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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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工作总结》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工作总结》
第二篇:
贯彻落实《条例》总结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情况总结
——科左后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自xx年10月1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局,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不断加强协作,逐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使全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9月底,全旗流动人口总数13352人,其中流出人口10975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2938人,流入人口2377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664人。
出生56人,独生子女领证401人,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3044例,办证率达87%,验证率达100%,综合服务率达90%以上。
二、工作开展情况
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增强保障力度。
1、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责任考评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大责任落实的督查考核和指导力度,确保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大投入力度。
我旗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常住人口经费投入的比例和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两年来旗、镇两级共投入专项资金42.87万元,保证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善管理制度。
及时清理清查与《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制定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相关部门联席会、区域协作、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管理使用、统计报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力求以制度促服务、促管理。
(二)优质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1、摸清服务对象底数。
制定了《科左后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活动实施方案》,从7月5日开始,全旗共出动322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清理活动,对旗内流动人口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实行了全员微机信息化建档管理,特别是对外出的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户、新开发楼群等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共确认流动人口11817人,其中流入人口1958人,流出人口9859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漏登214人。
根据边清理边落实的要求,落实了核对婚育信息、查体把关、平台信息录入、异地信息查询、材料上报备案等五项制度。
2、健全优质服务网络。
旗、镇、村配齐配强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队伍,旗人口计生局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举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岗位练兵活动8次,参训人员1200多人次,全面提升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政策水平、服务管理和统计监测能力。
3、认真落实便民措施。
依据《条例》规定,免费为手续齐全、核查无误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入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及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由成年流动人口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
为方便群众,主动上门办理《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或由村(居)委员会代办、代验。
严禁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通过padis平台、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及时通报流动育龄妇女婚、孕、育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同时对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4、同宣传同服务。
充分运用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宣传册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和便民服务措施等动态信息,镇、村依托人口学校、计生文化大院等宣传阵地,定期免费为流入人口组织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554期,发放宣传小折页3万余份、《条例》单行本1万多本,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
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
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两年来累计免费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施计划生育手术60例,生殖健康检查465例,查环、查孕、查病1303人次,发放避孕药具17400只,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653人次。
甘旗卡街道为流动人口家庭留守老人举办以“关爱老人、关注健康”为主题健康知识讲座,提供免费健康检查。
努古斯台、吉尔嘎朗、金宝屯等苏木镇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慰问贫困流动人口家庭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务工、就业方面的实际困难,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5、依法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足额兑现流动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项奖励”制度资金17万元,惠及776人(户)。
为流入人口晚婚晚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休假等优待政策,免费为政策内怀孕的47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落实每天“一杯奶”累计383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社会救助等方面对4256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支持、优惠,旗人口计生局与旗妇联、经委协作在旗蒙古族实验小学举行“手拉手、心连心”关爱特困留守儿童资助活动,协调科尔沁肉牛业等三家公司共出资4000元,为20名贫困留守儿童进行了资助,使流动育龄群众充分享受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
6、保障合法权益。
简化办证程序,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
《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等证件,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无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社会抚养费重复征收现象。
畅通信访渠道,公布“12356”阳光热线,发放调查问卷5000多份,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了解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加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力度。
1、强化部门配合。
积极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一证管多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规定,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
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联系会制度,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多次与公安局座谈沟通,认真落实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共同制定全旗户籍管理、新生儿落户制度。
自全旗集中整治“两非”活动开展以来,卫生局每月向人口计生局通报一次有关数据,并对独女户参保农村合作医疗的免除父母个人缴纳部分,使农村独女户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好处。
工商局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在为外来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5
经商人员登记台帐,纳入重点管理,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及时反馈人口计生部门。
城建局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流动人口的管理,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对未签订责任书或雇佣未办理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的单位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并制定了施工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表、流动人口购房、租赁房屋登记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民政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收养手续,印制4000多份宣传册广泛宣传《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婚检单位入住婚姻登记处,优先安排46户计生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扶贫办把对农村计生贫困户的扶持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扶贫资金410万元扶持项目区计生贫困户642户、2696人,并将项目建设与科技培训相结合,对贫困计生劳动力进行科技培训12期,培训698人次。
2、统筹区域协作。
