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建单位对施工图核查意见的答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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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建单位对施工图核查意见的答复
关于参建单位对施工图核查意见的答复
2006年11月,四川省广元至巴中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将施工单位对广元至巴中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有关问题以广巴指工便[2006]006号函《关于报送各参建单位施工图核查意见的报告》转发我院,我院对各项问题及意见进行认真核查、研究和比选后,逐一答复如下,并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0号变更。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OO六年十二月
LJ4合同段
一、路基
1、互通式立交区平面设计图上标有下面三道涵洞,但详细设计图和工程数量表没有。
A、K0+600.178;B、K0+055;C、K0+349.78;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属于平面设计图标注错误,A匝道AK0+600.178为AK0+739.89涵,B匝道无BK0+055涵,C匝道无K0+349.78涵。
2、K32+300和K33+600两个隧道出口连接处是否增设排水涵以排除中间段的边沟水。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K32+300和K33+600隧道出口左右线联络道需增设排水管排水,属于路面合同工程。
3、K30+071.74天桥缺结构挖方的数量;
设计单位回复:
同意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不计列此项数量。
4、K29+391.74人行天桥,无边跨(跨度18米)的钢筋配置图和相关设计图,无交接墩(边跨与箱梁的连接处)的施工设计图;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该人行天桥缺边跨(跨度18米)的钢筋配置图和相关设计图,予以补充。
5、碟形边沟盖板上面填碟形土,土与B型盖板如何过度,如何防止碟形土渗入B型盖板的泄水孔。
是否在B型盖板处浆切碟形片石挡土;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中的B型盖板顶面与碟形填土一致,不存在衔接过渡问题。
6、我段浆砌块石用量相当大,设计涵洞台身要求块石强度达Mu40,而设计实际提供的的石料场强度一般都在30Mpa—40MPa之间。
为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能否全部或者部分改为片石砼(一方面可以利用开采块石的剩余料,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一方面保证工程质量)。
同时我段设计两道石拱涵拱圈要求拱圈石强度要达到50MPa.,根据设计和实际了解,现场附近无该强度的石料,能否调整为砼结构。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按照《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对石料强度改变称谓,采用强度等级取代原石料标号,现石料Mu40强度等级为7cm立方体试件的饱水抗压强度应达到40MPa以上,相当于老规范为20cm立方体试件的饱水抗压强度应达到28号以上。
经核查,沿线料场石料标号一般都在30~40MPa,达到28号以上标号、Mu40以上强度等级,不必将浆砌块石改变为砼或片石砼材料,或将结构物尺寸加大,以避免工程造价的增加。
7、由于项目块石需要量很大(3万多立方米),而项目周边的片石开采量也很大,为了缓解块石需要量,降低造价。
