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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家思想中的社会处世观
目录
序言1
一、“天人合一”的自然处世观1
二、理想“真人”的人际处世观3
三、“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处世观5
结语7
谢辞8
参考文献9
序言
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学术界兴起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热潮,但其着眼点主要放在对儒学的探讨和评估上,存在将中国传统文化等同于儒家文化的偏向。
其实,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就先秦而言,不只有儒家文化,道家、墨家、法家、名家、阴阳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也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显然不能简单地将中国传统文化归结为单一的儒家文化。
“先秦之显学固然并非只是儒学和道学,但从整个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看。
儒学和道学无疑构成中国文化的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一显一隐,共同浇灌着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1]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大对道家、儒家文化的研究力度,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我将以道家处世观来谈谈道家学说的社会价值。
一、“天人合一”的自然处世观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就是天人合一,而先秦道家对于天人关系的认识却最为细致。
道家天人关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道家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
对道家而言,“自然”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天地万物的总体,其二是事物的自在状态和本来面目[2]。
《老子》第二十五章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叫做“道”的物体,它独立运动,周而复始,天地万物都要以它为生。
这里的“道”显然就是指自然界;在老子看来,人、天和地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们是同大的。
不仅天地要遵从自然之道,人也应该遵从自然之道。
天下万物都是很自然地产生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中,然后又复归于自然世界,这也就是道家关于“自然”的另一层含义。
无论事物如何的变化,周而复始,最后还是要回到它的本来面目,《老子》十六章中说: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庄子也认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3]。
在这里,机是自然之生机动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复归于物,万物都由自然的物种生成,最后又都返回于它。
“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不知就先,不知就后,若化为物”[3],是说人不知道为什么会生,也不知什么是死,不知贪生,也不知怕死,最后都化为了物。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上,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也就产生了不贪生不怕死的思想观念,活到最后都化为了物体,与大自然融为了一体。
体现了庄子描绘的人与自然统一的理想状态。
此时的人和自然已经形成了一个整体,真正达到了“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其次,道家在强调天人合一的同时,把人和自然等同对待。
它提醒人们应把自己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不必过分夸大人的价值,不能把自然看做是任人宰割的对象,自然与人之间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人要顺应自然规律。
老子说: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他没有象儒家那样明确讲人贵物贱,强调人高于自然,他将人与道、与天、与地相并列,指出人是四大之一,实质是将人还给了人,也还给了自然,这并不意味着人在宇宙中的渺小于无足轻重,相反,它乃是对人应有地位和价值的一种客观的认定。
庄子讲“齐万物”、“齐物我”[5],表面看,是对原始生命一体性原则的复归,但是我们深入了解,就会知道他的思想和老子“人是四大之一”的观念一样,不在于简单的将人降低到物的层次,而在于抛弃儒家的人类自我中心的狭隘观念,以宽阔而平等的视野来审视人和物,要求人们既要注重和看到人的价值,又要注意和看到物的价值,进而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道家将人与自然等同对待的观念,就是要人们时刻放正自己的位置,做事必须遵从自然之道,不能做违反自然的行为。
也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庄子也说:
“天与人不相胜也”[3],就是说人与大自然是不能相互对立的。
“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
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
”[3]这就是说要让天下万物自由发展,不要人为地干预,否则,万物就会失去原有的本性,改变了自然的常态。
人遵从自然之道,则天自然,人亦自然,这样天与人才能达到相互统一的境界。
最后,道家强调把人的道德情感倾注于自然之中,实现天人合一的完美理想。
一方面,道家要求人类顺应自然规律,不任意妄为,以和谐的方式对待自然,一切违背自然天性的“人化”努力都会破坏这种和谐状态。
在鲁君养鸟的故事中,庄子明确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庄子非常反对这种“以己养养鸟”的做法,主张“以鸟养养鸟”。
他说:
“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浮之江湖,食之委蛇,则平陆而已矣。
”[3]鸟只要居住在深林里,或翱翔于江湖上,以小鱼泥鳅为食,不需要人类想当然的那些东西。
另一方面,道家以大自然为真善美的源泉,讴歌和赞美大自然,在自然中寻求安慰和精神寄托,实现人和自然之间心灵和情感的沟通。
庄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法自然”的主张,描绘了“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理想状态,他认为自然不仅是真的,善的,而且也是美的。
人只有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才能够真正体会到自然的奥妙和善美,生发起热爱自然进而热爱生活的壮志豪情。
总之,道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更多注重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也即“天人合一”,同时也强调要把人和自然等同对待,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二、理想“真人”的人际处世观
人生在世并非独立的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的一份子,必然会与社会、他人发生关系,我们称之为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的稳定和谐是由每一个人的自身修养程度来决定的。
对于人际关系的处理,道家也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的理论和原则。
道家思想中将人自身修养的最高境界规定为理想化的“真人”。
所谓理想人,就是思想家们构想出的做人的最高榜样和终极追求范式。
这种理想人的模型在道家思想里即为“真人”。
也就是理想化的“真人”。
庄子在《大宗师》中说:
“何谓真人?
