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综合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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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通用卫生综合规范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前言
本原则代替GB14881-1994《食品公司通用卫生规范》。
本原则与GB14881-1994相比,重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原则名称;
——修改了原则构造;
——增长了术语和定义;
——强调了对原料、加工、产品贮存和运送等食品生产全过程食品安全控制规定,并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学、物理污染重要办法;
——修改了生产设备关于内容,从防止生物、化学、物理污染角度对生产设备布局、材质和设计提出了规定;
——增长了原料采购、验收、运送和贮存有关规定;
——增长了产品追溯与召回详细规定;
——增长了记录和文献管理规定。
——增长了附录A“食品加工环境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食品安全国标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送等环节场合、设施、人员基本规定和管理准则。
本原则合用于各类食品生产,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生产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原则作为基本。
2术语和定义
2.1污染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生物、化学、物理污染因素传入过程。
2.2虫害
由昆虫、鸟类、啮齿类动物等生物(涉及苍蝇、蟑螂、麻雀、老鼠等)导致不良影响。
2.3食品加工人员
直接接触包装或未包装食品、食品设备和器具、食品接触面操作人员。
2.4接触表面
设备、工器具、人体等可被接触到表面。
2.5分离
通过在物品、设施、区域之间留有一定空间,而非通过设立物理阻断方式进行隔离。
2.6分隔
通过设立物理阻断如墙壁、卫生屏障、遮罩或独立房间等进行隔离。
2.7食品加工场合
用于食品加工解决建筑物和场地,以及按照相似方式管理其她建筑物、场地和周边环境等。
2.8监控
按照预设方式和参数进行观测或测定,以评估控制环节与否处在受控状态。
2.9工作服
依照不同生产区域规定,为减少食品加工人员对食品污染风险而配备专用服装。
3选址及厂区环境
3.1选址
3.1.1厂区不应选取对食品有明显污染区域。
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显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用办法加以改进,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3.1.2厂区不应选取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她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地址。
3.1.3厂区不适当择易发生洪涝灾害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防范办法。
3.1.4厂区周边不适当有虫害大量孳生潜在场合,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防范办法。
3.2厂区环境
3.2.1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潜在污染风险,并采用恰当办法将其降至最低水平。
3.2.2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恰当分离或分隔办法,防止交叉污染。
3.2.3厂区内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她硬质材料;空地应采用必要办法,如铺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发生。
3.2.4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恰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孳生。
3.2.5厂区应有恰当排水系统。
3.2.6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恰当距离或分隔。
4厂房和车间
4.1设计和布局
4.1.1厂房和车间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规定,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
4.1.2厂房和车间设计应依照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防止和减少产品受污染风险。
4.1.3厂房和车间应依照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限度规定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用有效分离或分隔。
如:
普通可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普通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普通作业区等。
普通作业区应与其她作业区域分隔。
4.1.4厂房内设立检查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4.1.5厂房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顿、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4.2建筑内部构造与材料
4.2.1内部构造
建筑内部构造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
应采用恰当耐用材料建造。
4.2.2顶棚
4.2.2.1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与生产需求相适应、易于观测清洁状况材料建造;若直接在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应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涂料。
4.2.2.2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在构造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
4.2.2.3蒸汽、水、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立于暴露食品上方;如确需设立,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装置或办法。
4.2.3墙壁
4.2.3.1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防渗入材料建造,在操作高度范畴内墙面应光滑、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若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
4.2.3.2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构造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
例如设立漫弯形交界面等。
4.2.4门窗
4.2.4.1门窗应闭合严密。
门表面应平滑、防吸附、不渗入,并易于清洁、消毒。
应使用不透水、结实、不变形材料制成。
4.2.4.2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她区域之间门应能及时关闭。
4.2.4.3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
若使用普通玻璃,应采用必要办法防止玻璃破碎后对原料、包装材料及食品导致污染。
4.2.4.4窗户如设立窗台,其构造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
可启动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防虫害窗纱。
4.2.5地面
4.2.5.1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入、耐腐蚀材料建造。
地面构造应有助于排污和清洗需要。
4.2.5.2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恰当办法防止积水。
5设施与设备
5.1设施
5.1.1供水设施
5.1.1.15.1.1.1应能保证水质、水压、水量及其她规定符合生产需要。
5.1.1.2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规定食品应符合相应规定。
间接冷却水、锅炉用水等食品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生产需要。
5.1.1.3食品加工用水与其她不与食品接触用水(如间接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应以完全分离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
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记以便区别。
5.1.1.4自备水源及供水设施应符合关于规定。
供水设施中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2排水设施
5.1.2.1排水系统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应适应食品生产需要,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
5.1.2.2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地漏等装置,以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
5.1.2.3排水系统出口应有恰当办法以减少虫害风险。
5.1.2.4室内排水流向应由清洁限度规定高区域流向清洁限度规定低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设计。
5.1.2.5污水在排放前应经恰当方式解决,以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有关规定。
5.1.3清洁消毒设施
应配备足够食品、工器具和设备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当消毒设施。
应采用办法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交叉污染。
5.1.4废弃物存储设施
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存储废弃物专用设施;车间内存储废弃物设施和容器应标记清晰。
必要时应在恰本地点设立废弃物暂时存储设施,并依废弃物特性分类存储。
5.1.5个人卫生设施
5.1.5.1生产场合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立更衣室;必要时特定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立更衣室。
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她物品分开放置。
5.1.5.2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立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如设立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5.1.5.3应依照需要设立卫生间,卫生间构造、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恰当位置应设立洗手设施。
