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团委学生干部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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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团委学生干部相关制度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干部管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保证我院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院学生干部管理工作在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学院团委具体负责管理、教育和培养并组织学生干部开展各项学生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
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成员,各班团支部成员和班委会成员。
三、学生干部选拔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竞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男女比例得当原则,择优录用原则,级部、班级、专业搭配原则。
四、学生干部选拔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4、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群众基础好。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办事坚持原则。
6、全局观念、集体观念强,遵纪守法。
五、学生干部管理机制
全院学生干部实行竞争选任制和轮换制。
六、学生干部产生的方法和程序
1、书面申请报名
参加班级学生干部竞选的同学到其班主任处提出书面申请;参加院学生会干部竞选的同学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到院团委申请。
申请时应注明所报职务、条件。
2、资格审查
院团委根据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和标准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竞选
申请竞选学生干部的同学要根据所报职务的职责,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工作思路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参加统一竞选。
竞选班级学生干部的同学由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和院团委领导、班主任组成的评委分别打分;竞选院学生会干部的同学由全院学生干部和评委分别打分。
4、学院团委研究,报学院党支部后确定
七、学生干部教育与锻炼
1、每学年举办一期学生干部培训班。
通过培训学习使全体学生干部受到系统的教育,使他们努力做到:
政治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会心会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思想上,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学习上,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善于思考,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秀。
工作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善于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把对上级负责和对青年学生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纪律作风上,模范地遵守学院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讲原则,树正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敢于和一切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作斗争。
个性修养上,为人处事要头脑冷静,豁达大度,宽厚待人,诚实朴素;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善于团结其他学生干部一道工作。
2、认真组织学生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党课、团课学习和学生干部培训活动。
3、学院团委建立学生干部档案,进行定期目标管理。
4、学院团委坚持经常性的对学生会干部的指导帮助,指导学生会制定好工作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例会;班主任坚持经常性的对班级学生干部的指导和帮助,指导班干部制定好工作计划,加强班集体建设和班干部会。
使广大学生干部大胆独立地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在受到锻炼,增长才干。
5、学生会干部每学期结束后向全院学生干部或全院学生报告一学期的工作情况;班级学生干部每学期结束后向本班同学报告一学期工作情况,从而更好地接受同学的监督。
6、学生干部每学年轮换一次。
八、学生干部考核
1、学生干部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计入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2、考核内容
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从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工作实绩三个方面进行。
(1)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带头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生活朴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群众威信高。
(2)在专业学习上,勤奋刻苦,勤于思考,成绩优良。
(3)在工作上,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职责明确,顾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扎实,责任心强,讲方法,讲艺术,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时间观念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考核办法
(1)学生干部的考核由院团委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末进行。
(2)学生干部在被考核时,要按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总结材料,经过个人汇报、民主评议和院团委对学生干部目标管理写实成绩得出考核成绩。
(3)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管职四个等次。
九、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基本任务和义务
一、学生干部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
正确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反映学生呼声,代表学生利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二)倡导和带领同学们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积极开展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材的各种活动,全面为同学们服务。
(三)加强与社会的广泛联系,促进广大同学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长成材。
(四)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联系,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督促各有关单位解决相关问题。
(五)积极完成学院学生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及系团总支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学生干部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在各个岗位上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各种关系;
(四)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六)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七)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周围;
(八)对工作有极大热情,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九)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
