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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永久迁移意愿研究综述
农民工----永久迁移意愿研究
提要:
在我国城乡户籍制度仍然存在的背景下,什么因素影响农民工选择城市户籍,做出永久迁移城市的决策,是本文研究的问题。
研究发现,如果以是否愿意放弃土地作为行为性永久迁移意愿指标,那么影响农民工迁移意愿的主要原因是个体的迁移动力,相对集中在个体的人力资本和城市生活方式认同上,是一个基于经济理性的选择;如果以是否愿意将户口迁入打工城市作为制度性永久迁移意愿指标,那么影响农民工迁移意愿的主要原因则相对集中在地域性因素和制度合法性压力上,是农民工寻求制度保障来改变城市生活境遇的社会理性选择。
在不同迁移意愿的人群中,个体迁移动力与制度合法性压力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关键词:
迁移意愿制度性永久迁移行为性永久迁移个体迁移动力制度合法性压力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工0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要构成,成为城市化建设的主要力量,据统计,目前农民工的规模已达112亿。
但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并没有随着这一进程迅速消失,农民工在企业和城市遭遇的不平等,以及如何缩小乃至消除这些不平等,始终是政府、学者和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上个世纪80年代,人们关注的是打破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使广大农民获得合法、平等地在城市就业的权利;90年代,人们进一步关注到与农民工城市就业相联系的如失业保险、退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权利;进入21世纪,人们的注意力开始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转向公民保障权利,如义务教育权利,生存保障权利(指最低住房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权利)等。
然而,中国的户籍制度决定了中国的公民权利实现具有/属地化0特征,即获取义务教育、生存救助等公共产品的权利是以地方户籍身份为凭证的。
所以,农民工要充分实现自己在打工城市的劳动保障权利,进而实现自己在打工城市的公民权利,就必须获得打工所在地的城市户籍,实现永久性迁移。
因此,/户籍制度已成为我国流动人口研究及相关政策制定中的焦点问题0(朱宇,2004a:
52)。
解决农民工的城市户籍,使那些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能永久地迁入城市,被看作是改变农民工目前遭遇的不平等,减少大规模的乡)城循环流动带来的社会问题,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根本选择(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
从社会平等和社会融合的理念出发,解决农民工在打工所在地的城市户籍身份,实现农民工的永久迁移,无疑是应该的,也是最理想的。
但是从人口迁移的研究来看,这种观点背后隐含着一个假设,即农民工都愿意放弃农村户籍,选择城市户籍,做出永久迁移城市的决策。
其推论是,/我国流动人口的非永久迁移是一种户籍制度所造成的不正常现象;一旦户籍制度被取消,这种非永久人口迁移将被永久迁移取代0(参见朱宇,2004a:
52)。
然而,从国外移民研究的报告来看,永久的定居迁移并不是所有移民的选择(参见朱宇,2004a:
21)。
从国内相关研究来看,永久迁移也不是所有农民工的选择。
例如朱宇2002年在福州、泉州、厦门、漳州和晋江五地的研究显示,愿意全家迁移城市的流动人口只占被调查者的24%(朱宇,2004b:
57);侯红娅等人2003年在全国25个省份完成的1182份问卷调查显示,只有45199%的农村流动人口愿意/放弃土地和农业劳动,进入城市居住并从事非农工作0(侯红娅等,2004:
52)。
由此引出本文的问题:
在目前城乡户籍制度仍然存在的背景下,什么因素影响农民工选择城市户籍,做出永久迁移城市的决策?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助于我们的理论发现,更可以为如何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
一、相关理论和经验研究
(一)国外关于人口迁移的理论和研究
过去50年国外关于人口迁移的研究非常活跃。
美国著名人口学家梅西将其描述为一个高度多元化、碎片化的领域。
他从四个方面(或维度)总结了当前移民研究领域存在的根本分歧:
首先是关于时间的问题,即移民研究是瞬时性的,还是必须纳入到一个较长的历史框架下进行;其次是关于迁移行动的根本动因到底在个人还是在结构;第三是关于合适的分析层次和分析单位,究竟应该是个人还是家庭;第四是关于研究的重点应该是迁移的原因还是迁移的影响(Massey,1990)。
整个领域的碎片化就是因为研究者在这四个维度上的分歧相互交叉、分割形成的。
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他又试图对有关人口迁移的众多理论进行梳理,将关于人口迁移的理论分析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迁移是如何产生的,包括新古典经济学、新移民经济学、二元劳动力市场和世界体系理论;另一类是关于迁移是如何持续的,主要包括网络理论、制度理论、累积因果理论和迁移系统理论(Masseyetal.,1993)。
关于迁移行为的产生,新古典经济学的宏观理论主要从经济发展过程来解释劳动力迁移(Masseyetal.,1993),其创立者是著名经济学家W.A.刘易斯,1954年他在一篇题为/经济发展与无限劳动力供应0文章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结构模型0,认为劳动力迁移是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地区间劳动力供需差异造成的(Lewis,1954)。
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通常会导致城市与农村在劳动力供求上产生不平衡,使得农村存在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
在国际范围内,发达工业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类似的劳动力供求的不平衡,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向发达工业化国家。
以托达罗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理论试图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用量化的数学模型来解释劳动力迁移行为,以弥补宏观理论的不足(Todaro,1969:
138)。
其分析逻辑可以用如下公式来概括:
ER(0)=Qno[P1(t)P2(t)Yd(t)-P3(t)Y0(t)]e-rtdt-C(0)
(1)
其中ER(0)是决定迁移前所计算出来的迁移会带来的预期净收益,大致是通过计算在可预见的一个时间范围内迁移所可能带来的收益P1(t)P2(t)Yd(t),减去不迁移所可能有的收益P3(t)Y0(t),再减去迁移成本C(0)得出的(具体公式的解释请见Masseyetal.,1993)。
对于某一个可能的迁移地,如果计算出的ER(0)是正的,则理性的个体就会做出迁移的选择,如果是负的则不会,如果为零则迁或不迁无所谓(Masseyetal.,1993)。
新移民经济学在个体理性选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个体的理性计算不是孤立的,而是以具体的参照群体为标准的,所以在预期净收益的计算之上,还有相对剥夺和相对满足的问题。
个体通过迁移来改变在参照群体中的地位,甚至通过迁移来改变参照群体以降低相对剥夺感、提高相对满足感。
同时,迁移决策背后的理性计算也通常不仅仅是以个体为单位的,更多的时候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
迁移和留守是一个家庭为了分散风险而采取的多样化经营策略(Masseyetal.,1993;Stark&Bloom,1985;Stark&Taylor,1989;Stark&Taylor,1991)。
以上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建立在微观层次的理性选择基础上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和世界体系理论则从宏观结构对国际间的劳动力流动进行解释。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强调劳动力和资本内在的二元性使得劳动力市场在结构上呈现出二元性:
发达工业化国家存在的一级劳动力市场(primarysector)与二级劳动力市场(secondarysector)的分隔使得二级劳动力市场因为低工资、低保障无法吸引到足够的本地劳动力,从而只得转向吸引国外移民。
因此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结构下的劳动力迁移更多是因为流入地的需求/拉0动引起的,而不是流出地劳动力过剩/推0动的(Masseyetal.,1993;Piore,1983,1986;Wachteretal.,1974)。
