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问题及其治理经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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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问题及其治理经验
韩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问题及其治理经验
课程前言
各位学员,大家好。
我们今天主讲的题目是韩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问题及其治理经验。
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韩国的简单的情况。
大家清楚,韩国是一个东北亚国家,是一个新兴的发达国家,韩国于1948年8月15日独立。
韩国的宪法规定他的法定的领土范围包括整个朝鲜半岛及附属岛屿,但是他的实际领土仅仅是朝鲜半岛总面积的4/9。
他的国土面积大约为100210平方公里,与我国的江苏省、浙江省差不多大;人口约5000万,与我国的广西相当。
我们今天主讲有一个重要的视角,就是韩国的现代化进程。
韩国的政治腐败问题的出现以及防治与韩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
实际上,韩国的政治腐败是随着现代化的深入而产生的,又在民主转型过程中得到系统治理。
所以,理解韩国的现代化进程是认识韩国政治腐败演变的重要背景。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现代化?
简单地说,现代化是个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整体转型的过程,政治上从专制独裁政权到民主共和政权的转变,经济上是从农业经济、自然经济到工业经济的转变,社会层面上是以农民占主体的农村社会向以城市占主体的城市社会转变的一个过程。
从以上我们对现代化的理解判断出,我们可以发现,韩国的现代化进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61——1987年,这是韩国的经济、社会转型阶段,我们也可以看做是韩国现代化的1.0版,或者说是初级版;1987年至今为韩国现代化转型的第二阶段,也就是政治转型、政治体制改革阶段,我们可以看做是韩国现代化的2.0版,或者说是升级版。
其实在韩国现代化的每一阶段,腐败问题,特别是政府官员的腐败都表现得非常严重,腐败与韩国现代化进程几乎如影随形。
那我们先简单的来介绍一下韩国的腐败情况。
从腐败程度而言,韩国民主政权时期要远远低于军人政权及过渡政权时期。
也就是说随着韩国现代化的发展,他的腐败情况得到了明显的缓解。
这一点可以从“透明国际组织”(“透明国际组织”是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组织,他专门负责对世界各国政治清廉情况进行排名的一个非政治组织)他对韩国政府清廉程度打分的情况是这样的:
最近这十几年以来韩国的腐败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在世界上的排名在世界第四十名和五十名左右徘徊,所以说韩国是一个从腐败国家迈向清廉国家非常重要的非常经典的例子。
韩国也可以说是一个属于中等程度腐败国家,有向廉洁国家发展的趋势。
韩国政府的清廉程度国际排名远低于在东亚的经济竞争对手,比如说新加坡,新加坡是世界上最为廉洁的政府之一,世界排名一直在前五名;中国香港排十到十二名左右;日本排十八到二十名左右;中国台湾排四十名左右。
这几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的清廉程度要高一点。
从时间上来看20世纪50、60年代至90年代末一直到现在,整个五六十年中的时间,韩国的反腐败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跟他的现代化进程基本上是匹配的。
第一个阶段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至80年代末,这个时间段反腐的特征是以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一次次运动式反腐败为其主要特征,以道德伦理教育和严厉的惩罚措施为其主要手段,目的是遏制腐败的泛滥,这一阶段的反腐败可称之为“扬汤止沸”阶段。
何为扬汤止沸?
也就是说在第一个时期韩国特别想制止腐败的蔓延,但是无法从根本上去除腐败的土壤,反而造成了腐败在一定时间内愈演愈烈的趋势。
这一阶段的特征我们称之为扬汤止沸的阶段。
第二阶段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至现在,这一阶段韩国反腐败的基本思路和措施发生了一个明显的转变。
韩国在继续以严厉惩罚措施遏制腐败的同时,更注重寻找腐败的源头,从政治经济制度上着手进行反腐败,提出了惩防并重、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的反腐败思路和措施。
这一以反腐败制度建设为主的阶段可称之为“釜底抽薪”阶段,因为这一时间的阶段起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使得腐败在韩国政治中很难长期的存在下去。
韩国的反腐败也基本上伴随了韩国现代化转型的全部过程,使得韩国从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成长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化国家。
接下来,我们分别介绍一下这两大时期,韩国的政治腐败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发展的?