(十)有正义感,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和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院级学生干部的选拔,由我院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乐于为同学们服务的学生担任,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先产生候选人,再通过公开竞选、民主选举产生。
在特殊情况下,院级学生干部也可由学院团委领导老师采取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一、学生干部的选拔
(一)报名:
参加选拔的同学认真填写《学生干部推(自)荐职务表》后交学院团委。
(二)考核:
由学院团委根据学生会基本任务和义务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考核。
(三)人员的确定:
1由学院团委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部长及以上职务1—2名人选,报学院党总支。
②由学院团委主持对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人选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③根据党总支意见,由学院团委主持听取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各部部长推荐人选,在听取部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副部长人选。
对于现任学生干部如考核能完全胜任本部门及本职工作,经党总支同意,可直接确定为最后推荐人选。
④由学院团委将最终确定推荐人选面向全院进行公示。
二、学生干部的免、停职
(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给予免职;
(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院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处理和处分者,给予免职;
(三)任职期间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者不及格,给予免职;(一门功课不及格者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四)闹不团结,相互拆台,使得工作不能顺利完成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给予内部通报或停职处分;
(五)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以职权谋私利,屡教不改者,给予内部通报或停职处分;
(六)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内部通报或停职处分;
(七)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荣誉者,给予内部通报或停职处分;
三、几点说明
(一)给予内部通报或停职处分按照情节严重由学生会领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给予处理
(二)三次通报为停职,停职期间如不能认真改过者给予免职;
(三)停职期限为一个月,停职期间取消其学年评优资格,两次停职将被免职;
(四)本规定适用于院级学生干部,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五)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姓名
性别
部门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申请理由
系团总支意见
组织部意见
团委意见
其他情况
备注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推(自)荐职务表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素质建设,激励学生干部奋发进取,转变作风,增长才干,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针对我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个人考核及奖罚
一、考核范围
1、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成绩优良。
2、工作方面:
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遵守干部的规章制度(例如:
例会制度、值班制度)。
3、生活方面:
生活简朴,具有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与修养(不酗酒,不打架闹事);有较强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
二、考核小组成员:
(主席团成员)
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组织部副部级以上干部
三、考核对象
全院学生干部
四、考核时间
考核每学期期末
五、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六、考核程序
1) 考核小组评定;
2) 学院主席团审核,学院内公示三天;
3) 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七、考核内容及细则
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80分,奖励分20分。
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项:
(总分80分)
德:
(15分)
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能:
(15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文字写作能力强。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勤:
(25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模范地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各班班团干部及各社团、协会干部能积极配合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并整理记录。
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团委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绩:
(25分)
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3、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4、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
5、学习成绩:
(占10分)
⑴平均分在85分以上记10分。
⑵平均分在75分以上记8分。
⑶平均分在60分以上记6分。
⑷平均分在60分以下记0分。
(二)奖励分项:
(总分20分)
1、通过自身努力为院、校争得荣誉者加3分。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
3、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分。
4、所在宿舍为卫生模范者加2分。
5、本人受到院级表彰者加5分,受到系级表彰者加3分。
6、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4分。
(三)减分项:
1、例会:
迟到一次者减3分/次,无故不到者减5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2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
4、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1分。
5、有一门不及格减2分。
6、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2-5分。
7、受院、系点名批评者减2分。
8、学生干部所在宿舍不达标扣2分。
(四)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团委予以淘汰:
1、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不及格者。
4、对自由散慢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考勤旷到累计3次者。
(例会、值班)
9、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注:
凡违反校规校纪者处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
)
八、奖惩措施
学生干部若违反以上规则者,取消评优、干部提拔和入党等资格;若干部是预备党员,在入党期间违反,向院党委提出处分建议,延期转正;若其干部是党员,违反规则者,向院党委提议处分建议。
学生干部有表现突出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奖励,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评优、入党优先。
部门考核及奖罚
各部门考核以100分为基本分,将根据以下情况给予扣分或加分:
1. 部门内任何一名成员该学期有重修现象,该部门扣20分。
2.部门内任何一名成员被做出警告处分,该部门扣15分。
3. 部门内任何一名成员被做出降职处分,该部门扣30分。
4. 部门内任何一名成员被做出免职处分,该部门扣40分。
5. 大型活动完成后,各部应在5天内递交部门总结,不能依时递交总结的部门扣10分,部长扣5分,其他成员扣3分。
6. 部门内任何一名成员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书面建设性意见并经主席团采纳的,该部门加20分。