世界体系理论则将国际间移民放在一个更为长期的历史阶段进行考察,认为由于长期的殖民历史造成的国家体系和世界市场的二元结构)))以西欧、北美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核心(core)和以前殖民地国家为主的边缘(periphery)是导致边缘国家的劳动力流向核心国家的原因。
核心国家通过不断扩张的资本主义市场将边缘国家纳入全球资本主义的体系。
在这个体系内,边缘国家的劳动力随着原材料一起流入核心国家(Masseyetal.,1993;Wallerstein,1974)。
以上这些理论虽然大多是针对国际劳动力迁移的,但是也被广泛应用到国内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之中。
新古典经济学微观层次的预期收益模型,新移民经济学关于参照群体、家庭作为决策单位的分析等,都可以直接应用于分析中国当前城乡间的劳动力流动;二元分隔的劳动力市场理论在分析中国当前城市的劳动力市场结构,以及这种结构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也是适用的。
(二)暂时性迁移、永久迁移与中国的户籍制度
在国外众多的人口迁移研究中,关于临时性与永久迁移的研究也很丰富。
朱宇对国外暂时性(或非永久)迁移的研究文献做了比较细致的评述。
在概念上,暂时性(temporary)、非永久(non-permanent)和循环迁移(circulation)是经常被交叉使用的三个概念,它们的基本含义都是指迁移者没有,或者不打算永久改变常住地。
上述微观个体层面和宏观结构层面关于人口迁移的一般理论实际上也都被用来具体地分析和解释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非永久、或者循环迁移的现象(朱宇,2004a)。
国外学者对于中国城乡间的非永久人口迁移的研究有相当一部分都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中国的户籍制度上。
虽然循环迁移与永久迁移的区别在很多国家都存在,但是中国特有的城乡户籍制度似乎使得中国城乡间劳动力的循环与永久迁移的区别具有了特别的意义。
勾德斯坦、吴等将中国户籍制度下的人口迁移按照是否打算返回原居住地区分出循环(circulatory)和永久(permanent)迁移,然后又根据是否已经(或者打算)获得迁入地的户口将不打算返回原居住地的永久迁移再区分为合法性(dejure)永久迁移和事实性(defacto)永久迁移
(Goldstein&Goldstein,1987;Goldstein,1987,1990;Woon,1993,1999)。
这种区分对于从概念上厘清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人口迁移现象的特殊性奠定了基础。
(三)国内关于人口流动和迁移的实证研究
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口问题焦点的转移,国内学者对人口流动的研究逐步从一般性的流动原因研究转向对永久(或户籍)迁移的研究。
侯红娅等人发现,年龄越小、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对进城务工的收入预期要高过其他农民,因此他们更愿意放弃土地进城定居(侯红娅等,2004);任远的研究显示,外来人口在迁入地的居留时间是决定是否迁移定居的主要原因(任远,2006);赵艳枝(2006)的研究证明,在迁入地工作时间长、工作稳定、家庭式流动、在迁入地已购买和自建住房、原来属于农业户籍的人口更愿意在迁入地定居;朱宇则认为,稳定的收入和好的保障水平是影响流动人口做出永久迁移的原因(朱宇,2004b)。
以上研究基本反映出国内目前关于永久迁移研究的状况:
即大部分研究笼统地以流动人口为分析对象,专门以农民工为分析对象的研究不多,而建立在笼统的/流动人口研究基础上的结论对农民工是否有解释力是值得怀疑的。
以上列举的文献里只有侯红娅的研究是针对
农民工的,但遗憾的是她仅仅考察了农民工的人口特征(如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对永久迁移的影响,而没有将经济、社会因素引入分析。
究竟是什么因素影响农民工的永久迁移意愿?
这是本文希望回答,也是我们在考虑户籍制度改革之前有必要搞清楚的问题。
二、概念分析和研究假设
(一)行为意义和制度意义上的永久迁移意愿
所示,是否迁移、是否永久迁移、是否迁移户口是与迁移相联系的三个决策选择。
上述文献所涉及的大部分关于人口迁移的理论都是针对第一步,即是否迁移的。
按照公式1所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微观理论关于个体迁移的解释,如果一个个体预期在一段时间内进城
打工的收益会超过其留在农村的收益,那么这个个体就会决定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
这里收益可以被广泛地理解为经济收益、社会地位的收益、个人成就的收益,甚至家庭规避风险的收益等等。
个体一旦进城打工,下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
从此就在城市定居,还是过一段时间之后返回农村?
