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docx
- 文档编号:23234845
- 上传时间:2023-05-1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59.70KB
重庆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docx
《重庆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庆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
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探讨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丁扬
水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世界性的水资源危机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和不安,人类开始反思并采取各种措施来解决水资源问题。
重庆市虽然两江环绕,但是当地水资源量仅511.4亿立方米,人均水量只有165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2300立方米的四分之三,全世界人均近9000立方米的四分之一。
特别在渝西地区人均仅550立方米左右,水资源十分缺乏,渝东地区山高坡陡,工程性缺水严重。
作为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直辖市,水问题一直困扰着重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当前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关系已经成为重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实践证明,加强水资源管理是缓解水资源危机最有效的手段。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地推进水价改革,希望通过经济手段来促进节约用水和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尤其在农业灌溉水价的改革上投入了更多的关注。
1.重庆市农业水价改革及实施情况
1.1农业水价改革的现状
1.1.1建立了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自1998年重庆直辖后,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渝价〔1998〕462号),《重庆市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渝府发〔2002〕17号),《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渝价〔2004〕278号)等一系列的法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水价改革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水价政策法规体系。
1.1.2规范了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机制
①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得到确认,改变了长期以来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模式,从法规层面上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纳入商品价格管理范畴进行管理。
②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由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行政府定价与指导价相结合。
市直管及委托区县(市)代管和跨区县小
(一)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余水利工程由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模式。
③规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核定原则、水价构成和方法。
④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两部制水价制度。
1.1.3改革了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提高了征收标准
①农业水费计收由过去一贯使用的“实物计征”改为按“货币计价、以货币结算计收”的办法,规范了农业供水的计价方式。
②农业供水的水价标准按有效浇灌溉面积由每亩征收9~12公斤黄谷提高到按容量水价13.5~18元/亩,计量(计时)水价0.05元/立方米征收。
③明确了水利工程农业供水“灌区管理委员会”这一管理体制的组成原则,少数水利工程探索性地组建了灌区管理委员会。
④明确了农业水费的分配办法。
1.2农业水价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2.1供水价格太低,供水补偿机制不合理。
重庆市目前供水成本在0.32元/立方米左右,按每年每亩用水250立方米推算,每亩农业灌溉水费成本为80元/亩,目前水费标准仅占成本的16.9~22.5%。
1.2.2农业用水管理层次和环节较多,层层加价,农民实际水费负担重。
1.2.3水费征收难度加大。
1.2.4水费计征普遍按亩收费,造成农业用水浪费严重,农民没有节水的积极性。
1.2.5水利工程水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1.3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3.1水的商品属性认识不到位。
“福利水”、“水资源无价”的观念根深蒂固,人们对水资源的价值认识不足。
1.3.2水利工程功能发挥差。
水利工程老化严重,难以正常发挥功能,需要时却无法放出水,影响农民正常灌溉,使农民对水价的公平性产生质疑,增加了征收水费的难度。
同时也造成了灌区供水单位生存困难,无力维护水利工程。
1.3.4由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周期长,加之信息不畅,受自然、市场制约的因素多,某些农产品价格倒挂,生产成本过高,使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受到一定限制。
1.3.5有关农业水价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不配套,针对性差,实施操作难度较大。
1.3.6水费收取管理体制不适应。
2.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2.1农民水价承受能力的界定