能否将非承重结构(边坡防护与排水)改为浆砌片石。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中考虑结构物重要性、砌体表面美观及景观要求、受力条件等因素,路基防护工程主要采用块石材料,挡土墙台阶形基础采用片石砼材料,路基排水采用片石材料,对料场开采的块石及片石进行综合利用,不宜随意改变砌体类型。
8、K29+962.32通道涵洞位置与实际地形不符,不能与原机耕道接顺。
经实地放线。
建议移位至K29+972方能接顺。
设计单位回复:
同意施工建议,K29+962.32通道涵洞移位至K29+972附近,既与原机耕道接顺,又避免涵洞位于软基,同时减少改移机耕道及涵洞地基处理数量。
9、经自查问题
(1)特殊路基设计S4-8-1数量表中K31+450~+560段高填路堤加固数量改为与设计图中一致。
(2)特殊路基设计S4-8-3数量表中顺层挖方边坡锚固部分数量与设计图不一致,改为与设计图一致。
二、桥涵
1、陈家沟改道机耕道,小桥缺钢筋配置图;
设计单位回复:
请参见通用图。
2、我部承建的陈家沟大桥为5-30m的T梁,设计墩柱高度最高达37米(2#、3#、4#墩),墩柱施工钢筋接长时(一般钢筋节段长度为9米),针对广元风大的特点,设计能否增设钢筋劲性骨架,以增加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陈家沟大桥和马鞍梁大桥两桥的非滑板支座数量有误。
由承包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陈家沟大桥非滑板支座数量应为80个改后见图S5-3-13/12、马鞍梁左线大桥非滑板支座数量应为64个改后见图S5-3-42/11、右线大桥的非滑板支座数量应为56个改后见图S5-3-53/11。
3、K31+113陈家沟大桥:
图号S5-3-1“桥墩一般构造图”中“桥墩标高参数表”中后两列应为Z11、Z12;图号S5-3-1“桥墩一般构造图”中“桥墩标高参数表”中4#墩右幅变截面出系梁顶标高Z10有误,Z10标高低于桩顶系梁顶标高Z12;图号S5-3-1桥墩的立面图中“L1、H1”“L2、H2”“L3、H3”“L4、H4”标注有误,Z8、Z5应为外侧桩底标高;S5-3-1:
桥墩标高,尺寸参数表中,有两个Z9、Z10后而一个应为:
Z11;Z12,陈家沟大桥1#墩按原标高计算和桥型布置图看,应该有根系梁,即1#墩的Z9、Z10应改为Z11、Z12;实测的原地面标高与设计原地面标高不符:
S5-3-1桥型布置图中陈家沟大桥3#桩长为12m,而按桩底标高则要施工15.7m,1#桩设计为10m,而实际要施工11.2m。
设计单位回复:
列表中Z11、Z12的已修改,见图S5-3-15/12;4#墩Z10已修改,见图S5-3-15/12;立面图中的标注经核查无误,由设计代表进行解释;1#墩只在墩身中部变截面处有1根系梁(地面处无系梁),应该标为Z9、Z10,见图S5-3-15/12;桩长是以根据施工开挖的实际情况满足嵌入弱风化层3d为准。
4、ZK32+904关家湾左线大桥:
图号S5-3-2第九、第十页“O#桥台一般构造图”、“9#桥台一般构造图”中桥台背墙中心桩号标注有误(标示计算正确);图号S5-3-2第十页“9#桥台一般构造图”中立面图中桥台背墙至U型桥台两节基础分界处的距离标注为5.97m有误,应为6.97m;O#U型桥台尾端中心桩号为ZK32+747,该搭板端头中心桩号为ZK32+745,而大扁山隧道左线明洞端头中心桩号为ZK32+748,那么关家湾左线大桥O#桥台则伸入大扁山左线隧道明洞内1.0米,桥台搭板则伸入明洞3.0米。
建议取消或者缩短隧道明洞。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大扁山隧道左线出口明洞端头与关家湾左线大桥O#桥台侧墙及搭板冲突,缩短3m明洞,洞口桩号改为ZK32+745。
5、K32+970关家湾右线大桥:
T梁平面布置图S5-3-3小箱梁孔桩编号有误;S5-3-3(14/22)钢绞线、锚具未计入设计工程量。
未测算平面布置图,搭板图(预埋筋)位置,台帽背墙图(是否有钢筋),ZK32+904关家湾S5-3-2(10/12)平面图,标注尺寸684cm,不是784cm;S5-3-3小箱梁长度表中已有2#、3#,但T梁长度表中仍有2#、3#,应该是将小箱梁长度表中的2#、3#改为9#、10#,因为:
桥型布置图中由于A-A、B-B截面显示均为“T”梁,但C-C截面显示为小箱梁。
设计单位回复:
小箱梁的编号已修改,见图S5-3-34/22;数量表已修改,见图S5-3-33/22;台帽背墙的搭板预埋钢筋见桥梁通用图《公用构造》分册;桥台平面图已修改见图S5-3-310/22;
