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银行支付改善整改措施与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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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银行支付改善整改措施与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农村银行支付改善整改措施与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农村银行支付改善整改措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24号)和《营业管理部关于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渝银发〔〕101号),为切实改善我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有效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综合规划、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以支持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发展,扩大农村支付系统覆盖面,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推进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农村新型支付工具为工作重点,建设高效、安全、快捷、优质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支付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建立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基础设施,丰富支付工具种类,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促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
近期目标:
到20**年,新增银行网点9个,其中园区新增银行网点3个;新增ATM机22台、POS机105台,新增特约商户70户,累计发放银行卡11.6万张(详见下表)。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年1至6月)。
加强银行卡知识和支付系统业务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改善支付服务环境的认识。
督促涉农银行机构制订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规划。
(二)实施阶段(年3至12月)。
以全面扩大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完善自身综合业务系统,合理扩大金融自助设备,延伸支付工具服务群体,切实让农村客户体会到先进支付工具带来的方便、快捷、实惠。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
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成功案例,进一步深入推进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工作。
密切关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工作策略,寻找新的突破口,巩固提高农村支付环境。
四、工作重点
(一)促进农村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县人行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方便农户和农村个体经济组织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尽快实现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结算账户的非现场监管。
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要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养殖)专业户、个体私营企业、农家乐经营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创造便利条件,适当简化开户手续。
利用银行账户直接发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补贴及农村教师工资等,不断丰富银行结算账户功能。
(二)努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受理环境。
银行金融机构要搞好农村支付服务示范点建设,以乡镇经营网点、批发商户、种养殖大户、旅游经营户等作为特约商户的重点发展对象,加大POS机具投放力度。
鼓励各发卡机构采用银行卡免交单清算方式进行POS交易清算,解决偏远地区POS刷卡交易资金清算问题。
农行、农商行、邮储行要发挥在农村支付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农村营业网点的服务水平,完善配套设施,畅通汇兑渠道,不断提高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
(三)积极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普及。
县农行要以“金穗惠农卡”业务全面推进创新为重点,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对惠农卡推广使用以及农户小额贷款进行跟踪指导、督查,力争到20**年底,发卡总量和授信额度分别达到10万张和1亿元,确保发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可控、持续发展。
鼓励支持农商行江渝乡情卡和邮储银行绿卡进行业务创新,拓展支付结算功能,增加农户小额贷款循环授信、还款功能。
鼓励农村地区银行机构面向农村养殖户、种粮大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等推行支农惠农信用卡,切实满足农民小额资金需求,有效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问题。
(四)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
县人行要主动帮助农商行和邮储行采取直联、间联及代理等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加入支付清算系统,逐步推进支付清算相关系统向乡镇延伸,扩大支付清算系统的辐射范围,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化支付清算网络,提高农村资金清算效率。
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建设的跟踪指导,促进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提高行内支付业务处理效率。
协调支持各金融机构银行卡柜台互联互通,让农村居民持有的江渝乡情卡、惠农卡、绿卡享受对等的金融服务。
(五)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身份核实,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建立健全特约商户检查监督制度,提高农民使用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时的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防伪能力,加强ATM、POS机具等设备的风险管理。
各银行机构要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支付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出现的违法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县人行报告,并及时向农村地区银行机构通报情况,或向社会公开发布风险提示,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支付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布局营业网点、投放ATM、存取款一体机等机具设备,切实缓解部分网点排队难现象;搞好基层网点人员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基层业务人员,提高基层网点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七)构建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长效机制。
涉农银行机构要在做好日常业务宣传的同时,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支付结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现代化支付系统、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ATM和POS自助设备操作等形式多样的支付结算知识宣传。
县人行和各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农村的支付需求,针对农村支付结算需求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不断完善农村支付环境改善工作措施。
县人行应对辖区内的银行机构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培训。
通过不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与岗位练兵等形式,真正提高农村地区银行机构临柜人员的宣传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行、金融办、财政局、公安局、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行,由县人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职能职责
县人行: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规划、部署我县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工作。
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县金融办:
负责会同县财政局、人行对各商业银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县财政局:
推动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推广使用银行卡;结合“家电下乡”、“汽摩下乡”等政策,推动银行卡的使用;落实支持金融机构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奖励资金。
县公安局:
协助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的相互交流机制,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备、预警和通报制度;加大银行卡欺诈和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加强ATM机具的安全巡逻和防护工作。
各银行金融机构:
积极参与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实施项目,开展非现金支付工具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基本知识。
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营造安全的用卡环境,增加银行卡机具的投入和布放,扩大银行卡发行,普及银行卡应用,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不断增强银行卡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机制
1.建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季度例会制度。
由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村支付环境改善工作季度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现场协调相关问题,研究布置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全县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报各成员单位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2.建立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强化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于每季后5日内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
3.建立联络员制度。
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确定负责人和业务联络人各一名,专门负责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人员表》。
(三)政策支持
1.按照营业管理部《年市银行卡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确定的农资行业以及农村地区批发、零售行业特约商户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执行。
2.对个体工商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简化开立流程,允许个体工商户仅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公民身份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3.对商业银行给予一定奖励。
银行机构新增1个营业网点奖励5万元,新增ATM机1台奖励5000元,新增POS机1台奖励500元(含农商通和商易通)。
(四)检查考核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计划进度,并报县人行备案。
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各单位报备的计划进度,对各银行机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xx〕16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
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
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
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
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
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
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
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发布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
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
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
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
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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