韩国政治有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一、韩国现代化初期的腐败治理
(一)韩国现代化初期的政治腐败
我们首先来看韩国现代化初期的政治腐败。
韩国的政治腐败问题由来已久。
早在日本占据朝鲜半岛时期,韩国就以政治腐败而著称,当时统治朝鲜半岛的日本人完全占据了官僚体系,政治腐败问题更是十分严重。
1946年春日本人撤走之后,腐败问题越发严重。
日本投降后,驻朝美军军政府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将韩国的官僚机构的日本人全部换成朝鲜人,腐败问题由此产生。
1946年整个的撤换工作全部结束,腐败也全面泛滥。
此时,美国的经济援助一批批运来,那些掌握了物资分配权的官员开始毫无忌惮地大肆贪污腐化。
在美国顾问团的推动下,韩国实行了经济私有化的一个过程,把韩国当时非常多的国营企业、国家财产通过拍卖的方式成为私人企业主占有的一种主要的经济方式。
朝鲜战争以后拍卖日本人留下的工厂这个机会又给一大批人提供了致富的机会。
不贿赂政府官员,同官场没有密切的关系,想买到拍卖的企业、拍卖的资产是不可能的。
而且当时所谓的公开招标只不过是公开的欺骗,在韩国对日本人留下的企业实行私有化的过程中,导致韩国的国家资产大量流失,出售价格只有评估价的一半。
而当时统治韩国的李承晚政府并没有有效的应对办法。
李承晚是大韩民国第一任总统,曾在美国流亡37年,深受韩国传统政治的影响,谙熟传统政治中派系斗争的政治套路和政治技俩,他的用人标准是“政治立场”,也就是说,就是忠不忠于李承晚本人作为选人用人的标准。
而且李承晚政府是美国扶植起来的政权,所以他在韩国缺乏足够深的社会根基。
所以在用人上,李承晚的标准是忠诚,以私人关系远近取舍官员,而不是根据能力。
李承晚频繁的更换官员,他非常害怕官员因为长时间的任职威信升高而威胁他的权力。
在李承晚执政的12年时间里先后有200多为内阁成员,平均每人在内阁干的时间不会超过11个月。
在李承晚的统治下,在整个官僚机构中,上级和下级都是以私人关系、私人忠诚为联系纽带,要么沆瀣一气,要么互相躲避。
要么是裙带关系、偏爱偏袒、背后攻击、密谋勾结、以及宗派斗争,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在韩国机构中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
维护李承晚统治主要有两个法宝:
一是美国的支持;二是韩国国内的民族主义爱国情绪。
除此之外,李承晚并没有什么有效的统治方式,所以说李承晚在应对腐败的时候寸步难行,捉襟见肘。
客观来讲,李承晚统治的思想方法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君主统治的一种思维,跟现代化的管理模式、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一些思路是相抵触的,所以说无法领导一个贫穷落后的韩国走向现代化。
关于李承晚政府贪污腐败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李承晚非常想通过发展经济的方式巩固壮大韩国的国家实力,为他的北伐,也就是攻占北朝鲜做好基点,但是长时间的腐败导致韩国司法、税收各个系统被腐败严重侵蚀;政府部门随时随意地敲诈、勒索中小企业主,使得韩国的经济长期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直接导致了李承晚自己的“北伐”的计划落空。
这是一个明显的案例。
(二)韩国现代化转型开端时期的腐败治理
1、朴正熙时期
接下来我们讲韩国现代化转型开端时期的腐败治理的问题。
那要从韩国的朴正熙开始说起,朴正熙是韩国的军事将领。
1961年5月16日,朴正熙成功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了李承晚以及后来的张勉的政权,成立韩国的军人政府,韩国的现代化从朴正熙上台执政开始起步。
朴正熙军事集团是借着“反腐败”的旗号上台的。
朴正熙在5.16政变的“六条誓言”中,表明了自己上台执政的主要纲领性口号,主要就是两个方面:
第一就是发展韩国的经济,第二个就是治理韩国的腐败。
朴正熙也是韩国现任总统朴槿惠的父亲,他在韩国有非常高的声望,所以说朴槿惠竞选总统时期,也为朴槿惠增加了一个无形的资产。
朴正熙的军人政权跟一般国家的军人政权是不一样的,并不是一般的、单纯依靠武力来统治的军人政府,朴正熙采取了科学的、理性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去领导韩国。
在他们的带领下,韩国走上了一条严酷的、讲究军事效率的经济发展高速路。
讲到朴正熙,朴正熙从小接受日本教育,他的政府阁员也都是日本教育的产物,所以朴正熙特别推崇日本战后的经济发展模式。