农业水价改革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的承受能力,但是国内目前对于农业水价承受能力的定义和测算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判断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具有相当的随意性。
笔者认为,衡量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应当首先看农民的农业纯收益的高低.也就是说首先要考虑农民的实际支付能力。
当农民用水进行灌溉时,水是一种生产要素,要素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总成本和农民的生产利润,最终影响农民的收入。
因此,农民水价承受能力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灌溉投入成本占农业生产成本的比例和对生产利润的影响程度。
2.2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
通过对水稻(含再生稻)、玉米、小麦、红苕等几 个主要粮食作物成本效益进行抽样调查,基本反映了我市2004年主要农产品成本效益情况。
2.2.1水稻
水稻亩生产成本388.3元,比上年增加32.5元,增加9.16%。
(生产成本构成见下图)。
亩产量517.8公斤,亩产值745.6元,比2003年增收144.9元,增加24.7%。
其中亩产增加17.2公斤,引起产值增加20.6元;水稻价格上涨20%,引起产值增加124.3元,引起产值增加的价格因素、产量因素分别占85.8%、14.2%。
因此,2004年种植1亩水稻纯收益357.3元,比上年增加112.3元,增加45.8%。
另外,开县、大足对种植水稻实行了财政补贴,亩补贴约10元。
2.2.2玉米
玉米亩生产成本317.2元,比上年增加12.9元,增加4.23%(生产成本构成见右图)。
亩产量396.2公斤,亩产值569.5元,比上年增收75.5元,增加15.24%,其中亩产减少12.9公斤,引起产值减少15.6元;玉米价格上涨19%,引起产值增加91.1元,价格因素不仅是产值增加的唯一因素,并且还弥补了产量减少对产值的影响。
因此,2004年玉米亩纯收益253.3元,比上年增加62.6元,增加32.9%。
另外开县对种植玉米进行财政补贴,每亩补贴10元。
2.2.3红苕
红苕亩生产成本313.5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
加5%(生产成本构成见右图)。
亩产量1693.8公斤,亩产值643.6元,比上年增加87.9元,增加16%,其中亩产量增加150.3公斤,引起产值增加54.1元,价格上涨5.56%,引起产值增加33.8元,引起产值增加的价格因素、产量因素分别占38.5%、61.5%。
因此,2004年红苕亩纯收益325.5元,比上年增加31%,但均为实物收入。
2.2.4小麦
小麦亩生产成本321.7元,比上年增加22.8元,增加7.64%(生产成本构成见下图)。
亩产量244.1公斤,亩产值380.8元,比上年增加55元,增加16.9%,其中亩产量减少6.5公斤,引起产值减少8.5元,价格上涨20%,引起产值增加63.5元,价格因素不仅是产值增加的唯一因素,并且还弥补了产量减少对产值的影响。
因此,2004年小麦亩纯收益59.1元,比上年增加119.3%。
总体来看,我市主要粮食作物的亩均纯收益在250~350元左右(其中小麦的亩均纯收益仅有59.1元),而这些收益中并非完全是现金收入,还包括了实物收入,另外还有政府的补贴。
因此,在这样的生产利润空间上任何讨论增加农产品生产成本的政策都应该全面和慎重。
2.3农民收入水平及构成情况
2004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35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
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纯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人均工资性收入95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7.7%;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142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56.1%。
得益于农产品价格的持续攀升,全年农民从农业种植业中获得纯收入为83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而且也常把灌溉费用占农民家庭总纯收入的比例作为衡量农民水价承受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但是农民家庭总收入与农民灌溉水价承受能力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从当前农民纯收入来看,依赖灌溉的种植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只有33%。
因此,简单地用灌溉费用占农民家庭总收入或总支出的比例来推断农民灌溉水价承受能力是不全面的。
农户收入的增加,如果主要是依靠其非农收入的增加,而非依靠其种植收益的增加,那么农民对灌溉水价的承受能力有可能是低而不是高。
明确这一点,对制定科学的农业水价政策也是极为重要的。
2.4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由于农业灌溉投入在农业生产成本和净效益中所占的比例是衡量农民水费承受能力的重要标准,因此,我们以水稻、小麦、红苕、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作为研究对象,按现行13.5~18元/亩的水价标准对其水费进行了比例分析,见表1。
表1现行水价标准下水费在净效益、成本中所占比例
作物
亩均成本(元)
亩均净效益(元)
水费
(元/亩)
水费与成本的比例(%)
水费与净效益的比例(%)
水稻
388.3
357.3
13.5~18
3.5~4.6
3.8~5.0
小麦
321.7
59.1
13.5~18
4.2~5.6
22.8~30.5
红苕
313.5
325.5
13.5~18
4.3~5.7
4.1~5.5
玉米
317.2
253.3
13.5~18
4.3~5.7
5.3~7.1
在我国,一般认为水费在生产成本中的比例应在5%~10%之间,不超过15%是可以接受的;水费占亩均净收益的比例以10%~20%为宜。
参照这样一个比例,表2列出了农民承受力指标分析结果。
表2
农民承受力指标分析
单位(元/亩)
作物
水费占净效益10%时的水价
水费占净效益20%时的水价
水费占成本5%时的水价
水费占成本10%时的水价
现行水价
水稻
35.7
71.4
19.4
38.8
13.5~18
小麦
5.9
11.8
16.1
32.2
13.5~18
红苕
32.5
65.1
15.7
31.3
13.5~18
玉米
25.3
50.6
15.9
31.7
13.5~18
根据以上对现行水价水平与几个指标下的水价水平相比较,可以看出:
①我市农业水价标准偏低,现行水价对农民的承受能力不构成威胁,有上调余地。
②我市现行水价水平基本符合“水费占生产成本5%~10%”的要求,属于农民承受力合理范围。
③对于少数农作物,如小麦,现行水价超过了“水费占亩均净收益的10%~20%”的要求,农民难以获得实际经济效益。