从逻辑上讲,如果个体在综合比较了进城后的收益,确认其进入城市打工的收益确实超过留在农村的收益,并相信能继续取得高于农村的收益,那么个体就可能继续留在城
市。
从行为意义上讲,他就具有了永久迁移的意愿。
但是,仅有这种行为性的分析并不能全面地反映我国人口迁移的实际状况。
因为在我们国家,只有实现了户籍迁移,迁移者才具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能够保障在当地工作和生活的各种权利;否则一个人无论在户口所在地之外的地方工作生活多久,只要没有将户口迁移到其
工作生活的地方,其迁移行为只是一种事实性永久迁移,在制度上不具有永久迁移的合法性。
据此,我们可以将迁移意愿的分析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行为性的永久迁移意愿和非永久迁移意愿,另一个是制度性的永久迁移意愿和非永久迁移意愿。
二者交互构成表1的四种不同的迁移意愿类型。
(二)个体迁移动力与制度合法性压力
尽管我们承认农民工外出打工是一个基于比较效益上的理性选择行为,但是短期迁移与长期迁移的理性计算是不一样的,打算迁移户口与不打算迁移户口的理性计算也不一样。
例如,一个人如果打定主意进城打工三五年,之后就返回农村,那么对于是否能够长期适应城市生活、是否愿意放弃农村土地、是否愿意改变自己的身份认同等等这些问题就不需要考虑太多;反之则不然。
简单点说,我们可能只用经济收入这一项就可以解释某个农民是否会长期在城市打工,但是我们不可能只用经济收入这一项就可以解释某个农民是否会把户口迁移到打工城市。
是否迁移户口是一个基于经济、社会、文化等更为复杂因素的选择。
由此,我们提出一个由/个体的迁移动力0和/制度合法性压力0构成的二维的分析框架,即农民工的迁移意愿不仅受到个体因素的影响,还受到打工所在地的制度合法性压力的影响。
个体的迁移动力在这里主要是指驱使农民到城市打工的内在原因,例如追求城市较高的工资收入、不喜欢农村而向往城市生活、希望孩子能成为城里人等各种将个体从农村推P拉向城市的动力。
个体迁移的动力大小直接影响到行为意义上的永久迁移意愿。
制度合法性压力在这里主要是指农民工由于缺少户籍制度的合法性保障,从而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中面临的种种压力。
这种压力可以是社会性的,比如受到本地人的歧视和排斥,受到雇主不公平的对待;可以是心理上的,比如对打工前途感到迷茫,感到不安和焦虑;可以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没有城市户口而面对的种种麻烦。
这种压力必然会影响到制度意义上的永久迁移意愿。
迄今为止,大多数关于我国农民工迁移的研究都是从个体迁移动力的立场出发的,鲜见将制度合法性压力纳入实证研究的分析框架。
(三)研究假设和概念的操作化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四个关于农民工永久迁移意愿的假设。
H1:
个体的迁移动力越强,越倾向于选择行为性永久迁移。
个体迁移动力的测量是个复杂的问题,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指标:
一是个体对城市生活方式的追求和认同,二是个体人力资本。
其分析的逻辑是,如果个体排斥农村生活方式,把城市生活方式作为自己或者下一代的目标,那么他的迁移取向就可能是长期的;而农民个体的人力资本水平相对越高,越有可能进入城市寻找发展的机会,越容易对城市工作和生活产生适应和认同;反之,则迁移动力越弱。