我们知道日本在战后经济受到摧毁性的打击,为了恢复发展他们的经济,日本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而且把发展经济作为政府的一个基本职责。
这一种经济发展模式被日本人称之为“指导性的资本主义模式”。
这种指导性的资本主义模式实际上是相对于以前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模式而言的。
我们知道自由放任的模式在处理政府跟市场关系的时候要求政府尽可能地无为,而政府的指导性资本主义模式却与此相反,非常强调政府要加强市场干预调控能力。
事实上证明这一套经济发展策略对日本战后的经济复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受到日本发展模式的启发,朴正熙借鉴了这种日本的指导性资本主义模式,在韩国大力发展经济,当时创造了韩国的汉江奇迹。
每年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5%左右,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韩国也成为“东亚四小龙”之一。
这是在经济上朴正熙基本上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而在防治腐败方面,朴正熙政府也很重视。
朴正熙政权反腐败从时间上来看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60年代前期,第二个时期是70年代中后期。
(1)20世纪60年代前期的反腐败运动
60年代前期也就是朴正熙上台执政后不久这一段时间之内,朴正熙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官僚体系的大换班、大调整。
由于对李承晚政权“腐败、堕落、胡作非为”的深恶痛绝,朴正熙新政权对旧政权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政策。
在政变后几周内,新政权逮捕和开除了一万七千名“腐化”的官员和三千名“腐败”的军官,以各种原因解雇了三万五千名旧的行政人员。
当时朴正熙军政府所打击的官场腐败范围很广,不仅包括官商勾结、受贿,还包括生活奢侈、任人唯亲等,甚至连喝咖啡、跳舞、听日本音乐、请家庭教师、进行奢侈的文体活动比如打高尔夫球,也被视作腐败予以打击和取缔。
官商勾结、受贿索贿、裙带关系、任人唯亲是重点打击对象。
在朴正熙执政的初期,军政府揭露出民主党统治时期任人唯亲事件230多起。
为什么朴正熙在执政初期就开始一场非常严格的反腐败运动呢?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就是朴正熙深刻认识到了腐败在韩国社会的根深蒂固,二是朴正熙出身农村,对腐败有一种天然的仇恨。
所以,朴正熙时期反腐败的理智行动里夹杂着强烈的道德冲动。
除此之外,朴正熙还建立起了严厉的监查制度。
中央设监查院,地方设监察室,实行责任包干,除了公开审查还有暗中审查。
这是朴正熙发动的反腐败运动。
朴正熙本人则以身作则。
朴槿惠讲:
“他从来不是一个大交际家,社会的盛大宴会对他的血液来说太奢华了;并且他尤其厌恶卑劣的沙龙政治活动。
”他从不打高尔夫球,到乡下视察时,常光临小吃店,吃大众化食物。
在长期的政治生涯中,他从来没受到任何有关腐败贪污的指控。
朴正熙是韩国领导人中少有的能够自始至终保持廉洁风格的领导人。
这是我们讲了第一个时期,就是朴正熙上台后不久,1960年前一段时期,他发动的腐败治理的活动。
(2)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庶政刷新”运动
到了1970年以后,朴正熙发动了另一场贪污腐败治理运动,叫做“庶政刷新”运动。
朴正熙掌权前五年,政治基本上是清明的,而从六十年代中期开始,公职人员的腐败之风又重新抬头,官员经济违纪案件的数目每年以30%的速度迅速增长。
为此,朴正熙在1975年3月发动了这场“庶政刷新”运动。
“庶政刷新”的目的是通过提高行政和政治效率、消灭官场腐败、清除社会浪费和不公正、进行价值和精神革命,来达到“民族复兴”的目的。
它前后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净化官场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社会净化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精神革命阶段。
第一阶段清除官场的腐败和渎职现象;第二阶段是把净化运动扩大到一般大众;第三阶段是把净化的社会准则内化、融入到人民的生活、意识中。
“庶政刷新”运动是由中央发动的自上而下的运动,而且朴正熙规定各级政府部门都要组织专门的运动指导班子。
运动覆盖了所有的政府部门,覆盖了所有的行政环节。
这场运动对腐败的态度坚决彻底,甚至可以说是苛刻严厉。
这种严苛严厉到了一种什么程度呢?
