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震前兆台站运行管理规定与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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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地震前兆台站运行管理规定与细则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
监测预报处 作者:
山西地震前兆台站运行管理规定与细则
第一章山西地震前兆台站运行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数据汇集
(一)“十五”观测数据:
通过前兆台网数据管理系统,每日09时以前完成本台站前一天观测数据和仪器日志的汇集,如发现有数据汇集失败的仪器,根据采集日志或上报日志,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手动收取完成数据汇集。
(二)“九五”与模拟(含人工,下同)观测数据:
采取人工或其它方式汇集前一天产出的“九五”数字化和模拟数据,包括原始观测数据、预处理数据和观测日志。
第二条观测数据预处理
(一)按照各学科要求,预处理工作需要对仪器故障、调零、雷击、人为干扰、更换仪器、时钟错误、工作参数错误、成片坏数等事件影响的错误或故障数据应进行预处理并按相应条目填写观测日志。
(二)对于数字化观测数据,原始数据应生成相应的预处理数据。
第三条数据报送
(一)数字化观测数据报送内容包括原始观测数据、预处理数据、产品数据和日志信息等。
(二)“十五”观测数据通过前兆台网数据管理系统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报送;“九五”观测数据和模拟观测数据通过FTP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报送。
(三)每日在报送前须核对数据文件名、日期、测项分量代码等信息,并按时将核对后的数据文件和日志文件进行压缩,通过FTP报送至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第四条运行监控
(一)每日定时对所属前兆仪器设备、软件系统等运行状况进行实时或准实时监控,并填写相关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每日产出前一天前兆台站观测仪器运行监控日报(表一)并通过FTP上报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第五条运行维护
(一)各台站对前兆仪器设备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台站观测仪器基础信息表(表二)。
(二)有人值守台站每日对本台观测系统和技术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巡检和维护情况记入台站工作日志。
(三)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仪器设备的用户密码进行更新,及时删除过期用户,并登记。
(四)严格控制对仪器设备的访问。
本台站以外人员访问仪器设备,需台站管理人员批准,且不得影响日常工作,访问结束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登记。
(五)按照各学科规范要求,台站每年要对观测仪器进行标定、校测,并在标定、校测表(表三)和观测日志中记录。
(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包括分量故障)应在24小时内报修,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表四)。
若需调用备份仪器应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提出申请,并记录使用时间,归还备用仪器时间(包括备用仪器配置IP、ID等信息)。
若产出无效数据,应及时停止报数,并按相关要求对故障数据进行预处理。
(七)台站每日观测仪器总体运行率(正常观测仪器运行数/台站运行观测仪器总数)不得低于95%。
第六条软件系统管理
(一)台站软件系统应由专人负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升级,并对使用软件及其升级版本进行登记(表五)。
(二)在台站数据流程(如汇集、处理、入库等)中,严格控制前兆软件的使用。
未经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审定、备案的软件不得擅自安装使用。
第七条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一)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前兆数据库系统的运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
(二)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数据库用户密码进行更改,对过期的用户需及时删除,并将处理结果登记,上报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三)在前兆数据库中新建账户要严格管理。
