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材料之黄金首饰缺斤少两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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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材料之黄金首饰缺斤少两篇
高考作文材料之黄金首饰缺斤少两篇
背景材料:
8月21日中国之声报道,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两成。
周大生、中国金店、中国黄金等多个品牌上榜。
主要存在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对此,周大生珠宝日前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不合格产品陈列时间过长,经清洗抛光造成重量损耗,因店员操作疏忽没有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了重量偏差。
(一)
“9批次贵金属不合格”,许多知名的大品牌,竟也在常规质检抽查中栽了跟头,这对公众尤其是时常购买相关品牌产品的消费者来说,显然不是个好消息。
在被曝光、被围观之后,相关企业迅速展开了各种花式自救公关,可谓求生欲满满。
中国金店表示“不合格产品是加盟店私自采购的”;周大生则更是给出了“重量洗掉了”的魔幻说法……就网友直观感受来说,类似的回应颇有甩锅和侮辱智商之嫌疑,只是苦于“没有证据”,也只能例行调侃打趣一番了。
“不合格产品陈列时间过长,经清洗抛光造成重量损耗”,洗着洗着竟然把黄金制品洗轻了?
这是怎样的重手?
又是何等的豪奢?
经年累月,想必没有一家金店经得起如此的耗损!
再者说,就算确有清洗抛光造成损耗的情况,也应该及时重新称重标识才是。
其实在此事中,消费者并不在乎事情发生的原因,而更多还是聚焦于“缺斤少两”这一结果——不管重量是洗掉的还是“吃”掉的,货不对板、标重虚高,已然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黄金饰品重量洗掉了”,貌似无厘头的鬼扯,其实禁不住细想。
若这是真的,那是否说明有关企业在商品保管、维护的整个过程,存在着技术和操作上的根本性缺陷?
这是否意味着,其他产品也有可能发生同类“损耗”?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某些黄金品牌在“内控”环节,并没有展现出必要的诚信精神与职业操守,这几乎注定了会在终端零售柜台挖坑埋雷。
就贵金属这一专业门槛极高、相对封闭的行业来说,信息不对称的消费者很难发现其中猫腻。
其实,所谓的“缺斤少两”,不过是贵金属制销产业最低级的伎俩罢了。
现实中,许多金店都会提供“复称”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可是,诸如“黄金掺铱”“辅料以次充好”等高阶玩法,消费者根本就无从知晓。
为了避免被坑,理性的消费者一般都会优先选择大品牌购买金饰,可是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结果,则再次表明行业的水之深、门道之多,简单的品牌信誉背书并不可靠。
“黄金重量洗掉了”一说,不管是真相还是扯谎,终究都让消费者变得更为不安。
让贵金属制售行业重拾秩序,只能有赖于更高频次、更严格的质检抽样,依赖于更成熟的市场化第三方检测,依赖于对消费者“索赔权”的全方位力挺。
唯有如此,才可倒逼全行业自重自律。
(二)
据中国之声报道,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甘肃省2019年第2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其中抽检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两成。
榜上有名的周大生回应,不合格产品陈列时间过长,经清洗抛光造成了重量损耗。
知名品牌产品质量出现偏差,被曝光后还拿清洗抛光来做借口,让人大跌眼镜。
就算是清洗可能造成质量损耗,那么为什么不提前采取预防或者事后补救?
所以,只要产品出现缺斤短两的情况,商家给出任何理由都缺乏说服力,消费者更在意的是,如何避免这样的现象。
抽查近两成的不合格率,说明类似现象还比较普遍,可以说是行业顽疾。
“早前,‘央视315晚会’就曾报道过周大生的黄金掺铱。
当时周大生董事长出面道歉称将严格把关,让消费者放心。
”如今又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让人怎么能放心呢?