在1977年,有一个专有名词“一齐肃清”,这个“一齐肃清”以《总理指令》公布了12种肃清对象,这十二项肃清对象分别有以下几种:
第一个就是对“庶政刷新”和责任监查员冷淡者,对这场运动冷漠的人,不执行的人;第二个对象就是成为私人公司主要雇员者和索要礼品者;第三个是保护企业非法经营者;第四个懒惰和没有时间观念者;第五个刁难群众者;第六个在提升和调动中走后门者;第七个拥有豪华住宅者;第八个过着显赫生活者和拥有大笔来源可疑的钱财者;第九个有情妇者;第十个无能力者;第十一个颁布不合适命令的长官;第十二个其他不适合作公共官员的讨厌者。
我们可以看出这十二项需要被肃清清查的对象不仅包括贪污腐败,而且还包括庸官、无为的官员,甚至是生活奢侈的一些官员,打击面是非常广的。
“庶政刷新”运动最直接的成果是清除了数万名素质较低的行政人员,并且永不复用。
为了扩大这场运动的实际效果,朴正熙政府还建立“庶政刷新奖惩记录簿”,通过记录簿记录下受奖者和受处分者。
这项措施从1977年1月推行,每月记录一次。
采取这个措施的目的,就是防止被解雇者受聘于其他新的公职单位。
如果在庶政刷新中公职者受聘于公营企业或其他行政单位,聘用单位就要受到惩罚。
同时,被解雇者也不得到原先同流合污的私营公司工作,否则双方受到新的处罚。
所以说通过这个记录簿,朴正熙不仅堵住了官员贪污腐败的入口,还要堵住他的出口。
另外一项庶政刷新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改善官员的生活福利水平,1975年朴正熙政府提高了官员的奖金幅度和国内出差费用;医疗补助从34种扩大到40多种,数额由3000一5000韩元增4000一6000韩元。
1976年,行政人员的工资提高45%,补助金由40000韩元增加到80000韩元。
官僚行政人员在70年代的社会地位和工资收入略有提高。
1978年的一次调查显示在韩国全部25等级社会分层体系中,政府职员的“社会地位”已经提升到了中游,提升到了第12等左右,“工资收人”第18等左右。
这和以前朴正熙执政前期有一个非常大的提高。
(3)朴正熙时期反腐败的特点
朴正熙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明显的运动式反腐的特征,体现了朴正熙强硬个性的执政风格和与腐败水火不容的决心。
如果说他第一次反腐败主要是针对李承晚、张勉时期的腐败现象,那么第二次也就是庶政刷新时期的反腐败则完全针对的是他自己执政时期的腐败现象。
但是,朴正熙的反腐措施只治标不治本,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韩国政治腐败的土壤,所以无从从根本上遏制韩国的腐败问题。
2、全斗焕、卢泰愚时期(1979年-1987年)
接下来我们讲第二个时期,也就是全斗焕、卢泰愚时期,这个时期是从1979年到1987年。
朴正熙1979年遇刺身亡,继任的两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都是军事将领,都继续把反腐败做为最重要的行政目标之一。
他们分别发起了“社会净化”运动和“新秩序、新生活”运动。
但众所周知,这两位总统本身后来都被指控贪污并获重罪。
他们推行的这两项运动与朴正熙的“庶政刷新”运动比起来,雷声大雨点小,形式多内容少,手段上思想教育多,实际惩戒少。
两位总统也举办了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比如以强调“公职纲纪,加强为公意识而进行的特别教育、单位教育、各部署教育等”。
事实证明,这种颇具韩国特色的教化活动并没有取得什么实际效果。
由于总统以及权力中心的一部人深深陷入腐败当中,他们就不敢真正采取有力措施打击腐败,所以这两个运动自然而然以失败告终,也没有起到净化社会风气、遏制腐败的效果。
韩国制度性腐败进一步发展,在79年到87年这一段时间蔓延到韩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时期成为韩国历史上腐败最猖獗的时期。
韩国屡屡出现的楼房倒塌、桥梁断裂等建筑工程质量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多是此时的建设项目。
以上我们讲了两个时期,一个是朴正熙时期,一个是全斗焕、卢泰愚时期,这两个时期是韩国现代化转型的初始阶段,都是军人政府,而且这个时期的贪污腐败治理运动都是至上而下的、指令性的、命令性的方式为主的。
二、韩国民主转型后的腐败治理
(一)韩国民主转型后历任总统的腐败治理
1、金泳三时期
接下来我们讲第二个时期,韩国民主转型之后的腐败治理。
我们知道1987年以后韩国爆发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学生的游行、集会事件,使得当时的军人政权统治难以维系,韩国在这些政治事件的冲击之下实行民主化改革,从而产生了韩国历史上第一位民选总统,这位民选总统就是金泳三。