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5.1.5.4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立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恰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5.1.5.5洗手设施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必要时应设立冷热水混合器。
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
应在临近洗手设施明显位置标示简要易懂洗手办法。
5.1.5.6依照对食品加工人员清洁限度规定,必要时应可设立风淋室、淋浴室等设施。
5.1.6通风设施
5.1.6.1应具备适当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办法;必要时应通过自然通风或机械设施有效控制生产环境温度和湿度。
通风设施应避免空气从清洁度规定低作业区域流向清洁度规定高作业区域。
5.1.6.2应合理设立进气口位置,进气口与排气口和户外垃圾存储装置等污染源保持适当距离和角度。
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网罩等设施。
通风排气设施应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
5.1.6.3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解决,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
5.1.6.4依照生产需要,必要时应安装除尘设施。
5.1.7照明设施
5.1.7.1厂房内应有充分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颜色。
5.1.7.2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用防护办法。
5.1.8仓储设施
5.1.8.1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数量、贮存规定相适应仓储设施。
5.1.8.2仓库应以无毒、结实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仓库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装置。
5.1.8.3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根据性质不同分设贮存场合、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5.1.8.4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恰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5.1.8.5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记,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
5.1.9温控设施
5.1.9.1应依照食品生产特点,配备适当加热、冷却、冷冻等设施,以及用于监测温度设施。
5.1.9.2依照生产需要,可设立控制室温设施。
5.2设备
5.2.1生产设备
5.2.1.1普通规定
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5.2.1.2材质
5.2.1.2.1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设备与用品,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5.2.1.2.2设备、工器具等与食品接触表面应使用光滑、无吸取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材料制成,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不会与食品、清洁剂和消毒剂发生反映,并应保持完好无损。
5.2.1.3设计
5.2.1.3.1所有生产设备应从设计和构造上避免零件、金属碎屑、润滑油、或其她污染因素混入食品,并应易于清洁消毒、易于检查和维护。
5.2.1.3.2设备应不留空隙地固定在墙壁或地板上,或在安装时与地面和墙壁间保存足够空间,以便清洁和维护。
5.2.2监控设备
用于监测、控制、记录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应定期校准、维护。
5.2.3设备保养和维修
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寻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
6卫生管理
6.1卫生管理制度
6.1.1应制定食品加工人员和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考核原则,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6.1.2应依照食品特点以及生产、贮存过程卫生规定,建立对保证食品安全具备明显意义核心控制环节监控制度,良好实行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1.3应制定针对生产环境、食品加工人员、设备及设施等卫生监控制度,确立内部监控范畴、对象和频率。
记录并存档监控成果,定期对执行状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6.1.4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品管理制度。
清洁消毒先后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
6.2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
6.2.1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浮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
6.2.2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6.3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规定
6.3.1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
6.3.1.1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3.1.2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6.3.1.3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应当调节到其她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6.3.2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规定
6.3.2.1进入食品生产场合前应整顿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6.3.2.2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干净工作服,并按规定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
6.3.2.3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储与食品生产无关个人用品。
6.3.2.4使用卫生间、接触也许污染食品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其她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有关活动前应洗手消毒。
6.3.3来访者
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合,特殊状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卫生规定。
6.4虫害控制
6.4.1应保持建筑物完好、环境整洁,防止虫害侵入及孳生。
6.4.2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办法,并定期检查。
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用有效办法(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
若发既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6.4.3应精确绘制虫害控制平面图,标明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诱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等放置位置。
6.4.4厂区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
6.4.5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制剂进行解决时,不应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品质、不应污染食品接触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
除虫灭害工作应有相应记录。
6.4.6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她药剂前,应做好防止办法避免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导致污染;不慎污染时,应及时将被污染设备、工具彻底清洁,消除污染。
6.5废弃物解决
6.5.1应制定废弃物存储和清除制度,有特殊规定废弃物其解决方式应符合关于规定。
废弃物应定期清除;易腐败废弃物应尽快清除;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
6.5.2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合应与食品加工场合隔离防止污染;应防止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虫害孳生。
6.6工作服管理
6.6.1进入作业区域应穿着工作服。
6.6.2应依照食品特点及生产工艺规定配备专用工作服,如衣、裤、鞋靴、帽和发网等,必要时还可配备口罩、围裙、套袖、手套等。
6.6.3应制定工作服清洗保洁制度,必要时应及时更换;生产中应注意保持工作服干净完好。
6.6.4工作服设计、选材和制作应适应不同作业区规定,减少交叉污染食品风险;应合理选取工作服口袋位置、使用连接扣件等,减少内容物或扣件掉落污染食品风险。
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
7.1普通规定
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采购、验收、运送和贮存管理制度,保证所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符合国家关于规定。
不得将任何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
7.2食品原料
7.2.1采购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允许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献;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献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原则进行检查。
7.2.2食品原料必要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经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并应及时进行退、换货等解决。
7.2.3加工前宜进行感官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检查;检查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项目指标异常,不得使用;只应使用拟定合用食品原料。
