金融网银票传递、确认以及沟通等事宜的指定人员向甲方出具《xx汽贸网络服务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3),作为三方协议附件邮寄甲方。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0天,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保证金金额不足100%,丙方向甲方发出《回购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4)。
甲方收到《回购通知书》后,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3日无条件按《回购通知书》的要求将差额款项划入丙方经办行指定的银行账户。
丙方在确认收到甲方差额款项后,视同为乙方已按本协议要求补足保证金,履行相关义务。
其中:
对于票期为一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5天,如果对应保证金不足100%,丙方将向甲方发出《回购通知书》,甲方应保证提前1日无条件按《回购通知书》的要求将差额款项划入丙方经办行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在丙方向甲方发出《回购通知书》前,甲方主动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回款保证金的,丙方在确认收到甲方上述回款保证金后,也视同为乙方已按本协议要求补充了相应的保证金,履行了相关义务。
甲方在主动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回款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6)。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时,若甲方未将差额款项划入丙方且乙方未补足保证金致使丙方垫款,则甲方应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垫款罚息。
(四)若以甲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到期前10日(1个月票期的应为到期前5日),乙方仍未能足额向丙方交存汇票金额,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督促乙方还款。
同时丙方应立即停止为乙方继续办理授信业务并视乙方逾期。
(五)若以甲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乙方未履行债务,甲方对乙方仍未销售的、与甲方所持有的汽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进口证明书相对应的库存车辆回收。
乙方应配合甲方车辆回收工作并由乙方开具与车辆融资金额相等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车辆回收期间因银行承兑逾期产生的逾期贷款、罚金及其孳息以及回收销售手续费、使回收车辆达到PDI状态(车辆的售前检验记录)所需费用、车辆运输费和因价格调整所致库存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授信保障
为保障乙方的授信安全,乙方同意将“保兑仓”汽车金融业务下所购车辆对应的进口单证统一由甲方控管。
乙方实现汽车销售,必须将销售资金存入其在丙方的保证金账户。
甲方在对乙方库存融资车进行检查时,如发现融资车辆接收、销售、库存情况与乙方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经复查确认出现车辆损毁或灭失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应停止为乙方融资。
在甲方书面通知丙方恢复乙方融资前,若丙方继续为乙方开展融资,由丙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
甲方承担“保兑仓”汽车金融网络项下车辆对应单证的控管责任,乙方应对“保对仓”额度项下车辆投保,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甲方。
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险和盗窃险,保险金额为购车金额(若实际年购车金额过大,为减少乙方成本,则可以日均库存车总金额为保险金额)。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撤销上述保险或拒绝续交保险费。
对于上述乙方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未进行承保的,相关车辆若发生毁损应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向丙方退回差额款项是无条件的,无须丙方先向乙方索偿或丙方先对乙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产品质量、商品价格、交货期限、购销合同等变动不影响甲方无条件退回差额款项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应保证在购销合同签订之前无任何未决争议或债权债务纠纷,且不能影响丙方权益。
甲方向丙方退还差额款项的责任是独立的,甲方和乙方之间、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任何合同或者争议或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甲方的退款责任。
(三)协议各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机构,有权以自身的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的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有关文件和手续已充分齐备及合法有效。
(四)签署本协议是各方自愿的,是各自真实意思的表示。
任何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告知其他各方停止本协议范围内相关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但各方未尽义务仍需履行。
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并给予本合同各方必须的协助和配合。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声明和保证条款)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对于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负责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可以预见的可得利益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均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乙方签发本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本合同涉及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丙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经销商回款通知书
编号:
号
公司:
兹(经销商)于年月日存入保证金账户(对应账号:
)销售回款万元,时点余额:
万元(此时点余额应包含15%首付款保证金余额),对应银行汇票编号为:
,请贵公司参考经销商回款情况进行车辆单证释放。
同时根据经销商申请,本次车辆信息简要如下:
1、车型:
车架号:
发动机编号:
2、
上述信息确认请联系:
联系人:
(指定人员)
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银行支行
年月日
附件2
预留印鉴证明书
为了使公司(卖方)、公司(买方)和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银行“保兑仓”汽车金融网三方协议》能安全、顺利的执行,各方将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工作,并在此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本业务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车辆收妥告知函》、《回购通知书》上的印鉴和签字必须与下面预留样本相符方为有效。
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1.卖方:
2.买方:
印鉴样本:
印鉴样本:
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
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
3.银行:
印鉴样本:
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
本预留印鉴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据此核对有关业务附件和单据。
如任何一方需更改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应提前通知另外两方。
附件3:
网络服务授权书
公司:
兹授权我单位、(应为两人)具体负责银行与贵公司开展的“保兑仓”汽车金融网内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融资沟通、《经销商回款通知书》确认、银行承兑汇票传递等相关内容。
授权人签字:
受权人
(1)签字:
通讯方式及电话:
受权人
(2)签字:
通讯方式及电话:
银行支行
年月日
附件4
回购通知书
公司(卖方):
根据银行与贵公司及公司(买方)签订的编号为的《银行“保兑仓”业务三方协议》,银行于年月日签发了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如下:
1、编号金额、到期日;
2、编号金额、到期日;
3、编号金额、到期日;
截止到年月日,上述承兑汇票对应保证金账户余额万元,未补足承兑差额为万元,请贵公司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未补足承兑差额划至以下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
备注:
特此通知。
银行
(印章)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附件5:
xx汽贸代理品牌指定联络人授权名单
盖章:
xx公司
品牌
序号
姓名
负责区域
固定电话
移动手机
传真电话
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xx
1
2
xx
1
2
备注:
上述品牌指定联络人如有调整,xx汽贸应按照此格式统一盖章确认告知。
附件6:
付款通知书
银行分行支行:
根据我公司与贵行及(经销商)于年月____日签订的《银行“保税仓”汽车金融网三方协议》的有关规定,(经销商)在贵行开立以我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号、汇票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用于向我公司采购。
现我公司于年月____日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下款项(金额)元划入了贵行指定帐户,请查收。
请贵行按照《银行“保税仓”汽车金融网三方协议》的规定,将上述我公司支付的款项视同为(经销商)已按协议规定补充了相应保证金,履行了相关义务。
中国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加盖双方骑缝章)
回执
公司:
银行已收到贵公司年月日支付的编号为的银行承兑汇票下款项元,及年月日发给银行的《付款通知书》,银行将按照与贵公司及(经销商)签订的《三方协议》的约定,解除编号为的银行承兑汇票下(经销商)相应的保证金还款责任及相关义务。
银行分行支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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