三、隧道
1、大扁山隧道左右线洞身
级围岩中含20%的衬砌应改为
级格形衬砌。
设计单位回复:
隧道洞身穿越砂泥岩互层,洞身深埋段当拱部为中厚层砂岩、粉砂岩且开挖后拱部稳定情况下,不带钢架,其它段落均带钢架。
2、大扁山隧道右线进口明暗交界可提前,不仅可降低边仰坡开挖长度,也可减少明洞的长度。
设计单位回复:
同意施工建议,尽量提前挂口进洞,减少边仰坡高度。
3、五房岩隧道左线进口挡墙可再延伸,不仅避免了水泥土反压回填,而且也能缩短明洞的长度。
设计单位回复:
经现场地形核查,洞口有偏压现象,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反压回填后施作大管棚超前支护后挂口进洞。
4、大扁山隧道和五房岩隧道8个洞口均为削竹式。
设计单位回复:
洞口设计遵循小洞门、大绿化的生态理念,弱化洞口人工痕迹,且左右线同端洞口的洞门型式宜一致。
若洞口地形条件变化,一般可缩短明洞长度采用1:
0.5削竹式洞门或环框式洞门等。
5、
级格形衬砌的格栅钢架断面为15×12cm,隧道均为浅埋,围岩较弱破碎,极易冒顶。
格栅钢架的刚度小了,应予加强。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中IV格型衬砌均用于隧道深埋段,设计支护参数相比隧道规范而言还有所加强,不宜再加强。
6、五房岩隧道出口段左右线相隔较近,其净距还不到20米,衬砌结构应予加强。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中已考虑加强,请严格按设计要求的短进尺、弱爆破要求施工。
LJ5合同段
一、路基
1、部分路基增加软土地基处理
根据我项目部调查,K35+830~K35+870、K36+120~K36+200、K38+360~K38+400等右侧,K39+085~K39+300、K39+490~K39+565、K39+660~K39+720、K39+805~K39+865等左侧地段处在长期积水地域或水田里。
为确保路基质量及满足路基回填沉降要求,同时考虑到路基所处地质情况,我项目部建议在以上地段增加软土地基处理,采用塑料排水板进行处理。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以上段落不为软基,且填土不高,可不需采用塑料排水板处理,以节省工程造价;因长期处于水田,对低洼地段应采用片石排水沟进行排水疏干处理。
2、土石方调配方案:
①按《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S4-13)》中桩号K37+017~K37+233、ZK37+005~ZK37+184部位开挖总方量为75626m3,填筑方量为2575m3,弃于5-3弃土场方量为31422m3,调至K39+090方量为23659m3、K38+980方量为14061m3、K37+900方量为3909m3。
因本处所在部位为2#预制场(五根树大桥、大谭家沟大桥、小谭家沟大桥桥梁预制)所在位置,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我项目部计划于2007年4月安排大谭家沟桥梁安装,按此调配方案将严重影响到桥梁的预制,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另调往K38+980、K39+090土石方量大、小谭家沟桥梁的施工,便道无法形成。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中有关施工组织的临时工程布设只是建议意见,施工应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②按设计图,本工程花树沟隧道洞碴料为70055m3,除冷拌场利用10000m3,调入ZK34+540~ZK35+000段31754m3、ZK36+000~ZK37+000段182m3、K36+000~K37+000段9849m3外,另弃于5-4弃土场16865m3,其余1405m3无调配方案。
设计单位回复:
按照合同,花树沟隧道剩余碴料1405m3方量相对于总填挖方量及总弃方量较小,可就近弃于附近弃土场(如5-4弃土场)。
③按本合同段土石方数量计算表,本合同段土石方方量较大,考虑到土、石的松散系数,弃土场面积应增加。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已考虑挖填方的天然方系数计算弃土场面积和容量,不存在此问题。
