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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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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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服务协议
微信支付服务协议(公众平台版)
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和您共同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在使用微信支付服务(下称“本服务”)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补充规则
(一)》(下称“《补充规则
(一)》”)。
《财付通服务协议》和《补充规则
(一)》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客服咨询。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1.1微信:
指腾讯提供的跨平台通讯工具,支持单人、多人参与,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即时通讯服务,由关系链拓展工具、便捷工具、微信公众帐号、开放平台等软件系统和服务组成。
1.2微信公众平台:
指腾讯向您提供的用来发布信息,让您与您的客户进行沟通、互动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网址:
)。
1.3微信公众帐号:
指您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用于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的帐号。
(以下或称“公众帐号”)。
1.4微信支付:
指财付通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软件系统和服务。
1.5微信支付商户号:
指财付通的支付系统为您配置的用来存储您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并处理您的交易指令的账号,微信支付商户号将直接与您提供的合法银行卡账户绑定,您的银行卡账户将根据微信支付商户号的交易情况做相应的资金扣划或归集。
二、服务内容
2.1 腾讯依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和《补充规则
(一)》为您提供微信公众平台的技术接口和软件服务,让您发布信息、与他人沟通和互动。
2.2财付通为您提供微信支付服务,当微信用户通过微信客户端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时,可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交易。
2.3微信支付仅能用于您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报并经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且每笔订单不能超过财付通规定的限额。
您了解并同意财付通有权根据您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您经营活动的风险状况调整您的交易额度。
三、财付通的权利和义务
3.1财付通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
3.2财付通设立微信支付网上交易查询系统及查询接口,为您提供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3.3本协议生效后,根据您的申请,财付通将为您开通“客户证书”服务。
“客户证书”将存有您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权限(包括查询、退款等基本操作权限)以及您对财付通提交电子指令时的数字签名文件。
3.4财付通仅为您提供微信支付服务,您与微信用户或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由您自行负责处理,与财付通无关。
3.5财付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您的业务类型,若您从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财付通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3.6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未利用微信支付产生交易额的,财付通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7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申请开通微信支付,即视为您授权微信公众平台向财付通发起相关交易指令,财付通有权依据微信公众平台发出的指令进行支付操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与财付通无关。
3.8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财付通可以从您的微信支付商户号中直接扣取相应金额,您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1)您未按本协议约定向财付通或腾讯支付相关费用的;2)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给财付通、腾讯或其他主体造成损失的。
3.9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授权腾讯和财付通收集并合理使用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
四、您的权利和义务
4.1您应向财付通和腾讯如实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ICP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若您从事国家规定专营、专控或需要取得国家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还应提供该相关资质证照。
您对所提交的上述资质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您不得把财付通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泄露、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您不得将专用于微信支付受理的资源(包括信用卡资源和借记卡资源)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其他商户的交易假冒成自己的交易与财付通结算。
4.3您应妥善保管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支付商户号的登录名和密码,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支付商户号下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您的行为。
若您需对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支付商户号挂失,应及时与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照客服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若客服人员要求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才能进行下一步挂失操作的,您应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4.4未经财付通书面授权,您不得转载、复制、截取、篡改财付通网站上的内容或制作与该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4.5您负责自身的硬件平台搭建并承担相关的设备费用及通讯费用。
您应对自身的计算机系统做好开发、调试、运营和维护工作,并保证自身系统的安全性。
您应向财付通明确各方数据传输协议、安全机制、硬件需求以及物理连接等诸多技术细节的具体需求。
您应采取财付通认可的技术来保证双方合作的安全性,不得使用可能带来有碍信息安全的设备或人力资源,并保障支付信息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密性。
4.6您承诺发起的微信支付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即您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户与您确实存在交易关系。
4.7您应保证订单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您在受理用户订单时,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订购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单价、合计索取价格、配送信息。
您应妥善保留有关交易数据和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和客户接受货物时签字的有关单据,由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少保留五年。
对财付通提出的查询通知及调单要求,您应在接到财付通通知后,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单据回复给财付通。
4.8您不得主动或协助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出现虚假申请、侧录、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否则,财付通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服务,并将您的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及相关监管机构。
4.9您如迁址、停业、变更域名或联系电话等商户资料信息,应提前通知财付通和腾讯,财付通和腾讯有权视具体情况暂停服务,您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一切投诉和纠纷,均由您承担。
4.10您承诺并保证将财付通所提供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和微信支付服务分别对应为“实物+实名”、“机票与3C”及“虚拟产品”(“实物+实名”指需要物流配送的实物商品,或购买时需记录和核实购买者真实身份的商品或服务;“机票与3C”指机票、计算机、通讯产品、消费电子产品;“虚拟产品”指非实物且不记录购买者的真实身份,且无需物流运送的商品或服务),不同类型的商品或服务不得混用微信支付商户号。
否则,您应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财付通有权随时终止为您提供本协议服务;2)如用户或腾讯或财付通出现资金损失,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五、服务费用和交易结算
5.1微信支付手续费
5.1.1您使用微信支付服务,应向财付通缴纳微信支付手续费(以下简称”支付手续费”)。
5.1.2 财付通将从您的每笔交易款中扣除一定费率的支付手续费,支付手续费的费率以微信公众平台或财付通系统核准记录的为准。
5.1.3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合作机构的政策调整,财付通有权单方调整支付手续费率并对您进行通知,您在收到财付通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调整后的支付手续费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按调整后的费率执行。
5.2公众账号服务费
您使用公众账号服务,还应向腾讯缴纳公众账号服务费,目前暂时免费,正式开始收取服务费时,需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5.3 误差
各方确认并同意,涉及费率结算如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产生微小误差,各方均予以认可。
5.4 交易结算
5.4.1您应向腾讯递交由微信公众平台生成并经您盖章的《微信支付申请及承诺函》,在腾讯收到该承诺函前,您的公众帐号所产生的交易款项不予结算,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4.2您的交易结算账号为您在申请本服务时提交的同名银行卡账号,若因您或银行的原因导致交易款项无法按时结算至您提交的银行卡账号的,腾讯和财付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5.4.3若您需变更结算账号或需授权结算,应与财付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5.4.4财付通为您结算转账的起点是人民币500元,如果您的结算款在该结算周期内未达到人民币500元,财付通就该次结算不进行转账,该周期您的结算款项累积到下一结算周期。