对于这些屡教不改的企业,消费者大不了用脚投票。
企业不对自我严格要求,不把信誉放在首位的后果,市场上早有无数的经验教训,无需赘言。
但问题在于,如果很多企业都这样,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踩坑,显然就不能再靠企业自觉,而是要靠监管的及时到位。
这次周大生等品牌的问题,是相关部门抽查发现的,证明了监管的必要性。
央视315属于媒体监督,但消费者也会忍不住追问的是,在他们曝光出行业问题之后,相关部门有没有加强抽查监督力量。
如果监管部门及时充分地呈现了监管压力,那这些企业为什么还敢铤而走险?
换言之,监管常态化而不是一阵风,才有利于行业秩序的保证。
长远来看,监管要有效力,无非两个方向。
其一是“全覆盖”,监管部门在行业的存在感强,总是会有各种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偷奸耍滑的情况就很容易被发现。
这需要更大的监管队伍,更健全的制度保证;其二是“高威慑”,监管部门未必查的很勤,可一旦企业被发现问题,就要面临高昂的惩罚,付出惨痛的代价。
当质量问题成为真正的高压线,那企业自然就会更谨慎。
但从现实来看,这两个方向都有必要加强。
“选择性监管”的现象在很多地方依然普遍,特定时间特定范围抽查严格,但日常很稀松,这样难免企业有投机心态;另外“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空白,导致企业无所畏惧,就算高额罚款都可能收不到预期效果。
监管的效力无疑会大打折扣。
所以,要改变行业缺斤短两很普遍,通报大家也习以为常的怪现状,根本上还是要反思监督的制度和执行。
市场虽然自带优胜劣汰、自我调节的力量,但好制度能让市场优胜劣汰的过程加快,从而更好地造福消费者。
(三)
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该省“2019年第2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其中抽检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两成。
周大生、中国金店、中国黄金等多个品牌上榜,主要存在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对此,周大生发布声明称,不合格产品陈列时间过长,经清洗抛光造成了重量偏差。
相比于中国金店的回应——不合格产品是加盟店私自采购的,周大生的声明显得有些荒唐可笑。
周大生被点名的一款规格型号为“足金1.88克”的足金碧玺挂坠,实际产品质量比标识质量少0.08克,而根据《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这类产品的质量偏差标准范围是±0.01克,它是-0.08克,已远远超出标准范围。
正如相关专家所说,黄金首饰正确清洗,重量是不会减轻的,除非不良商家暗中通过一些手段“偷金”,然后在称重天平上做文章,让被“偷金”的产品质量基本没有偏差。
事实上,周大生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出产品不合格。
在2013年央视315晚会上,周大生等品牌所谓的“千足金”黄金首饰很多没达标,而是添加了铱元素,铱的密度与黄金非常相似,但其价格是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从中赚取暴利。
可见周大生是有“缺斤短两”前科的。
此番其所谓的“清洗导致黄金饰品损耗”之说,难以让消费者信服。
当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后,周大生通过官方微博声称,“本着严肃、真诚、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事件,对顾客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然而事实又如何?
从最基本的法律责任来讲,“缺斤短两”违反了商业买卖合同的约定,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黄金饰品而言,饰品的标称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也决定着产品价格,“缺斤短两”实际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
如果周大生等品牌明知“缺斤短两”,还以标识质量销售,那就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引人深思的是,周大生是国内金饰行业的大品牌,为何多次“出事”?
