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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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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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内勤人员日益增加。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日常工作管理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作息时间:
公司每周的标准工作日为周一到周五,周
一、周
三、周四工作时间为上午08:
15—1200,下午1430—1800周
二、周五工作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晨会管理
1、工作日期间(除周
二、周五),每天早晨8。
15到公司完成打卡,在公司召开内勤员工每日早会。
2、早会内容主要为昨天的工作汇报以及当天的工作计划。
3、会议结束后迅速整理营业大厅和各自办公区域桌椅及办公用品。
确保营业环境干净整洁。
三,工作规范礼仪
1、上班期间全体员工统一着工装。
做到谈吐文明,仪表整齐,举止端正。
新入司各类员工在公司未配工装之前,自己须着与公司要求相近的正装。
2,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
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接待客户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3、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喧哗、嬉戏打闹;不能用电话聊天;不得出现玩游戏、看电视剧、打牌等现象。
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岗,如有事外出,需向支公司经理或综合岗口头、书面请假告知。
四、卫生安全规范
1、公司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职场均为禁烟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吸游烟。
将卫生间设为吸烟区,吸烟者不得在吸烟区乱扔烟头。
2、公司公共卫生由专人打扫,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会议室、办公室及卫生间的整洁。
3、员工每日上班前自觉打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办公桌上资料、文件、书籍等物品应码放整齐,排列有序。
4、各部门办公室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位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
个人外套、大衣应悬挂于更衣柜内,禁止在椅子后方摆置外套、大衣。
5、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在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关闭。
6、上班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及时关闭灯具,杜绝开“长明灯”。
7、各员工用水后及时关紧水龙头,坚决杜绝冒跑漏滴,严禁长流水。
五、违规惩罚措施
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以内到岗,视为迟到,员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10分钟内离岗,视为早退。
2、工作日内请假需同时向陈经理和常涛经理说明情况,并在常涛处做好登记,不得代请、捎假。
3、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向陈经理和常涛经理告知,对于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
第二篇:
日常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日常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早8:
30签到,冬季(11月15日—3月15日)冰雪天乘公交车上班的同志签到时间延迟至8:
45(紧急任务除外);中午午休时间为11:
30—13:
30;下班时间为下午16:
00。
2.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两次以上,每次扣除月满勤奖10元;当月累计6次以上,扣除全部月满勤奖。
3.无故每旷工一天,扣除月满勤奖50元,矿工两天,扣除当月全部满勤奖,月累计超过三天,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制度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分为。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探亲假等。
2.病假。
病假三天以上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假条备案,病假三天以内需写请假条。
3.事假。
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三天以上,每天扣月满勤奖10元,累计十二天扣除当月满勤奖。
4.婚假、丧假、生育假、探亲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请假程序。
病、事假时间不超过一天者,由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内(不含三天),由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病、事假两天以上,采取书
面假条方式,并由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存档。
三、办公纪律
1.上班时间着装整洁大方,严禁穿拖鞋,串岗闲谈;严禁在办公室打逗、喧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公务电话。
3.合理使用电脑网络设备,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聊等。
4.要爱护办公室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及用具,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随意移动,造成损失和损坏要按价赔偿。
5.下班时清理办公桌上物品、资料,入柜上锁,避免资料丢失,并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6.违反办公纪律,一经发现立即纠正,连续两次以上违反办公纪律且屡教不改者,经认定后,扣除部门领导当月满勤奖的50%,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满勤奖。
7.其他未尽事宜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四、日常考核管理由综合部具体负责,园领导同综合部的同志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本办法自五月一日起执行。