授予相应的访问权限、有效期,并登记。
第八条台站工作日志
每日填写台站工作日志(表六),准确记录台站观测系统与技术系统运行情况,通过前兆台站数据管理系统入库保存。
第九条观测变更与重大事项备案
(一)台站发生以下情况需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备案
1.观测场地(含流动观测场地)新建、停测,重要观测设施的建设、拆迁,以及其他影响仪器正常观测的环境改造。
2.观测仪器(含仪器分量)的停测、新增、替换、改造。
3.台站运行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备案方式
1.经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审批的变更,台站应将相关文件复印件报送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备案。
备案格式见表七。
2.采用纸介质文档备案。
在纸介质文档未及时发送以前,可先采用电子文档备案,电子文档通过FTP方式上传到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3.变更发生24小时内须完成备案。
第十条业务技能培训
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
台站每年不少于1次对本台站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第二章 数据管理与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观测仪器数据汇集管理
(一)省内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台站投入日常地震监测任务的仪器,产出的前兆观测数据均应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报送,数据报送率应为100%。
数据应连续、稳定、有效。
(二)新增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报送观测数据的仪器,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仪器符合相关规定及前兆观测仪器入网标准。
2.仪器经试运行、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三)因地震应急需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报送数据时,台站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即可接入,在仪器接入10日内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提交书面申请。
地震应急结束后,如需终止或继续上报数据,以书面形式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备案。
第十二条观测数据质量监控
(一)对“十五”、“九五”、模拟观测数据,制定台站观测数据质量控制操作流程,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二)每日检查网内各套数字化观测数据的预处理质量情况,如发现未做预处理或预处理不当,应及时完成或改进。
(三)对于模拟观测数据,建立主班、副班两级校核机制,确保观测数据的正确性。
未经检查、校对数据不得报送、入库,发现错误应在当天及时更正并上报。
(四)每日对台站数据变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数据异常变化,及时落实并填写观测日志。
如异常变化显著需形成异常落实报告并报送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五)因仪器长期故障或观测环境长期存在严重干扰等致使观测数据不达标,以文字材料形式与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联系,并及时采取措施。
(六)在24小时内响应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发布的前兆台网质量监控反馈,对台站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管理
在台站建立地震前兆台站技术档案,以电子和纸介质形式保存,定期更新。
(一)绘制台站仪器设备布设图,详细描述仪器设备各主要部件位置、连接方式、相互间距离、通讯线路等。
(二)绘制台站技术系统设备拓扑图、台站拓扑图、台站空间分布图。
(三)建立台站观测仪器档案,填写台站仪器基础信息表(表二),完整记录台站中投入正式日常运行、备份和试验性观测仪器基础信息。
(四)按年度编目、汇总台站变更备案报告。
(五)按年度编目、汇总台站观测仪器标定、校测表。
(六)按年度编目、汇总台站观测数据目录,标注原始数据、预处理数据、产品数据等的起止时间、是否报送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等信息。
第十四条基础信息维护
通过前兆台网数据管理系统,维护台站基础信息并入库保存,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当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7日内更新。