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
……”在庄子看来”真人”就是不预测先兆,不妄自尊大,不谋虑未来,不知道生死,不知道厌恶死亡。
按照人原有的状态任其发展,不做任何的变动。
是返归到原初状态的人,也就是返璞归真之人。
这集中体现了道家“少私寡欲”的宗旨和价值取向,这也为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的构建提供了依据。
返璞归真之“真人”不同于一般人,他“无己”、“无名”。
所谓“无己”,也就是“真人”在处理与自身关系上,能“忘形”、“忘情”。
即从形体、精神两方面彻底忘掉自己。
忘形,具体地说就是忘掉自己外在的形式。
《庄子·德充符》中说:
“故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
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庄子认为随着一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他的形体会被人所遗忘。
如果一个人忘掉了自己的道德修养,而没有忘记自己的形体,这样的遗忘就是真正的遗忘。
我们这里说的“忘形”,不是指这种真正的遗忘,而是道家思想所提倡的提高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忘却自己的形体。
忘情,具体的说就是忘却是非、宠辱、贵贱、好恶、生死,在这些世俗荣辱面前不为所动。
庄子认为要做到无情,首先要在是非面前不动感情。
《庄子·齐物论》说:
“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在这里,庄子借助儒墨显学的是非之争,来说明如果要肯定对方的所非而非议对方的所是,则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反映事物的实情。
也就是说只承认别人的错误而不肯定他正确的地方还不如用平常心将对方的真实情况反映出来。
体现了道家思想在处理事情时主张客观真实,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也即“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5],就是不贪图利益,不回避灾害,不喜欢妄求,不拘泥于道。
其次是忘却宠辱、贵贱,要“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4],在这里,“时”不只是时间概念,还是一个空间概念,时间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等诸多因素,都包括在“时”的概念之中。
“安时”顾名思义就是要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还是遇到何事都要安命,“处顺”就是说要与世和谐而不相抵触,庄子认为人应时而生而又顺乎自然而死,那么哀乐就不能进入身心。
这也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天命观思想。
再次是忘却好恶,《庄子·德充符》中说:
“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庄子认为无情就是人不要因为自己的好恶而损害自己的本性,而应该顺应自然,不人为的去增益。
这也体现了道家思想的精髓:
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的发展,也就是道法自然。
最后是忘却生死。
在庄子看来,生死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人力所不能改变的,因此,在生死面前,“不知说生,不知恶死”,要顺应自然,不要为之动情。
所谓“无名”,即“真人”在处理与社会关系上,能淡泊名利。
“真人”形随俗而志清高,身处世而心逍遥,从不为名利所左右[6]。
道家的“真人”观念就是要人们在世俗社会中保持自己的志气和个性,不被名利所影响。
老子提出了“玄同”的处世原则,主张“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7],老子认为应该堵住人心头的空隙,不随便使用小聪明,关闭住向外开的门窗,不受世事的纷扰。
永远也不要显露锋芒;以简驭繁解除俗事的骚扰,不要存有偏见,遇见光就和光相拥,碰到尘埃就和尘埃混同。
做到这些,就是与道同体,叫做“玄同”。
也就是说人在处理社会关系的时候,应当公正公平处事,不显露自己的才能,不主动与世事发生关系,而应随波逐流。
庄子则认为人生在世不仅要“安时而处顺”,而且要看破利害得失,哀乐不能入其心,“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斯已矣”[5],当全世界的人都在夸你,鼓励你再往前走一步,你内心也不再往前走了;当全世界都责难你时,你内心可以不更多的沮丧,因为你自己的内心有一种定力,而外界再多的声音也只是另一种声音而已,人由此做到宠辱不惊。
“德荡乎名,知出乎争。
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也。
二者凶器,非所以尽行也。
”[5]过分的追求道德在于求名,才智的外露在于争胜。
名是相互倾轧的原因,智是相互斗争的手段。
两者是凶器,是不可以尽行的。
在庄子看来名誉、仁义不仅是祸乱的根源,而且还会造成人的自然本性的丧失。
因此作为“真人”应淡泊名利,“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
若要达到上述“无名”、“无己”的状态,就必须做到“少私寡欲”。
即要做到“损欲”。
“损”是道家理想人格的实现途径。
“损”包括损欲和损知,在道家看来,欲望和知识会干扰人的清静之心,是道德沦丧的原因和表现。