7. 部门内任何一名成员评定为优秀的,该部门加20分;部门内全部成员评定为优秀的,该部门加30分。
8. 各部门的考核由主席团执行;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部门,须在期末部长级会议上做自我批评;考核结果高于150分的部门,将评为“优秀部门”。
附则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国际榜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谈话制度
一、建立学生干部谈话制度的意义
建立学生干部谈话制度是我院团委加强学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谈话,可以广泛联系群众,密切学生干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了解情况、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强团结、促使干部健康成长;可以帮助学生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党、团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谈话的时机
学生干部谈话要具有经常性和针对性。
要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谈话,以免矛盾积累和扩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话。
(一)学生干部调动、职务升降、离职时;
(二)召开各级学生干部民主生活会时;
(三)学生干部受到批评、处分时;
(四)发现学生干部在遵守校规、校纪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所反映时;
(五)学生干部出现问题或工作失误时;
(六)调查了解情况时。
三、谈话的内容
(一)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自觉服从组织需要。
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奖励或提拔时,要及时找干部谈话,帮助干部及时克服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的思想苗头;在调整、补充学生干部岗位时,通过谈话,教育干部自觉服从组织需要,遵守组织纪律,不相互攀比,不讲条件,不向组织伸手要职要权;在干部的个人利益与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教育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的关系,引导干部自觉服从集体的利益。
(二)协调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增强班子团结。
发现干部之间出现磨擦时,通过谈话弄清缘由,分清是非,指出危害,提出要求,帮助协调好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维护干部班子的团结,使每一个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互谅互让、取长补短、合作共事的良好风气。
(三)交流思想,调查研究。
通过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意向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干部提供依据;还可以使谈话对象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掌握正确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通过这种平等的思想交流,能够使上下级之间增进了解,增强友谊,消除隔阂,使下级干部在工作中产生自信心。
四、谈话的形式
(一)主导式谈话。
适用于宣布决定、部署工作、批评教育、安慰问候等内容。
(二)商讨式谈话。
适用于启发引导、提醒指点、解答疑难等内容。
(三)征询式谈话。
适用于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交流思想等内容。
五、谈话的原则和纪律
(一)要按照“全面、准确、适度”的原则,实事求是,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力戒空谈和无原则的夸大或缩小,并允许谈话对象申述理由和看法。
(二)要尊重人格,以诚相见,以理服人;
(三)要从团结、鼓励、帮助、教育的原则出发,充分肯定成绩,严肃提出问题,诚恳地批评错误;
(四)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袒露思想,明辨是非,对问题和缺点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责任。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谈话记录表
谈话对象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人
谈话对象
专业班级
谈话对象
现任职务
谈
话
内
容
及
要
点
记
录
谈话结果
需要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的问题
谈话人
签名
谈话对象
签名
备注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例会制度
干部例会是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主要形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团委、学生会特制定以下干部例会制度。
一、学生干部常规例会
1、全体学生干部例会的参加者为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社团联合会主要学生干部。
2、会议由办公室召集,每月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召开,遇特殊情况(如准备重大活动)办公室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应留意通知,互相转告;
3、会议程序:
(1)各部部长或各部门干事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期的工作计划;
(2)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安排布置下一阶段总体工作;
(3)团委老师作会议总结。
4、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常委会请假;
(2)召开会议时,各主要学生干部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各参会学生干部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各参会学生会干部应做好记录,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5、会议由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主持;
6、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记录。
二、常委会议
1、常委会议由主席召集,参加者为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社团联合会、常委成员;召开时间为每月一次;
2、常委成员应在全体会议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3、常委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表彰和批评名单等事项,重大活动事宜与院团委老师讨论;
4、主席应负责在必要时通知团委老师参加常委会议;
5、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应尽快上报团委老师。
三、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累计)给予会内通报批评;
2、例会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三次(累计)上报老师批评;并给予会内处分;
3、例会无故缺席四次(累计)视为自动辞职;
4、以上处理均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补充说明
1、同学反映的实际问题应列入干部例会讨论内容,必要时要邀
相关同学列席会议,并建立相关问题备案;
2、本例会制度的解释权归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团委;
3、本例会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工作牌佩戴制度
(试行)
为了更好的突出学生干部的先进带头作用,更便于全校干部的共同监督,特制定“佩戴制度”。
第一条所有学生干部(院、系)在校内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对于在公共场所未佩戴工作牌者,按以下情况处理:
1)、发现1次未佩戴者,口头教育;
2)、发现2次未佩戴且经教育态度不端正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3)、发现3次未佩戴且经教育态度不端正者,给予记过处分;
4)、发现4次未佩戴且经教育态度不端正者,直接开除出院团委或学生会;
第三条以上处理均须报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并记入档案。
第四条该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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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团委 学生干部 相关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