在认真履行与通辽市内8个旗县市区“双向管理”职责的基础上,7月22日组织并召开了“科左后旗与区外毗邻市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联席会议”,与毗邻辽宁省彰武县、昌图县、康平县、吉林省双辽市等4县市达成了双向协作管理协议。
会后,三省五地之间能过电子邮件、流动人口平台、信函、实地了解等方式就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问题进行了频繁沟通交流,初步实现了三省五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
担”的工作格局,为我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再上新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深化网络管理。
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认真履行协助、反馈、通报职责,进一步加强异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自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使用以来,全旗共发送协查信息4921条,反馈协查信息2101条,通报避孕节育信息453条,接收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信息599条。
第三篇:
《献血法》暨《护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献血法》暨《护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卫计委在省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护士条例》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实效。
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献血法》落实情况
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xx年组建了xx市中心血站,并于xx年9月开始向临床供血。
市血站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科级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也是我市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占地13.7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800平方米,设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献血办等4个职能科室以及检验科、质量管理科、体采科、成分科、血型室、供血科等6个业务科室,现有职工66人,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
目前,全市开展临床输血业务的医疗机构共2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家,民营医院1家。
xx年,全市无偿献血14800人次,献血量296万毫升,向临床供应红细胞16042万单位、血小板1530单位、冷沉淀1668单位,成分输血率达到99.8%,有效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我市连续八届荣获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将其作为保障人民
-1新风尚。
树立表彰无偿献血先进典型,不断发掘无偿献血新人、新事、新风尚,大力宣传无偿献血者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对无偿献血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明显增强。
(三)拓宽渠道,深入动员,无偿献血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创新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阵地前移,组织开展了无偿献血“四进”活动。
一是进社区。
积极争取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支持,深入社区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社区居民参加无偿献血。
二是进学校。
与市职业技术学院、新矿职工大学联合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开展血型筛查等形式吸引大学生参与无偿献血。
三是进企业。
与xx钢、泰钢、五矿集团等企业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组织免费体检,鼓励支持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企业献血队伍逐步壮大。
四是进农村。
定期安排采血车深入乡镇集市,宣传无偿献血知识。
与市文明办联合,定期召开文明村和献血村无偿献血工作座谈会,农民无偿献血意识明显增强。
目前,我市的无偿献血文明村发展至30多个,农村无偿献血率持续增长,农民群众已发展为我市无偿献血队伍的主力军,成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一大亮点和特色,多次受到省里的表扬和认可。
(四)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有力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一是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
市血站加大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了标准化的业务管理网络系统,对业务用房和站内环境进行了改造,购进厦门金龙采血车一辆,自xx年增加了献
-3反馈献血信息。
三是认真落实用血报销政策。
简化用血报销程序,自xx年1月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凡是享受用血报销政策的人员,在出院时即可结算报销用血费用,为他们提供了最大便利,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继续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定期组织召开献血者和临床用血单位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并通过公示咨询、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接受社会监督。
虽然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临床用血量的不断攀升,血液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供不应求的现象时有发生,无偿献血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二是市血站的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业务用房改造、血液检测设备的购置急需资金支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整体队伍素质仍需提升;三是科学合理用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血检查和评价制度需进一步落实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支持,改进不足,开拓进取,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护士条例》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认真落实《护士条例》,对取得护士资格且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及时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延续手续,xx年-xx年全市共办理护士注册、变更xx人,延续注册2400余人,全市各医疗机构护士均持证上岗。
截止目前,我市各医疗
-53.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
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医疗机构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护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省、市两级重点联系医院示范病房数量增加,活动范围继续扩大。
截止今年4月,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共建立省、市两级“优质护理示范病房”105个,占总病房数的93%,其中,五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优质护理服务病房全覆盖,有8个单位的20个病房和9名个人相继被评为“全国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全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全国护理服务示范标兵”。
在今后一个阶段,市卫计委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二是不断推出健康宣教新举措,使护患关系更加和谐。
各单位在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完善护理服务。
各医疗机构在口头宣教和发放健康宣教卡的基础上,还印制了《健康教育一本通》、明白纸等宣传材料摆放于每个病房,以便于病人的学习掌握;制定了护患沟通制度,从病人入院到出院围绕治疗、手术、护理、药物、饮食、康复、健康宣教等每一个环节全部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要求所有护理人员都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
通过一系列举措,优化了护患沟通方式,增进了护患关系和谐。
xx年,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护理部共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3600余份,患者满意率达到97%。
三是多措并举,调动一线护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在深入
第四篇:
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总结贵溪市中医院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的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于xx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我院认真做好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现将落实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医药相关法规、依法执业
1、作为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我院高度重视中医药相关法规学习。
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中医药相关法规,深刻领会其中精神实质,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2、医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同时严格按照诊疗科目进行医疗活动,无违规执业情况。
在医疗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3、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管理医师队伍,对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考试资格、行医资格严格把关,不允许任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者执业及超范围执业。
在临床工作中,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教育,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医院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高端人才特别是中医药类别执业人员的引进工作作为医院工作重点之一。