3、经自查问题
(1)路基排水设计S4-22-2数量表中K34+980~K35+010段片石排水沟与特殊路基高填路堤浅层软地基换填重复,予以取消;增列K39+490~+570、K39+680~+760、K39+850~+880等段片石排水沟处理及数量。
(2)特殊路基设计S4-8-1数量表中ZK34+840~ZK34+970段斜坡路堤土工格栅与高填路堤土工格栅数量重复,予以取消;S4-8-2数量表中ZK35+935~ZK36+000段左侧挡土墙处治顺层边坡部分数量与设计图不一致;S4-8-3数量表中顺层边坡锚固部分数量与设计图中不一致,改为与设计图一致。
(3)特殊路基设计S4-10-13设计图,因为斜坡软基路堤,K38+950~+970段路床加铺1组3层土工格栅,相应增加数量及修改工程数量表S4-8-1。
二、桥涵
1、YK34+9901-2.0管涵正交,涵长118.5m,填土高19.73m,功能排水。
该涵填土较高,涵洞较长,且因村民进山需要,建议改为箱涵。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村民可从K34+520机耕通道、K35+090水井湾大桥下横穿进山。
横穿通道间距稍大一些,但因该段为单面山,从两端横穿上山坡度平缓,合理可行;没有必要非从中部上山坡度陡峭的YK34+990处横穿,而无谓增大工程数量。
请作好村民的解释工作。
2、涵洞基础墙身由浆砌石改为混凝土
设计单位回复:
经我项目部市场调查,用于涵洞基础墙身浆砌石中满足设计要求的块石采购不易,且为加快施工进度,建议将现涵洞墙身由浆砌石改为混凝土。
经核查,沿线料场石料比较丰富,标号一般都在30~40MPa,达到28号以上标号、Mu40以上强度等级,不必将浆砌块石改变为砼材料,以节省工程造价。
3、《K37+340大谭家沟右线桥桥型布置图》(图号S5-3-7)2/12中⑩号桥台有桩基,而《K37+340大谭家沟右线桥10号桥台一般构造图》(图号S5-3-7)10/12中无桩基,是否以构造图为准。
设计单位回复:
布置图上为地勘钻孔标注,非桩基础,请设计代表解释。
4、水井湾大桥左线图S5-3-2中6~9/13中H1、H2柱长与5/13中H1柱长不符;右线图S5-3-3中也存在同样情况。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无误,如有疑问由设计代表解释。
5、经自查问题
K36+674五根树右线大桥0号桥台左侧侧墙与路肩挡土墙对接,取消锥坡及挡土围墙,扣减有关数量。
三、隧道
1、施工图设计说明书(S6-1,第6页,表5),花树沟隧道进出口超高值有误,与S6-5-2-2,S6-5-2-4矛盾;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设计说明有误,图纸无误,花树沟隧道左右洞均位于半径为R2500m的圆曲线上,根据路线规范,不设超高。
2、二郎扁隧道和花树沟隧道,8个洞口均为削竹式洞口。
设计单位回复:
洞口设计遵循小洞门、大绿化的生态理念,弱化洞口人工痕迹,且左右洞同端洞口的洞门型式宜一致。
若洞口地形条件变化,一般可缩短明洞长度,采用1:
0.5削竹式洞门或环框式洞门等。
3、二郎扁隧道和花树沟隧道左右线相隔较近,其净距还不到20m,衬砌结构应予加强。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中已考虑对衬砌结构进行加强,应严格按设计要求的短进尺、弱爆破要求施工。
4、二朗扁隧道右线出口段接长明洞32m,有待进一步作方案比较:
如在左右线间设抗滑挡墙或抗滑桩,则将缩短一大段明洞(约20m)。
设计单位回复:
二郎扁隧道出口为小净距,左右隧道净距不足18m,若取消右洞出口明洞,改为路基,则边坡高近20m,开挖后对左洞形成较大偏压,设计接长明洞,回填反压高边坡,既可避免左洞偏压,后期也可绿化洞口,使洞口更加自然和谐。
5、现设计图中变电所中心桩号为ZK35+830(二郎扁隧道出口)、ZK36+230(花树沟隧道进口),而两隧道间没有施工便道进入,永临结合供电线路架设现无法施工,因此,需增加临时性供电设施架设、拆除费用。
设计单位回复:
设计要求施工用电尽可能永临结合,以节省投资。
根据设计建议的施工组织,二郎扁隧道从进口端单边掘进,可作到永临相结合,其设置位置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若因施工用变压器容量不匹配、工点位置变化、施工场地布置变化等无法永临结合时,按临时考虑,由施工单位自己解决。
