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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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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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
1、工程概况…………………………………………02
2、编制依据…………………………………………02
3、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03
4、安全生产控制内容………………………………11
5、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24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8
安全监理规划
1、工程概况
昆明南站站位于国铁昆明南站出站层及其下部,为呈贡支线及规划4号线的终点站。
北接祥园南街,与白龙潭水库毗邻,南接联大路,西为火车站西广场,东边连接白龙潭停车场。
昆明南站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右ZDK5+108.629,1号线设计起终点里程分别为右ZDK4+861.225、右ZDK5+432.229。
4号线正线部分修建起讫点里程为YDK3+177.079~YDK3+550.478,4号线昆明南站站后区间设计范围(出入场线部分)为RDK0+000.000~RDK0+357.643(注:
RDK0+000.000=YDK3+550.478)。
车站主体结构外包长度571.00m,外包总宽55.25m(标准段)。
有限站台中心里程处轨顶绝对标高为1924.650。
为不影响国铁昆明南站建设,避免昆明南站东、西广场建成后的二次破坏,昆明南站站计划提前施工。
本次设计范围为与国铁共建部分,1号线里程为右ZDK4+994.856~右ZDK5+432.229,4号线里程为YDK3+310.705~YDK3+550.478,4号线昆明南站站后区间设计范围(出入场线部分)RDK0+000.000~RDK0+357.643,东外环中路隧道与地铁节点(里程DWHK2+571-DWHK2+534)。
地铁车站下穿国铁站房沿东西向布置,与国铁共用出站厅,局部与国铁共用墩柱;东外环中路隧道横穿地铁车站并与地铁结构共板。
场地现状地面起伏较大,基坑深度约0~9.3m,车站底板局部位于现状地面以上,需回填;地面设计标高西广场为1942.900,东广场1932.900。
围护结构采用放坡+土钉墙支护体系,主体结构采用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钢筋混凝土箱形框架结构,地下两层部分纵向柱跨标准段为9m,为四柱五跨箱型结构,地下一层部分纵向柱跨标准段10.75m,为五柱六跨(局部四跨)箱型结构。
主体结构外侧设全外包防水层。
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站台厂118m,为侧岛式侧式(11.3m+15m+11.75m),主体建筑面积为38576.22m2。
本工程设计范围是车站主体的围护结构设计,包括昆明南站站主体围护结构布置、土钉支护、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护坡设计、各段地址纵断面、基坑开挖等。
OA~V轴以及4号线昆明南站站后区间设计范围(出入场线部分)采用桩基础,
2、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
(3)《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4-87)
(4)《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9-87)
(5)《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1-87)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114-2005;
(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道部铁建设[2007]136号)
(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8)《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0)《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2005;
(2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2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
(23)昆明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文件。
3、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3.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法
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措施。
施工前必须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要使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凡涉及防护设施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承包人应每周组织分包、专业施工等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检查,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纳入《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
承包人收到本《控制办法》后,承包人每周对危险源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纳入台帐。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
3.2安全施工的事前控制措施
⑴进场后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监理人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⑵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细则,制定重点工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设置安全监理岗位、工作范围、标准和监理制度。
⑶按照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制定出相应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
⑷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它原因(包括环境、人为因素等),研究制定合理的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
⑸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⑹审查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⑺承包人开工时所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经到位。
⑻审查承包人的自检系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⑼承包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塔吊、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
⑽检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3.3安全施工的事中控制措施
⑴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业绩和证明文件。
⑵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督促检查承包人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⑶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⑷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⑸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⑹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⑺现场监督与检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定期进行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比;
②对主要设备、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状态。
③本项目应重点对基坑开挖设作业、吊装安全状况、脚手架系统设计施工、高处施工作业安全保护措施、临时用电安全、现场动火措施等内容加强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④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保监控,严格控制施工粉尘、施工噪音和施工环境卫生,控制扬尘和污水排放;严格控制进出场车辆清洁管理;禁止工地内赌博、斗殴等不良行为;规范现场环境,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⑼监理每周组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作业队组长参加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监理人组织一次由总监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考评.监理部安全工作实行日检查巡查,周检查总结,月检查考评的监理制度。
⑽监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一周来的工序安全施工情况;
⑾在发包人的支持和授权下,充分利用合同和经济手段加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监控的监督力度,奖励先进惩戒后进。
⑿承包人应经常性的根据施工进展,组织项目部生产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突发性事故出现时的应对效果。
⒀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搞好成品保护工作。
3.4安全施工事后控制措施(事故处理措施)
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展。
事故应急预案应由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1当事故发生后迅速向主管上级、发包人及地方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领工员、工地负责人或项目领导。
各级领导接到此类报告后,都应迅速逐级上报。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h内将事故概况写成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汇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的姓名、年龄、工种、身份(正式工还是合同工、临时工),事故发生原因及简要经过,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等。
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⑵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总监以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指挥有关人员抢救伤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撤离所有人员。
建立警戒线、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果为了抢救伤员,不得不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清理事故现场时,必须得到事故调查小组和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干扰调查人员的取证、调查工作。
⑶成立事故调查组
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承包人的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我监理公司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发包人、市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隶属关系,由省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还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有: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⑷现场勘查
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现场勘查主要要做好三件事:
谈话笔录、现场拍照、绘制好施工现场图。
①做好谈话笔录:
记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天气等;参加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的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状态、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受伤人员和肇事人员的位置、正在进行的工作;受伤人员和肇事人员的基本情况,如技术状况、纪律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的工作情况,工作量,有无异常;使用材料的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试验记录;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有关安全技术交底的资料、记录等。
