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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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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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资料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41/T109-2015
备案号:
J11960-2015
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HenanProvince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building
2015-01-27发布2015-03-01实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HenanProvince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building
DBJ41/T109-2015
主编单位: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批准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5年3月1日
2015郑州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41/T109-2015
主编: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
开本:
1/32
印张:
5印数:
4000册
印刷:
郑州金秋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豫内资郑审字[2015]0079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5】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4)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修订,已通过评审,现予批准发布,编号为DBJ41/T109-2015,自2015年3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原《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4)及《河南省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16-2012)同时作废。
此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7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结合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总结了我省近几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并发布实施。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3调整评价方法。
在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
4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
5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公共建筑和同时具有居住、公共建筑功能的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6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为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
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时如需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寄送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4号,邮编:
450053)。
本标准主编单位: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
郑州大学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中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克莱门特捷联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
本标准编制人员:
栾景阳唐丽鲁性旭吴玉杰
潘玉勤李建民申明芳冯精钢
张海东王进郑丹枫张向民
杨昱范伟生王丽许艳
本标准审查人员:
胡伦坚韦峰许继清王其庆
黄建设王斌王富春张利萍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3.1一般规定4
3.2评价与等级划分4
4节地与室外环境7
4.1控制项7
4.2评分项8
5节能与能源利用17
5.1控制项17
5.2评分项18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26
6.1控制项26
6.2评分项26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34
7.1控制项34
7.2评分项34
8室内环境质量41
8.1控制项41
8.2评分项42
9施工管理49
9.1控制项49
9.2评分项49
10运营管理55
10.1控制项55
10.2评分项56
11提高与创新61
11.1一般规定61
11.2加分项61
本标准用词说明67
引用标准名录68
条文说明69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引导和规范我省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参与评价的绿色建筑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island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annualrunoffvolumecaptureratio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6再生水reclaimed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m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2.0.9建筑全寿命期buildinglifetime
建筑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
包括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护,以及建筑的最终拆除和处置。
2.0.10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buildingenergyefficiencyandstructureintegration
集建筑保温功能与墙体围护结构功能为一体,墙体不需要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实现保温与墙体同寿命的建筑节能技术,简称“保温结构一体化”。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3.1.4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
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核查。
3.1.5检测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
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3.2.3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3.2.5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
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表3.2.7取值。
ΣQ=w1Q1+w2Q2+w3Q3+w4Q4+w5Q5
+w6Q6+w7Q7+Q8(3.2.7)
式中:
ΣQ——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
Q1——节地与室外环境评分项的得分;
Q2——节能与能源利用评分项的得分;
Q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分项的得分;
Q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分项的得分;
Q5——室内环境质量评分项的得分;
Q6——施工管理评分项的得分;
Q7——运营管理评分项的得分;
Q8——提高与创新加分项的附加得分;
w1——节地与室外环境评分项的权重;
w2——节能与能源利用评分项的权重;
w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分项的权重;
w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分项的权重;
w5——室内环境质量评分项的权重;
w6——施工管理评分项的权重;
w7——运营管理评分项的权重。
表3.2.7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节地与
室外环境
w1
节能与
能源利用
w2
节水与水
资源利用
w3
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
w4
室内环
境质量
w5
施工
管理
w6
运营
管理
w7
设计评价
居住建筑
0.21
0.24
0.20
0.17
0.18
—
—
公共建筑
0.16
0.28
0.18
0.19
0.19
—
—
运行评价
居住建筑
0.17
0.19
0.16
0.14
0.14
0.10
0.10
公共建筑
0.13
0.23
0.14
0.15
0.15
0.10
0.10
注:
1表中“—”表示该项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值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3.2.8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小于4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2.9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公共建筑和同时具有居住、公共建筑功能的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4节地与室外环境
4.1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布局的要求,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设计评价内容:
1、项目规划、审批文件;2、场地地形图;3、项目区位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1.2 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定规划的要求。
设计评价内容:
项目规划、审批文件。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1.3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设计评价内容:
1、环评报告书(表);2、场地地形图;3、场址土壤氡检测报告。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1.4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设计评价内容:
环评报告书(表)。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1.5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布局应满足相应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时数。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建筑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3、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2评分项
Ⅰ土地利用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
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
表4.2.1-1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评分规则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A(m2/人)
得分
3层及以下
4~6层
7~12层
13~18层
19层及以上
35<A≤41
23<A≤26
22<A≤24
20<A≤22
11<A≤13
15
A≤35
A≤23
A≤22
A≤20
A≤11
19
表4.2.1-2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容积率R
得分
0.5≤R<0.8
5
0.8≤R<1.5
10
1.5≤R<3.5
15
R≥3.5
19
设计评价内容:
总平面图及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运行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及综合技术经济指标;2、现场核实。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居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项目达到30%,旧区改建项目达到25%,得2分;
2)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按表4.2.2-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表4.2.2-1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m2/人)
得分
新区建设项目
旧区改建项目
1.0≤Ag<1.3
0.7≤Ag<0.9
3
1.3≤Ag<1.5
0.9≤Ag<1.0
5
Ag≥1.5
Ag≥1.0
7
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绿地率:
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
表4.2.2-2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
绿地率Rg
得分
30%≤Rg<35%
2
35%≤Rg<40%
5
Rg≥40%
7
2)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景观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3、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相关计算书;3、现场核实。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2.3的规则评分。
表4.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建筑类型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
得分
居住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率Rr
5%≤Rr<15%
2
15%≤Rr<25%
4
Rr≥25%
6
公共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
Rp1≥0.5
3
Rp1≥0.7且Rp2<70%
6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建筑专业施工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Ⅱ室外环境
4.2.4建筑外立面及室外景观照明设计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幕墙玻璃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2分。
设计评价内容:
1、建筑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2、建筑效果图;3、幕墙设计文件;4、建筑外立面及室外景观照明施工图;5、光污染专项分析报告。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幕墙玻璃光学性能检测报告;3、现场核实。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控制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4分。
设计评价内容:
1、环境噪声影响测试评估报告;2、噪声预测分析报告;3、环评报告书(表)。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环境噪声现场测试报告。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1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1分。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用地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园林小品、建筑物等遮荫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分;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得2分。
设计评价内容:
1、景观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2、户外活动场地遮荫面积计算书;3、屋顶做法详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屋面、道路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测试报告;3、现场核实。
Ⅲ交通与公共服务设施
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
2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
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设计评价内容:
1、场地公共交通设施分布图;2、总平面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3分。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景观专业施工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2.10 场地内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并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得3分;
2 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得3分:
1) 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
2)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3)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停车场(库)设计施工图;3、场地交通分析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错时停车管理制度;3、现场核实。
4.2.11 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居住建筑:
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6分:
1)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 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4) 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5) 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2 公共建筑:
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
1) 2种及以上功能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2) 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相关规划文件。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公共设施共享或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的证明;3、现场核实。
Ⅳ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
设计评价内容:
1、总平面图;2、原始地形图;3、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拟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与实施方案;4、场地原有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保护方案;5、表层土利用方案;6、景观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施工过程相关记录文件;3、现场核实。
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
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设计评价内容:
1、场地地形图;2、景观设计专业总平面图;3、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方案;4、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计算书;5、景观专业施工图(含室外场地铺装施工图);6、透水铺装占硬质铺装面积比例计算书。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现场核实。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
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
设计评价内容:
1、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2、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文件;3、总平面图;4、景观专业施工图;5、室外给排水施工图。
运行评价内容:
1、同设计评价内容;2、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报告;3、现场核实。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3分;
2 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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