7.2.4食品原料运送及贮存中应避免日光直射、备有防雨防尘设施;依照食品原料特点和卫生需要,必要时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7.2.5食品原料运送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必要时应进行消毒。
食品原料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步装运,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7.2.6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
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必要时应依照不同食品原料特性拟定出货顺序。
7.3食品添加剂
7.3.1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允许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献。
食品添加剂必要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3.2运送食品添加剂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并能提供必要保护,避免污染食品添加剂。
7.3.3食品添加剂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
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必要时应依照食品添加剂特性拟定出货顺序。
7.4食品有关产品
7.4.1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有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献,实行允许管理食品有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允许证。
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有关产品必要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4.2运送食品有关产品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并能提供必要保护,避免污染食品原料和交叉污染。
7.4.3食品有关产品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有关产品。
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7.5其她
盛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食品包装材料包装或容器,其材质应稳定、无毒无害,不易受污染,符合卫生规定。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缓冲区域或外包装清洁办法,以减少污染风险。
8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
8.1产品污染风险控制
8.1.1应通过危害分析办法明确生产过程中食品安全核心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核心环节控制办法。
在核心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有关文献以贯彻控制办法,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
8.1.2勉励采用危害分析与核心控制点体系(HACCP)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8.2生物污染控制
8.2.1清洁和消毒
8.2.1.1应依照原料、产品和工艺特点,针对生产设备和环境制定有效清洁消毒制度,减少微生物污染风险。
8.2.1.2清洁消毒制度应涉及如下内容:
清洁消毒区域、设备或器具名称;清洁消毒工作职责;使用洗涤、消毒剂;清洁消毒办法和频率;清洁消毒效果验证及不符合解决;清洁消毒工作及监控记录。
8.2.1.3应保证明行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及时验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2.2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
8.2.2.1依照产品特点拟定核心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必要时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涉及生产环境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产品微生物监控。
8.2.2.2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应涉及:
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办法、评判原则和整治办法等,详细可参照附录A规定,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
8.2.2.3微生物监控应涉及致病菌监控和批示菌监控,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成果应能反映食品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污染控制水平。
8.3化学污染控制
8.3.1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管理制度,分析也许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恰当控制筹划和控制程序。
8.3.2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制度,按照GB2760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8.3.3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她也许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8.3.4生产设备上也许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证食品安全规定其她油脂。
8.3.5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使用制度。
除清洁消毒必须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合使用和存储也许污染食品化学制剂。
8.3.6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当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领用时应精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
8.3.7 应当关注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也许产生有害物质状况,勉励采用有效办法减低其风险。
8.4物理污染控制
8.4.1应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管理制度,分析也许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并制定相应控制筹划和控制程序。
8.4.2应通过采用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风险。
8.4.3应采用设立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办法减少金属或其她异物污染食品风险。
8.4.4当进行现场维修、维护及施工等工作时,应采用恰当办法避免异物、异味、碎屑等污染食品。
8.5包装
8.5.1食品包装应能在正常贮存、运送、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食品安全性和食品品质。
8.5.2使用包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记,避免误用;应如实记录包装材料使用状况。
9检查
9.1应通过自行检查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食品检查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查,建立食品出厂检查记录制度。
9.2自行检查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检查室和检查能力;由具备相应资质检查人员按规定检查办法检查;检查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
9.3检查室应有完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查原始记录和检查报告。
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存样品。
9.4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状况等因素合理拟定检查项目和检查频次以有效验证生产过程中控制办法。
净含量、感官规定以及其她容易受生产过程影响而变化检查项目检查频次应不不大于其她检查项目。
9.5同一品种不同包装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检查项目可以一并检查。
10食品贮存和运送
10.1依照食品特点和卫生需要选取适当贮存和运送条件,必要时应配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物品一同贮存运送。
10.2应建立和执行恰当仓储制度,发现异常应及时解决。
10.3贮存、运送和装卸食品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减少食品污染风险。
10.4贮存和运送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明显温湿度变化和激烈撞击等,防止食品受到不良影响。
11产品召回管理
11.1应应依照国家关于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
11.2当发现生产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或存在其她不适于食用状况时,应当及时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食品,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告知状况。
11.3对被召回食品,应当进行无害化解决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对因标签、标记或者阐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而被召回食品,应采用能保证食品安全、且便于重新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示补救办法。
11.4应合理划分记录生产批次,采用产品批号等方式进行标记,便于产品追溯。
12培训
12.1应建立食品生产有关岗位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有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12.2应通过培训增进各岗位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意识和责任,提高相应知识水平。
12.3应依照食品生产不同岗位实际需求,制定和实行食品安全年度培训筹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
12.4当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原则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
12.5应定期审核和修订培训筹划,评估培训效果,并进行常规检查,以保证培训筹划有效实行。
13管理制度和人员
13.1应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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