这其中显然有企业管理不善的因素——有媒体调查发现,周大生每10家门店中自营店不到1家,周大生频频出现问题的背后,是其绝大多数依靠加盟店的快速扩张模式,对加盟店管理不善,或只收加盟费不管理,就给了它们“钻空子、害主子”的机会。
就像中国金店所说的,它的不合格产品是加盟店私自采购的,这同样是对加盟店管理不善造成的。
加盟商售卖的首饰货不对板,企业对此负有责任,因为最后是以企业名义卖的。
当然,监管部门对黄金饰品“缺斤短两”也负有监管失职之责。
黄金饰品“缺斤短两”其实是存在多年的普遍现象,周大生等大品牌尚且如此,其他稍微小的品牌更可想而知。
对于实际重量不足与标识不符,消费者基本难以防范,即便在实际交易中,消费者主动提出复秤要求,商家也可能耍手段。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黄金饰品行业的经济秩序,监管部门必须强化监管,对“缺斤短两”等行为加重处罚,同时建立行业失信、欺诈“黑名单”制度,让上榜者受到销售、发展等多重限制。
(四)
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抽检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两成。
周大生、中国金店、中国黄金等多个品牌上榜。
主要存在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中国金店表示,不合格产品是加盟店私自采购的,将清查所有加盟店,下架此类产品。
周大生声明称,不合格产品陈列时间过长,经清洗抛光造成了重量偏差。
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黄金具有抗腐蚀、稳定性、延展性等特征,成为天然的货币,亦适合做贵金属首饰。
消费者购买黄金首饰除了美观、收藏等,也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考虑,由于黄金首饰零售价格高昂,都是以克为单位计量,如果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况,就会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显然,此次抽检暴露出的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不合标等问题,乃是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涉案商家需要接受处罚,并向消费者道歉和赔偿。
在面对质量问题时,涉案商家的回应态度,亦令人难以满意。
加盟店私自采购、清洗导致金饰品损耗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不合标”,相关企业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推卸责任。
商家销售商品时,应遵循法律规定,采取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足称足量等原则,给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
而在此案里,涉案商家存在明显的缺斤少两情况,有“坑”消费者之嫌,还试图甩脱责任,显然是不能过关的。
做为专业销售者,对黄金首饰的保管、养护有着丰厚的经验,不应该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退一步来讲,就算黄金重量真的是被“洗掉了”,也该按照工作流程,对饰品重新称重,扣掉被“洗掉”的部分,按照新的分量计算,重新写标签上货,以免造成质量误差。
可反观涉案商家的做法,难以令人满意,如此一味搪塞的态度,不仅是黄金重量“洗掉了”,恐怕连商业信誉也“洗没了”,将受到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惩罚。
有媒体曝光,珠宝业存在质量、名牌logo、标签全能造假的情况,打印一张标签只需要几毛钱。
据业内人士透露,黄金珠宝检测证书或成分报告造假成本极低,行业检测证书造假相当普遍,检测费用5-20元不等,一个证书成本不到一块钱。
2016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分局查获假冒名牌珠宝5万多件,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珠宝检测机构6家,查获涉嫌虚假珠宝鉴定证书成品2.1万张,半成品45.8万张和制假工具。
在珠宝行业充满各种猫腻的环境下,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难以辨识黄金真伪,以及确切的含量,很难保证买到货真价实的黄金饰品,往往将信任寄托在知名珠宝商家身上。
可是,现在连这些知名珠宝商家都不靠谱,亦存在相关质量问题,不免令人沮丧,还有谁可以信任呢?
因此,监管部门对珠宝行业要严加管控,对涉案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
同时,商家也应认识到,商业信誉比黄金更重要,一旦失去消费者信任,那可就覆水难收了。
(五)
媒体1观点:
抽检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就有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两成。
这样的数据足以说明,贵金属首饰市场诸如“短斤缺两”之类乱象,并非个案与偶然。
但从相关企业的事后回复看,不是加盟店私自乱为,就是清洗抛光给洗掉了重量,好像都很无辜的样子,总结起来就一个意思,“这事儿不赖我”。
对消费者来说,商家把“锅”甩给加盟店说不过去。
既然专柜是打着品牌的名号,且商家也收取了加盟费用,那就该拿出品牌的专业度来,岂能“鱼目混珠”,让消费者自己去辨别。
既然明知洗过会缺斤短两,还按原重量继续销售,说轻一点叫装傻,说重一点那就已经涉嫌欺诈了。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作为商家,必须明白一个道理:
洗掉重量也好、乱加重量也罢,那都是企业内部追责的事,不是对消费者抗辩的理由;只要“缺斤短两”的事实存在,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多付了钱,自己就不占理。
2013年“央视3·15晚会”曾报道过周大生黄金掺铱。
彼时,周大生方面出面道歉,称将严格把关,让消费者放心。
如今,面对“缺斤短两”问题,更该从内部监管和源头供应链层层把关,要改进不要推责。
监管部门有必要继续加强监管,通过黑名单制度和加重处罚等手段,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同时针对贵金属首饰质量问题鉴别难,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媒体2观点:
有关品牌在业内混了许多年,难道不知道清洗抛光会造成重量损失、加盟店可能搞小动作?