xx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
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办法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传媒分院
网络教字(xx)第01号
网络传媒教师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教师日常工作行为,更好地促进分院教学秩序的稳定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分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教师基本考勤纪律
第一条专职教师每天按照学校规定考勤要求打卡,相关的考勤根据分院统一的制度办理。
第二条在规定上班的正常工作期间,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分院统一的请假制度办理方可离开。
凡请假一律使用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自己调好课并填写调课申请表。
请假之后原则上不允许空课空堂,确实无法调课的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学习任务(要求记录在调课申请表上),安排学生自学,同时必须通知班主任和班级学生,由班主任协调处理,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不按此要求操作,上课期间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教务科一律不负责调课,但所有相关安排必须让教务科知晓。
确实因为临时突发事故等不能及时当面请假和调课的,也必须电话短信等通知,事后按上述规定补齐请假条和调课申请表。
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批假,未经批假导致空课的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三条教师上课(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教务科或分管领导,事后解释一概视为无效)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超过5分钟,一经发现(信息员记录、教务科巡查或院领导巡视)一律按照5元/次标准处罚。
迟到超过15分钟,早退超过15分钟,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都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四条无故旷课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所授课程个人课时费标准的双倍数值进行处罚,记为教学事故,当事人必须当面向旷课班级公开道歉,并无偿补齐所旷课时数,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条各个教研室原则上每周应该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按每个学期的教学周计算),每次教研活动不得少于45分钟,各教研室活动的计划必须与该学期分院总体的教学任务安排保持一致。
教研室成员(包括专职和校内兼职教师)无故缺席按照30元/次标准处罚,或迟到、早退的、中途随意离开5分钟的都按5元/次的
标准进行处罚。
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经教研室主任、教务科长批准后方可免除
处罚。
教研活动请假次数每月超过一次者则按照10元/次标准处罚(符合第二条
工作请假规程的不在计算之内)。
教研室主任津贴和相关活动经费按照是否按时按
质完成教学口分派的教学任务按月发放,基本没有达到要求的不予补助,相关的
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第六条凡是由我分院或总院组织的需要教学口老师参加的会议或培训、听课等,
有事须请假,(在上课除外),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扣除10元/次,迟到、早退或中
途随意离开的扣除5元/次,其他上级部门的处罚条款与此不相干涉。
第七条教师每堂课都必须按时签课时,原则上必须在上完课后当天之内签好课
时。
不签或少签或漏签课时的,所缺部分不予计算。
多签课时的,扣罚所多签课
时的双倍课时费。
没有认真签写胡乱涂写造成导致核算困难的,视情节轻重扣除
该教师1-5个课时费用作为计算课时人员额外付出劳力的补偿。
凡是因请假补课
或调课的各种特殊变动情况,都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同时记录实际到课最高多
学生人数必须与事实相符,如果与检查记录或请假条记录不一致,经核实后则扣
除相应栏目5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以上规定作为教师考评体系中工作态度一栏予以统计,主要由教务科负
责、教研室协助,每处罚一个点即倒扣一分,由教务科统一核算,记入当月的考
评排名中。
二、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标准
第九条教师有权维护课堂的神圣性和严肃性。
若班主任未经该堂任课教师和教
务科批准私自停课搞活动等,教务科有权停派老师到该班上课,所有后果由班主
任负责。
上课期间,任何老师或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进入教室打断干扰教师
正常上课,教师或领导听课等必须课前通知上课老师于打铃前进入教室,课堂上
按照学生要求听课,不得以领导或同事身份自居。
日常的学工或教学巡查等原则
上只能从后门进入教室,必须从前门进入教室的,必须事先敲门待得老师暂停出
教室,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条件内处理完后立即撤离。
若有
不尊重课堂和任课教师的,肆意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任课教师有权将其驱逐出
教室。
第十条所有教师所有课程原则上上课必须按照教案设计的思路和授课计划的进
度安排,因此必须自带纸质教案(实训课程也一样)。
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训教
学,无论是专业课程还是体育、日语、英语口语等现场训练(如英语观看影视、
体育课堂组织游戏等)文化课程,都要备课,都要有具体的思路设计。
如果一经
检查发现或学生(信息员)反映不带纸质教案(纸质教案参照教务口标准印制、
备课的标准参照教务口公示要求)上课,一律按照10元/堂/次的标准进行处罚。
教务科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发现根本没有备课(纸质教案中没有当堂所讲课的内容)
就上课的,按照20元/堂/次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要求课后立即补上所缺内容,否
则此处罚条例可以重复执行。
第十一条教师对学生思想教育负有一定的责任,对学生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
离开等,原则上要求每堂课加以客观而严谨的考勤(按照分院统一规范的模板记
录),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内。
班级上课人数没有达到60%以上(非特殊情况一般
认定为是教学质量或课堂控制管理能力问题),教师应停止新课,布置复习作业让
