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建设水厂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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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建设水厂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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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建设水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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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评价标准
项 目
考核内容
分值
现场检查计分方法
得分
一、水源地保护和水质信息共享机制(10分)
1.1市、县人民政府已施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按规定设立保护区标志,内容完整醒目。
各级保护区内无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
没有施行办法,扣1分;标志缺失扣0.5分;内容不完整醒目扣0.5分。
查看现场,有违法违规行为扣2分。
扣完2分为止。
1.2建立第二水源、应急备用水源或相邻城市间实现区域供水联网联供,有安全供水保障的措施。
2
查看现场,没有应急水源、第二水源或者相邻城市间实现管网联通的,扣1.5分;没有建立安全供水保障措施的,扣0.5分。
1.3环保、水利、供水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水文等信息共享。
环保部门在水源地设立的原水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应与供水企业实现数据共享。
2
未建立不得分;建立数量不足的扣1分,未与供水企业联网的,扣1分。
1.4环保、供水企业按GB3838-2002规定的项目、频率开展水源水质检测,实现监测数据共享。
2
缺少项目扣1分,降低频率扣1分;没有实现水质数据共享扣1分。
扣完2分为止。
1.5供水企业针对当地原水水质特征污染因子变化情况进行有效监测或配备必要的自动连续检测仪表。
2
查看是否对当地原水筛选出特征污染因子,没有的扣1分;是否进行有效监测或配备在线监测仪器,没有的扣1分。
二、净水厂及工艺管理(17分)
2.1对有机微污染地表水厂制定相应的水质达标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3
针对水源地有机微污染、汛期面源污染导致原水水质不能持续稳定达标,制定水质达标实施计划,并在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没有实施计划的扣1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实施计划的扣2分。
2.2应急处理设备、设施完善,应急处理物资储备充足。
2
应急处理设备、设施不完善或者不能启用的,扣1分;应急处理物资储备不充足的,扣1分。
2.3制定各工序质量标准和工艺技术文件,合理设置工艺质量控制点,保证出厂水水质符合GB5749-2006要求。
2
查沉淀(澄清)、过滤、消毒、(深度处理)、清水池(水塔)质量控制点设置,每缺一项扣1分;工艺质量控制点监测达不到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的,每1项扣1分;没有按要求监测浊度、余氯的,各扣1分。
扣完2分为止。
2.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的通知》(苏建函城[2009]139号)规定,水质检测台帐资料规范、齐全,满足规定要求。
2
根据139号文件,对原水、沉后水、滤后水、出厂水的嗅和味、色度、浑浊度、余氯、耗氧量等指标进行监测。
频次不满足扣1分;项目不满足扣1分。
2.5制定针对原水水质的净水投药工序方案和针对异常变化因子的处理工艺方案。
2
查净水投药工序方案,无方案扣1分;查针对异常变化因子的处理工艺方案,无方案扣1分。
2.6根据水源和工艺情况进行小样搅拌实验(正常情况下长江水源每月不少于一次;湖泊、内河、淮河流域及里下河水源每周不少于一次;水库水源每季不少于一次;异常情况下2小时一次),并有效指导生产。
2
查小样搅拌实验记录,没有按规定开展实验的扣1分,少于规定频次要求的扣1分。
2.7净水原材料投加满足计量加注、连续性、可控性要求,投加方式安全准确可靠。
净水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重要指标实行批次抽测,对全指标每季抽检。
2
投加方式不准确可靠的扣1分;查索证报告,没实行批次抽检的扣1分;没按季进行全指标抽检的扣1分。
扣完2分为止。
2.8净水原材料的储备数量不低于一周,储备保管符合要求,储备方式安全可靠。
1
抽查储备现场,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分。
2.9净水厂厂区及制水工艺流程环境卫生整洁。
1
现场检查,发现有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扣1分。
三、供水水质和实验室管理(13分)
3.1供水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规定开展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工作,水质督察经费有保障。
4
查供水部门对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监测记录,缺一项扣2分。
查看年度财政预算和拨款情况,经费不足的扣1分,经费不落实的扣2分。
扣完4分为止。
3.2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2
查看卫生部门对管网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监测记录,缺一项扣1分。
扣完2分为止。
3.3供水企业建立与供水规模相适应的水质等级实验室。
2
按照苏建城(2010)60号文件要求,设立相应的等级实验室,并通过省认定。
不符合的扣2分。
3.4供水企业配备出厂水浊度、余氯指标自动连续检测仪表。
出厂水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GB5749-2006规定。
2
仪表未配备或不能正常工作的,发现1项扣1分;抽查水质报告和记录,缺少项目的扣1分;降低频率的扣1分。
扣完2分为止。
3.5管网水质检测:
采样点的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GB5749-2006规定。
建立管网末梢水定期定点排放制度并执行。