台站、仪器、测点的基础信息填写要求如下,其它基础信息按相关要求及时填写:
(一)台站基础信息必填项:
台站名称、台站代码、建台改造日期、经度、纬度、高程、台基岩性、台址堪选情况、地震地质条件、周围地震活动背景、通讯地址、自然地理、气候特征、历史沿革(台站发展史)、工作生活条件、台站基本情况描述、台站平面分布图、测点分布图、值守方式、台站级别、行政级别。
(二)仪器详细信息必填项:
出厂日期、启用日期、仪器布设图。
(三)测点详细信息必填项:
建点改造日期、经度、纬度、高程、主要干扰源、地形地质构造图、测点图片。
第十五条代码编码管理
(一)新增台站由省监测信息中心根据《地震台站代码》规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二)台站迁移时,若新台址离原台址较远,则应按新增台站处理;若原台址有保留测点,其台站代码应沿用原台站代码。
(三)测点编码管理
1.在原测点更换同类型仪器时,测点编码不变。
2.在原测点更换不同类型仪器时,需采用新的测点编码。
3.仪器在迁移到新的观测设施(洞体、井泉、地电场地、地磁相对观测室等)时,需采用新的测点编码。
4.若仪器和观测设施均未改变,不得在前兆台网数据管理系统中将同一台仪器配置到多个测点。
(四)非“十五”仪器的ID管理规则如下:
总长为12位。
前4位均为0,中间5位为台站代码,第10位为仪器类型码,最后两位为仪器在台站内的顺序号。
仪器类型码为:
0-“九五”,1-“十五”,2-人工,3-模拟,5-其他非在线仪器。
第十六条数据存储与备份
(一)按要求统一将所有汇集的数据及数据产品以数据库形式存储。
(二)“十五”数据库备份
每月定期冷备份“十五”数据库数据,保证系统能及时备份新产出数据。
(三)“九五”和模拟数据备份
台站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观测数据、配置参数和台站观测日志进行光盘备份,形成永久保存介质。
第十七条观测数据归档
按年度组织对台站产出的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填写台站观测数据归档清单,说明归档内容、形式、时间、保存地点、保存人等信息,并在台站保存备案。
归档工作参照技术档案归档的相关要求实施。
(一)归档内容
1.数字化观测资料:
整时值(时均值)、日(均)值月报表。
2.模拟观测资料:
整时值(时均值)、日(均)值月报表,模拟图纸记录、模拟观测记录手簿。
3.人工观测资料:
观测月报表,人工观测记录手簿等。
4.流动观测资料:
观测成果表,人工观测记录手簿等。
(二)归档方式包括电子归档和纸介质归档;
1.电子归档:
按年度将所有观测数据报表以每个测项形成一个电子文件,刻录2份光盘存放台站。
每年检查一次并每3年重新刻录一次。
2.纸介质归档:
在台站归档模拟、人工、流动观测资料报表或成果表,按年度、测项、台站装订成册。
在台站归档模拟图纸记录、人工观测记录手簿等原始观测资料。
(三)所有归档工作在下一年度的1月31日前完成。
第三章 观测报告与数据产品
第十八条地震事件与其它典型事件简报
(一)当台站附件发生中强地震时,需对台站观测数据进行绘图扫描,填写地震事件扫描记录表,简要分析形成简报(表八)。
台站附近参考震级、震中与观测台站间的距离确定。
4-4.9级,距震中100公里内台站;5-5.9级,距震中300公里内台站;6级以上地震,全部台站。
扫描分析宜以地震短临时段变化为主。
(二)系统收集、分析台站观测到的地震事件、地球物理事件、环境干扰、仪器故障等所产生的数据显著异常过程,并绘制典型事件图件,分析资料的变化情况。
第十九条地震前兆台站月报
根据月报提纲的基本内容(附录九),结合台站运行情况增补内容,编写完成上月的地震前兆台站月报。
每月5日前通过FTP向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报送。
第二十条数据产品
(一)数字化观测数据,须在预处理数据基础上计算出整时值(时均值)、日均值等数据产品,报送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二)每月3日前,各台站应检查上月台站汇集的数据产品,发现有测项产品缺报时,及时计算补齐。
(三)按省局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和学科组要求产出其它数据产品。
(四)鼓励台站进行数据产品的开发研究。
第二十一条分析应用与成果汇总
按年度收集、汇总台站分析应用与研究成果,归档保存。
(一)统计台站观测数据应用情况。
包括引用的数据类型、项目、研究领域及应用证明材料。
(二)汇总台站前兆观测人员发表的本领域论文情况。
(三)汇总其它人员基于本台站观测数据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四)汇总台站在围绕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运行、技术管理等开展的技术改革与创新的相关技术成果与推广应用证明。
第四章 数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服务方式和内容
数据服务内容包括观测数据、日志、数据产品、台网基础数据等。
数据服务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密级采取在线或离线的服务方式。
非涉密数据提供在线服务务须对用户进行认证。
涉密数据只能以物理隔离的离线方式提供服务,相关机构应与用户签订保密责任协议,确保涉密数据的复制、传递、存储、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线数据服务
在线数据服务包括网站和软件两种主要方式。