学生自习,并积极联系班主任共同动员学生到课,方可继续开始新课(调整的教
学进度计划自己负责通过补课等方式解决)。
如果组织动员后仍然不能达到在校任
课班级总人数1/2以上的,按照课时费个人标准的80%计算该堂课的课时费,同
时可以提请班级管理质疑,经教务口核实非教学质量问题后予以补齐20%所扣课
时费。
未协助班主任动员组织学生,没有学生来上课,置之不理的,该堂课的课
时费不能计算。
协助班主任动员后要求在班级教室等候学生,仍然无一个学生来
上课,应做好记录并经由学工科签字后提交教务科,教务科根据该记录按照课时
费个人标准的50%计算该堂课的课时费,否则,不予计算课时费。
第十二条教师对课堂应具有控制和组织能力。
对学生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不
闻不问等性质严重的,或上课时达到班级人数1/3以上开小差(讲话、玩游戏、
看电影和网络小说、上网聊天等),教师应立即停止新课,转移工作重点,加强班
级组织管理活动。
若置之不理,如果教务科检查或学生(信息员)反映第一次检
查发现当面警告,第二次通告批评,第三次处50元/堂/次的罚款。
也不得因为学
生单方面(比如学生要求、想早点吃饭等)或其它非客观性原因(如班主任要求
等)而提前下课,特别是上午第四节课。
有特殊原因的必须经过教务科核实批准,
否则视为提前下课。
凡是提前下课的,一经发现,5分钟以内处5元/次/堂的罚款,
5-10分钟以内处20元/次/堂的罚款,10-15以内处30元/次/堂的罚款,15分钟以
上按旷课处理。
以上时间计算都是以打铃设定的标准为依据。
第十三条所有教师上课时原则上不得坐教,年纪超过50岁或孕妇、病痛等客观
原因的可以坐教。
确实因为实训教学需要的,考虑组织教学和个别指导学生实训
情况,45分钟的一堂课平均最多也不得超过20分钟的坐教。
所有非实训课程教学
的,非特殊原因一概不允许坐教。
若有违反,一经检查发现或学生(信息员)反
映查实的,按20元/堂/次的处罚。
第十四条教师因教学需要,可以申请使用投影仪或多媒体教室或进行室外教学。
投影仪或多媒体教室使用必须提前一天申请,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统一调度
安排,没有提前申请教务科有权拒绝安排,由此造成课堂不能正常进行或因此影
响教学质量的,由该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每次多媒体教室使用后教师必须负责安
排学生打扫清理关门关电等,如果检查发现没有打扫清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
10-30元/堂/次的罚款。
没有规范使用造成多媒体教室设备损坏的,由老师负责赔
偿。
如果因为没有关窗关门关电等造成损失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相应的赔偿
金额从课时工资中扣除。
进行室外教学(体育课例外)必须申请报告,校园外短
期实训等需要实现提供相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
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承担全
部相关的安全责任。
其他教室上课上午、下午最后一堂课老师有义务安排学生关
电关门等,老师没有强调造成水电浪费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十五条以上规定作为教师每月考评体系中课堂教学质量一栏予以统计,主要
由督导组负责、教务科协助,每处罚一个点即倒扣一分,由教务科统一核算,记
入当月的考评排名中。
三、基础工作要求准则
第十六条每个学期每门课程都要在选好课后、开课之前准备好教材大纲、授课
计划(教学周历)、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初稿,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正常开展教
学,没有达到要求的只允许试讲,试讲期间按照课时费标准95%进行课时核算,
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计算完全课时。
教研室主任也同样在教务科公布本学期
工作计划后制定出本学期与之相适应的教研活动计划,没有达到要求相应教研室
津贴中对应的补贴项目不予计算。
因为不合格拒收三次以上的,按照20元的标准
进行处罚。
各个教研室提交的上述材料出现本室人员半数人以上不过关的,教研
室主任行连带处罚50元。
第十七条原则上每堂课必须要有手写纸质教案和电子课件。
纸质教案必须规范撰
写(参照模板),电子课件可以根据课程特点自行设计。
纸质教案以两课时为一单
位进行计算,重在设计描述每堂课的教学规划思路和基本的教学内容要点。
按照
实际上课时数进行计算,每缺少一次进行5元一次处罚,每次上课教案缺少一个
环节(要有具体内容)按照1元/次进行处罚。
不需要电子课件的课程,由该课程
任课老师提交其他相仿的教学辅助资料,否则该项当月考核计为零分。
鼓励老师
撰写完整的电子教案或电子讲义,达到质量要求的当月考评中予以加分和奖励,
具体的加分规则和奖励办法另立。
第十八条各门课程必须按照拟定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周历、教材大纲、教学大
纲、实训大纲)进行,原则上不得进行大幅度调整,更不得随意修改,每堂课要
按照教学计划的各方面具体安排有序进行,以确保教学计划不流行形式。
教学计
划每月考核时发现偏差超过4课时的,非客观原因造成(如学校临时安排事件冲
掉课时等例外)的,将予以20元/次的处罚。
所有教学完成后要参照教学计划进
行总结,然后按照新出现的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予以充实完整,这是每月
考核评分的重心。
第十九条原则上每堂课都要布置作业,并且都要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对学生作业
进行规范。
原则上要求布置的作业就是最后考试的题库(非常重要),以确保学生
学习有明确的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所有布置的学生作业都要求用红笔批改,注明
批改日期。
每个学期每门课程每四个课时就要有一次作业(实训教学则以一次实
训教学任务以标准,一次实训完成一次实训报告作为一次作业)。
学生作业教师没
有统一规范或不批改视情况轻重进行10-50元不等的处罚,教务科每学期结束只
接受规范整理后的作业资料。
按照每门课程作业次数计算工作公式即“该课程课
时总数/4=布置作业的次数”每月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除10元。
第二十条以上规定作为教师每月考评体系中基础工作质量一栏予以统计,主要由
教研室负责、督导组协助,每处罚一个点即倒扣一分,由教务科统一核算,记入
当月的考评排名中。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xx年3月1日正式执行,以上解释权归属教务科。
网络传媒分院
xx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考核处罚抄送:
分院办公室
第四篇:
日常团队管理办法广州营业部营销团队日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营销员工的日常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整体业绩,形成团体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销团队自上而下,按金字塔结构进行管理,上一级管理下一级,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负有部署、检查、管理、指导的职责。
努力形成上下一致,协同拓业,共同进退的团体机制。
第三条晨训制度。