金泳三1992年上台,标志着韩国进入到民主政治时代,延续几十年的反腐败运动由此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
金泳三知道民众对他的期盼。
他把清除腐败宣布为执政第一任务,一上台就掀起了史无前例的廉政风暴。
我们可以看一下金泳三都做了一些什么事情。
第一件事情作为第一个民选总统,金泳三的反腐措施一开始就显示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特点,那就是大力推进制度反腐。
而且首先推进的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金泳三就任总统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率先把自己和家属的全部财产公布于众。
以此为起点,金泳三政府开始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实质性推行。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这是被西方先进国家的行政经验证明行之效的,对腐败有釜底抽薪作用。
韩国人当然早就认识到它的威力,也早就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努力,然而直到金泳三时代,它才千呼万唤始出来,真正进入实施。
早在1960年张勉政权时期,韩国政府就曾提出过财产登记法案,被议会通过后不久又被议会否决。
1964年朴正熙政权又提出了公务员财产自愿申报指南,但这仅仅是指南性质的,但只实施一次就被中断,原因是技术上过于烦琐,难于操作。
1981年,全斗焕政权制定的《公务人员伦理法》则明确把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做为主要内容,为金泳三时代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但是,由于财产登记制度实施后必然带来政坛的巨大震荡,全斗焕政权没有勇气真正实施这一政策,而是对财产登记实施了非公开原则。
而众所周知,做为一项阳光法案,如果不能把监督结果公开化,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金泳三以巨大的勇气拉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
他于1993年2月20日将自己和直系亲属的全部财产公开,于同年5月20日向临时国会提交并通过了以高级公务员财产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公职人员伦理法》修正案。
但是,这枚重磅反腐炸弹的拉响,首先伤及了金泳三政权自身。
在高级公务员第一次财产公开后,金泳三政权的两个部长和汉城市市长就因为无法解释自己的财产来源而被迫辞职。
同时,执政党议员与在野党议员在富裕程度上的明显差距被一目了然地揭示出来。
执政党议员平均财产为25亿韩元,而在野党议员则为14亿。
拥有100亿韩元以上财产的议员有8名,比在野党多了6名。
这一结果引起了声势浩大的质疑,执政党内设立了财产公开真相了解特别委员会,对老百姓非常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执政党的一位议长和两位议员辞职,一名议长和一名议员被开除出党,多名议员被公开警告。
在政府中,五名高级官员被免职,10人受到其他处分,执政党在民众中声望大跌。
虽然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但阳光法案的实施确实对韩国政坛的腐败特别是高层腐败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金泳三推行的第二项制度性反腐措施是推行金融实名制。
所谓金融实名制是指禁止在一切金融活动中使用假名。
通过金融实名制,可以防止偷税漏税,使地下经济表面化,使财产公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财产公示制度与金融实名制其实是相互配合,共同起到了调查官员经济状况的作用。
与财产公示制度一样,金融实名制也早就在韩国开始了尝试。
全斗焕政权和卢泰愚政权都提出要实行金融实名制,并为此做了长时间的准备,最后却都因为各种社会力量的反对不了了之。
众所周知,金融实名制的实施带来的社会震荡或者是经济秩序的混乱肯定在一段时期内非常显著的,所以说推出这项政策对金泳三政权来说是有一定挑战性的。
为此金泳三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式,不通过国会审议,而以紧急命令形式,通过签署紧急命令对非法资金进行突然袭击。
他规定自1993年8月12日后,一切金融交易都必须实行实名交易。
