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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管理促进公平正
提升社会管理促进公平正义
——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
尤东进作者简介
【摘要】在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纳入法治轨道。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更好地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社会关系、处理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有助调整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
本文就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弊端、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时代背景、法治政府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如何促进公平正义的问题作粗略的研究,以便更好地诠释社会管理创新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法治政府公平正义
引言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法治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促进社会公正。
在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改革都已进入攻坚阶段、引发利益冲突的风险增大的现实情况下,如何有效保护公民的各种权利,促进改革成果分享的公平公正具有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也是政府面临的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
追溯以往,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一元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绝对政府公权行为,它片面强调社会管理和行政手段的利益分配忽视社会自治和利益协调,造成公共权力过度扩
张,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已经不能适应新问
题和新形势的出现。
一、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突显
公平正义的种类很多,从形式上看有政治公正、经济公正、法律公正,从内容上看有教育公正、分配公正、就业公正等,且每个人的公平正义观亦不尽相同,不同时代的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亦有着巨大的差异[1]。
我国所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不仅是形式上的公正,也包括内容上的公正。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必然依附、滞后于经济体制的发展。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正从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转变为一个经济成分、社会组织、阶层利益多样化的社会,而我国社会管理的经验相比经济建设的重大变化仍然不足以使政府安然自得,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并通过各种方式爆发。
在社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期,人民呼吁社会公正,追求成果共享的呼声日益高涨,现行社会生活中公平正义的缺失日益暴露。
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社会管理缺乏公平正义的制度的设置。
历史证明,社会的公正总是相对的,过去的公正不等于现在的公正。
我国社会制度正义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的实然状态达不到应然状态,究其根源,是由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客观与主观的条件所限制。
现实生活中,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以及由于这种差距所导致的教育权益、就业权益乃至政治参与权的不平等突出的社会问题,既有历史发展的不平等的延续,又有政府在公共政策倾斜与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等方面的影响。
管理者在整个制度设置层面上就忽视或没有重视个体公正,认为其是次于国家、集体利益而存在的。
这种制度设置中存在的歧视现象,直接影响到公民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政府社会管理中个人权利与义务失衡。
公平与平等是密切相关的一对理论范畴。
平等是对一种客观的利益分配状态或者结果的描述,平等与否可以用相关指标和尺度进行测量。
而公平则是对利益分配合理与否和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平等与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利益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与司法的公正[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民的社会权益不平等现象已得到极大缓解,但并未消除社会权益失衡的现象,公众对享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权益、就业、收入分配等经济权益、知情权、参与权等政治权益的公正问题认可度低。
群众的收入越高却越来越负担不起日常生活消费;城市发展越来越大,适合普通群众去的场所越来越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权益和义务却出现了倒挂,权益失衡问题已经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政府社会管理中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程度低。
传统的社会管理,由于政府的角色定位不清,公民自治及基层组织不健全,形成了高度的一元化管理模式[3],政府过多的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对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责任。
管理成本高、效果差,而且抑制了群众自主参与管理社会的氛围,使得人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家作主管理国度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益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充沛的完成。
在群众需求强烈的城乡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公共资源投入管理体制的管理上更是出现了错位和缺位的问题。
由于民众追求公平正义的能力存在着差别,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又比较狭窄,长期以往,造成了部分群体利益无法实现,矛盾日积月累。
二、社会管理创新含义提出的时代背景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立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与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活动。
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新形式,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其具有历史时代背景和其必然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巨大成就下,全面反映我国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内在要求。
(一)经济发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扎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构建,并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完善。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需求不像原来通过经济建设来满足人民的温饱和财富那么简单,社会民众的安全需求、自尊的需要、归属的以及公正地分享改革成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相比我国的经济建设,我国的社会建设明显滞后,社会管理手段落后,体制缺失。
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好比两只并行的车轮,只有两者协调发展才能并驾齐驱勇往直前。
(二)、社会民众弱势心态蔓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经济发展并不能完全解决一个国家全部问题,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大融合,人流、物流、信息加快,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变成无归属人群。
但无论是农民工、大学生,还是外企白领或公务员,都纷纷给自己贴上“弱势”的标签。