以上是根据现行水价标准进行的估算,再结合我市各区县执行的水价多数低于13.5元/亩的实际情况,可以表明:
我市农民对现行水价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但是在考察农民水价承受能力的实际工作中,还应该结合各种宏观、微观因素对其进行综合评价,避免作出片面与武断的决策。
3.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综合评价
农业水价的改革必须着眼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不仅要考虑如何补偿农业供水成本,还必须综合考虑现阶段农村社会经济条件、农民实际收入状况与心理承受能力及WTO背景下如何保护和提高农民的实际经济利益等问题,才能制定出更科学、公平、有效的农业水价政策。
3.1农业供水成本与农民承受能力评价
重庆市目前农业灌溉供水单位成本在0.32元/立方米左右。
如果按照供水成本定价,则农业灌溉水价必须在现有0.0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再增加0.27元/立方米,也就是在现有水价基础上再上涨5.4倍之多。
显然,这样的水价不仅是农民在经济上难以承受,而且更无法在心理上接受。
以下我们对按供水成本定价后的水价与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净效益进行比例分析,以评价农民的承受能力。
见下表3。
表3
成本水价下水费在净效益、成本中所占比例
作物
亩均成本(元)
亩均净效益(元)
水费
(元/亩)
水费与成本的比例(%)
水费与净效益的比例(%)
水稻
454.8
290.8
80
17.6
27.5
小麦
388.2
-7.4
80
20.6
-1081
红苕
380
259
80
21.1
30.9
玉米
383.7
186.8
80
20.8
42.8
由上表计算可以看出,当按照供水成本确定农业水价时,水费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水费在生产成本中的比例应在5%~10%之间,不超过15%”的要求,而水费占亩均净收益的比例更超过了10%~20%的适宜范围,甚至小麦还出现了负收益。
也就是说,按照供水成本定价就会远远超出农民的水价承受能力,农民种植农产品将很难获得收益,甚至是负收益。
3.2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承受能力评价
2004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12.77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种植业总产值332.95亿元,增长5.2%。
在国家政策扶持、农产品价格上涨、外出务工工资增加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2535元,较上年增加了320.4元,增长了14.5%。
虽然重庆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农民增加了收入,但是这种发展仍是在低水平基础上的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农民增收缺乏坚实的支撑,增收缓慢。
一是由于成本推动和“搭车涨价”,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不利于农民增收。
2004年重庆农资价格普遍上涨,农用种籽价格上涨72.9%、化肥价格上涨8.5%、饲料价格上涨5.8%、仔、幼畜价格上涨63.3%;农资价格上涨使农民人均多开支113.3元,相当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量的35.3%。
二是粮食比较效益仍然较低。
农资价格的上涨,增加了农业的生产投入,粮食的比较效益相对于前些年有所上升,但仍显偏低。
与外出务工比较,种植农产品周期长,见效慢,比较效益低。
三是农村税费改革下调幅度较低,对农民增收减负的作用有限。
目前我市执行的农民税费下调一个百分点,全市共减负1个多亿,对农民增收作用有限。
重庆作为一个农民收入水平低、贫困面广的直辖市,农民自身承受能力有限。
四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后劲弱。
全市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生态环境较恶劣,农村水利化和农机化程度均低于全国水平,水土流失面积仍占幅员面积的60%左右。
因此,以重庆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而言,农民的承受能力还较弱,过快或过高地提高农业水价,都会极大地增加农民增收的压力,影响农民对农产品种植的积极性。
3.3WTO背景下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评价
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我国将按照谈判承诺对农业市场环境进行调整:
一是减让关税,农产品平均关税由19%降至到2005年的17%,其中重要农产品降到14.5%,除大宗农产品外大部分农产品进口将取消数量限制,实行单一关税;二是放开部分农产品市场,逐步扩大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大宗农产品进人中国市场的准入量;三是取消出口补贴,不对任何农产品特别是玉米、大米、棉花等产品实行出口补贴;四是逐渐消除国营垄断;五是执行WTO动植物检疫标准(SPS)。
上述市场环境的变化,表明我们的农产品必须具有足够大的比较优势才能获得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
可是,实际上,我国的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价格不仅不占有优势,相反却处于明显的劣势,我国的农产品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其中小麦、玉米、大米、大豆、白糖、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分别高出国际价格水平的17.3%~132.6%。
从价格的角度来看,这些农产品的涌入必将对重庆市同类农产品生产形成强烈的冲击。
在这样的国际农业大背景条件下,如果不采取综合措施,单纯依靠大幅度提高农业水价来解决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问题是不可取的。
因为,农业水价提高之后,相应地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使本来已经脆弱的农产品竞争力更加脆弱,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因此,在WTO背景条件下,单独提高农业水价不利于农业的健康发展。
3.4综合评价
综合以上对供水成本、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及WTO背景等几方面问题的分析,目前农业水价改革处于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较低的水价根本无法补偿供水成本,要达到成本就必须大幅度提高水价;而另一方面,目前已经很低的水费都难以保证征收率,再提高水价无疑就更不现实了。