所有非实名资产必须在两个月内实名化,否则课以重税。
正是因为金融实名制的实施,才使得两位前总统卢泰愚、全斗焕巨额秘密资金被揭露出来。
1995年,金泳三把这两位前总统送上了法庭。
法庭在1996年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前总统全斗焕死刑,判决卢泰愚2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罚款2259亿韩元和2838亿韩元。
金泳三的反腐举措在韩国前无古人,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终受伤害最重的是他自己。
虽然金泳三在反腐中强调“清理上水”,即强调“上梁正”,并且他本人也确实做到了清正廉洁,生活非常简朴,但是他却终还是被韩国根深蒂固的腐败病所击倒:
他的亲信和儿子都因腐败而被拘留,这对他的政治声望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金泳三的悲剧有力地证明韩国政府、社会的腐败是何等难以根治。
另外,他的反腐努力重点放在高级公务员身上,希望出现“正本清源”则下游迎刃而解的局面,但事实证明这一逻辑并不正确,下级官员的腐败现象在他任内并没有明显好转。
2、金大中时期
到了1998年,金大中通过选举上台执政。
继任的金大中并没有因为金泳三时期的反腐出现伤及自身的现象而稍停反腐的脚步。
他继续在制度性反腐建设上投入巨大努力。
他倡导制定了《防止腐败法案》,进一步扩大了财产登记及公开者的范围,加强了对财产公开的审查,增强了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他创造性地把市民团体纳入反腐败力量之中,鼓励市民对反腐的参与程度,一定数量的市民可以联名向上级机关申请监察。
他强调中下级公务员腐败的清除,而不是只把眼光盯在高级官员。
因为事实证明,中下级官员的腐败比高层腐败更严重、更普遍、对社会危害更大。
金大中当政时期,将反腐败从惩罚为主转移到预防为主的思路上来,政府不仅制定了系统的《反腐败大纲》,而且于2001年通过《防止腐败法》,这使得反腐败运动有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韩国总统的反腐成果最终总是在自己身上体现出来。
虽然金大中本人是清廉的,并且他把前总统金泳三的儿子送进监狱,但是他的三个儿子中有两个同样因为腐败而锒铛入狱。
金大中次子金弘业受贿48亿韩元和逃税,被判入狱2年;三子金弘杰被控受贿35亿韩元,也被判入狱2年。
到了晚年头发斑白的金大中在执政的末尾为儿子的丑闻,五次向国民公开道歉。
唯一令人口服心服的是,他们都是在金大中执政期间被金大中亲自投放入狱。
3、卢武铉时期
到了新世纪2003年卢武铉上台执政。
卢武铉当政后,宣称“要刷新政治,争取多民参与,反对政客和腐败分子”,2002年1月,韩国成立了专门的反腐败机构叫“腐败防治委员会”,直属总统,由总统领导,对总统负责。
2005年,卢武铉把“腐败防治委员会”更名为“国家清廉委员会”。
韩国开始实行每年对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清廉度的调查举措、面向社会全面调查资金账户往来,彻底推行金融实名制,大大压缩了腐败的滋生空间。
2006年韩国的《反腐败—透明社会协定》开始推行,这项协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没有腐败的先进型透明社会。
这是卢武铉时期。
4、李明博时期
到了2008年,当时汉城的市长李明博通过选举上台执政,李明博针对当时韩国几个反腐机构各自为政、交叉重叠的混乱状况进行了一项制度改革,李明博将当时韩国主要的几个反腐败的机构比如说官员舞弊调查局、独立反腐委员会、行政诉讼委员会这三大反腐机构合并,成立新的“反腐败与人权委员会”,其目的在于“防止腐败,保障人权”,八个字。
大家,在李明博时期开始把腐败与人权联系起来。
所以他的机构叫做“反腐败与人权委员会”。
把防止腐败、没有腐败当作一项重要的人权来看待,这也是韩国反腐理念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式的一个进步。
李明博建立的“反腐败与人权委员会”也是直属总统管辖,对各级机构、各种类型的腐败行为拥有调查、取证、诉讼、处罚等全部权力。
也是一个拥有独立调查权、秘密调查权的一个机构。
2008年2月,韩国政府通过了《防止腐败和成立国民权益委员会相关法律》,将惩治腐败的监察委员会、国家清廉委员会、行政审判委员会合并,成立“反腐败与国民权益委员会”(ACRC),这个委员会直属国务总理领导。
该委员会共有15名委员,包括主席一名,主席是部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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