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建筑经济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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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建筑经济发展》
私营建筑经济发展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肯定了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要求,接着分析了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办法及发展趋向。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但私营建筑经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建筑业产业和产品特征、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和市场环境和私营工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生产力的发展。
文中所称私营建筑经济是指摘要:
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
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
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非凡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和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
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
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征所决定的。
建筑业的“二元性”特征表现在摘要:
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和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
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
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
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
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征摘要:
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
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轻易进入建筑市场,轻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功能。
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气活力。
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
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
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
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
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摘要:
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
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
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非凡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
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摘要:
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
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
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
“私”的“双转移”。
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
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
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
三是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
“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
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
"空壳”。
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
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新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
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创立。
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
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气。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
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探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办法及发展趋向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碰到各种阻力,
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1、
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
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
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具体表现为摘要:
“对立论”,即不能正确熟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向,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市场障碍概括起来是“三个缺
乏”。
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
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舌1»摊派、乱罚款、乱集资、舌L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
缺
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
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
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
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思想熟悉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摘要:
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
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
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
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
一
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
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
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和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
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
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策略和办法
1、抓熟悉。
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熟悉,统一思想。
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反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
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
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
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
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
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
“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
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
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冏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
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
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摘要:
“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功能,引导私营企
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
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
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
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新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
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
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和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
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答应,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向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摘要:
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
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
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
十四大报告认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大报告认为和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
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
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
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
成。
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
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整个私营经济和整个建筑业中的一个很活跃的部分,也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大力发展。
假如把改革开放初期到1997年的20年间私营建筑经济从无到有、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作为“孕育”阶段的话,那么,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到下个世纪的前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私营经济、私人投资的发展和增大,私营建筑经济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孕育阶段,已进入大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一是随着我国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为建筑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样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是私人投资的日益加大,将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扩大市场占有率。
因此,这一时期,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经济规模将迅速扩大。
这一阶段大致用20
年的时间,即到2020年,我国私营建筑经济规模总量将和国有建筑经济规模持平。
从2020-2050年,我国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私营经济持续发展。
私营建筑经济将作为国内建筑市场的主力军而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就其经济总量来说,已超过了国有建筑经济;国有建筑经济由于国有资本的逐步转移等原因,而呈下降趋向。
国有资本是否要象发达工业化国家一样从整个建筑业中退出,那将是下世纪中叶之后的事情了。
诚然,上述对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历史发展趋向的描述,是建立在十五大有关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孕育成熟、将要大发展基础之上的。
而发展趋向中各阶段发展周期的长短,取决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并随着改革进程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私营建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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