②现场拍照:
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要能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事故爆发点核心部位情况;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反映伤亡者主要受害部位和造成死亡的致命伤害部位。
③绘制施工现场图:
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绘出下列事故现场图:
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位置及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事故设计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⑸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分析事故原因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通过对伤亡事故发生的条件、过程、因素以及各种条件、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⑹提出防范措施
为防止此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及时制定出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并要将措施落实到人,且上级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
⑺调查处理报告书
调查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经过调查核实的事故起因、经过、责任分析、处理意见和事故教训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小组签字后,将调查中拍摄的照片、绘制的示意图、技术签定材料、事故调查笔录等连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一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
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然后报送有关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审查批复。
单位接到劳动部门批复后,可视为该起事故的结案。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作出处理结论后方能结案。
3.5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⑴现场围档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
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
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
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⑵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⑶施工场地
①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②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③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④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⑷材料堆放
①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
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③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④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
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⑸现场防火
①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②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③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④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⑹施工现场标牌
①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②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安全生产控制内容
4.1安全生产控制内容
4.1.1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岗前教育和安全责任制度。
4.1.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3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4.1.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1.5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使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1.6督促施工承包人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监督交底双方人员签字。
4.1.7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中,应完善各项资料,主要包括:
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岗位证书、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意见、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隐患报告单、安全隐患销案单、监理例会有关安全方面的记录等。
4.1.8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1.9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1.10核查承包人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能投入使用。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4.1.11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每二周组织安全生产施工例会,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4.2重大危险源管控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排查与监控,实现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督促监控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发包人满意度,确保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达标。
4.2.1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辨识
主要危险源辨识
序号
危险源
危险源产生原因
1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
基坑(槽)开挖支护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2
结构工程或
临时建筑
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3
钢材焊接、金属切割
钢筋加工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
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5
模板
支撑系统
模板支撑系统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6
施工用电
工作区高压线路、作业区的工作、照明、生活区的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用电、防雷击。
7
脚手架搭设
立杆基础、脚手架材质;搭设、拆卸;模板支撑系统搭、拆
8
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设备;土石方吊装;
9
施工机械、运输车等
井架提升系统、门式起重机、电动卷扬机;电瓶车(牵引矿车)、自卸汽车、平板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小型施工机械装、拆;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10
四口防护
基坑临边、通到口、预留洞口、临街的临边等结构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11
交通疏解
未处理好施工期间的工程施工与道路交通的矛盾,主要控制环节的施工时间和施工期的矛盾。
12
雨季防水
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雨期开挖基坑、管沟未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雨期施工的工作面过大,雨期开挖基坑或管沟时,未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未合理安排现浇砼施工工序,做好防雨和养护措施工作。
13
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要求,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14
邻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
邻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的工程深基坑施工,因为支护、顶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往往引起地面、周边建筑和城市运营重要设施的坍塌、坍陷、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4.2.2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流程
⑴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对承包人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⑵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⑶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⑷承包人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承包人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4.2.3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承包人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②督促承包人技术人员参加首次重大危险源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③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承包人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对塔吊、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定期检查措施
①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②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③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
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④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在次月25日以前汇报业主。
⑤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人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人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⑥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人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发包人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
⑦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
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措施
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
深基础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爆破等高危险作业。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①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②对重大危险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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