财付通扣除掉相应的手续费之后,按照财付通系统核准记录的结算周期将交易资金划转到您的账户当中,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清算周期。
5.4.5支付交易数据在财付通支付平台上保留六个月,供您免费查询及下载。
您应及时下载交易数据并存档。
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数据查询,可与财付通客服人员联系。
5.4.6您与财付通对账数据不一致的,以财付通数据为准。
六、保证金
6.1腾讯和财付通有权要求您缴纳风险保证金,您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平台缴纳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额度以微信公众平台或财付通系统核准记录为准。
6.2腾讯和财付通有权根据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调整您应当缴纳的保证金额度,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您补足保证金金额,如您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则腾讯和财付通有权暂停为您提供服务。
如您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未补足保证金,腾讯和财付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3若您在使用公众账号和微信支付过程中没有违约行为,且您主动注销本服务满一年仍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的,腾讯应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您,在此之前,您无权动用保证金。
6.4若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您违反对用户的承诺或违反与腾讯或财付通的约定致用户或腾讯或财付通受损时,腾讯和财付通有权直接使用您缴纳的保证金对用户或财付通或腾讯进行赔付,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腾讯和财付通可以直接从您的待结算款项中扣划,仍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继续向您追偿。
七、退款条款
对于您的交易中出现的退款情形,按如下规则处理:
7.1当您向财付通提出退款请求时,您在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财付通直接从您的账户扣除退款金额完成退款,如因您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无法退款的,其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财付通按照您的退款请求处理退款时,如因银行原因或用户原因导致退款失败的,财付通将退款金额退至您的微信支付商户号,您可再次发起退款请求或自行处理退款。
7.2退款时,财付通不再另行收取交易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向财付通另行收取相关费用的,则此费用应由您自行承担,财付通可在为您垫付该费用后在您的交易款中扣除。
7.3您负责解决和承担用户拒付交易款项而导致的退款纠纷或责任。
八、保密条款
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用户个人信息、客户支付信息以及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透露给第三方。
8.2各方对在履行协议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负保密责任。
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腾讯和财付通有权披露您的相关商业信息:
(1)人民银行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业监管机构要求腾讯或财付通提供您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有权行政机关要求腾讯或财付通提供您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3)客户投诉您,并要求腾讯或财付通提供您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本协议所称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单号、交易凭证、资金流水等交易信息。
8.3各方保证其雇员及代理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8.4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9.1各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做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9.2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腾讯和财付通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直接或间接参与欺诈的;
(2)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正常经营;
(3)出现违规操作,经指出拒不纠正的;
(4)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财付通查询和监查要求的;
(5)进入破产程序、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
(6)发生卡片伪冒交易或恶意欠款的;
(7)实施有损财付通或腾讯利益行为的;
(8)违反本协议或利用财付通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业务的;
(9)出现风险事件或经财付通判断交易异常的;
(10)腾讯或财付通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由微信公众平台生成并经您盖章的书面《微信支付申请及承诺函》的;
(11)违反腾讯和财付通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的。
9.3 除了上述责任外,您若违反《补充规则
(一)》,还应向腾讯承担《补充规则
(一)》中规定的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此外,鉴于网络之特殊属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形导致腾讯或财付通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各方可以免责:
(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腾讯或财付通 公司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服务的;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的;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服务终止的;
(5)其它非各方原因造成的。
10.2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事件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
各方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1.1各方对于“中国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的现状以及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存在的风险性均完全知悉,各方均承诺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11.2微信支付交易过程中,您应积极防范银行卡持卡人拒付风险,及时解决客户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在交易中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不真实、欺诈、盗卡、伪冒交易、持卡人否认交易、持卡人拒付、持卡人账户信息泄漏或错误或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法令、您违反对用户的承诺以及您违反与腾讯或财付通的约定等情形而造成腾讯或财付通或用户损失的,您应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纠纷;若您怠于解决,腾讯和财付通有权直接从您的保证金中扣回与损失金额同等的金额,您需及时补足保证金。
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腾讯和财付通可以直接从您的待结算款项中扣划,仍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继续向您追偿。
11.3您在进行支付交易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和信用卡交易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洗钱等行为。
11.4 如您申请开通大额支付功能,应确认并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您保证将财付通所提供的大额支付功能用于实名制业务【实名制业务,指客户使用财付通提供的在线支付服务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该客户提交了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最终接收方(或服务的最终受益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的业务】;否则,您应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您应对受损方作出无条件的先行赔付。
十二、协议变更
腾讯和财付通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腾讯或财付通将另行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腾讯和财付通终止为您提供服务。
任何修订或新协议一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即生效。
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十三、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之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3.2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时,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应将争议提交财付通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协议有效期、自动续期和提前终止协议
14.1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以微信公众平台确认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一年。
若各方均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解约,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
14.2各方有权基于各自的营运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主动提出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方。
14.3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涉及到保证金、退款和保密的条款依然有效,各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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