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论文.docx
- 文档编号:23283952
- 上传时间:2023-05-15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1.15KB
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论文.docx
《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论文.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论文
试论弱智儿童适应社会的救济
——重庆市弱智人群的调查
朱明法
重庆铜梁安溪402569
摘要:
本文的研究是一种经验性的初步探索性研究,采取的是定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弱智人群家庭的观察和访问,对社区、福利院进行访谈等调查,客观地描述了我市弱智群体的生存福利现状,分析了弱智群体在适应社会的四个方面因素,重点探讨了构建弱智人群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建议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方向。
关键词:
弱智儿童;适应社会;救助
1问题的提出
我国2006年12月1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表明,截至2006年5月,我国残疾人已高达8296万,其中智障人士554万人[1]。
这个数字引起国家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
人们一致的认识是,要提高全民族的人口素质,除了进一步把严优生关,防止弱智儿童继续大量出生,更重要的是让现有的智障儿童通过教育和康复,使其尽可能地成为比较合格的公民,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以减轻全社会的压力。
国内外有关研究资料表明,轻度和中度弱智者通过特殊的教育、康复,以及为其提供较好的环境,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能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社会交往的、职业的技能,最终取得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维持基本水平的生活。
反之,如果放弃这种努力,数以百万计智障人士就会成为整个社会和若干家庭的巨大负担[2]。
北京某医科大学临床医院一位优生专家认为,据保守估计,抚养一个弱智儿童(0-14岁),至少得准备10万元,这还不包括对孩子的教育。
在以计划生育为国策的我国,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唯一的孩子是一个健康、聪明、可爱的孩子。
可是一旦生了个弱智儿童,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极不幸的事情。
善代生命是人类的崇高天性,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选择高质量的生命不仅符合人类的天性,而且更顺应社会的文明与发展。
智障人士也是人类的一分子,由于遗传,缺乏营养,家庭教育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智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与正常人有较大的差距。
但是作为自然界高等的生物——人,他们活在世上,也应获得人类的基本权利。
在[智力迟钝者权利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71年12月20日第2856(XXVI)号决议宣布)里面,就有要求各方以国家和国际行动保证这个宣言为共同基础和准则来保障弱智人士的权利:
(1)智力迟钝的人所享有的权利,在最大可能范围内,与其他的人相同。
(2)智力迟钝的人有权享有适当的医药照顾和物理治疗,并受到可以发展其能力和最大潜能的教育、训练、康复与指导。
(3)智力迟钝的人有权享有经济的安全和适当的生活水平,并有权充分发挥其能力。
因此,通过社会救济措施,教育和康复等途径,让弱智者尽可能的成为“有益的公民”,使之能“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是一桩很有社会价值的事。
2现状调查
面对弱智人士这一特殊群体,要促使其成为较合格的社会公民,就需要在他们比常人艰难的多的社会化过程中,提供比一般人更好的生活环境,更科学的教育方法和良好的条件。
笔者认为对他们的救济措施最主要的阶段是儿童期阶段。
2.1弱智儿童的界定
弱智即智障,也称智力落后、智力低下、智能不足、精神发育迟泻,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
弱智儿童指精神发育不完全,智力显著低于正常儿童的儿童。
造成儿童弱智的原因有:
遗传因素;母亲妊娠时因疾病等致胎儿发育不良,或分娩时婴儿脑部受损伤;出生后发生脑膜炎等疾病;极度缺乏早期教育致认识能力发展极差、心理活动发生障碍等。
弱智儿童可通过智商测定作出最后判断。
我国目前通常是按照儿童的智力发展水平的分类将弱智分为四级:
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
轻度弱智(愚钝),智商在50-70或55-75,可以学习一些有用的技能和接受教育;中度弱智(痴呆),智商在35-50或40-55,也可以接受教育;重度弱智,智商在20-35或25-40,一般生活在家中或收容机构中;极重度弱智(白痴),智商在25以下,一般生活不能自理。
我们通常指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是轻度和中上度的弱智儿童[3]。
甄别儿童是否弱智以及弱智程度,还可以从他们个性发展的日常表现来看,例如:
弱智儿童的意志较为薄弱、行为刻板,缺乏主动和应变能力,情感不稳定且调节能力差,受外界情况影响易变化,不深刻,兴趣单一,稳定性差,原始性防卫机制占优势,如拒绝、退缩、压抑、焦虑等。
2.2调查方法和内容
本文采取了抽样调查方法和访谈法,选择弱智人士的家长为调查对象,了解弱智子女的健康和生活状况以及家庭的困难和要求。
另外,还走访了部分学校和福利院,搜集和翻阅了部分相关材料。
2.3调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结果显示,我市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05%,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我市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169.4万人。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
视力残疾29.2万人,占17.2%;听力残疾30.8万人,占18.18%;言语残疾3.3万人,占1.95%;肢体残疾57.6万人,占34%;智力残疾13.6万人,占8.03%;精神残疾16.4万人,占9.68%;多重残疾18.5万人,占10.92%。
2.3.1个案调查
在我市某村,住着一户人家,丈夫做些小生意,妻子是某小学的教师,他们家境不错,遗憾的是他们生了个痴呆儿小明,小明今年13岁,虽然长得肥头大耳,招人喜欢,可就是两眼呆滞无光,每日吃饭要大人喂,还常常流口水。
每天他的父母出去,都把他锁在屋子里,但他却常常打开窗子,“喂喂”地招呼着过路的行人。
一些不怀好意的小青年于是教他骂人,说脏话,痴呆的他对这些话却学得很快,以后逢人路过他便就会骂“他妈的混蛋”之类。
久而久之,他在家里呆烦了,每次父母锁他他就嚎啕大哭,又吵又闹。
后来父母索性让他在外面晃荡。
还有一个叫小瑞的青年,因患“唐氏综合症”,实际年龄25岁的他看起来只有十多岁。
22年前,李女士为儿子离了婚成了单亲妈妈。
孩子小时没人照顾就把他一人锁在家里;孩子大了,却没有学校愿意接收,没办法,李女士只好找了附近一所农村学校,让儿子以“编外”的身份读了四年小学。
小学“毕业”了,小瑞又恢复了原来只会吃饭睡觉的生活。
“我不能照顾孩子一辈子,我老了,他怎么办?
”面对现在快乐生活的孩子,很多智障人士父母刚去旧愁又添新忧。
在进入特殊教育学校之前,一家老少几代人都围着智障孩子转,工作生活都或多或少受到影响;进了特殊教育学校之后,各家则为孩子的未来担起了忧。
“能不能试着给孩子们申请养老什么的?
”家长们常常这样追问工作人员。
从以上几个家庭的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相同的特征:
第一,面对弱智的孩子,弱智儿童家长常常陷入困境。
首先是怀疑,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得这种病,一旦确诊,又幻想着自己的孩子可能是暂时的,一旦发现自己真正成了弱智儿童家长时又都充满了恐惧。
随后而来的是负罪感和羞愧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孩子的父母常常会自问:
“我做错了什么事,该受到这样的惩罚?
”“我没有对不起谁啊?
”据统计,弱智儿童的父母离婚率,比正常儿童父母的离婚率高3-5倍。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孩子是跟母亲生活,有时父母都不要这个孩子,他或者被奶奶抚养,或者被送到儿童福利院。
多数成年智障者只能常年被关在家里,家人为了照顾他们,经常是祖辈、父辈和同辈三代一起付出。
第二,扩大家庭的成员对他们的帮助有限。
由于境况的高度同质性,往往是“你穷我也穷”,扩大家庭的成员(这里主要指孩子的伯伯、叔叔、姑姑、姨、舅等近亲)的经济情况与其相似,并且由于子女年龄相近,抚养子女的经济压力也较大,这使得扩大家庭成员帮助这些弱智儿童的能力受到极大的制约。
他们往往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为这些儿童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
第三、对于弱智人士这个群体,最大的后顾之忧是:
家长年老或者去世后,弱智子女怎么办?