只有把心中的欲望彻底消除,做到“无为”,只有减损知识,做到“绝圣弃智”也即弃绝聪明才智,返归天真纯朴。
才能“绝学无忧”,“如婴儿之未孩”[10],即弃绝了学问和学业就不会有忧患和烦恼了,就像婴儿一样思想单纯,才能达到理想人格的境界。
现在看来,“损知”是不可取的,“损欲”却仍有现实意义。
损欲即“少私寡欲”。
老子主张要“去甚、去奢、去泰”也即戒除那些偏执迷惑的、骄奢淫逸的、极端享乐的行为,使自己的欲望保持在较少的范围内,然后再进一步减少,达到“少私寡欲”。
老子认为如果不执著于物质性的东西,便可因清心寡欲而延长生命。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7]。
也就是说自然界之所以能够长久的存在,是因为它不是为自己而存在。
凡欲望都是与人的感官相联系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8]。
老子认为混杂的色彩会让人眼花缭乱;烦躁的声音会阻塞人的耳朵;繁多的食物会让人舌不辨味;驰骋狩猎,人心会激荡不能自抑;追求珍奇的财宝,会损害人的操行。
讲寡欲就不能不对人的感官加以限制,甚至关闭相应的感官,“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若是开启了人的感官而不加限制,便众物纷纭而至,物物相引,使欲望日盛一日,要止息就很难了。
因此道家的理想“真人”就是只追求安饱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摒除外界纷乱的干扰,保持安宁定神的境界。
总之,道家理想“真人”的人际处世观,也体现了道家思想的精髓,遵循客观规律,做到“无名”、“无己”。
同时也体现了道家的和谐处世观。
三、“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处世观
“无为而无不为”是指只要做到了清静无为,就能做成一切事情。
这是道家的政治主张,在《老子》四十八章中说“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道家无为而治中的“无为”绝不是消极被动的无所作为、无所事事,而是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就是要遵循“道”的准则、顺应客观规律行事。
该做的就做,不该做的就不做。
所做的任何事,对客观事物的变化只是辅助而不擅加干涉,做到“辅自然”或“顺自然”。
[9]老子说: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7]他认为当政者的“无为”可以使百姓“有为”,可以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的创造力,达到“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民自朴”,以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政治和谐。
可见,“无为”是“无不为”的一种极高明的方式和手段,“无为”正是为了“无不为”,通过“无为”达到“无不为”的目的。
老子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8]又认为“为无为,则无不治”[10]。
也就是说从事于无所成为的作为,即可以得到全面的治理。
道家“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
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清静无欲,崇尚节俭等。
第一,以正治国。
老子主张“以正治国”。
老子说: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11]所谓“正”,就是坦诚无欺、公道不倚,意即以正道治理国家,以奇术用兵对敌,以不生事扰民使天下归心。
在老子看来,百姓本来都很淳朴、诚实,只要为政者开诚布公,为政公道,天下百姓便自会拥护响应。
庄子也说:
“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
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
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
”[12]在庄子看来,只有以尊重生命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寄付给他;只有以珍爱生命的态度去为天下,才可以把天下托交给他。
道家强调以正道治理国家,才能达到政治稳定和谐的目的。
第二,以无事取天下。
老子曰:
“为无为,事无事。
”[7]“无事”即“无为”,“无事”是针对“有事”说的,他认为如果能够做到无为,即不妄为,任何事情都可以有所作为。
治理国家,要经常以不骚扰人民为治国之本,如果经常以繁苛之政扰害民众,那就不配治理国家了。
老子用“治大国若烹小鲜”[11]生动形象地说明“无为”与“无不为”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是国家要治理,而不是不治;二是治国要像烹饪小鱼一样顺其自然,谨慎小心,不要乱翻腾。
若急功近利,就会欲速则不达。
道家认为施政的基本原则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11],即产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成就万物而不仗恃有功,滋长万物而不主宰。
也就是说,对于世界万物,当政者应该任其发展,不得加以干预更不应该将其据为己有。
第三,清静无欲。
要做到无为,就要做到清静无欲。
