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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答题
劳动法中劳动的概念
劳动法中劳动一般是指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
劳动法中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劳动法渊源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地方规章
国际法律文件
国际惯例
法律解释
劳动法调整对象
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式劳动使用者
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初期劳动法的特征
多数是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适用范围很小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
当代各国劳动立法概况
工时立法
带薪休假立法
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
最低工资立法
社会保险立法
劳动合同立法
调整劳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
94年《劳动法》特征
基本适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内容体系完整
原则上规定了最低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与卫生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工奖惩等重要劳动标准
突出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国际劳动立法范围
国际劳动组织的章程、公约和建议书
联合国和区域性公约或协定
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定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合称国际劳工标准
国际劳工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瑞士政府首先提出召开国际会议
国际劳工组织性质和特点
普遍的、官方性的国际劳工立法组织
三方性原则:
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国际劳工组织主要机构
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有特定的主体
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抽象性
概括性
覆盖性
高度权威性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与作用
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指导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律法规,解决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具体问题
劳动者劳动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结社权(是指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集体协商权
民族管理权
基本义务
完成劳动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律关系概念及特征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主体双方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实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要素
主体:
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内容:
是指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客体:
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劳动活动)
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特点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劳动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施
某些劳动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劳动法律事实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法律事实种类:
行为:
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
事件:
包括各种自然现象
劳动就业特征
主体具有特定性
必须出自于公民自愿
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
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国家和政府对劳动节也的职责:
促进和保障劳动就业
我国劳动就业制度模式:
行政配置模式、市场导向型
三结合原则
在国家统筹规划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
职业介绍
是指有关部门或机构依法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与就业所提供的就业中介服务
职业介绍机构设立条件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备和一定数量的办公资金
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业服务和内容
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一系列服务的活动
失业登记
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
就业训练
生产自救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和用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就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
主体具有特定性
权利义务统一性和对应性
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
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强制保险合同和福利待遇条款)
劳动合同作用
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有益于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可分为
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
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按照劳动者身份不同分为
城镇职工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学徒工劳动合同
3按照用人方式不同
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用合同
4按就业方式不同分为
全日制合同、非全日制合同
5按劳动合同存在方式不同
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原则:
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订立程序
要约:
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定力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受要约人对对劳动合同的要约表示接受
无效劳动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合同处理
撤销合同
修改合同
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的内容
法定条款
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
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合同终止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约定条款
试用期
保密事项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合作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
劳动者退休、退职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劳动合同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
当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错性辞职包括(随时)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过错性辞退(需提前30天)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患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限内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劳动者单方解除
1一般性辞职(30天书面)
2特殊性辞职
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未按合同支付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集体协商
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集体协商意义
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的不足
集体合同(最早出现在英国)
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特征
集体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工会、雇主)
集体合同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
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
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
集体合同的作用
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
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
合法原则
平等、合作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职业培训
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需要就业和在职劳动者所进行旨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职业培训特征
教育目的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教育对象特定性
教育内容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教育手段和方法的灵活性
职业培训形式
学徒培训
学校培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成人高校)
就业训练中心培训
民办学校培训
劳动预备培训
职工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
是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
职业资格的概念
是指对劳动者从事某一样职业所必须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工资
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
工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原则
宏观调控原则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原则
工资指导线制度
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
工资指导线制定原则
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对策和对工资增长的总体要求,坚持两个低于原则
结合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实行分级管理,分配调控原则
实行协商原则(劳动行政部门为主)
工资指导线的基本内容
经济形势分析
工资指导线意见
最低工资(新西兰最早)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
最低工资确定标准:
三方原则
三方原则
是指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代表共同协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
劳动者本人及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劳动生产率
就业状况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工资集体协商
是指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资形式
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
年薪
工作时间
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者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工作时间总类
标准工作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非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周
缩短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
计件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探亲假
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起,公休假也不能团聚时享受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带薪假期
年休假
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是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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