这是家长们最重的心理负担之一。
首先是政府照顾责任缺位,完全需要家庭独立承担孩子未来的养老;其次是没有政府兴办的专门为弱智者提供收养托养服务的机构,现有民办收养托养机构缺少政府的支持和监管,再加上弱智人士照顾的特殊性,使得弱智人士的养老问题日渐突出。
2.3.2对福利院的调查
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总共有六百多个孩子,我看到的是年龄较大的,一般在两、三岁左右,还有一些更小的婴儿,都在楼内的房间里。
当我提出上去看一看时,这位负责人态度很坚决:
“不行,外人是绝对不允许的。
”原因是“会有细菌”。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福利院平时的开支都依靠国家拨款,“有时候根本都不够用,好在还有社会上一些好心人肯施舍一些,比如说一些商家啊什么的,不过都没有长期固定的。
”负责人的脸上透出一些愁色。
笔者又问他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负责人说:
“到了上学年纪的,能上学的都让他们上学,但是一些,你也看到,身体有残疾没有能力上学。
”
“那长大了呢?
就是毕业以后呢?
”
“毕了业就自己找工作找出路啊!
总不能在这里待一辈子。
”
“不能上学的以后怎么办啊?
”
“当然是靠国家的钱养着咯!
”
“不想生女孩子”
“这里的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得多,是吗?
”笔者接着问。
“肯定啦,”负责人不自然地笑了笑,“男孩子都是有病、家里没有钱治的才扔在街上的,女孩子很多都是健全的就扔出来了。
”
的确,这里大多都是女孩子,笔者环顾了一下。
这位负责人补充道,许多孤儿都会送到市里条件较好的福利院等人来收养,“不过都是挑选健康的孩子养啦,有谁会愿意要残疾不健康的孩子呢?
”。
我市的社会福利院监护养育的儿童主要是因天灾和不可预测事故失去双亲的孤儿,同时也监护养育因身患难以完全康复的智残、肢残等重残或因严重疾病而被父母遗弃的儿童,目前这类在院监护养育的儿童共有150名左右。
在中国,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孤儿和被遗弃的病残儿童的监护养育和安置工作。
我市现阶段的弱智儿童的监护养育办法是:
一部分由福利院集中供养,另一部分分散社区群众来收养或到其家中寄养,福利院对其实行监护。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不满十八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儿童福利机构在当地经调查了解和审查评估后,将院里的孤残儿童委托给那些各方面条件较好,并且自愿申请为儿童福利机构代养孩子的家庭进行看护[6]。
2.3.3调查结论
通过对我市的调查,总结,笔者认为我市弱智儿童救济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专门的福利机构,致使大批适龄儿童无法入学,无法得到及时的康复治疗。
全市40个区县总共只有7所康复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7]。
儿童问题压力非常大。
家庭条件较好,痛爱自己子女的家庭一般将其送到市里面的特殊学校,每几个月去探望一次。
经济条件差一些的家庭,不能把孩子送到特殊学校,要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要么留在家中,放任自流。
第二,随班就读入学难,升学率低,办学条件差。
首先是入学难、升学难的问题。
不少普通学校的校长们把弱智儿童的教育看作仅仅是特殊学校的事情,认为普通学校没有义务招收弱智儿童入学。
这种认识更导致了相当数量能够在当地普通学校就近入学的弱智儿童上学没门,影响了义务教育的普及。
广大农村地区的弱智儿童的教育更是问题,单独办班不太可能,集中到区县和市里又容不下。
即使能在农村学校入学就读的弱智儿童,也只能停留在小学低年级,能闯入中年级接受教育的很少,能到高年级的就更少了。
出现这样的情况,离不开现行考试制度的制约,学校为了保及格率升学率,顾不上弱智儿童的客观情况,让他们留在低年级。
这样年复一年,留来留去,有的弱智儿童一年级就要念上三四年,二年级没念完就失学了。
其次是办学条件差,师资短缺、素质不高。
我市的弱智教育起步较迟,据一些老师的说法,教育条件不完善,教育教学经验不足,还没有一套适合弱智学生特点的学制、教学设计和课件体系;弱智班的师资都是从正常班抽出来的,未经过缺陷儿童教育训练;教材的使用也是采取正常班的教材而“降低要求,放慢进度”的方法,不适合弱智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
第三,许多群众甚至是党政干部对弱智群体的认识不正确。
有些领导者对于弱智人士不感兴趣,对他们的困境和痛苦采取麻木不仁的态度,缺乏为他们排忧解难的责任感和热情,有的甚至视之为社会的累赘。
社区群众由于传统的观念,对弱智人士也采取不正当的对待。
比如:
把弱智儿童当作是神经病、白痴等,见了他们就取笑作乐,不让自己的孩子与他们接近,好像他们是传染病人,把“神经病”传给自己的孩子;那些孩子上街买东西,甚至也遭人另眼看待。