因此我们以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出来打工的时间长短、月平均收入等5个指标测量人力资本;以不喜欢农村生活、适应城市生活、认为自己不是农民、希望
小孩留在城市、熟悉打工地语言、感觉地位提高、认为这份打工工作很
重要7个指标测量对城市生活方式的追求和认同。
吴在他的研究中使用了/是否打算5年之内返回原居住地0为指标
来测量是否具有永久迁移意愿,/是0则表示有永久迁移意愿,否则则无
(Woon,1999)。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有一个可以直接测量的时间参数,但
是缺点也十分明显。
因为用5年的离土离乡来标示/永久迁移0这样一
个时间和行为概念实在缺乏信度。
我们以为,对于农民来讲,土地权利
和土地收益是把他留在农村最根本的纽带,也是他们对农村生活、农业
劳动、农民身份最根本的认同基础,因此农民工对土地的态度更能反映
他们在迁移上的态度。
如果他们愿意放弃土地,基本上也就表示他们
愿意放弃农村生活、农业劳动和农民身份,可能有永久离开农村、迁入
城市的意愿。
因此我们选择了/您愿意放弃在老家的田地吗0作为对农
民工永久迁移意愿的测量,被访农民工可以选择的答案包括/1、不愿意
放弃;2、愿意放弃;3、无所谓;4、没有田地;x、说不清0。
H2:
个体迁移的经济成本越大,越倾向于选择行为性的非永久迁
移。
在迁移研究中,迁移成本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通常包括因迁移
而失去原住地的收益、迁移过程中的开支和损耗、迁移后为适应新环境
付出的成本。
在这里我们主要指的是个体如果选择永久迁入城市,需
要放弃的在农村的经济利益。
我们假设土地是农民在农村中所有利益
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利益,因此所用的惟一经济成本指标是:
/您家有没
有承包责任田(地、山)0,答案是:
/1、没有;2、有0。
H3:
个体面对的制度合法性压力越大,越倾向于制度性永久迁移。
根据我们对制度合法性压力的定义,我们从/感觉受到歧视0、/心
理压力0和/没有户口遇到的麻烦0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测量。
在操作中,
/感觉受到歧视0这个变量是根据/我不属于这里0、/我受到了老板的剥
削0、/这个社会很不公平0、/我的收入并没有体现出我的劳动价值0、
/城市人很排斥我们外来打工者0、/我在城市里低人一等0、/如果我是
城市户口,生活会比现在好很多07个指标综合得出的。
如果全部回答
都是/从来没有0则/感觉受到歧视0赋值为0,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
回答/偶尔有0、/经常有0或者/总是有0,则赋值为1。
/心理压力0变量
是将失眠、觉得身心疲惫、烦躁易怒、容易哭泣或想哭、前途茫然、感到很孤独、觉得自己没有用、觉得生活很艰难、觉得活着没意思等9个指
标加总得出的。
取值范围为9-34,数值越大表示心理压力越大。
整
个样本平均值为14197,标准差为3195。
/没户口遇到的麻烦0变量是
根据不感到有什么麻烦、因无暂住证而受处罚、有的工作岗位不能应
聘、受当地政府管理太多、小孩入当地学校要交高额赞助费、年年要回
家办计划生育证、生活没有安定感、不被当地人信任、感到受歧视等9
个指标建构的。
全部回答/否0的则赋值为0,至少有一项是肯定的则
为1。
由于户口迁移仍然是我国人口实现永久迁移的制度性标志,因此
我们用来测量制度性永久迁移的问题是:
/您是否愿意把户口迁入现在
工作的城市?