2
抽查记录,采样点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缺少项目的扣1分;降低频率的扣1分。
抽查工作记录和水质复验报告,缺少的扣1分。
扣完2分为止。
3.6水质统计科学规范,符合GB5749-2006要求。
1
方法不正确的,扣1分。
四、水质报告与发布(12分)
4.1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报告制度符合《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报告和监控信息系统》要求上报。
5
抽查原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水质报告,缺少原水水质一项扣1分,缺少出厂水水质一项扣1分,缺少管网水水质一项扣1分;没有按规定逐级报告的,缺报一次扣1分。
扣完5分为止。
4.2原水水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有权部门发布。
3
查发布记录,没有的扣3分。
4.3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公示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
4
抽查水质公示公告,不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发布的每项扣2分。
五、自动化和安保系统(7分)
5.1建立集散控制系统(DCS)、实现生产自动化(包括PLC站监控);水厂各生产过程实现“就地、现场、调度室”三级控制,数据准确率≥98%。
2
现场查看在线监控浊度、余氯、pH、压力、流量、液位,缺一项扣0.3分;查校验记录,每降低1%扣0.1分,直至扣完0.5分。
扣完2分为止。
5.2建立SCADA系统,调度主机、服务器、数据库、组态软件等运行正常,报警响应时间≤3秒,单项数据查询时间<5秒。
1
主要设备运行正常,软件匹配,每一台/套不符合的扣0.4分;报警响应时间≤3秒,不符合的扣0.3分;单项数据查询时间<5秒,不符合的扣0.2分。
扣完1分为止。
5.3建立网络系统,包括企业内、外网站,网络运行正常。
1
无网站扣0.5分,不正常运行扣0.5分。
5.4建立安保监控系统,包括门卫、取水头部、加氯间、高压配电间等重要生产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3
每缺1项扣0.5分,不正常运行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六、原水厂和净水厂机电及其他设备配置(11分)
6.1水厂供电可靠,有双回路供电。
2
不符合扣2分。
6.2使用节能高效的机电设备,并保证主要设备完好率≥98%。
3
配水单位电耗≤380kwh/km3·MPa,每增加1%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查设备台帐,主要设备完好率每低1%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6.3加氯设备能保证自动连续工作;配备液氯泄漏报警及中和装置、必要的抢修器材、防护用具,并保证状态完好。
2
现场检查,加氯机工作正常,备用台套完好,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液氯泄漏报警及中和装置能正常运转,抢修器材、防护用具状态完好,取用安全、方便,不符合扣2分。
扣完2分为止。
6.4建立完善的强、弱电防雷系统,并定期对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检验。
2
现场检查,无防雷系统的,扣2分;查台帐记录,没有定期检验的,扣2分;有不符合项未及时整改的,每一项扣0.5分。
扣完2分为止。
6.5按省有关规定,水质化验设备配置齐全,抢修抢险、检漏设备配置到位。
2
现场检查,水质化验设备按规定配备不齐全的扣1分;抢修抢险、检漏设备配置不全的,扣1分。
七、管网运行安全和服务(8分)
7.1保证连续正常供水。
1.5
每年根据城市发展情况进行水量预测,制定年度供水计划,查年度供水计划,无计划的扣1分;制定相关保供方案并实施,无方案的扣0.5分;电话调查4~5个用户,企业是否能做到不间断供水,无随意停止供水,没有做到的扣0.5分。
扣完1.5分为止。
7.2供水管网压力应满足多层普通住宅的用水需求;配水压力不能满足时,建设单位或者城市供水企业应建设集中增压设施。
2
抽查企业5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管网压力点的压力,每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每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抽查企业的增压设施2-3处,看是否满足要求,发现1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2分为止。
7.3按规范合理设置测压点。
0.5
查测压点数量,若数量不够扣0.5分;查测压点分布,若不满足要求扣0.5分;查压力检测,若不满足要求扣0.5分。
扣完0.5分为止。
7.4漏损率符合建设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规定。
1.5
查管网漏损率台帐,若没有达到要求的扣0.2分;查管道查漏修漏台帐,未实施的扣0.2分;查管网改造计划及实施情况台帐,未实施的扣0.2分;漏损率不符合CJJ92-2002规定的,扣1分。
扣完1.5分为止。
7.5停水公告。
0.5
查停水通知单、向5~6个用户电话调查,未满足要求,每户扣0.1分。
扣完0.5分为止。
7.6投诉处理。
2
查有关投诉处理文件,无投诉处理文件的扣0.5分;查投诉处理时限规定,没有时限规定的扣0.5分;查投诉处理台帐,发现1个投诉未处理或延迟处理扣0.1分,扣完1分为止;进行用户服务满意率调查,未达到85%以上扣1分。
本项扣完2分为止。
八、制度保障(10分)
8.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无有关文件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名单的扣0.5分;无责任制分解、落实文件的扣0.5分;无安全巡查记录台帐的扣0.5分,有台账但巡查频率少于责任制规定要求的扣0.3分;无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考核记录的扣0.5分;在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中,未实施责任追究制的,扣0.5分;根据安全隐患的整改计划,现场对照查整改情况,有不及时的扣0.5分。
扣完2分为止。
8.2建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调度管理、水质管理、设备管理、管网运行管理、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计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
