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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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资料1-07
**公司**工程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目录
一、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六、水磨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八、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九、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起重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及员工生命安全,公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执行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管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2.抹灰、勾缝、油漆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
3.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脚手板须满脯,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cm,对头接时应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cm,在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接搭。
4.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5.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cm,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m,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支撑拉杆。
6.砌墙高度超过4m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Kg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
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7.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传杆子。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8.架子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大风(6级以上)不准上架子作业。
高空作业时要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
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三、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4.使用振捣棒要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四、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将脚手板和砖墙的碎砖、灰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剃,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
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
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五、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登,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檐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板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4.外檐抹灰人员脚手板铺满、铺平、铺严、无探头板。
翻板由架子工操作,自行翻板时应栓好安全带。
拉结点不准随意拆除。
六、水磨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3.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
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地良好。
4.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离开地面,再起动电动机。
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5.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6.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
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7.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人工作面作业。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七、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4.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5.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八、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多人合运钢筋:
起落、转、停动作应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钢盘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3.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
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5.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登,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和马镫。
6.绑扎高层基础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邦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
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
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
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7.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十、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封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示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沾染油漆的绵布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在大于25°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挂牢,随手工具拿牢,禁止从高空抛掷。
十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窗口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挂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应有隔光板。
11.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2.施焊周围有易燃、易爆物时清除、覆盖、隔离。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十二、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
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
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2.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3.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
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4.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
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5.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6.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
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Kg/cm2(5-15N/cm2),氧气压力控制在4-6Kg/cm2(40-60N/cm2)之间。
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7.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8.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9.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10.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11.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
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12.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13.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4.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15.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
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
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16.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17.管道吹扫口应固定,与气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
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18.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气锤。
十三、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焊地有易燃、易爆物,必须清除、覆盖、隔离。
2.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
3.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检查。
4.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
5.乙炔瓶、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防止爆晒。
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施放在物件或地面上。
7.不得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高。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9.在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0.工作完毕后,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并将胶管、焊枪,仪表收拾干净。
11.检查操作地点是否可以引起火灾,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十四、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人员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2.使用卡环应使用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3.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
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4.使用三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5.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6.风力五级以上时停止吊装。
十五、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主,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自升式起重机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
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线,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1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进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放置旋转。
十六、起重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指挥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
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
3.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4.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
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5.指挥人员阴天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6.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别。
7.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
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8.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上。
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9.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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