6、对原5-4施工便道进行变更
本合同段5-4施工便道,为五根树大桥及花树沟隧道进场施工所需施工道路,经现场勘察,该便道恰从铁路桥下穿过,其净高只有2.2m,很难保证施工车辆及机械正常通行。
同时该便道在进省道S202线入口处有一挡墙及一座房屋,挡住了行车视线,且与省道交角较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五根树大桥及花树沟隧道顺利施工,我项目部请求对5-4施工便道进行改线。
另考虑到当地乡政府及村、社要求,建议将施工便道前移,在小河上修建桥涵跨越,再与原5-4便道相接。
2006年10月27日经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四方现场确定同意改道。
设计单位回复:
从现场看,铁路桥下可适当下挖,满足机械进场净高要求;如因协调困难,可改为新建,并修建跨西河便桥涵,如当地政府愿意,可作为永临结合便道或便桥,由施工单位自行布设及实施,便道布设时应与河流基本正交,跨河后应合理利用坡地尽快接上原路,节省工程数量。
LJ6合同段
一、路基
1、我段施工图中路基挖方共计1733258m3,路基填方为1467930m3,路面拌合场填方为153099m3,弃方112229m3,设计6个弃土场及耕植土场共计弃土为112445m3,(6-2弃:
32042m3,6-4弃36430m3,6-1耕植土场弃9048m3,6-3耕植土场弃10713m3,6-5耕植土弃11373m3,6-6耕植土弃12839m3)但是特殊路基换填挖土方:
99798m3,填挖过渡段挖土方:
49099m3,零填挖土方11410m3,挖淤泥:
5006m3,共计165313m3还需增加弃土场弃土,请予以考虑。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设计中对浅层软基换填片碎石材料要求尽量利用路基挖方及隧道出渣中的砂岩经二次爆破制作,以减少弃方及弃渣数量;填挖过渡段无挖土方;仅有零填挖土方及挖淤泥等弃方量较小,可就近弃于附近弃土场;设计已综合考虑弃土场面积和容量。
2、经自查问题
(1)路基排水设计S4-22-2数量表中K40+070~+120、K40+243~+335、K41+050~+110、K41+130~+205等段片石排水沟与特殊路基高填路堤或浅层软基换填重复,予以取消。
(2)特殊路基设计S4-8-1数量表中K44+490~+690段浅层软基换填数量与设计图不一致,取消砂砾石垫层数量;K40+265~+305段斜坡路堤土工格栅与高填路堤土工格栅重复,予以取消。
二、桥梁
1、招标文件K46+340关帝庙坝西河大桥为16—20米带翼小箱梁,施工图为11—30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
我部领到施工图后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复查,对此桥的水系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招标文件的设计布孔完全能满足排洪要求,建议按招标文件方案设计。
若按现有方案,需要增加一个预制场,目前我部已有两个预制场,若再增加一个预制场,找不到合适的场地,临时用地无法解决。
若用白水互通式桥梁预制场运输比较困难,将影响施工进度和形象进度。
设计单位回复:
为西河泄洪,按厅咨询公司意见改为30m整幅式。
2、K41+620人行天桥施工设计图中②排架基础底面高程563.04与①排架基础底面高程相同,有误,故该排架高度6.4米也是错的。
另应将《拱座排架钢筋图》中①与③排架的数量交换。
设计单位回复:
情况属实,②排架基础底高程应为562.16,相应高度作修改。
3、白水互通C匝道桥0#、4#墩帽无钢筋构造图;椿树湾大桥墩柱无系梁钢筋图。
设计单位回复:
系梁钢筋图见各合同段桥梁设计图后面的《桥涵通用构造图》,包括了系梁、支座垫石、挡块等。
补充盖梁钢筋图。
4、K40+625涵洞设计位置在塘边,鱼塘最高水位高于出口高程0.5米,建议该涵洞换填砂砾石高度增加1米,涵洞高程相应提高1米,涵长变为34米,变短3米,填土高度变为3.38米。
设计单位回复:
本涵设置进出口标高是经外业调查并测量后确定的,由设计代表会同各方再次核实标高。
5、施工图中K44+600涵洞布置图为2-2m钢筋砼圆管涵,但工程数量表中为单孔数量,请更正。