(一)软件方式应只对地震监测预报人员开放。
(二)网站为主要的在线服务方式,通过数据服务网站,向系统内外地震预报、科学研究及应用等人员提供数据服务。
网站应具有用户注册认证功能,提供观测数据、观测日志、数据产品等查询和下载。
网站须专人管理,定期更新、维护,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离线数据服务
离线数据服务通过FTP、邮件、纸介质、磁盘或光盘等方式提供。
存储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系统和移动介质,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二十五条地震应急数据服务
在震情应急情况下,台站须按监测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应急数据汇集并提供数据服务。
第二十六条数据服务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专人负责,采取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和数据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用户进行认证后才能提供在线服务。
每年不少于四次检查数据服务的安全性并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负责解释。
附录
附录1:
表一地震前兆台站观测仪器运行监控日报模板
附录2:
表二地震前兆台站观测仪器基础信息表
附录3:
表三地震前兆台站观测仪器标定校测年度汇总表
附录4:
表四地震前兆台站仪器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表
附录5:
表五地震前兆台站应用软件登记表
附录6:
表六地震前兆台站工作日志填写要求
附录7:
表七地震前兆台站观测变更备案格式
附录8:
表八地震前兆台站地震事件简报提纲
附录9:
前兆台站运行月报编写提纲
附录1:
表一地震前兆台站观测仪器运行监控日报模板
台站名称
台站代码
测点编码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ID
所属学科
测项分量代码
观测类型
采样率
运行状况
仪器故障状况说明
各分量故障累计时间(小时)
仪器故障累计时间
(小时)
故障仪器维修状况
备注
泰安
37001
1
磁通门磁力仪
GM-4
3120IGEA4100
地磁
3123,3124,3125,3129
十五
分钟
正常
泰安
37001
3
伸缩仪
SS-Y
00037001000G
形变
71,72
九五
小时
正常
泰安
37001
4
垂直摆倾斜仪
VS
222XWHYQ0358
形变
2221,2222
十五
分钟
传感器故障
仪器传感器损坏,需更换
泰安
37001
6
磁通门经纬仪
CTM-DI
002370010006
地磁
3117
人工
日
正常
填写要求:
1.向省局报送数据的所有仪器必须填写,表中请按台站代码和测点编码的大小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出现合并表格项、空格和回车;
2.每日出一张监控日报报表,报表的内容为所监控的仪器一整天的运行情况;
3.文件命名方式为机构代码+YYYYMMDD,如XXXXX20090101,以EXCEL文件形式保存,表示内容为01月01日一天的仪器运行情况;XXXXX为台站五位代码。
4.表格填写说明
(1)台站代码:
十五、九五、人工或模拟统一采用5位的台站代码。
(2)台站名称:
采用标准名称;
(3)测点编码:
测点编码不为空,由0-9、a-z、A-Z中的一个字符组成,区分大小写,九五、人工或模拟仪器没有测点编码的需统一编码,一旦完成编码不允许更改;
(4)仪器名称和仪器型号必须采用标准的命名,不允许自行编写,参考DB/T26-2008《地震观测仪器分类与代码》;
(5)仪器ID:
非“十五”仪器可为空;
(6)所属学科:
形变、重力、地磁、地电、流体、辅助;
(7)测项分量代码:
入十五库的仪器按十五代码填写,九五、模拟按九五代码填写,分量代码之间用半角逗号隔开;
(8)观测类型:
十五、人工、九五、模拟;
(9)运行状况:
正常、新增、停测、更换仪器(更换同类型的新仪器)、仪器故障(如果能按仪器各部分细分故障,则填写具体故障类型)、雷击故障(仪器被雷击同时造成仪器损坏)、传感器故障、主机故障、数采故障、参数错误、通讯故障、电源故障、标定、其它(“运行状况说明”中必须说明现象、原因,原因不清楚,写“原因不明”);其中停测只填写一次,第二次在监控日报中不再报送此仪器;新增:
仪器第一天安装时填写,以后按实际运行状况填写正常、仪器故障等;当天因仪器本身,造成缺数或产出无效数据,累计超过1小时不可填写“正常”。
(10)仪器故障状况说明:
在仪器运行状况正常时不填写此项,当仪器或仪器分量出现故障时,需要准确、详细说明仪器故障现象及原因;
(11)各分量故障累计时间(可以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填写当天仪器的“分量代码+故障累计时间”,以小时为单位(小于等于24);全天仪器分量故障(含维修中的故障仪器)时,填写“分量代码+24”。
人工观测时,若每日观测一个日值,发生故障时,填写“分量代码+24”;当每日观测二个值,仅发生一次故障时,填写“分量代码+12”;其它情形比照填写;如果是多个测项分量出现故障,则分量代码之间用半角逗号隔开;
(12)仪器故障累计时间(可以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是指当日运行中,故障仪器各分量故障累计时间的最大值,以小时为单位(小于等于24)。