0答案包括:
1、愿意;2、愿意,但不敢想;3、不愿意,还是回
去;4、没想过;5、无所谓;x、说不清。
在具体分析过程中,我们将答案1
和2作为/愿意0归为一类,其他答案作为/不愿意0归为一类。
应该提
醒的是,/不愿意把户口迁入现在工作的城市0并不等于/不愿意把户口
迁入城市0,但是把问题限定在现在打工的城市有助于我们开展政策上
的讨论。
由于农民工来源于不同的城市或在不同城市打工,地区差别也可
能会影响到农民工的迁移意愿,因此我们在分析中又加入了农民工的
来源地和目前工作城市两个控制变量。
来源地分类为来自广东
(1)和
广东以外(0)。
目前工作城市分为广州、深圳和珠海、其他三类。
H4:
在不同迁移意愿的人群中,个体迁移动力与制度合法性压力
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从表1可以看到,迁移意愿的分类是以/是否愿意放弃在老家的土
地0和/是否愿意将户口迁入打工城市0两个层面的问题交互产生的,它
同时受到个体迁移动力与制度合法性压力的影响。
因此,在不同的迁
移意愿人群中,个体迁移动力与制度合法性压力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三、数据和方法
(一)数据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笔者与课题组成员共同承担的2005年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0的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于2006年在广东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展开;调查对象
被限定在/大专学历及以下的农村户口持有者跨县(区)域流动到城市
务工0的农民工;抽样方法采取的是比例抽样,即按人口普查中9个地
级城市中流动人口比例分配各个城市的样本数,然后按广东统计年鉴
中各个城市二、三产业的比重控制调查对象在二、三产业中的分布;具
体访问对象的获得是运用拦截方法和/滚雪球0的方法。
最后获得有效
样本3970份,其中在企业打工的样本为3086份(其他为非正式就业)。
本文的研究是以在企业打工的农民工为对象,并去掉在相关变量上存
在缺失值的个案,最后的有效样本为2862份。
(二)统计分析方法
因为两个因变量,/是否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0和/是否愿意将户口
迁入工作所在地的城市0都是二分变量,所以本文使用的统计分析方法
是二分对数偶值模型(binarylogitmodel),简称对数偶值模型。
该模型
的基本形式是:
5i=ln(
其中
取值为1的概率与取值为0的概率的比,在统计上称为偶值(odds)¹。
该模型假设对数偶值5i(即logodds,又称logit)与模型的自变量之间存
在线性关系。
模型一般采用最大似然法(maximumlikelihoodestimation)
估算模型的参数值。
各个自变量的参数值B进行指数转换之后所得到
的eB所表示的就是自变量的单位变化引起的因变量偶值的变化幅度,
所以也就是/偶值比0(oddsratio)。
偶值比大于1意味着自变量增加,
则因变量p(y=1)对p(y=0)的偶值也相应增加,偶值比越大表示自变
量对因变量的影响越明显;小于1则表示因变量p(y=1)对p(y=0)的
偶值相应减小,偶值比越小表示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越明显;等于1
表示没有影响。
对数偶值模型的整体质量如何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是模型能够解释多少因变量中所包含的变化和差异,类似于普通线性回归
模型的R2表示的模型解释的因变量方差的比例。
但是因为这里的因
变量是二分变量,所以无法直接计算这个比例,因此只能通过其他方法
进行计算,得出的指标通常称为/伪R20(pseudoR2)。
本文将报告
McFadden.sR2(Long&Freese,2001:
92)。
第二个方法是基于各种信息标准(informationcriterion)建构出的不
同的信息指数,如AIC(Akaike.sinformationcriterion)和BIC(Bayesian
informationcriterion)、BIC.等,用来表示模型有效利用数据中的信息的
程度。
本文将报告BIC.。
对于嵌套模型(nestedmodels)而言,BIC.小的
模型比BIC.大的模型要好,差距越大意味着一个模型越优于另外一个
模型(Long&Freese,2001:
94-95)。
第三个评价标准是用HosmerandLemeshow模型拟合度检验
(HosmerandLemeshowModelFitTest)来判断模型与数据的整体拟合程
度。
这与通常报告出的似然比率检验(Likelihoodratiotest)是不一样的。
似然比率检验只是笼统地检验模型中的所有自变量放在一起是否对于
因变量有显著的影响,相当于对普通线性回归模型进行的F检验。
HosmerandLemeshow模型拟合度检验才是真正检验模型是否与数据相
拟合。
其虚拟假设(H0)是模型与数据相拟合,因此如果检验的结果是
显著的则意味着要推翻此假设,也就是说模型与数据不相拟合。
四、数据分析结果
(一)变量的基本分布
变量的基本分布情况如表2。
从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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