xx年至今共招收医疗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3人,其中硕士3人,中医类别16人;截至xx年10月底,全院执业医师68人(含执助4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39人,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为57.35%。
2、医院制定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及相应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均组织对全体医师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
同时每年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安排5-10名相应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派出医务人员参加各类省、市培训班,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3、医院积极组织开展名老中医师承教育,制定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计划和措施并实施,规范了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导师和继承人的遴选办法,完善了师承学习及考核办法。
先后确定带教老师3名,跟师徒弟3名,双方签订跟师协议书,进行一对一的授教任务,开展了为期3—5年的跟师学习。
在名中医老师的培育下,弟子经过跟师侍诊、随师查房,学习老师的学术经验,撰写跟师日志、心得体会、论文,全面继承名医的学术思想与经验。
4、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工作。
我院先后与流口卫生院、滨江卫生院等多家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实行中医对口帮扶。
并将是否完成对口支援任务与职称晋升及评先评优挂钩。
扶助基层医院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等工作作为帮扶的重点。
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到支援单位进行坐诊、教学查房、专家会诊、中医适宜技术理论授课与操作示范与健康宣传等帮扶工作。
举办农村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共2期,共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000多人次;同时免费向基层医生开放我院院内授课,先后有约200多人次参加学习。
通过多年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基层医生对于中医药的认同和自身中医的技能。
三、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我院制定并实施科研工作制度和鼓励措施,组织医务人员积极进行临床科学研究、总结撰写医学专业论文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xx年至今,我院申报市级立项共8项。
发表医学专业论文21篇。
院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年都在10项以上。
xx年12月5日
第五篇:
《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解放区流动人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总结
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知下发后,我区高度重视,围绕《方案》要求,在全区启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自查活动。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扣条例规范,完善工作制度
为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区紧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精神,对xx年以来流动人口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认真进行了清理清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尤其是强化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之间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通报工作。
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并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尽可能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渠道。
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
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二、深化优质服务,方便流动人口
(一)开展“五送”活动,突出优质服务。
开展送书籍进学校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弟。
“六一”前夕,协调教育部门向流动人口子女赠送图书和文体用品,丰富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生活。
开展送健康到工地活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
利用每年一度的农民工节,协调区总工会深入辖区工地,开展送避孕药具、送生殖健康宣传手册、免费健康体检等活动,为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加油保鲜。
开展送政策到飞信活动,方便流动人口生产生活。
利用飞信建立新解放人短信发送平台,宣传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政策法规,及时向其传递实用的工作、就业、生活等相关信息。
开展送服务到基层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服务。
依托街道、社区(村)两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为流动人口提供证件审验、证件办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等“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
开展送优待到家门活动,让流动人口计生家庭享受实惠。
民政、教育、妇联、工会、司法、农林水利、人口计生等部门,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晚婚晚育、四术免费等服务;将流动人口困难群体纳入“三心温暖在解放”帮扶救助活动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服务。
(二)突出宣传教育。
开展“五个一”,即印发一封《致新解放人的公开信》,宣传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内容,公布服务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组织一次网络宣传,制作《新解放人服务手册》、《新
解放人服务管理指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温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上传至解放区人口计生门户网站上,并随时在线解答网民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疑惑和咨询;组织一批文艺汇演,利用“双节”、5.29等节日,举办计生专题节目汇演,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在《焦作电视台》、《焦作人民广播电台》和《焦作日报》上组织发表一批流动人口宣传稿件,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组织一系列重点宣传。
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地,举办宣传活动,大力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
(三)清理清查做到位。
各街道计生办采取入户调查与人普办信息比对等方式,加大排查力度,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核实入库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地、从业地、现居住地、生育、节育、办证、合同签订、康检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生档案。
(四)优质服务送上门。
各街道计生办简化办事程序,采取或集中、或代理或者上门办理等多种便民形式,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查验婚育证明。
我办事处多次为流动人口到各县计生办集体办证。
同时做好了初次外出人员的办证工作,还做好了外出人员到期证件的换发和未办理证件的补办工作。
(五)维权便民心贴心。
全面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维权渠道,通过飞信、网络、电话和投诉信箱等多种渠道,收集流动人口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及时查
办各种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案件,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一)突出部门统筹完善工作机制。
以人口计生为主导,积极协调人事、工商、公安、卫生、民政、工青妇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联动机制,提高流入育龄群众对均等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需求服务。
(二)突出跟踪问效落实有效管理。
依托区—街道—社区—楼院这个组织链条,一级抓一级,逐级分任务,把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环环相扣的管理考核责任体系。
同时强化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确保各项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三)部门协作,综合管理,建立“两地”信息通报制度。
在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对留守家庭关怀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逐步完善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登记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做好“两地”间的信息联络、反馈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共享,与工商、公安、税务、卫生、教育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屡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实行多管齐下、部门协作逐步使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阶段。
四、《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所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将越发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服务和管理有难度。
随着近几年流动人口高速流动和解放区又作为市政治、文化、经济,流动人口情况复杂多变。
(二)流动人口主观配合不力,增加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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