老子认为“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带来的恶果是“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8]。
在老子看来,如果执政的人出入穿戴彩绣的衣冠,佩带着锋利的宝剑,享受着丰盛的酒宴,资财宝货绰绰有余,那么就会造成虽然朝廷的殿堂打扫得干干净净,但田地经营得却非常荒芜,仓库储存十分空虚的局面。
因此作为当政者必须清静寡欲。
老子指出: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7]正是人们的居功自傲,贪图享受,以及无限的占有欲和权力欲,导致了国家的衰败和混乱。
第四,崇尚节俭。
道家反对为政者因贪欲而追逐名利财富的有为,倡导人们去奢崇俭、勤俭不贪,才能长治久安。
老子说: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8]认为过分的珍爱必然导致更大的耗费,过多的贮藏必然造成严重的损失。
又说:
“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其长”[11]。
老子认为慈爱、节俭、不敢在天下人的前头是三件法宝。
慈爱,才能勇敢,节俭,才能宽绰,不敢在天下人的前头,才能做事物的首长。
在老子看来,当政者崇尚节俭、广施仁爱,才能做万物的统治者。
另外老子还主张精减政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生活的人为干扰。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即不要走极端,杜绝奢侈,不要过分贪图享乐。
总之,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处世观,认为只要当政者做到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清静无欲,崇尚节俭等的政治治理。
才可以使民有所为而拥护其政,从而达到政治和谐。
结语
综上所述,道家思想的内涵主要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处世观念—和谐观念,其“天人合一”主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强调把人和自然等同对待,要求人类顺应自然规律,以和谐的方式对待自然。
另一方面,要把人的道德情感倾注与自然,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心灵和情感的沟通,从而使人和自然融为一体,真正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道家思想中的理想“真人”即为道家认为的做人的最高榜样和终极追求范式,也就是“无己”、“无名”的返璞归真的人,它要求人们必须做到“少私寡欲”,真正达到“绝学无忧”、“如婴儿之未孩”的理想人格的境界。
这“无己”、“无名”、“少私寡欲”就构成了理性真人的人际处世观。
在“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处世观中,道家认为只要做到了清静无为,就能做成一切事情。
它要求当政者做到以正治国、以无事取天下、清静无欲、崇尚节俭等的政治治理,使民有所为而拥护其政,达到政治的全面的和谐与协调发展。
通过对道家处世观的分析,我们知道,道家的这些思想主张无不体现了“和谐”二字,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以和为贵”思想的体现。
当今社会一直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首先从理论角度入手,掌握丰富的知识,这样才能为其提供指导。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讲“和”的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学习,对我们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谢辞
这次论文写作,对自己的影响很大,感受很深。
首先自己知道了要写一篇像样的论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准备材料是一项繁重而又复杂的工作,需要自己的耐心,而且还要有数据的来源,这期间得感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给我提供的方便,再次感谢。
在论文写作期间,我得到了我的指导教师陈建国老师的热情而又耐心的指导。
因为这是第一次写这样写这样具有学术性、系统性,而且结构又要求十分严谨的论文,所以在写作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的困难。
陈老师在我写作期间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我的初稿进行了修改,大到文章的结构调整、材料的取舍,小到字、词、句的错误,甚至标点的错误都一一指出,可以说,我能写出这篇论文是离不开陈老师的精心指导。
陈老师这种诲人不倦的态度和严谨的治学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态度也是我自己以后努力的方向。
在此,我向陈老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在论文的排版和打印工作中,我得到了身边好友和同学的热心帮助,在此对他们一并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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