同时,由于社会宣传与发动不够,许多群众不了解弱智儿童的现状及需求,也不了解帮助他们的渠道和办法。
第四,救助的临时性。
我市对弱智儿童采取的措施大都具有临时性特点,有钱就资助,没有钱就不资助,随意性较大。
这些措施一般没有长远规划,也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对弱智儿童的救助发挥的作用有限。
而且资金缺乏,名额有限,对弱智儿童的资助只能是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的政府有心无力。
3弱智儿童生活现状的因素分析
3.1相关理论回顾
从已有的对弱智儿童的研究来看,国内学者对弱智儿童的研究比较多,角度也比较广泛,国内外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弱智儿童的教育和康复方面,主要是研究教育对弱智人士的影响和成效,研究医疗康复对他们的作用和方法等。
也有许多学者在研究弱势群体时,细化弱势群体,论及到弱智人群的方面。
这些研究带有浓厚的个人生命历程和心理学研究的色彩,如研究家庭环境对儿童成长的影响等。
其中也有一些研究涉及到弱智儿童适应社会的特征,但都比较零散,或者是某一方面的方法,或者是贯穿其个人一生的纵向研究。
本文主要是采取弱智人士的某一特定年龄阶段,对其在该时期的社会环境进行横向综合的分析。
从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视角来看,人类与社会环境是一种互动的关系。
人们的行为既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环境。
在所有的社会环境中,最为重要的是家庭、社区、组织等,它们往往对个人行为产生重大影响[8]。
基于此,笔者认为帮助弱智人群适应社会,回归主流,在这个救济过程中政府、学校、社区、家庭担任了主要角色,对弱智儿童的救济应从这几个方面着手。
3.2家庭
由于中国社会差序格局的特征和对血缘关系的重视,中国社会一贯注重家族的作用。
同时由于中国城乡之间亲属在居住上的地理临近性,增强了他们之间在社会支持特别是工具性支持上的相互依赖性,家庭在人们的社会支持网络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家庭是弱智儿童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弱智儿童与一般个体一样,都需要家庭要为其提供情感的依恋、抚养、教育以及生存的经济保证等。
然而,当正常的孩子在父母爱护和教育下快乐的成长时,弱智儿童所得到的却不一定是父母全身心的爱和对待。
作为弱智儿童的父母,孩子的到来往往带来的是情感危机,他们要给予孩子更多的爱和生活照顾,适应为儿童诊断、治疗、服药、早期特殊训练所带来的麻烦,儿童年龄增长而智能发展迟缓,父母要忍受这种现实及其所产生的焦虑情绪等。
因此家长一开始会出现不愿意接受甚至拒绝的态度,后来勉强地接受了事实,但心态始终是矛盾的,内疚与气恼交织在一起,那种又嫌弃又怜爱的情感表现在对待孩子的言行中,有时过分关注甚至溺爱,有时冷淡不予理睬,其它家庭成员也会有疏远的态度。
有的家庭甚至把他们关闭在家中,使其与正常社区生活环境相隔离。
这种消极的态度和对儿童的不良行为,在儿童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无疑是“雪上加霜”。
因此,不仅不能发展和形成他们的信赖、自律、主动、乐观的社会心理倾向,反而造成了儿童的不信赖感、焦虑和消极的行为倾向。
由于大多数弱智儿童家庭很难用正确的方式和良好的态度去养育他们,所以这就给他们的社会化过程的第一步造成了很大的障碍[9]。
3.3社区
俗话说:
“远亲不如近邻”,地理上的地缘优势在提供社会支持、满足个人需求时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从我国城市的基本情况来看,通过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意识逐步得到加强,社区在维护个人权利时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而我国农村社区,人们对于社区的认可度还比较高。
同时,虽然经历了社会变迁,农村的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公共物品的分配往往还必须通过社区进行。
因此,社区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许多孩子痛失受教育的良机并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
在国外,关于弱智教育并不单单是学校的事情,各种康复人员如肢体治疗师、语言训练师、心理辅导人员等形成一个有机的网络系统,在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
而在中国,出现智力落后儿童之后,没有人、没有机构告诉家长该怎么办。
3.4学校
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向社会成员传授科学知识、技能、价值标准、社会规范的社会化机构。