如果品牌商的回答是否定的,谁信?
如果明知,却听之任之,还想脱责,更是打脸。
出了错误和问题,最佳做法是诚恳认错,努力改过自新;找各种托词理由,试图表明“出错有理”,进一步自损公信力。
一些商家倾向于选择后者,大言不惭“危机公关”,是精明,还是傻?
这也应了那句——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抽查的不合格率接近两成,也说明,某些商家以“别人做得,自己也做得”化解不轨的耻感。
这无疑令消费者愤懑不已。
不得不说,面对不良商家,光讲道理,作用不大——人家可能已练就出“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
所以,对不轨行径,对装睡之人,必须惩罚。
不良商家不是最看重金钱利益吗?
那就该对其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
另一个问题随之产生,抽检机构或媒体暗访,恐难被认定为消费者,不适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假一罚N”。
而且,如果只针对抽查的单件不合格商品处罚,罚金不会高到哪里去。
若此,罚不到痛处,罚不到清醒,难以让不轨商家深感“失信的代价”。
某些商家不是第一次出问题,何尝不表明以往的处罚太“温柔”?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但是,如果手段没有足够的力度,怎能实现规范行为(包括商业行为和道德操行)的目的?
实现“适当的”处罚与追责,需要行政管理者、法规制定者好好思量。
(六)
据8月21日央广报道,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甘肃省2019年第2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显示,抽检的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中,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两成。
周大生、中国金店、中国黄金等多个品牌上榜,主要存在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对此,中国金店表示,不合格产品是加盟店私自采购的,将清查所有加盟店,下架此类产品。
周大生则表示,不合格产品陈列时间过长,经清洗抛光造成了重量偏差。
欲卸之责,何患无辞?
如此解释显然难有说服力。
首先,加盟店所卖商品,本应对品牌负责,不能有利益便均沾,出问题就推责;其次,即使品牌黄金饰品等确实存在“清洗损耗”的说法或可能,那么负责任的做法也应是每次清洗后、最终销售时据实称量和标示。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消法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对相关珠宝品牌商和加盟商来说,对如此规定和道理本应“门儿清”,可为何还“缺斤短两”?
在被查处后,还无厘头地应对呢?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
对如何区分鉴别黄金等贵重饰品,除少部分专业人士外,大部分人并不清楚。
这为此类商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故意混淆概念,虚标、乱标等,提供了便利和条件。
其次是黄金饰品的特殊性。
此类饰品由于贵重和稀缺,通常都是以非常小的如毫克等为单位来计量销售,准确计量需由专业机构借助专业计量工具完成。
普通消费者即使怀疑此类饰品的标示和销售存在猫腻,也往往有口难言。
这也无形中助推一些无良商家虚标和“缺斤短两”的行为。
其三,基层执法部门对黄金等饰品的质量、标示等,还存在监督不力甚至监管空白,经营者的违规成本很小。
此外,现实中还可能有其他诸如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弱等原因。
黄金等饰品的“缺斤短两”,以及商家的无厘头回应,不应成为笑料和谈资。
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应对,因病施策。
比如加大专业知识宣传,破除信息不对称催生的虚标销售空间;强化监督执法,提高违规成本,让所有行业内经营者不敢也不必虚标销售黄金等饰品,还黄金珠宝市场以应有的透明和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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