2
查制度文本制定和落实情况,每一项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8.3制定一泵房、二泵房、加药、沉淀、过滤、深度处理、消毒、变(配)电站(所)等生产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抽查5个岗位的操作规程,有1个岗位无操作规程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抽查5个岗位人员,对其操作技能进行现场考核,有一个岗位人员操作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8.4净水工、供水调度工、泵站操作工、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含自控设备维修工、电工)、供水管道工(含管道巡检工和检漏工)、水质检验工、变配电运行工等岗位实行持证上岗。
2
每个工种抽查3人持证上岗情况,每发现1人没有相关上岗证的,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8.5建立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包括正常情况及紧急情况下的信息报告与发布。
2
查制度文本,无扣0.5分;制度内容不全的每项扣0.2分;查发布情况,没有定期发布的扣0.5分。
扣完2分为止。
9.1有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
3
应急预案未经地方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批准的,扣1.5分;未按照规定组织演练的,扣1.5分。
九、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演练(12分)
9.2建立、完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安全保供应急预案与保障。
3
应急预案框架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五个部分,有1项不全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运行机制部分包括事故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置、信息报告与发布,有1项不全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应急保障部分包括应急技术专家储备保障、资金、通讯、交通、医疗、环境监测,有1项不全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监督管理部分包括预案的演练、培训等,有1项不全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扣完3分为止。
9.3根据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保供应急预案,制定供水企业专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
专项应急预案应包括水质、工艺、管道、电器等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及夏季高峰供水、防汛、冬季保供等预案,查专项应急预案,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应急保障落实情况,包括应急设施、药剂、技术专家储备、应急队伍,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1.5分为止。
9.4预案的培训、演练与备案。
根据演练及发生的新情况,每年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应急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3
进行预案演练,20人以上参加的大型演练每年至少进行1次,查预案演练计划及实施台帐,无扣0.5分,现场抽查2~3人,看应急操作水平,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0.5分;查大型预案演练方案及实施台帐,无扣1分;查预案的培训计划台帐及实施记录,无扣0.5分;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的扣1分。
扣完3分为止。
附录1:
原水和生产过程水质检测报表
原 水
沉淀水、滤后水和清水库水
出厂水
指标
时刻
嗅和味
色度
CODMn
溶解氧
pH
嗅和味
浑浊度
余氯
色度
嗅和味
色度
CODMn
浑浊度
余氯
0:
00
1:
00
2:
00
3:
00
4:
00
5:
00
6:
00
7:
00
8:
00
9:
00
10:
00
11:
00
12:
00
13:
00
14:
00
15:
00
16:
00
17:
00
18:
00
19:
00
20:
00
21:
00
22:
00
23:
00
24:
00
注:
1、上表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的通知》(苏建函城[2009]139号)制定。
2、全省城市供水厂实施严于国家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水质检测工作要求,对上表中水样的水质检测,除执行GB5749-2006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94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外,还需满足表中所列检测项目和频次要求。
3、上表中CODMn每2小时检测一次,其他指标每1小时检测一次,必要时可加密检测。
4、各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各水厂按上表格式统一填写。
附录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相关计算公式
一、城市自来水管网漏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Ra —管网年漏损率(%);
Qa —年供水量(km3);
Qae—年有效供水量(km3)。
二、单位管长漏水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Qh —单位管长漏水量(m3/(km·h));
Lt —管网管道总长(km)。
三、单位供水量管长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Lq —单位供水量管长漏水量(km/k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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