即全体营销人员必须在每个工作日在指定地点(会议室或营销部)参加晨训,晨训由相关负责人主持,主要目的是通过晨训使全体营销人员坚持成功信念、保持高昂的斗志,培养和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晨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考勤点名或签到;
2、整理着装仪态;
3、调整工作心态(可集体喊口号“健康每一天、开心每一天、收获每一天,成功。
成功。
)
4、气场练习(互相对视/问侯);
5、自由发言(工作现状,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6、管理发言(小结与工作安排);
7、各就各位。
第四条例会制度:
每周三下午3:
30召开沟通会议;每月底(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3:
00)召开总结会议。
对近期所开展的营销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同时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作息管理与报告制度:
每位营销人员都要自觉遵守营业部、营销部的自律作息管理,按规定参加各种集会、培训等活动;
客户经理一般应按预定计划开展工作,如临时改变或外出联系客户等,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客户经理应按规定逐天填写《营销人员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的走访或电话记录、当日开展的主要工作;每星期向主管提交一次。
主管对工作日志要仔细阅读,归纳重点,并在次日的晨会或总结会中提出并解决。
第五条职业习惯养成:
1、每天主动打5-10个电话给客户(新旧客户)(目前建立个人的潜在的客户发展名册);
2、每天随机发放个人名片或业务联系卡5-10张;
3、每星期拜访客户1-3次;
4、每月与驻点渠道搞一次活动。
第六条营销管理人员应及时协调处理好客户经理开发客户时所遇到相关问题,给他们做好支持与帮助;营销人员必须服务统一管理。
第七条营销工作相对分工,营销人员按预定渠道拓展客户,营销管理与支持人员,负责对客户经理每天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评估与考核,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建立信息公示与奖惩制度。
第八条营销管理人员负责向营业部领导报告营销计划并推动相关方案的落实。
第九条营销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敬业爱岗,勇于开拓,规范执业;对工作无敬业精神的、有客户投诉的、工作无业绩的客户经理,按公司规定给予谈话告诫、责令改正、经济惩罚、待岗培训、辞退等。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项按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篇:
实习生日常管理办法实习生日常管理办法(讨论)
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场地(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指定的实习岗位,下课须经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2.实习生进入实习场地(单位)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器材),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仪器),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器材)保养,若有人为损坏现象按规定赔偿,并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课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
7.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听从安排,服从分配,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岗位独立作业的要求。
8.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
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产实习处的考勤。
生产实习处将不定时抽查。
9.实习生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
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而后交所在系(中心)学工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10.实习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指导教师导同意后,报系(中心)学工办登记。
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班主任审核,所在系(中心)审批,并报生产实习处备案,否则,按旷课论处。
1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场地(单位)声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2.在校生到校外实习时,必须提前一周向生产实习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批准。
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校出外实习。
13.实习生因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场地(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岗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或开除,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1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场地(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实习处,由生产实习处负责各部门协商解决。
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场地(单位)指导教师(领导)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15.若实习学生累计三次当月考核不合格,则实习考核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不以毕业。
16.学习生连续旷课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学校作退学处理。
17.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知应会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按规定不以办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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