在现代社会中,学校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它通过教材、教学、教师的人格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等对学生的社会化发生影响,达到社会化的目的。
当儿童进入学龄期后,学校的影响和教师的作用便逐步上升到首要地位,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化因素。
许多学者、专家及有关人员认为对弱智儿童的最佳方案是使他们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尽量做到“正常化”,以避免弱智儿童与正常社会隔离。
要尽量把弱智儿童安排在正常儿童的班级中,让弱智儿童有机会与正常同辈交往。
还有的研究者提出了倒向“主流”的做法,即在某些情况下把几个正常儿童安排在主要由弱智儿童组成的班级中,参加他们的活动。
这种做法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弱智儿童与正常儿童能够融合交往,同时要求教师和社会对弱智儿童接纳的态度。
目前,我国对弱智儿童的安置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
特殊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班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所谓的随班就读是指把1-2名弱智儿童安排在普通班中学习,普通学校开设的特殊班也叫启智班,这两种教育安置模式都有利于轻度弱智儿童学生的发展。
3.5政府
政府提供的支持一般是正式的制度性支持,其载体涉及政策、法规等。
政府不仅可以通过各种政策法规对公民的权利进行规定,同时也通过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弱势群体提供物质性和非物质性的支持与保障。
而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健全,公民社会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政府在满足个人需求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对策建议
4.1家庭
对于家庭而言,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态度,加强弱智儿童的早期教育。
关键期论认为:
人的智力和性格、个性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关键时期。
如儿童在1岁内是感知觉、性感的关键期;2-3岁是口头言语发展的关键期;4-5岁是书面语言发展的关键期;5-6岁是词汇能力发展的关键期;5岁是数数的关键期;0-4岁是视觉发展的关键期[10]。
特殊教育专家指出,智力落后的孩子,在6岁之前如果能得到家长、老师、周围孩子特殊的帮助,就可以解决其一生中2/3的教育问题,如果是一个轻度弱智的孩子,在日后几乎看不出他与其他孩子的不同。
但是超过这个年龄段再进行教育,智力增长的可能性就不大。
因此,我们要重视弱智儿童的早期教育。
目前,我国专为弱智儿童设置的托幼机构为数甚少,专业人员也缺乏,也无教材,有些教师不知如何对儿童进行教学,普通托幼机构又不一定都能接受弱智儿童。
所以弱智儿童的早期教育还是依靠家长。
社会连结理论认为:
当一个人感受到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对他的重要性,了解到社会上多数人对他的期望时,他就与社会有了一种连结。
同时,要想让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适应环境,需要有强大的后盾,使他们与社会发生连结。
家的教育就是爱与责任的传递,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赋予生命一种顽强的自我修复功能。
所以,对于父母而言,家长应该首先树立对智力儿童正确的态度:
第一,面对现实,不怨天尤人,不存侥幸:
孩子智力发育迟缓,医学上也称精神发育迟滞,这是客观存在,是活生生的现实,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也不能违背科学而相信迷信,怨天自责,自寻烦恼,更不能心存侥幸,认为是“大器晚成”而耽误了孩子早期教育的最佳时期。
唯一能改变孩子现状的办法就是尽早发现问题,早期治疗,早起干预,早期训练,这对孩子的一生非常重要。
第二,客观评价孩子的智力水平,不存过高的要求,也不悲观放弃:
有的家长心情过于急切,想很快见效或恢复正常儿童的水平。
这是不现实的。
教育要有一个过程,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一个量的积累,才能有所变化,而这个变化是指与孩子自身相比。
茅教授曾讲过,早期干预不是要把孩子变成正常,而是提高孩子自身的潜能。
也不能悲观放弃,一棵小树需要浇水,除虫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一个正常的孩子也需要从小培养才能顺利成才更何况一个智力发育迟缓的弱势孩子呢!