出于大力扶持农业,帮助农民尽快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距的目的,应当调整农业水价政策的方向,在“十一五”期间,取消农业水费,由政府补贴农业灌溉费用,农民不交水费,但必须负责输水渠系和田间灌溉系统的维修养护。
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供水成本的补偿问题,保证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也将实惠让给农民,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既符合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也使供水者与用水者获得双赢。
4.政策建议
4.1摸清WTO规则,合理制定农业水价补贴政策
制定农业水价补贴政策,需要充分利用WTO规则,为此,必须十分了解和运用“绿箱”政策(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和“黄箱”政策(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将其用足用好。
WTO《农业协议》规定,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承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者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均属于“绿箱”措施。
其中与农业水价密切相关的规定包括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电网、道路、市场、港口、供水、防洪、及环保项目的建设等)项目中,该协议规定,对于资金支出只能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得用于对农业生产者提供直接的补贴。
根据此协议,制定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水价政策是农业水价改革的首要任务。
4.2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2002年、2003年,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3]26号)、渝府发[2002]45号)文件。
对此,我们应认真贯彻和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并且在改革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政策。
对分类定性为准公益性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要纳入公共财政负担,财政给的一定要足额并及时到位,确保水利工程能安全运行和水管单位的基本支出有保障,从而保证水利工程的水源能正常供应,为农业供水做好源头保证。
4.3加大农业供水、节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当前农业水费征收困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农业供水基础设施功能差,影响农民的正常灌溉,农民自然不愿缴纳水费。
灌溉系统配套与改造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因此,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在加大对灌溉工程设施的配套建设和更新改造力度的同时,抓好输水渠道的防渗处理,积极推广平整土地、小畦灌溉等节水措施,并适当引入多元化投资机制,以加快农业灌渠和配套设施的改造。
4.4加强农民节水意识
过低的水价或免费用水会使水资源的过度浪费,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
因此,在取消农业水费的同时,应当加强对农民节水意识的培养。
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农民充分认识水资源危机紧迫性,树立起节约用水的意识。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作用,让农民知道水资源供需形势,通过耳闻目染,强化水资源危机意识,使每一个农民有一种危机感。
特别是利用好每一年的世界水日(我国为水周),宣传有关政策方针,让农民充分地理解水价改革关系到国际民生、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重要性,为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水价改革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4.5推广有效的农业节水技术
总结、示范和推广有效的农业节水技术。
认真总结现有的节水技术和经验,加强节水技术研究,结合重庆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大力推广实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灌溉方式。
一是推广渠道防渗和管道输水技术,减少输水过程中的损失;二是修整输水渠道,平整耕地,改进田间节水配套措施,三是推行科学适时适量灌溉,根据农作物生长周期和品种特性安排灌溉,减少灌溉的盲目性;四是有条件的区县可因地制宜推广喷灌、滴灌等田间节水措施。
4.6强化水资源管理机制
目前尚未形成整套的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造成各地过分强调本地区的需要,忽略流域整体上的需要及流域其它地方的需要,造成水资源的分割利用,导致了水资源的上下游和部门之间的许多矛盾和冲突,以及水资源利用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为此,要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必须按照水资源统一高度、统一管理的目标改革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
一要建立依靠法律法规统一的对水资源的管理体制,以法律形式规定,从地面水、地下水到污水回收处理和利用等,实行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形成全面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制度框架;二要实行流域水资源集成管理体制。
即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分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对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 农业 改革 农民 承受能力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