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经济越发展,生存越困难的感觉,民众在欠公平、不公正环境下生存、竞争,对社会的公正难以认同。
民众在现实生活中的失落是社会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公民在社会发展中无法实现自身价值的表现。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频发,某些长久具有这种无奈和失望的人群产生了对整个社会的仇恨,从而对社会报复性回击。
(三)、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民主保障。
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强烈,这些都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人们正通过各种形式表达意见参与社会管理已成为常态,对司法问题、教育卫生支出、就业等问题我国公众均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愿。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国公众不缺乏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缺失的是参与机制。
利用网络、舆论来影响、参与社会管理,是民众与公权的博弈,体现了民众在现实生活中管理社会话语权的缺失。
三、法治政府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如何促进公平正义
当前,我国的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交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较之以往更为复杂、更为突出,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难度不断增加,这也使社会公正问题更加现实的摆在我们的面前。
当前社会上的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与社会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妥善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已经成了我国政府在发展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促进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通过法治建设,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权利和义务,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有效保护公民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实现公平正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现实意义。
1.继续完善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制度能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整个社会就能形成崇尚公平正义、维护公平正义的氛围。
要努力通过国家立法积极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体系,既注重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又要完善司法制度、分配制度、保障制度等社会制度,在全国人民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调节各种具体利益和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部、当前与长远的利益。
2.继续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
实现司法行政的公平正义既是法律的要求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完全实现公平正义,而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是否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
只有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结果,才能使得社会公众的公正观念得以形成和强化。
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和制度执行能力,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3.继续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社会管理实质上就是国家公权的行使,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离不开对法治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监督。
法治的核心不是治民,而是治官、治权。
法治就是要规范权力的边界和程序,通过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促使权力法定、依法运权、越权无效、违法有责,既防止权力的滥作为,又防止权力的不作为[4]。
(二)促进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公信力。
对于社会管理而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指党和政府依赖于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和网络的认可而赋予的信任,并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
以个国家机器的管理效能,公信力是第一位的。
公信力与公平正义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公平正义才能提高公信力,反之,只有百信认为党和政府具有公信力,才能认可党和政府的行为是公平正义的。
1.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治事先治政,治政先治官。
要不断深化认识,始终把提高公信力作为加强党和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来认识,把提高公信力作为职业道德来培养。
用好一个干部,就树立一面旗帜,确立一种导向,努力使党委、政府的决策和承诺言出必行、行必见效。
2.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
公生明、廉生威,政府应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让群众知晓政府运作的状况,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发生原因、处理进程和结果及政府的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以此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3.严格政府行为的问责追究机制。
一个政府公信力高的政府同时还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政府。
对于错误的行政行为必须及时彻底地进行处理,否则,就会引发公众的政府公共权力的抵触,导致政府的公信力危机。
问责机制不仅要引入到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领域,比如,重大事故、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等,更应覆盖诸如便民服务、公共设施、交通拥堵、噪音污染等事关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民生层面。
(三)促进公平正义要提高社会管理的公民参与度。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和坚持的工作方法。
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就是顺应民意,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
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评价者,是公平正义的“裁判”。
1.兼顾不同群体利益。
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决定我国民众的群体趋于多样化,而公平公正是相对的。
在保证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基础上,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诉求,让不群体、不同阶层的人民都享有平等的实现利益的机会。
2.健全利益诉求机制。
完善群众基本利益诉求机制,是社会管理源头性问题。
要进一步拓展群众表达声音的渠道,通过网络搜集、主题讨论、专题听证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社会情绪和社会问题,为提升社会管理的针对性、解决不同人群的困难提供科学依据。
3.从群众的细小利益着手。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处更能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社会的公正不仅在制度的制定、执行上,更体现在从细微处着手群众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上着手,从细微处创新社会管理,使广大人民得到看得到、摸得着的实惠,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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