因此,智力发育迟缓的儿童更需要关爱,需要尽早接受适合的高质量的教育,才能弥补缺陷,开发潜能。
第三,孩子早期干预的效果与家长的积极配合紧密相关。
有的家长认为早期训练孩子是学校的事,送入学校就万事大吉,从不过问孩子的情况,这是不合适的。
因为孩子还小,家长是第一启蒙教师,智障的孩子更需要细致的关爱。
家长的力量是单一的,学校的力量也是单一的,只有两个力量合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放下包袱,乐观面向未来:
人类基因组计划中国项目负责人杨焕明教授曾说“人类基因千变万化,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残疾人将那些导致残缺的基因表达了出来,人类才有可能变得更加健康。
是他们用自己的痛苦承担了人类的未来。
从这个角度讲,你作为一个残疾人的母亲是荣光的,因为你承担了痛苦,你蕴涵着博大的母爱,你是了不起的母亲。
而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对残疾人态度会更加关爱,更加尊重。
4.2学校
学校应积极地创造有利环境,加强弱智儿童的社区教学。
笔者认为,最少受限制的学习环境对弱智者在学校期间的社会化过程极为有利,能够使他们和正常学生交往,受到良好行为的影响,减少其适应社会环境的障碍。
所以,这就要求学校创设一个良好的校园、班级环境、鼓励正常学生接纳他们,也鼓励他们参与正常学生的活动,有了与正常学生相处的经验,他们才会消除自卑感,并且能够模仿有积极价值的活动技能和行为方式。
美国心理学家希尔加德认为:
不同智力水平的发展与不同环境的刺激有着密切的关系。
丰富的环境刺激有助于学生智商的开发,而贫乏的环境刺激则起反作用。
为此,学校从校园环境入手,从学生接触的社会、家庭入手,努力营造适合培养弱智学生适应能力的各种学习、生活环境,将学生需要记住的内容,多次强化,刺激学生的感官,把家庭、社区开辟为与学校教育训练一致的训练基地或训练场,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最大限度地开发了教育资源,使他们掌握生活所必须的技能,运用学习的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来提高适应能力。
4.3社区
加快社区功能建设,发展弱智儿童的社区照顾模式,就地解决弱智人士问题。
加强社区的服务建设,包括发挥各地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民间专业服务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深入社区,为社区弱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适当的服务,推动弱智群体救助的社会化、专业化。
具体而言,这种社区支持性服务可以包括:
家务助理服务,暂托服务,成人日间照顾,个案管理,家庭辅导或心理治疗,照顾者支持小组等。
而作为对弱智儿童的社区照顾,笔者认为社区最主要的是提供弱智儿童康复治疗和照顾。
在国外,不少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区服务机构(分别为白天、夜间、日夜全天管理服务三种类型),由受过专门训练的医护人员负责监护,采取康复措施,促进弱智儿童的康复。
在国内,香港资深社工周佩仪认为,基于民政、卫生及其他行政管理系统扎根在基层、传统家庭观念和邻里关系深厚、各层“残联”有丰富的资源网络可以调动社会力量等六个原因,“中国国情最适合社区康复的建立和发展”。
4.3.1在农村社区,应侧重于家庭监护和康复
由于经济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不可能所有的弱智儿童都送往医院和特殊的机构进行管理康复。
只能由父母及亲属给予监护,由农村医务工作者宣传医学卫生和康复预防知识。
通过其家庭成员或农村卫生保健员做一些简单的康复治疗,如肢体的被动锻炼、行为障碍的管理、对症处理以及生活上的照顾等。
4.3.2在城市,应建立社区康复中心或康复站治疗康复和监护
当前,社区康复中心应建立在政府出资,社区支持,家长参与的基础上。
在搞好试点工作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拿一些”、“社会爱心捐赠一些”等多元发展应该是其出路,“社会资源共享将是社区服务的最大特征”,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指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殊 群体 服务 管理 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