设计单位回复:
已做变更设计。
LJ7合同段
一、路基
经自查问题
(1)S4-5路基横断面K51+675~+800段应改赔排水沟1.5X1.0m梯形,相应S4-22-1排水数量扣减边沟,S4-22-2排水数量增列改赔沟渠。
(2)S4-7零填挖处理数量表中应增列K51+090~+260段土质路床处治数量。
(3)S4-19-3图号K49+523.5~+676.5段路中挡土墙起止点与万家湾右幅1、2号大桥桥台未封闭挡土;S4-19-7图号K50+638.5~+723.5段左侧路肩挡土墙止点与南山坡大桥桥台未封闭挡土;S4-19-7图号K50+956~+967.6段左侧路肩挡土墙起点与南山坡大桥桥台未封闭挡土;根据桥台型式的修改设计重新确定起止桩号。
(4)路基排水设计S4-22-2数量表中K54+060~+110、K54+700~K55+000、K56+790~+910等段片石排水沟与特殊路基软基处理或换填重复,予以取消。
(5)特殊路基设计S4-8-1数量与设计图不一致,改为与设计图一致,如K48+790~K49+030段软基处理应增列土工格栅量、K54+070~+125段桩号及数量与设计图不一致;K55+430~+450、K55+950~+990等段斜坡路堤数量与高填路堤数量重复,予以取消。
S4-8-3数量与设计图不一致,改为与设计图一致,如辅助钢材。
二、桥涵
1、K54+070涵洞原设计位置在K54+085处,此处为冲沟最低处,汇水面积最大。
现移到冲沟半坡处,涵洞出水口直接对着红线外侧边缘民房冲刷,所以出水口无法排水。
建议按预审稿K54+085涵洞位置修建。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因K54+085处位于软基处理中心,为了避免采用碎石桩处理涵基,而无谓增大工程造价,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移位至K54+070半坡上;从新成地形图中未发现出口有民房,且该涵右侧汇水面积不大,主要为机耕通道,如实地有民房而无大碍,不宜移回至K54+085。
2、K51+675涵洞原设计为正交涵,出口正对农田冲刷。
在实际地形中冲沟与高速公路成45度,为了让洪水顺利排出,避免直接冲刷农田,建议将此涵变更为斜交涵。
设计单位回复:
经核查,如设为斜交,左侧出口同样直冲农田,宜维持正交,左侧出口K51+675~+800段应改赔排水沟。
3、每根桩基均设超声波检测钢管三根Φ57×3mm,建议:
挖孔桩不设置,冲孔桩设置,钢管长度应适当超过桩顶30~50cm,不能等桩长。
设计单位回复:
按规定,高速公路所有桩基均必须检测。
检测管超过桩顶长度由承包商与检测单位协商确定。
4、S5-3-3图:
万家湾大桥0#挤台,平面双向标注广元向柱顶Z1、Z2、Z3、Z4计算标注有误,影响横坡反向请设计核实。
设计单位回复:
经检查数据无误,图中具体疑问可由设计代表解答。
5、S5-3-3、S5-3-1、S5-3-4设计审核签字遗漏。
设计单位回复:
补充签署。
6、各桥均缺每胯梁板平面布置图和支座垫石布置图。
设计单位回复:
各桥均有梁板平面布置图。
支座垫石布置图见《桥墩一般构造图》。
7、人工挖孔桩和冲孔桩的确定,可能与设计要求有出入,现无合同清单单价,今后计量如何处理。
设计单位回复: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8、经自查问题
(1)因斜坡上不能设置肋板埋置式桥台,且因桥台较高,并与挡土墙封闭挡土,S5-3-3图号K49+470万家湾右幅1号大桥5号桥台改为桩基承台重力式桥台,K49+720万家湾右幅2号大桥0号桥台改为重力式桥台,并设置侧墙,保持与路中挡土墙对接及面坡一致,与挡土墙协调。
(2)因斜坡上不能设置肋板埋置式桥台,且因桥台较高,S5-3-4图号K50+837万家湾右幅1号大桥0、11号桥台改为重力式桥台,并设置侧墙,保持与路肩挡土墙对接及面坡一致,与挡土墙协调配合。
LJ8合同段
一、路基
经自查问题
(1)S4-19-1图号K59+686.5~+780左侧路肩挡土墙起点与尹家河右线大桥桥台未封闭挡土;S4-19-4图号K63+375~+579.62左侧路肩挡土墙止点与何家庙左幅大桥桥台发生冲突;S4-19-5图号K63+579.62~+720.38路中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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