如垂直摆倾斜仪为二分量2221,2222,当分量2222的故障累计时为24小时、分量2221正常,当天垂直摆倾斜仪故障累计时间填写为:
24。
(13)故障仪器维修状况:
未报修、报修、维修中、维修完毕。
(14)备注:
其它需要说明与台站、仪器运行相关的事件。
附录2:
表二地震前兆台站观测仪器基础信息表
台站名称
代码
台站级别
(国家/省/市县)
职守方式
(有人/无人)
观测起始时间
停测时间
经度
纬度
观测站名称
建立台站技术档案(是/否)
测点编码
辅助测点编码
所属学科
经度
纬度
高程
测项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分量代码
仪器分量方位角
启用时间
停测时间
仪器厂家
数据保存区域中心库
数据保存国家中心库
数据参加区域前兆评比
采样率
正式/备用观测仪器
观测类型
观测数据库存储类型(十五/九五/模拟)
国家台
是/否
是/否
是/否
正式
十五
填写说明:
1.按台站代码、测点编码大小顺序填写本表,1-9列可合并表格。
2.前兆台站所有观测仪器需逐行填写,包括现已停侧仪器,目前正在观测运行的仪器和备用观测仪器
3.辅助测点编码:
辅助该测点的观测仪器测点编码,如有多个,在测点编码之间用半角逗号隔开,无辅助测点的为空;
4.地理位置,在台站信息栏,只需写明经度、纬度,以度为单位,准确到小数后3位;在观测仪器地理位置栏,需填写经度、纬度、高程,如台站与测点位置重合,需重复填写。
5.其它未说明表项按表中提示选项和观测仪器运行监控日报表中相对应表项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附录3:
表三地震前兆台站观测仪器标定、校测年度汇总表
台站名称
台站代码
测点编码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ID
所属学科
标定、校测时间
标定、校测内容
标定、校测结果
标定、校测机构
备注
开始时间
时间
大同台
32001
2
地电仪
ZD8BⅠ
X321IOES2049
地电
2008-01-25-01
2008-01-26-11
外线漏电检查、观测仪器标定
格值±误差
本台
大同台
32001
1
地电场仪
ZD9A-2
X341IOES3065
地电
2008-01-25-03
2008-01-26-05
观测仪器标定
格值±误差
本台
临汾台
32016
3
垂直摆倾斜仪
VS
222XWHYQ0020
形变
2008-03-17-12
2008-03-20-21
格植标定
ηNS=0.25045ηEW=0.32241
本台
超限
填写说明:
1、按台站、学科、测点顺序编列本表;
2.标定、校测结果:
列出经标定、校测后得到的仪器格值、误差,其格式为“格值±误差”,仪器为多分量时,应分别列出;若经标定、校测确认仪器格值仍采用原格值时,仍需列出仪器标定、校测后的使用格值、误差,其格式为“格值±误差”,不可填写“合格”等字样,仪器为多分量时,应分别列出。
3.标定、校测机构:
填写对仪器标定的台站或监测信息中心前兆台网室。
4.标定、校测时间:
采用YYYY-MM-DD-HH格式,时间准确至小时。
5.其它未说明表项按表中提示选项和观测仪器运行监控日报表中相对应表项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附录4:
表四地震前兆台站仪器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表
台站名称
台站代码
测点编码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ID
所属学科
故障开始时间
故障结束时间
故障现象
报修时间
送修(维修维护)时间
维修内容
维修人员
维修机构
维修结果
送修人
备注
填写要求:
1.所有观测中的仪器设备维修时,须填写维修记录表。
每次故障填写一行;
2.表格按照“故障开始时间列”升序排列;
3.仪器ID:
非“十五”仪器可为空;
4.“故障开始时间、故障结束时间、报修时间与维修维护时间”:
采用YYYY-MM-DD-HH格式,时间准确至小时;仪器故障经送修确认报废仪器,应准确填写故障开始时间,故障结束时间填写正式报废日期。
其中故障开始时间、故障结束时间和报修时间为必填选项,送修时间只在送修的情况下填写,否则可为空。
5.维修人员:
填写具体维修人员,当返厂维修时也可以填写具体厂家;
6.维修结果:
继续使用(必须填写四个时间)、正在维修、报废等。
7.其它未说明表项按表中提示选项和观测仪器运行监控日报表中相对应表项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附录5:
表五地震前兆台站应用软件登记表
使用机构
软件全名称
软件版本
开发单位
主要完成人
软件部署节点(台站、区域中心)
用途简述
连接数据库
启用日期
停止使用日期
可填写单位
填写要求:
1.填写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应用软件,一个软件版本一行。
2.使用机构:
具体使用该软件的机构,多个机构用逗号隔开;
3.软件部署节点:
台站或其他部门
4.连接数据库:
连接何种数据库,十五主库、十五备份库,九五数据库,模拟数据库,其它。
5.启用起始日期、停止使用日期:
采用YYYY-MM-DD格式
附录6:
表六地震前兆台站工作日志填写要求
地震前兆台站工作日志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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